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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航创新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55/900955                         公司简称:海航创新/海创 B 股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3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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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亚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虹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英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845,370,303.12             3,764,551,058.35               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720,170,906.95             1,757,736,469.10              -2.14
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9,158,668.93              -153,620,098.67             不适用
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25,771,319.01              129,595,019.82              -8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2,980,769.97               13,534,996.20             -269.79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48,736,615.55              -56,681,121.55              不适用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                         0.80   减少 2.12 个百分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3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3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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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7-9 月)      金额(1-9 月)
                                              51,772,733.54     121,275,013.54     本期为东方大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厦处置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4,629,024.09       4,629,024.09     华龙证券处置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收益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8,457.75          -148,192.05
                   合计                       56,253,299.88     125,755,845.5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04,11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售条件股      股份状态       数量
                                               份数量
海航资产管理集      179,492,000      13.77%            0                 179,492,000   境内非国
                                                              质押
团有限公司                                                                             有法人
上海大新华实业      116,928,000       8.97%            0                 116,928,000   境内非国
                                                              质押
有限公司                                                                               有法人
OceanGardenHold     109,209,525       8.38%            0                               境外法人
                                                              未知
ingsLTD.
香港海航置业控       93,355,175       7.16%            0                  93,355,175   境外法人
股(集团)有限公                                              质押
司
平湖九龙山海湾       20,000,000       1.53%            0                  20,000,000   境内非国
度假城休闲服务                                                冻结                     有法人
有限公司
谢文贤                5,478,385       0.42%            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李有华                4,104,400       0.31%            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牛锐                  3,957,053       0.30%            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成都牧鑫资产投        3,216,400       0.25%            0                               境内非国
                                                              未知
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法人
易方达资产-浦        2,600,000       0.20%            0                                 其他
发银行-易方达
                                                              未知
资产-共赢一号
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4 / 23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                股份种类及数量
                                            条件流通股                                 数量
                                                                    种类
                                              的数量
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79,4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492,000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116,9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928,000
OceanGardenHoldingsLTD.                    109,209,525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9,209,525
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3,355,175       境内上市外资股         93,355,175
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谢文贤                                        5,478,385        人民币普通股           5,478,385
李有华                                        4,104,400        人民币普通股           4,104,400
牛锐                                          3,957,053        人民币普通股           3,957,053
成都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16,400        人民币普通股           3,216,400
易方达资产-浦发银行-易方达资产-共赢        2,600,000                               2,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第二、第四位流通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三者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三、第五位流通
                                           股股东均为李勤夫先生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
                                           子公司,两者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第六至第
                                           十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也未
                                           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本期       年初/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主要原因
货币资金          487,023,099.04   744,021,907.50         -34.54%   本期支付工程款
其他应收款        387,779,752.90   267,916,979.58         44.74%    本期应收款项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      113,953,312.00    39,373,312.00         189.42%   部分定期存款将在一年内到
非流动资产                                                          期
固定资产           55,821,515.42    95,122,712.37         -41.32%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      250,000,000.00    74,580,000.00         235.21%   本期定期存款增加
产
短期借款           73,550,000.00   181,762,489.26         -59.54%   本期归还借款
其他应付款        169,188,049.64   303,438,418.80         -44.24%   本期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款项
一年内到期的      300,000,000.00   180,000,000.00         66.67%    部分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
                                          5 / 23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非流动负债                                                         期
长期借款       1,045,000,000.00   800,000,000.00         30.63%    本期新增长期借款
营业收入          25,771,319.01   129,595,019.82         -80.11%   本期威尼斯小镇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          21,731,399.54    98,051,179.17         -77.84%   收入较少,成本相应减少
管理费用          78,602,444.85    56,121,734.09         40.06%    本期公司中介及咨询费、水电
                                                                   费增加
财务费用          68,966,650.21    25,778,700.17         167.53%   本期贷款余额增加
投资收益           8,541,548.33      -719,899.04    1286.49%       本期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营业外收入       121,301,574.73    79,870,955.16         51.87%    本期非经营性损益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获悉,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
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 04 民初 44 号之二】。针对平湖九
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开发公司支付其截止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前投入的游艇会所及
配套设施投资款 9971.55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即财务成本)1473.805 万元和逾期付款之后
的资金占用费(即财务成本)2289.071 万元,合计 13734.426 万元一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
本案审理过程中发现,开发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勤夫、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
湖)有限公司、平湖市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
请求确认《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无效,要求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限公司、
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返还从浙江省平湖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获取的补偿款,并要求李勤夫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此案已由上海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2016)沪 01 民初 59 号】。因本案的审理须以该案对《关于基础
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的效力判定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裁定本案中止审理(详见公告编
号:临 2016-038、临 2016-041、临 2016-075)。
    2、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获悉,开发公司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16)浙 04 民初 49 号之二】。针对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开发公司支付
其投资补偿款 278824144.79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即财务成本)82083431.60 元,合计
360907576.39 元一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发现,开发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起诉李勤夫、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平湖市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
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无
效,要求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
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返还从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获取的补偿款,并
要求李勤夫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此案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16)沪 01 民初 59
号】。因本案的审理须以该案对《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的效力判定为依据,而该案
尚未审结,裁定本案中止审理(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38、临 2016-042、临 2016-076)。
    3、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获悉,开发公司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16)浙 04 民初 50 号之二】。针对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以下简称“高尔夫俱乐部”)
起诉开发公司支付其截止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投入的投资补偿款(共计 317904380.87 元)一案,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发现,开发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勤夫、
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平湖市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
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无效,要求九龙山游艇倶
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
限公司返还从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获取的补偿款,并要求李勤夫对此承担连
带责任。此案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16)沪 01 民初 59 号】。因本案的审理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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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对《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的效力判定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裁定本案中止
审理(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38、临 2016-043、临 2016-077)。
     4、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将持有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孙柏荣先生,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20 万元,即每股人民币 2.6 元。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
化资产结构,税前投资收益约 462 万元人民币。具体数据请以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详见
公告编号:2016-078)。
     5、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获悉,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起诉开发
公司,请求判令开发公司支付其绿化工程款 7041210 元。同时,因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提出财
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6)浙 0482 民初
2393 号】,裁定“即日冻结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7041210 元或查封、扣押相
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期限从 2016 年 7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因目前本案尚未有判决结
果,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81)。
     6、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获悉,嘉兴市港区汤山建设工程队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子公司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景运”),请求判令海南景运立即支付
其工程款 829547 元【案号:(2016)浙 0482 民初 2268 号)】。因目前本案尚未有判决结果,故
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82)。
     7、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获悉,东方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起诉公
司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花园”),请求判令海洋花园向其
支付拖欠的发布费 100000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45000 元【案号:(2016)浙 0482 民初 3110 号)】。
因目前本案尚未有判决结果,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
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93)。
     8、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获悉,平湖市南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起
诉海洋花园,请求判令海洋花园向其支付剩余工程款 67043.9 元及逾期利息 9274 元。同时,因平
湖市南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
定“即日冻结被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9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
的财产”【案号:(2016)浙 0482 民初 2871 号】。因目前本案尚未有判决结果,故公司暂时无
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99)。
     9、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获悉,平湖市路航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
院起诉开发公司。请求判令开发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 366813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工程款 366813
元,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案号:(2016)
浙 0482 民初 3072 号】。因目前本案尚未有判决结果,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
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
告编号:临 2016-100)。
     10、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获悉,平湖市欧美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起
诉公司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贸易有限公司,请求判令平湖九龙山游艇湾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租
金 100 万元及违约金(以 1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6 年 1 月 12 日起,按每日 0.3%计算至本案判决
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现暂计 30 万元【案号:(2016)浙 0482 民初 3079 号】。因目前本案尚未
有判决结果,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101)。
     11、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获悉,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湖九龙山”)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法院”)起诉开发公司及浙江省平
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归还平湖九龙山
借款本金 132727272.00 元,借款利息 22609100.00 元(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暂计算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请求支付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以上两项共计:155336372.00 元)【案号:(2016)
浙 04 民初 37 号】。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获悉,开发公司收到嘉兴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浙
04 民初 37 号】,判决管委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归还平湖九龙山借款本金 13272727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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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支付利息(利息分两部分,一部分以 72727272 元为基数,依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
利率为标准,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一部分以 60000000 元
为基数,依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 2016 年 1 月 27 日起,计算至本判
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开发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依法撤销嘉兴法院
(2016)浙 04 民初 37 号判决书,改判驳回平湖九龙山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获悉,平湖九龙山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请求判令依法撤销(2016)浙 04 民初 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第一项,改判管委会归还平
湖九龙山借款本金 132727272 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分两部分,一部分以 72727272 元为基数,依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
履行之日止,一部分以 60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9%,自 2013 年 12 月 3 日起,计算至
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因目前本案尚未有判决结果,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
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
见公告编号:临 2016-029、临 2016-089、临 2016-092、临 2016-102)。
     12、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获悉,开发公司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管委会。请求判令
管委会向开发公司支付 319080139 元补偿款及利息【(2016)浙 04 民初 119 号】。因目前本案尚
未有判决结果,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106)。
     13、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获悉,开发公司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16)浙 0482 民初 841 号之二】,针对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开发公司支付
其土地补助 3698 万元(20 万元×184.90 亩)一案,因与本案相关联的另一案件(开发公司诉李
勤夫、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
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2016)沪 01 民初 59 号】)尚未审结,本
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决定中止本案的审理(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38、临
2016-048;临 2016-108)。
     14、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获悉,平湖市金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起
诉开发公司,请求判令开发公司支付其工程款 1068261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 713486.4
元为基数,自 2012 年 12 月 6 日起;以 178371.6 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1 月 2 日起,分别按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至本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2016)浙 0482 民初 3527 号】。因目前本案尚
未有判决结果,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115)。
     15、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获悉,孙瑜华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起诉海洋花园,请求判令
其与海洋花园在 2013 年 11 月 6 日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 42 万元及支付赔偿金
20 万元【(2016)浙 0482 民初 3225 号】。因目前本案尚未有判决结果,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
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116)。
     16、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1 月 23 日、2 月 2 日、2 月 4 日、3 月 30 日、6 月 4 日、6
月 29 日、9 月 6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及相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15、临 2016-017、临 2016-024、临 2016-030、临 2016-049、
临 2016-063、临 2016-068、临 2016-112)。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即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静安法院”)递交两份起诉状,分别请求静安法院判令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
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梦强先
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徐麟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傅劲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案号:(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
李梦强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徐麟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提名傅劲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案号:(2016)沪 0106 民初
832 号】。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收到静安法院出具的(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民事判决
                                           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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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以下简称“831 号判决”)、(2016)沪 0106 民初 832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832
号判决”)(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63)。公司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上海二中院”)递交两份《民事上诉状》,分别请求依法撤销静安法院作出的 831 号判决、
832 号判决,改判驳回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68)。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收到上海二中院出具的两份《民事判决书》【(2016)沪 02 民终 5407 号】、【(2016)
沪 02 民终 5409 号】,分别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6)沪 0106 民初 832 号判决、831 号
判决,并驳回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详见
公告编号:临 2016-112)。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即《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所
称“贵院”,或以下简称“上海市高院”)出具的两份《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6)
沪民申 2372 号】、【(2016)沪民申 2373 号】及申请人提交的两份《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请
人分别请求撤销上海二中院(2016)沪 02 民终 5407 号判决、5409 号判决,改判或发回重审,分
别撤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议案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
项议案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的五项议案。上海市高院已立案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
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
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故上海二中院出具的两份《民事判决书》【(2016)沪
02 民终 5407 号】、【(2016)沪 02 民终 5409 号】不停止执行;公司暂时无法对可能产生的其
他影响作出判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119)
     17、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第六届董事会第 27 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即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再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静安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静安法院判令撤销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 27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号:(2016)沪 0106 民初字第 1159 号)】(详见公告编号:
临 2016-025)。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收到静安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沪 0106
民初 1159 号】,静安法院判决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7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的决议(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64)。公司不服判决,向上海二中院递交《民事上
诉状》,请求依法撤销静安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改判驳回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详见公告编
号:临 2016-069)。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收到上海二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
沪 02 民终 5408 号】,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6)沪 0106 民初 1159 号民事判决,驳回平
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113)。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收到上海市高院出具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6)
沪民申 2371 号】及申请人提交的《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请人请求撤销上海二中院(2016)沪 02
民终 5408 号判决,改判或发回重审,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7 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的决议。上海市高院已立案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
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
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故上海二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沪 02
民终 5408 号】不停止执行;公司暂时无法对可能产生的其他影响作出判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120)
     18、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平湖市农业经济局<责令停止用海
行为通知书>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对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出具的《责令停止用海行为通知书》
(平农海责[2016]001 号)内容及开发公司在该海域的开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及风险提示(详
见公告编号:临 2016-033);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6 日、8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
到平湖市农业经济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及其补充公告,对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出
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平农海执责[2016]001 号)内容进行了披露和补充说明(详
见公告编号:临 2016-094、临 2016-096)。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获悉,平湖市农业经济局于 9 月 26 日对开发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
听证告知书》(平农海执听告[2016]001 号),拟对开发公司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
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 890.14653 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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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公司前期已针对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对相关区域的认定及有关情况积极配合其进行现场及
资料核查,并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就历史问题及不同政府部门管辖等问题进行积极说明和沟通,
努力推动九龙山西沙湾景观配套二期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围垦项目”)的快速开展。开发公司
经慎重研究,综合考虑前期多次沟通等实际情况,为了尽快推动二期围垦项目的进展,减少项目
风险,已决定不再针对此《告知书》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公司将力争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并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121)
    19、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接到通知,2015年12月31日,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旅游”)与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产”)签署了《上海九龙山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A股)》,海航旅游以协议受让的形式获得海航资产持有的公司A股合
计179,492,000股股份;海航旅游(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游(香港)”)与香港
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航置业”)签署了《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B股)》,海航旅游(香港)以协议受让的形式获得香港海航置业持有的公司
B股合计93,355,175股股份(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08)。
    报告期内,海航资产、香港海航分别持有的公司 A 股 179,492,000 股股份、B 股 93,355,175
股股份尚未过户给海航旅游、海航旅游(香港)。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海航实业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和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海航创新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
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海航创新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
情况下,不要求海航创新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3)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未来与海航创新发生必要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控股股东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海
航创新《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海航创新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海航创新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 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海航实业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海航集团以及海航工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和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海航创新之间形成潜在同业竞争的可能,信息披
露义务人、海航集团以及海航工会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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