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持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00,343,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西藏海涵累计质押数量为278,648,09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2.77%,占公司总股本的13.92%,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1,695,635股。
2020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西藏海涵关于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 | 12,7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2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63% |
解质时间 | 2020年10月13日 |
持股数量 | 300,343,725股 |
持股比例 | 15.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270,048,09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9.91%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3.49%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进行重新质押,详情请见下文。
二、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 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西藏海涵 | 否 | 8,600,000股 | 否 | 否 | 2020.10.13 | 2021.10.1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2.86% | 0.43% | 自身生产经营 |
合计 | / | 8,600,000股 | / | / | / | / | / | 2.86% | 0.43% | / |
2、西藏海涵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西藏海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西藏海涵 | 300,343,725股 | 15.00% | 270,048,090股 | 278,648,090股 | 92.77% | 13.92% | 0 | 0 | 0 | 0 |
合计 | 300,343,725股 | 15.00% | 270,048,090股 | 278,648,090股 | 92.77% | 13.92% | 0 | 0 | 0 | 0 |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