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曹坚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王祖温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临时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9)。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锦州腾锐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减至10,000万元。锦州腾锐以其持有的宝来集团全部债权抵偿减资款,差额部分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锦州腾锐补足。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锦州腾锐减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评估及转让、通知债务人、工商变更登记等。详见临时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0年8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临时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1)。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增补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