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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徐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行使董事长职权;选举孙明涛先生、刘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徐健、孙明涛、刘辉、张惠泉、詹炜、张国峰、曹坚,董事长徐健先生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曹坚、季士凯、孙明涛,独立董事曹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国峰、宋天革、鲍晨钦,独立董事张国峰先生任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宋天革、季士凯、贾文军,独立董事宋天革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公司副董事长刘辉先生兼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李桂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刚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刘辉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詹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宁鸿鹏先生、刘福金先生、李桂萍女士、李志超先生、曹成先生为副总裁,聘任李挺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张文博先生、苑志刚先生为总裁助理。上述聘任高管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工作职责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根据总裁确定的分工和权限对总裁负责。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临时公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2)。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优化产业投资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30.77%股权转让给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206,806.61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临时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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