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2点在公司223会议室(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33)。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