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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名城”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对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7号)核准,大名城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463,768,115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76,070.38万元。2016年9月1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5249号)。

截至2021年3月24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专户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900000010120100368650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03407500040030436活期存款90,001,182.8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风商务区支行439072173453活期存款610.04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火车站西路支行660504065665700010活期存款129,215.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虹桥支行03407500040030527活期存款32,806.6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虹桥支行03407500040030519活期存款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虹桥支行03407500040030535活期存款1,494,498.07
序号项目名称子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1兰州东部科技新城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一期(A#)30,00029,754.40
2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一期(B#)50,00049,590.66
3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一期(C#)40,00039,674.16
4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二期(5#)70,00060,470.30
5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二期(6#)60,00044,744.82
6兰州?名城广场-230,000248,224.02
合 计480,000472,458.36

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8年8月9日,公司将补流资金总计1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公司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并报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止2019年7月4日,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3、2018年8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8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8年9月7日、9月19日、10月25日、11月5日、12月4日、12月18日、2019年1月22日、5月15日、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19日、6月25日、7月4日,公司分次将补流资金总计11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公司均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并报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止2019年7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计117,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

4、2019年7月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9年7月9日、7月15日、7月23日,9月3日、10月9日、10月25日、12月17日,2020年1月3日、1月15日、1月20日、4月22日,公司分次将上述补流资金总计5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总计53,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公司均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并报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5、2020年4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0年7月27日、9月7日、12月14日、2021年1月27日、2月2日、3月24日,公司分次将上述补流资金总计20,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本公告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计20,5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公司均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并报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含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用于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关于大名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海涛吴 芬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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