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海航科技”)或上市公司子公司拟使用1.06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有资金,向香港万汇资源有限公司、万瑞航运有限公司、万福航运有限公司、万领航运有限公司和万洲航运有限公司五个交易对方购买万瑞轮、万嘉轮、万福轮、万恒轮、万领轮、万洲轮六艘散货运输船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海航科技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海航科技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前6个月(即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交易之重组报告书签署日(2022年8月15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前述(1)至(4)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核查范围内的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5日),自查范围内人员在上述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600751.SH、900938.SH)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海航科技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相关自然人自查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自查
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海航科技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机构买卖海航科技股票情况
1、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在自查期间买卖海航科技股票的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银河证券买卖海航科技A股票(600751.SH)的账户及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股
账户名称 | 买入数量 | 卖出数量 | 2022年8月15日持有数量 |
股转业务总部-ETF1 | 14,400 | 14,400 | 0 |
投资管理部账户十一 | 13,700 | 13,700 | 0 |
销售交易总部-基金做市 | 6,300 | 6,300 | 0 |
销售交易总部-场外业务部-互换策略对冲 | 218,700 | 41,500 | 177,200 |
合计 | 253,100 | 75,900 | 177,200 |
银河证券上述账户买卖海航科技股票是依据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不存在利用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
2、其他相关机构买卖海航科技股票情况
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除银河证券外,其他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海航科技股票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核查范围内的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未发现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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