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贴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下属电厂近期收到部分政府补贴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支付单位 | 补贴金额(万元)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 老旧管网改造补贴 | 牡丹江市爱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87 |
合计 | 387 |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就上述补贴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2020年不影响利润总额,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此外,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及地方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政策,2020年下半年,公司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1521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就减免的社保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