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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2018年,华电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致力于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孙健(独立董事)、惠晓峰(独立董事)、陶云鹏等三名董事组成,孙健为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

2018年4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7年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于2017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的报告、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和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8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

三、履行职责情况

2018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比较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发展和公司治理等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会议材料和相关机构文件等各项资料。委员会履行职责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委员对于公司发展、公司治理等提出的询问均得到公司及时、有效地回复。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于2018年1月4日出具会计师进场前的书面意见。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8年3月2日出具书面意见。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不断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在计划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年审会计师已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公司提交了审计报告。2018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就督促会计师提交审计报告期限出具书面意见。

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职责。2019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积极发挥审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上报告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孙健 、惠晓峰、陶云鹏

2019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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