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施乐”)18.5273%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公司近日收到富士施乐的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富士施乐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8,455,124.77元分配给各股东方。公司按出资比例可分配到25,651,996.33元。根据上述决议,公司确认相关投资收益人民币25,651,996.33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4%。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