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发出,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明主持,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3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