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关于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协议中补充条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拟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原拟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中补充管理费及业绩报酬条款;
2、本次补充条款的交易定价参考了其他独立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务的基于目标收益、风险和波动等因素,经公平磋商并参考现行市场条款并以行业同类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有关管理费用比例、计提基准以及计提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我们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