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百联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以零售商业为主,以综合百货、连锁超市、专业连锁等三大业态为核心,商业零售业务以发出商品,收到销售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并且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子公司联华超市为H股上市公司按规定已于2018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进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编制2020年各个期间及年度财务报告时,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