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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化工:氯碱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

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要求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资产外,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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