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9-007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对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497,143,870.03元,上期金额564,091,568.62元;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298,305,654.88元,上期金额457,507,482.34元;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0.00元,上期金额0.00元;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4,798,257.08元,上期金额4,028,494.59元;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0.00元,上期金额0.00元;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675,506.83元,上期金额706,518.71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0.00元,上期金额0.00元。 |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 |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143,083,488.62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上期金额37,800,788.60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期金额0.00元,上期金额0.00元。 |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为此,公司对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估计进行了变更:
原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按照账龄分组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20 | 20 |
2-3年 | 50 | 5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现变更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按照账龄分组 |
组合2 | 其他组合: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经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含2年) | 20 | 20 |
2-3年 (含3年) | 50 | 5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