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部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鹏起”或“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相关事项的核查工作尚未结束,公司无法在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延期至2020年10月16日前回复。2020年10月15日,公司根据已核查情况,对《问询函》中问题5、问题6进行了回复,因剩余问题1、2、3、4涉及相关事项尚在核查中,故继续延期至2020年10月22日前回复。因《问询函》部分问题的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10月29日、11月5日、11月12日四次继续延期回复剩余问题1、2、3、4,预计于2020年11月19日前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因《问询函》部分问题的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故无法在2020年11月19日前完成剩余问题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20年11月26日前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