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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31B股900903 大众B股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大众大厦21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除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对《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告临2021-033)。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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