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17B股900903 大众B股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 拟聘任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董舒 | 1998年 | 1999年 | 1999年 | 2018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蒋雪莲 | 1999年 | 1996年 | 1999年 | 2019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士玮 | 1996年 | 1994年 | 1996年 | 2017年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年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项目合伙人 |
2018年 |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8年、2019年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项目合伙人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2019年、2020年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9年、2020年 |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9年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2019年、2020年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
2018年、2019年、2020年 | 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
2018年、2019年、2020年 | 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并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评估。经审计,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续聘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鉴于立信一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制,以及在独立审计中介机构中的良好声誉,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续聘立信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案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0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