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工作细则于2023年08月30日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工作细则于2023年08月30日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和《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对该等人员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