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针对《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提名马惠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其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仇如愚周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