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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密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9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藏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899,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64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的工作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就2023年工作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云萍)》(公告编号:2024-02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莎莎)》(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并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发展目标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899,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336,0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楠、马钰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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