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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密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5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藏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的工作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向董事会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莉)》(公告编号:2024-02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云萍)》(公告编号:2024-02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莎莎)》(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并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发展目标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8,526,089.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9,272,113.3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13,640,290.91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90,802,968.3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22,837,322.5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3,221,4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432,401.80元,转增27,966,42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莉女士、徐云萍女士、张莎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履职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情况进行了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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