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华密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2,330.54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8,644.32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963.4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80.8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2) | (3)= (2)/(1) | ||||
1 | 特种橡胶新材料项目 | 华密新材 | 70,000,000.00 | 10,852,400.00 | 15.50%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2) | (3)= (2)/(1) | ||||
2 | 特种工程塑料项目 | 华密新材 | 28,000,000.00 | 20,803,447.62 | 74.30% |
3 | 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 | 华密新材 | 68,808,925.90 | 39,737,293.48 | 57.75% |
合计 | - | - | 166,808,925.90 | 71,393,141.10 | 42.80% |
截至2024年3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 | 913007010035138906 | 20,706,885.70 |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泽支行 | 50222001040041964 | 15,115,288.21 |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县支行 | 13050165760800002724 | - |
合计 | - | - | 35,822,173.91 |
注:1、截至2024年3月17日,公司持有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5,500万元,该理财产品未超过已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上述募集资金存储情况不含购买理财产品5,5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指出公司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县支行的银行账户近期已完成注销,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特种橡胶新材料项目、特种工程塑料项目、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购买,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国融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丰含标 | 林廷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