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虹能源: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孝东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波女士, 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18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3年4月17日,公司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4月22日,公司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关于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了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