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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2-020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新股。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6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9,4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6,442,994.5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7月16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GX07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中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2021年度该议案暂未执行。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完成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已用于日常业务支付。

2021年8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完成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已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50,000,0002021.01.072021.03.08保本浮动收益型3.66%
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30,000,0002021.04.062021.05.06保本浮动收益型3.5%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30,000,0002021.05.142021.06.15保本浮动收益型3.43%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20,000,0002021.09.032021.12.03保本浮动收益型3.09%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50,000,0002021.01.082021.03.09保本浮动收益型3.2%
浦发银行保本浮动结构性70,000,0002021.03.122021.06.10保本浮动3.35%
收益型存款收益型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70,000,0002021.06.102021.06.25保本浮动收益型2.8%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50,000,0002021.07.142021.08.13保本浮动收益型3.25%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50,000,0002021.09.012021.12.01保本浮动收益型3.25%
浦发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50,000,0002021.12.022021.12.30保本浮动收益型3.1%

2020年8月1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18日前归还入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经过对比、分析、筛选,2021年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士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士达《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富士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富士达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206,442,994.58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878,563.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742,344.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0%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富士达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建设306,690,000.0037,878,563.9853,742,344.1917.52%2022年7月1日不适用
合计-306,690,000.0037,878,563.9853,742,344.19----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共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2021年7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2021年度该议案暂未执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9月7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一次划转5,000万元到一般户中用于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主要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偿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2021年8月1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21年7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完成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已用于日常业务支付。 2021年8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完成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已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2020年8月1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18日前归还入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计产生收益1,969,799.43元。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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