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之高”)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1号)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913,044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1,043,482.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567,429.0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476,053.7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2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5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总建设期 |
1 | 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6,047.61 | 1,664.90 | 12个月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 | 292.00 | 36个月 |
3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000.00 | - | 36个月 |
合计 | 11,047.61 | 1,956.90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正处于建设过程中,因前期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公司可预先投入的资金较为有限,自2020年以来疫情反复、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公司生产基地技术改造计划延迟,因而导致投入时间及建设进度均有所延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底。
四、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 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董事会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期进行延期,即项目规划建设期由12个月延期为36个月。除上述延期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实质性变更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募集资金项目的“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期的延期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华创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对美之高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