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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星龙: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11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3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甘权、刘昱熙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初大智、杨强、盛宝军、甘权、刘昱熙五位独立董事分别就2023年度工作出具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盛宝军、甘权、刘昱熙将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甘权)》(公告编号:

2024-01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昱熙)》(公告编号:2024-01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盛宝军)》(公告编号:2024-02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强)》(公告编号:2024-02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初大智)》(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情况》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7.2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1)关于董事赵国义的薪酬方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赵国祥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董事赵国忠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董事苏凤英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董事王志永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董事汤崇辉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独立董事甘权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独立董事盛宝军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独立董事刘昱熙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总裁赵国祥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副总裁苏凤英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董事会秘书黄海英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财务总监黄木辉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薪酬方案适用对象,审议董事个人薪酬方案时,董事及其关联方对薪酬方案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68,410,843.6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484,315.23元。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9,814,900.00元。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前止,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担保方式、利率费用、授信期限等融资相关要素,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融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赵国义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赵国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以上事项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国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以上事项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公司关联企业,2024年公司拟向深圳市鸿汐物业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宿舍供公司员工使用,预计2024年发生关联租赁金额不超过140万元。

公司拟为参股孙公司贵州省多彩贵州名酒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产品的品牌策略规划、创意设计及包装生产服务,公司董事赵国祥任贵州省多彩贵州名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贵州省多彩贵州名酒销售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服务费用55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减为6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减为4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减为2人。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相应条款。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意见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董事会成员人数》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任期不变。

调整前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苏凤英、汤崇辉、王志永;独立董事盛宝军、甘权、刘昱熙,调整后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赵国义、赵国祥、苏凤英、王志永;独立董事甘权、刘昱熙。

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减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意见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性文件要求,公司拟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5: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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