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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2023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Deyuan Pharmaceutical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德源药业83273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陈学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齐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严菲菲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每10股派现数(含税)每10股送股数每10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3.6000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王齐兵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9号
电话0518-82342975
传真0518-82340788
董秘邮箱wangqb2000@pharmdy.com
公司网址www.pharmdy.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9号
邮政编码222047
公司邮箱deyuan832735@pharmdy.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制造业-C27医药制造业-C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二)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内分泌治疗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的医药制造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化学药品注册批件20个,原料药注册批件2个,另有8个原料药批准在上市制剂中使用。公司在售产品12个,涉及糖尿病、高血压、周围神经病变、膀胱过度活动症等治疗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与国内大型医药商业公司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依托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销往全国各地的医院、药店、诊所、卫生站等医疗服务终端。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及技术储备工作,坚持“以仿为主、仿创结合、以仿养创”的产品研发策略,在完善糖尿病和高血压产品群的同时,不断扩大或拓展慢性病、代谢综合征治疗领域产品管线,持续开发糖尿病并发症、高血脂、高尿酸、膀胱过度活动症等细分领域产品,全力推进公司重点领域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21项,包括16项发明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 (三)主要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规格适用症基药目录医保目录图片
1瑞彤(盐酸吡格列酮片)15mg、30mg糖尿病
2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0.25g、0.5g糖尿病
3唐瑞(那格列奈片)120mg糖尿病
4复瑞彤(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500mg糖尿病
5波开清(坎地氢噻片)8mg/12.5mg、16mg/12.5mg高血压
6甲钴胺胶囊0.5mg周围神经病变
7安立生坦片5mg肺动脉高压
8琥珀酸索利那新片5mg膀胱过度活动症
9依帕司他片50mg糖尿病性神经病变
10阿卡波糖片50mg糖尿病
11卡格列净片0.1g糖尿病
12恩格列净片10mg糖尿病

公司的盐酸吡格列酮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那格列奈片荣获“江苏省医药行业优秀产品品牌”,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连云港市科技进步奖”、“江苏省医药行业优秀产品品牌”。

(四)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和稳健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和研发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询比价的采购模式,部分制剂产品的原料药为公司自制,其他原料药及辅料、包装材料为外购,外购原辅包的每月采购计划根据制剂销售情况和生产计划消耗量进行制定。针对原辅包采购,供应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在药监局药审中心完成备案登记工作,通过我公司质量部等相关部门书面或现场的供应商审计后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原则上公司同一原料药、辅料及化工类原材料合格供应商不少于2家。公司原辅料的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对于上游供应商的选择面较广,对于原料药以及药品

内包材供应商,由于需要进行申请或备案,因此公司确定了合格供应商之后通常会与其稳定合作。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上一年的销量结合发展目标及来年的市场变化,制定第二年的销量计划,经批准后由制造部分解成月度销售生产需求,编制月度生产计划,由固体制剂车间安排生产排产实施,生产周期约为1个月左右。公司所有产品为自产,不存在外协生产情况。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固体制剂车间已通过新版GMP认证,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药品生产,由质量中心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司生产及质量检验过程符合GMP规范,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配送商模式,其中以配送商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公司对配送商实行动态管理,主要根据其经营资质、配送能力与范围、回款信用等进行年度考评,同时结合所在地政策变化,对配送商的授权配送进行调整,一般选择具有较强配送能力、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公司与配送商达成合作意向后,配送商根据下游终端需求形成产品订单,与公司签订相应合同,由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药品送达配送商指定的仓库,产品经配送商验收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并按照公司信用政策与配送商结算货款。

在配送商模式下,药品的终端开发、各项推广和市场维护由公司市场部和销售部组织和实施。公司定期对全体营销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营销人员具备专业的产品知识产品推广能力。

4、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仿为主,仿创结合,以仿养创”的研发策略,采用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为辅的研发模式,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的技术提升和新产品的立项开发。

公司对医药市场的变化进行跟踪,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产品市场的变化情况,重点关注新机制、新疗效药物的研发、上市及销售情况,并按照药学、临床、专利、市场等多个方面进行检索形成调研报告,为项目论证和立项提供依据。管理层组织评审通过后,研发项目组根据制定的项目研发计划开展化学合成研究、制剂处方工艺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及申报注册等工作。通过丰富产品线,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在强化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也积极与外部相关产品研发机构、科研院所进行合作,逐步提升和增强公司在产品创新方面的综合能力,提高产品研发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明显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比例%2021年末
资产总计1,154,156,478.60998,803,550.2615.55%838,022,95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8,349,637.39817,808,946.3115.96%691,454,93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2.1212.54-3.35%10.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8.22%16.95%-16.52%
资产负债率%(合并)17.83%18.12%-17.49%
2023年2022年增减比例%2021年
营业收入709,207,754.74635,047,016.3711.68%513,824,63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982,926.46120,592,817.3414.42%77,890,69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25,408,634.81103,655,563.73-68,526,477.53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60,505.26133,672,877.06-29.48%91,040,91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15.73%16.09%-13.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4.29%13.83%-11.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01.5913.21%1.31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44,895,94468.82%5,360,28450,256,22864.23%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7,775,05427.25%-1,760,65016,014,40420.47%
董事、监事、高管6,223,0189.54%-3,236,9612,986,0573.82%
核心员工2,128,0863.26%-778,7921,349,2941.72%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20,344,55631.18%7,644,25627,988,81235.77%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8,204,16227.90%8,150,49726,354,65933.68%
董事、监事、高管18,849,05628.89%-9,782,8839,066,17311.59%
核心员工1,489,5002.28%-614,340875,1601.12%
总股本65,240,500-13,004,54078,245,040-
普通股股东人数3,973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司法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1李永安境内自然人6,761,2161,352,2438,113,45910.37%8,113,4590-0
2天津药物国有法人6,300,0001,260,0007,560,0009.66%07,560,000-0
研究院有限公司
3陈学民境内自然人4,200,000840,0005,040,0006.44%3,780,0001,260,000-0
4任路境内自然人3,791,000758,2004,549,2005.81%4,549,2000-0
5徐维钰境内自然人4,201,000272,4774,473,4775.72%04,473,477-0
6徐根华境内自然人3,387,000677,4004,064,4005.19%04,064,400-0
7范世忠境内自然人3,360,000672,0004,032,0005.15%3,024,0001,008,000-0
8郑家通境内自然人2,800,000560,0003,360,0004.29%3,360,0000-0
9张作连境内自然人1,761,000256,2002,017,2002.58%02,017,200-0
10徐金官境内自然人1,680,000336,0002,016,0002.58%2,016,0000-0
11何建忠境内自然人1,680,000336,0002,016,0002.58%1,512,000504,000-0
12孙玉声境内自然人1,680,000193,7271,873,7272.39%01,873,727-0
合计-41,601,2167,514,24749,115,46362.76%26,354,65922,760,804-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永安、陈学民、任路、徐维钰、徐根华、范世忠、郑家通、张作连、徐金官、何建忠、孙玉声于2015年1月30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月29日;2017年12月5日,上述11人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4日;2020年9月9日,上述11人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2月18日。截至报告期末,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53.10%的股份,均承诺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行使一致的表决权。上述11名股东一致表决权的行使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5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并非计算错误。)

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永安、陈学民、徐维钰、任路、郑家通、范世忠、徐根华、徐金官、孙玉声、张作连、何建忠于2015年1月30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17年12月5日,上述11人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20年9月9日,上述11人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24年截至报告期末,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53.10%的股份。此外,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中的李永安、徐根华、徐金官、孙玉声、张作连和何建忠通过其控制的连云港威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4%的股份。

综上,上述

名自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末合计持有公司

54.14%

的股份。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37%

10.37%

陈 学 民任 路徐 维 钰徐 根 华范 世 忠郑 家 通张 作 连徐 金 官何 建 忠孙 玉 声威尔科技其他股东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李

40%

40%

2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6.44%

6.44%5.81%5.72%5.19%5.15%4.29%2.58%2.58%2.58%2.39%1.04%45.9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是 √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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