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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晟信息: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16位,注册会计师人数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5,466.65万元。2023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3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3年12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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