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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田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2022 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属于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76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前,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前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华兴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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