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7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取得情况
2022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0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4元/股,发行股数1,800.0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7,836.1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382,163.89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18,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3,382,163.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含超额配售资金)已由广发证券于2022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不含超额配售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JNAA6B0021号)。2023年1月20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完毕。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20日),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4.0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8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70.00万股,由此增加募集资金10,8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共计15,347,192.92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14,117,947.64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229,245.28元(不含税)。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次置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为XYZH/2023JNAA6F000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置换事宜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华材料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JNAA6F0017)认为,凯华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华材料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JNAA6F0017)认为,凯华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华材料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1、《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71,994,605.1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865,404.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865,404.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71,994,605.12 | 21,865,404.06 | 21,865,404.06 | 30.37%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合计 | - | 71,994,605.12 | 21,865,404.06 | 21,865,404.06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募投项目建设已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由于冬季施工条件受限,项目建设停工导致建筑施工进度落后于前期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进度安排。公司正加快施工工作,弥补建设进度,不存在投资计划需调整的情形。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共计15,347,192.92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14,117,947.64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229,245.28元(不含税)。 本次置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为XYZH/2023JNAA6F000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置换事宜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