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明曰信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肖磊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委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中天运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中天运[2024]审字第90033号《审计报告》。公司在此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内部治理情况等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孙国茂先生、于培友先生、路永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国茂)》(公告编号: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培友)》(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路永军)》(公告编号:2024-015)。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总经理明曰信先生就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并提出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总经理明曰信先生就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并提出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
3.回避表决情况:
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2023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基础上,并结合对2024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2023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基础上,并结合对2024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天运[2024]审字第90033号),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天运[2024]审字第90033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天运[2024]审字第90033号),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天运[2024]审字第90033号)。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90021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孙国茂、于培友、路永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孙国茂、于培友、路永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1)。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2023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