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9009 公司简称:九号公司
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凡孝
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40,800.07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59.8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7,146.54万元。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5,082.98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04,674.67万元。
因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亏损待弥补,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长远利益,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
(二)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三)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30%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的表决权差异安排未发生变化。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分红权益;(2)设置独立董事;(3)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4)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7)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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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6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以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2021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NinebotLimited,中文名称:九号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九号公司,证券代码:689009 |
CDR | 指 | ChineseDepositoryReceipt,中国存托凭 |
A类普通股 | 指 | 公司股本内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使A类股份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的决议案享有1票的投票权 |
B类普通股 | 指 | 公司股本内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使B类股份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的决议案享有5票的投票权。特殊情形下,涉及的B类股份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的决议案享有1票的投票权,相关特殊情形请参阅公司章程。 |
优先股 | 指 | A-1轮优先股、A-2轮优先股、A-3轮优先股、B轮优先股、C轮优先股 |
纳恩博(北京)/WFOE | 指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号(香港)之全资子公司 |
鼎力联合/VIE公司 | 指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纳恩博(北京)协议控制的主体,为境内主要经营主体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 | 指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经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计划》及《经二次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经三次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 |
《存托凭证》 | 指 | 《存托凭证存托协议》 |
《托管协议》 | 指 | 《存托凭证基础证券托管协议》 |
工商银行、存托人、存托机构 | 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亚洲)、托管人、托管机构、境外托管人 | 指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九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章程 | 指 | 《NinebotLimited公司章程大纲细则》(2019年4月2日通过),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 |
子公司 | 指 | 对于任何主体而言,其直接或间接通过股权、表决权、协议控制架构或其他方式实现控制的任何公司实体 |
开曼或开曼群岛 | 指 | CaymanIslands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BMS | 指 | BatteryManagementSystem,即电池管理系统 |
LED | 指 | 发光二极管 |
ToC | 指 | BusinesstoCustomer,即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 |
2021年年度报告
业零售模式 | ||
ToB | 指 | BusinesstoBusiness,即面向企业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销售模式 |
ToB产品直营 | 指 | 即面向企业直接销售产品和服务的直营模式,本报告中特指公司为全球共享运营商提供产品和服务 |
ISO | 指 |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即国际标准化组织 |
ORV | 指 | Off-RoadVehicle,主要指可在崎岖地面使用的越野车辆 |
物联网、IoT | 指 | 通过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信息承载体,将所有能行使独立功能的普通物体实现互联互通的网络 |
超宽带 | 指 | UltraWideband,一种五载波通信技术,利用纳秒至微秒级的非正弦波窄脉冲传输数据 |
小米集团、小米 | 指 | XiaomiCorporation、小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九号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九号公司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ebot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inebo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高禄峰 |
公司注册地址 | MaplesCorporateServicesLimitedatPOBox309,UglandHouse,GrandCayman,KY1-1104,CaymanIslands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2 |
公司网址 | www.ninebot.com |
电子信箱 | ir@ninebot.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鹏 | 胡丹、王蕾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号楼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号楼 |
电话 | 010-84828002-841 | 010-84828002-841 |
传真 | 010-84828002 | 010-84828002 |
电子信箱 | ir@ninebot.com | ir@ninebot.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号楼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 |||||
证券种类 | 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的转换比例 | 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存托凭证简称 | 存托凭证代码 | 变更前存托凭证简称 |
中国存托凭证(CDR) | 10:1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九号公司 | 689009 | / |
存托机构 |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 | |
经办人 | 常悦 | |
托管机构 |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环花园道3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33楼 | |
经办人 | 王轶宁 |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付强、李瑶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彭凯、沈昭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10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 | 2019年 |
2021年年度报告
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9,146,053,585.08 | 6,002,741,374.91 | 52.36 | 4,585,894,576.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458.84 | -454,848,978.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6,187,145.44 | 51,261,526.63 | 399.76 | 109,871,079.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451,665.80 | 896,345,908.49 | 不适用 | 251,275,237.6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74,779,972.54 | 3,696,778,410.72 | 15.64 | 2,119,621,233.74 |
总资产 | 7,672,446,491.20 | 6,557,637,541.93 | 17.00 | 3,309,293,000.3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83 | 1.17 | 398.29 | -1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36 | 1.10 | 387.2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64 | 0.81 | 349.38 | 2.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1 | 2.94 | 增加7.37个百分点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4 | 2.05 | 增加4.39个百分点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51 | 7.70 | 减少2.19个百分点 | 6.9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605.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331.22万元,增长比例5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59.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712.56万元,增长比例458.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618.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492.56万元,增长比例399.76%,其主要原因如下:
(1)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智能电动滑板车等主要产品实现同比稳步增长;同时智能电动两轮车和全地形车产品投入市场取得较好业绩,公司销售能力不断提升、销售渠道不断拓展,带动营业收入增长。同时,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15,441.16万元,主要是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和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同比增加13,220.00万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末提前备货,库存增加,为锁货预付供应商采购款及应收出口退税增加。
3、受益于公司净利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相关指标同比增长。
4、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50,35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32.67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51%,较上年同期减少2.19个百分点,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36%。
2021年年度报告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78,577,104.15 | 2,940,142,076.76 | 2,483,765,980.21 | 1,943,568,423.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407,584.42 | 228,533,149.66 | 134,348,897.80 | 22,309,12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609,884.97 | 199,842,307.14 | 130,227,994.54 | -93,493,04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826,254.61 | 275,694,733.92 | 89,759,224.02 | -461,079,369.1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655,795.44 | -578,808.18 | -450,205.8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61,606.76 | 9,327,732.67 | 10,472,880.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021年年度报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9,601,955.09 | 15,863,975.99 | 2,759,321.4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0,532.37 | 33,629,68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31,084.03 | 2,366,318.11 | -2,853,233.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98,761,778.3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31,850.40 | 4,818,146.20 | 9,516,722.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814.65 | |||
合计 | 154,411,608.21 | 22,211,604.76 | -564,720,058.5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银行理财产 | 812,093,603.28 | 601,489,767.78 | -210,603,835.50 | 22,149,392.34 |
2021年年度报告
品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6,272.87 | 160,714.29 | 34,441.42 | - |
债务工具投资 | 65,488,901.67 | 140,251,098.22 | 74,762,196.55 | 54,762,196.55 |
权益工具投资 |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合计 | 877,708,777.82 | 771,901,580.29 | -105,807,197.53 | 76,911,588.89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国家迎来新的发展局面下,各产业领域都在实践中进一步转型升级。身在其中的中国智造行业的九号公司,也迈入了一个新征程。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领先的工业设计、稳定可靠的品质、良好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公司赢得了客户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
1、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605.36万元,同比增长52.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59.88万元,同比增长458.84%。
公司2021年营收、利润大幅上涨,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智能短交通和服务机器人领域创新企业,通过积极的研发投入,努力拓展销售渠道,加大品牌推广力度,于2021年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和用户口碑,推动了行业整体技术升级。
2、多个业务板块增速明显,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
(1)智能电动平衡车与滑板车:保持引领地位,蓬勃发展
2021年公司智能电动平衡车与滑板车继续发挥产品和品牌竞争优势,保持持续增长。特别是电动滑板车领域增速明显,2021年滑板车ToC零售产品实现营收44.08亿元,ToB共享滑板车和配件的微出行产品实现营收17.16亿元。
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和技术研发,持续在全球消费级智能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市场保持着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电动滑板车F25、电动滑板车F20、儿童电动滑板车等纷纷上市。2022年3月,公司相继在欧美发布全新GT系列、P系列、D系列智能电动滑板车。赛格威GT系列定
位属于高端电动滑板车,不仅外观设计更加精细有质感,功能上也有许多创新,配备了前后液压盘式制动器、宽踏板、可调节悬架,最高时速可达70公里/小时,堪称赛格威有史以来最快的电动滑板车。赛格威智能电动滑板车P系列,专为城市通勤打造,更高续航更高时速,
最高时速能达43km/h,续航能力高达100km,且10.5英寸汽车级四季胎也能提供更好的通过性、舒适性和耐用性。九号智能电动滑板车D系列延续了电动滑板车轻便、易携带的特性,满足不同人群出行的不同需求,且以更亲民价格与P系列滑板车形成优势互补,能够满足商务朋友聚会、上下班通勤等不同用户场景需求,更加丰富了产品线。除此之外,还发布了“TheShredder”的
套件装置,装上之后可将NinebotS、NinebotSPro或NinebotSMAX两轮平衡车产品,转变为具有两种配置的电动滑板车,它既能作为四轮站立式踏板车骑行,同样也可以放弃扶手自动滑行。2021年,公司推出九号平衡车L系列,该系列平衡车增加了酷炫轮毂灯和智能语音提醒、更换了更轻便的冲压车体,不仅好玩有趣更兼顾安全可靠。
(2)智能电动两轮车:业务突飞猛进,遍地开花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公司智能电动两轮车销量42万台,销售规模12亿元,中国区专卖门店1700+家,覆盖600+城。2021年是公司跨界入局电动车行业的第二年,公司产品的优质设计和前沿智能技术持续保持领先的行业竞争力,赢得了众多消费者认可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电动两轮车产品从E系、C系、B系车型到N系、A系和全新九号电动C系的产品布局,再从真智能1.0到真智能2.0的迭代更新,从可以全家人一起共享用车,到MoleDrive全新自研控制器(鼹鼠控制器)加持,更安全的云电系统等,智能功能已全面应用于九号电动车全系产品,进一步提升了用户驾驶体验的智能与便捷。在技术创新上,作为与高通建立跨界合作的品牌,九号电动开启车机互融智慧新生态,实现多智能操控,九号出行APP除了打通AppleWatch(Siri语音助手)以外,还接入了OPPOWatch和华为智能手表等多款智能终端。在产品创新上,2021年公司新推出九号电动A、全新九号电动C、电摩N系列,以及部分海外车型。A系列是全系最轻巧的车型,实用性高,质量好,强度高,还有比较受用户喜欢的LINEFRIENDS定制款。C2021系列和N系列产品采用汽车级的ABS烤漆工艺,在外观设计上,沿袭“CONTROLLEDTENSION”美学设计语言,使得整个车身设计线条更加流畅、也更加美观帅气。C2021系列是相对于C系列的升级,外观时尚且性能较强。N系列是电动摩托车,车辆舒适实用,并且具备多种越野风格的护具配件,给用户多样的骑行乐趣。A系列、C2021系列、N系列同样也是全系支持RideyGo2.0系统、九号云电系统,并标配九号云盒ECU、NFC解锁、智能安全管理及防盗系统、整车OTA升级、推行模式、SOS紧急呼救等智能用车辅助系统。2021年,公司在欧洲、亚太和美国发布了兼具颜值和性能的九号智能电动产品,同样主打“智能”,产品已经很好的拓展了多个海外市场。2022年新推出九号智能电动车E200PMK2,在性能上有突破性的大提升。搭载零极创新鼹鼠控制器X600,动力可比肩250cc级燃油车,0-50km/h的加速时间只需2.8s,满足极致操控需求;TCS牵引力控制系统,旗舰级制动配置,可精确控制电机出力,有效防止湿滑路面的行驶失控;拥有全新升级的ABS防抱死系统,制动能力提升,提高行车安全系数。在认真做技术和产品的同时,公司在品牌跨界联合和渠道赋能上也下足了功夫,积极探索新玩法,例如与LINEFRIENDS、李宁跨界合作打造联名款产品,与B站会员购合作的NinebotSpace,积极开展线下骑行活动“城市路书”打造属于电动车的城市旅行等,“年轻化、时尚化、智能化、品质化”深入人心,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3)全地形车:新兴业务见成效,展现硬实力
2021年全地形车正式投入市场,为公司带来较好的营收,实现销量2万台,销售规模5.60亿元。
全地形车是集实用、娱乐、体育运动等于一体的特种车辆,北美和欧洲是主要消费市场,可在沙漠、草地、山路、丛林、雪地等多种复杂路况行使,目前主要用于越野、运动休闲、农牧场、矿山、林地、抢险等众多领域,另外还有旅游租赁业务、专业赛事等。公司创新性推出的全球首款混合动力全地形车系,采用张力美学的外观设计,展现出运动性兼实用性的进击态势,配备了强大的智能控制系统,包括无感上电、驾乘设定、危险监测、数据掌控等功能,用户可通过App随时了解驾驶数据以及车辆信息,先进车联网技术的强大助力,让越野尽在掌控。
2021年,公司全地形车产品凭借炫酷外观、卓越性能、多场景覆盖等优势,迅速获得用户和经销商认可。自2020年8月宣布正式投产以来,公司供应链、生产制造中心与零部件供应商的紧密配合,实现全地形车产品的高效生产,开启全地形车的全球布局和发展。公司一直致力于大排量全地形车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车辆动力方面先后研发成功了570cc燃油动力、1000cc燃油动力、570轻型混合动力和1000增程混合动力平台,整车方面先后研发成功了570燃油ATV、570轻混ATV、1000燃油UTV、1000燃油SSV和1000增程SSV车型。
(4)智能服务机器人:业务逐步扩展,目标市场持续推进
2021年公司服务机器人正式进入商业化落地阶段,销售收入2100多万元。
公司服务机器人主要聚焦于商用、家用服务机器人和机器人移动平台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商业落地。已经推出的九号方糖机器人,2021年已经在酒店、写字楼、商场、医院等室内场景商业落地,为人们提供更加智慧、便捷、高效、可靠的室内配送服务。目前已经累计配送
2021年年度报告
量超100万次,为百万用户提供配送服务。2021年与龙湖地产、万豪、希尔顿、雅阁酒店集团、轻住酒店集团、金恪集团、瑞曼达酒店集团等主流一线品牌酒店展开合作。2021年12月,公司与美国配送企业建立合作,后者在未来一年将会运用公司提供的机器人平台(RMP)打造数千台半自动室外智能配送机器人,用于在美国拓展自身的外送业务,此次合作获得了海外多家重量级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此外,公司还于2021年9月正式发布家用服务机器人领域新品—赛格威割草机器人(SegwayNavimow),赛格威割草机器人采用了独创的EFLS融合定位系统,通过融合多种传感器信息,让机器人能够在各种草坪环境中,实现精确定位并实时感知周围环境,实现安全避障功能;机器人无需人工埋线,仅需通过手机APP遥控机器人即可操作边界规划,在工作过程中会基于所绘的工作区域,自主规划选择最优的工作路径,工作效率更高;在通过性和安全上,采用了带有转速闭环控制的轮毂电机,可以在低速时释放出高扭矩,同时转速控制更精确,轻松爬坡24°,配合齿轮状的橡胶轮胎,在户外环境下提供更好的耐候性和通过性,在防水能力上达到IPX6防水等级标准。
未来针对不同的细分场景,公司将推出更加丰富多样的产品,为人们生活便捷和工作高效助力。
3、积极进行产业链布局,增强产业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按照既定战略规划,公司积极进行产业链的布局,陆续实施了几项对外投资。例如2021年3月公司设立海南以莱基金,主要以组合投资方式投资于智能短交通、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领域等前沿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项目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领域的创投基金份额,以此促进公司在相关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导地位。2021年该基金主要围绕出行科技领域,投向如EV、自动驾驶及辅助驾驶、汽车电子、智慧短交通、半导体等硬科技领域项目。
未来,公司也将持续推动对外投资、并购事项,通过对外投资、收购和整合横向纵向的优质企业,为企业增加发展动力。
4、研发持续投入,知识产权保护升级
公司坚持以市场方向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对产品进行技术完善和革新,持续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5.04亿元。
公司尤其重视知识产权国内外保护和创新,在智能短程移动领域拥有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储备。特别是,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旗下各品类专利产品,公司于2021年12月设立专项知识产权保护基金,用于奖励和举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等侵权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形成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编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优先保护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域名、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有效防止公司核心技术外泄。公司定期提交专利及其他专有权利申请,充分保障公司研发设计的创新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国内已授权专利1830项,已取得115件著作权,964件商标权,海外已授权专利478项。2022年3月,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积累,公司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5、持续提升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
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凭借在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以及立足科技创新的优质产品和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并获得较高品牌知名度,旗下Ninebot九号和Segway赛格威两大品牌,也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用户基础。
公司作为智慧移动领域的头部玩家,致力于品牌的长期建设,通过一系列年轻化的品牌营销策略,不断强化公司年轻时尚的品牌印记,在以广大年轻消费群体为内核的新消费时代,构建起属于自己的品牌护城河。2021年公司积极推动IP营销,推出LINEFRIENDS、李宁、小鹏、奥迪、变形金刚等热门IP联名产品,还与AL英雄联盟、成都AG超玩会达成合作,持续提升年轻消费群体对于公司品牌的关注度及产品购买意愿,推动公司品牌价值进一步跃升。
6、关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2021年年度报告
人才是公司永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坚守公司核心价值观,持续奋斗的员工是公司的最大财富。公司的人才发展目标是通过持续的奋斗文化建设,逐步建成一支工作责任心强、能持续自我成长的高战斗力团队。经过多年的全方位深度融合,公司现有的管理团队一直保持着高效务实的工作风格,这也成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为了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协助公司的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建立了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留住和吸引高素质管理和技术人才,充分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活力,增强了公司凝聚力,助推公司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的创新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秉承着“简化人与物的移动,让生活更便捷”的愿景。经过多年在专业领域的深耕发展,公司依托自身在智能技术创新、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品牌树立等多方面积累了优势,公司产品已经形成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品类丰富的产品结构。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智能电动平衡车和滑板车产品系列
智能电动平衡车按照产品形态分类可以分为九号平衡车系列、九号平衡车Nano、智能电动单轮平衡车、智能电动平衡轮。2021年公司推出的九号平衡车L系列,该系列通过了29项国家标准严格的测试,具有8倍保护机制,包括全车IPX4级防水、低电量保护、超限报警和减速、合规安全限速等,以及七重语音提醒,全方位守护安全骑行,并进一步提高行驶质量。公司于2016年12月推出第一款智能电动滑板车产品“米家电动滑板车”,该款产品于2017年度获得德国红点至尊奖(RedDot:BestoftheBest)、德国iF设计金奖等多项世界级设计大奖,此后公司先后发布“九号电动滑板车”系列产品、米家电动滑板车Pro、九号电动滑板车MAXG30、全球首款半自动化驾驶共享滑板车T60、九号电动滑板车AirT15、电动滑板车E25、电动滑板车E22、儿童电动滑板车等。2021年公司推出了电动滑板车F系列和九号儿童滑板车C系列。2022年在美国率先推出赛格威智能电动滑板车GT系列、P系列、九号智能电动滑板车D系列,速度更高、续航更强,有更好的路面通过性、舒适性和耐用性。
(2)智能电动两轮车产品系列
在电动两轮车领域,公司致力于发展国内电动车智能化和全球摩托车电动化,主营智能电动两轮车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2021年,公司先后在国内发布电动摩托车九号电动N系列、E110L车型、电动自行车九号电动新C系列、A系列,在海外上市了C80A系列、E110SE、E110S、E125S系列、B110S系列产品,分别销往北美洲、欧洲、南美洲、亚太等国家及地区。
2021年,九号电动发布了自主研发的进化出行的真智能2.0,打通了更多智能硬件设备、云端和车机系统的链接,让生活更便捷、更好骑、更安全。真智能2.0主要包含RideyGo!2.0、RideyFun智控系统、MoleDrive全新自研控制器(鼹鼠控制器)和九号云电系统。真智能2.0贯穿整个出行过程,让用户体验感更为简洁与安全。在不同的使用场景中,搭配了不同的功能来改善使用体验,其五大功能NinebotAirLock感应解锁、智能龙头锁、乘坐感应、驻车感应和助力推行,为用户在开锁、骑行、停车、驻车、推车的全场景中,提供助力。
(3)全地形车产品系列
全地形车具有极高的越野性能,可在非道路上行驶,也是一种集实用、娱乐、体育运动等多用途功能为一体的车辆。公司沉淀了在车辆工程、新能源动力系统、电控电机、电池PACK、BMS、IOT(物联网)及IOV(车联网)的技术经验及创新技术,赋能到全地形车产品,推出了全球首款混合动力全地形车系。2021年,ATV、UTV、SSV三个车系平台顺利地实现了生产并销往全球各地。
(4)服务机器人产品系列
服务类机器人一直是公司重点关注的产品领域,在智能电动平衡车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公司独立研发服务类机器人产品和机器人运动平台。在室内机器人领域,室内场景的服务机器人系列
2021年年度报告
产品均搭载了九号自研的VILO-SLAM2.0导航系统(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融合导航系统),在行业通用的三维感知的基础上,增加了纹理感知,大幅度提高了机器人导航性能。同时九号自研物联网技术,可以提供室内配送服务,可与电梯、闸机、智能音箱等进行物联网互联,具有室内自动导航、智能避障、物品配送、多模态交互功能,可完成跨楼层、跨楼座配送的工作。目前室内配送机器人已经进入了商业落地的阶段,并已经与全球知名酒店、餐饮集团达成业务合作及落地。在室外机器人领域,公司于2021年9月发布新品智能割草机器人,产品采用自主研发的EFLS(ExactFusionLocatingSystem)精准融合定位系统,可实现厘米级精确定位。并具备极致静音功能,具有超强通过性,可以轻松爬上24°的坡面,在防水能力上达到IPX6防水等级标准。九号机器人移动平台(RMP)则实现数千台交付,为第三方开发者提供通用、集成的机器人底盘方案,持续拓展海外配送业务。
(5)其他产品
公司积极开发儿童品类产品,先后发布了九号儿童自行车,九号平衡车Nano,九号儿童电动滑板车E系列/C系列/A系列等。在创新领域,公司开发出了以电动平衡车为动力平台的创新配件产品,赋能传统基础产品,先后发布了九号平衡车卡丁车改装套件、九号卡丁车Pro、九号卡丁车兰博基尼汽车定制版、九号平衡车机甲战车改装、变形金钢联名款儿童滑板车。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物料对产品性能的重要性水平、采购金额、对产品交货周期的影响等因素,将所采购物料分成三类,主要包括高价值物料(如锂电池电芯、锂电池外协包、轮毂电动、主要IC、MOS等)、关键重要物料(如控制器外协包、显示板外协包、充电器、塑胶类零件等)、其他辅助物料(轮胎、线束接插件、结构组件等通用物料)。公司生产模式分为自主生产及OEM两种。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全部供应商的开发、评估、管理以及物料的采购都由公司负责。在OEM模式下,大部分高价值物料和关键重要物料由公司进行采购后再发送给OEM工厂,或由OEM工厂直接从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指定型号和规格物料;部分通用物料由OEM工厂自行采购,并且这部分物料的供应商需要通过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审核;在OEM工厂完成生产后,公司再通过采购部向其采购产成品。
2、生产模式
公司于2018年开始与OEM工厂展开合作,形成自主生产和OEM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自有工厂以生产小型智能平衡车、自主品牌智能电动滑板车和智能电动摩托/自行车、全地形车为主;OEM工厂以生产米家智能电动滑板车等产品为主。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覆盖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直营与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服务机器人已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智能电动摩托/自行车、全地形车以线下销售为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产品种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智能短程移动设备 |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中的“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1.5.2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制造” |
智能服务类机器人 |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中的“C3964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 “2.1.1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 |
(1)智能短交通快速增长
2021年年度报告
①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领域
智能电动平衡车具有时速较低,易于操作的特点,为人们提供短途代步、安保巡逻、休闲娱乐等功能,多应用在游玩娱乐、仓库巡逻、户外越野等场景。智能电动滑板车兼具小巧便携、环保时尚等特点,可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通行问题。
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报告,预计全球智能滑板车市场规模达到500亿美元,其中欧美市场在2025年均可达到150亿美元,中国市场达到80亿美元。
②智能电动两轮车领域
中国的电动两轮车目前已发展到成熟期,而电动两轮车的智能化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随着智能化概念的逐渐渗透、智能化技术的逐渐成熟,用户对智能电动两轮车的需求将逐渐提高。尤其是与智能电动两轮车相比,传统电动两轮车缺少打通软件、硬件、云端多方协同的服务链路,仅堆砌硬件,缺乏用户服务场景的全维度思考,是难以真正做好用户体验,也难以好用、可靠、安全。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2年中国两轮电动车行业白皮书》,2021年中国电动两轮车累计销量达4100万辆。预计2022年中国电动两轮车销量将达到4500万辆,同比增速9.8%,在节能减排、碳达峰等政策要求,庞大的人口与多样化绿色出行需求,及时配送与共享电单车增长促进等因素影响下,电动两轮车市场依旧拥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③全地形车领域
全地形车除用作休闲娱乐外,还可广泛用于农牧场、矿山、林地、抢险、军用等多种特殊用途,未来可拓宽旅游租赁业务、专业赛事方面的发展。目前全地形车年销量已超过90万台,市场规模近千亿元,消费者对于大排量、大扭矩车型的需求在不断增长。全地形车主流市场集中在欧美地区,美国、欧盟国家是全球最大的全地形车市场,其中美国占全球市场一半以上,终端用户为娱乐玩家。国内消费市场,由于全地形车受政策限制无法上牌,目前市场处于萌芽阶段,需求较为小众,整体规模较小。但随着国内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消费升级,正在向百姓生活渗透。据AlliedMarket预测,全球全地形车市场将以7.8%的复合年增长率,在2025年达到141亿美元的规模。
(2)服务机器人蓝海赛道
《中国制造2025》提出将“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作为大力推动的重点领域之一,机器人产业的发展要“围绕汽车、机械、电子、危险品制造、国防军工、化工、轻工等工业机器人应用以及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应用的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人民对品质生活追求的提高,服务机器人在酒店、餐厅、商场、机场、景区的出现将会愈加频繁,逐渐替代传统人工劳作。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快速普及,人工智能迎来第三次高速发展。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智能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的不断拓展,带动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高速增长。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绿化覆盖率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人花园,传统割草机已逐渐不能满足草坪日常维护的需求。传统割草机器人存在诸多痛点,例如需预埋线、割草效率低、噪音大、安全性不高、容易受天气影响等。而目前市场上割草机器人出现的新技术包括障碍物识别系统、草坪地图、草坪记忆等,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传统割草机的痛点,释放劳动力。未来随着割草机器人产品力提升,市场规模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发布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21》,以深度学习、知识图谱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已经逐步脱离单纯以学术为驱动的发展模式,在基建、商业、民生、社会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2016年以来,全球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年均增速达23.8%,2021年预计达到了125.26亿美元,到2023年,全球服务机器人市场有望突破201亿美元,上下游相关产业市场规模也将同步增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智能短交通
在创新短交通领域,公司已实现完善的智慧交通网络布局,电动平衡车和平衡轮产品为2km以内的微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和独轮产品为2-20km的短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而电动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产品则是为20km以上的支线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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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专注于智能短交通技术的研发,目前已积累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公司CEO作为工作组专家成员参与起草和制定了ISO国际标准:ISO13482PersronalCareRobotSafety(个人服务机器人安全性);公司以起草组副组长单位及第一起草单位身份牵头制定了电动平衡车国家标准《GB/T34667-2017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和《GB/T34668-2017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参与起草中国行业标准SJ/T11685-2017《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规范》。2021年11月16日,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加了《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启动会召开,该标准由SACTC155(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目前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达2300余件,在本行业内遥遥领先,凭借强大的科研创新实力,公司成为2021福布斯中国最具创新力的50家企业之一。
(2)服务机器人
随着人口红利的减弱,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转型关键阶段,餐饮服务、酒店送物、快递配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配送机器人可根据用户对配送的及时性、便捷性、安全性的需求,自主完成药品、餐食、医疗物资、快递包裹等配送服务,可有效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丰富配送模式、提升配送效率。
自2017年起,公司重点研发“配送类服务机器人产品”并推出基于“路萌Loomo”的“LoomoGO”配送机器人、2020年推出楼宇配送机器人九号方糖(S2)、2021年推出餐饮送餐机器人(S1D),是国内首批设计生产用于末端配送的服务机器人的公司之一。九号配送机器人产品搭载公司自研的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室内定位技术、高动态室内环境机器人运动技术等多项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现已全面进入规模化商用阶段,并处于行业第一梯队。
2021年九号机器人通用移动底盘RMP在海外实现室外无人配送车业务的合作,扩展人行道配送机器人领域,进一步扩大全球配送机器人产业布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短交通是基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而兴起
智能短交通产品系具备智能化控制技术的短程通行设备,符合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的理念。公司产品将无人自动驾驶仪技术与机器人技术完美结合,并实现与手机产品的无缝接驳,其最大用途为改变短途出行的单一性。智能短交通产品因具备绿色环保、体积小巧及便于控制管理的特点,产品作为代步工具一经推出便受到了众多年轻消费群体的追捧,同时在例如安保、旅游、会展、机场及政府公共部门等商用领域实现推广应用。智能短交通产品未来将进一步综合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可实现用户对产品的远程控制、远程监测和远程人机交互等,使用户控制及检测更加便捷。
(2)技术发展与政策支持将使服务机器人更加智能与普及
2021年底,?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正式印发《“?四五”机器?产业发展划》,规划中指出机器?被誉为“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其研发、制造、应?是衡量?个国家科技创新和?端制造业?平的重要标志。当前新?轮科技?命和产业变?加速演进,新?代信息技术、?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与机器?技术深度融合。《“?四五”机器?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2025年的具体?标:机器?产业营业收?年均增速超过20%。
与此同时,依托人工智能技术的升级,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的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技术是服务机器人在下一阶段获得实质性发展的重要引擎,目前正在从感知智能向认知智能加速迈进,并已经在深度学习、抗干扰感知识别、听觉视觉语义理解与认知推理、自然语言理解、情感识别与聊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在服务机器人技术领域,行业内企业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感知与识别、机构与驱动、控制与交互等方面开展基础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在公共服务、医疗康复、助老助残等领域的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智能服务机器人产品类型愈加丰富,自主性不断提升,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不断拓展,机器人本体体积更小、交互更灵活。机器人正快速向人类的日常生活渗透,家庭、教育、陪护和医疗等行业应用的服务机器人越来越多。在配送服务机器人领域,随着底层技术的成熟,将会克服路面复杂环境等因素,得到大面积的应用推广。与此同时,5G、物联网商用,以及语音、人脸、情感识别、自动语言处理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机器人模仿人类行为的能力逐步提高,人形机器人的设计也得到进一步推广。
2021年年度报告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业务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两大业务板块,公司在主要业务领域已拥有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大部分核心技术均为国际领先、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应用产品 | 技术先进性 |
1 | 自平衡控制技术 | 基于授权专利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自平衡机器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 国际领先 |
2 | 双余度热备份电机控制技术 | 基于授权专利自主研发 | 双轮平衡车系列 | 国际领先 |
3 | 高可靠双重保护电池管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电动自行车类,电动摩托车类,机器人系列 | 国际等同 |
4 | 超宽带无线定位技术 | 自主研发 | 九号平衡车Plus,自平衡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5 | 高精度低成本永磁同步电机驱动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电动自行车类,电动摩托车类,机器人系列 | 国内领先 |
6 | 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室内定位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室内配送类机器人 | 国际领先 |
7 | 高动态室内环境机器人运动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室内配送类机器人 | 国际领先 |
8 | 基于视觉的人体跟随系统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室内配送类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9 | 三轴机器人头部增稳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10 | 基于视觉的自主充电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室内配送类机器人,室外配送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11 | ORV并联式混合动力平台 | 自主研发 | ORV全地形车混动系列产品 | 国际领先 |
12 | ORV串联式混合动力平台 | 自主研发 | ORV全地形车混动系列产品 | 国际领先 |
13 | 电动两轮车智能系统 | 自主研发 | 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 国内领先 |
14 | 自主导航技术 | 自主研发 | 室内配送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15 | 室外半自动机群调度技术 | 自主研发 | 共享滑板车 | 国际等同 |
16 | ORV1000燃油动力平台 | 自主研发 | ORV全地形车混动系列产品 | 国际领先 |
17 | 人机互联技术 | 自主研发 | ORV全地形车混动系列产品 | 国际领先 |
注:电动两轮车真智能系统包括:RideyGo!、RideyFun、九号云电、MoleDrive。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应用于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及智能服务机器人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方面的投入力度,提升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在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巩固和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在产品创新和技术赋能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2.1电动平衡车方面
(1)产品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九号平衡车MiniL系列 | 新一代面向儿童的平台架构平衡车 |
九号平衡车nano(北美版) | 基于北美市场,增加了优化版的九号平衡车nano,拉动北美市场平衡车业务 |
机甲战车(北美版) | 基于北美市场,增加了适配已发行的平衡车以及即将发行的九号平衡车nano(北美版),拉动北美市场平衡车业务 |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一种用手机控制实现霍尔摇杆正确标定的方法 | 一种使用终端标定摇杆的标定方法 |
平衡车与套件一体式电池管理系统 | 使套件与平衡车同时充电,减少充电器数量,降低充电操作繁琐度,提高充电便捷性 |
优化电机控制算法 | 改善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提升用户体验 |
平衡车轮毂静音防尘技术 | 去除轮毂噪音,提升用户体验 |
无感知触发保护技术 | 提高转向控制稳定性,简化套件更换过程 |
一种气辅成型的平衡车低成本操控杆 | 减少零件数量,降低装配复杂度,优化成本 |
轮毂灯炫彩灯效技术 | 创新导光技术,优化平衡车轮毂灯效果,提升产品力 |
机甲战车防护装置 | 避免车辆侧倾、防止外部子弹击中用户 |
胶粘发泡工艺技术 | 创新成型工艺,降低发泡成本,提升良率 |
脚控组件的胶粘组装技术 | 减少机加工序、减少组装工序,降低成本 |
脚踏垫站人检测技术 | 平衡车载人检测系统的机构设计,提升平衡车载人检测灵敏度 |
脚控杆发光技术 | 供电技术应用,提升平衡车的灯光效果,使产品具备更高的市场竞争力 |
拆装折叠一体式立杆底座机构 | 可以在带杆模式下实现把立的折叠、展开;拆除该模块后,可以实现无杆玩法。通过创新设计可在用户体验层面降低车架拆装难度,增加产品可玩性 |
高分子材料车桥支撑机构 | 可以使转向结构小型化,降低结构复杂度,降低用户个性化调校的难度,提高操控性 |
2.2电动滑板车方面
(1)产品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九号电动滑板车F系列 | 采用全新一代铁车架方案,10寸充气胎,机械碟刹,为消费者带来性价比更优的,质量更可靠,骑行舒适性更好的系列滑板车产品 |
九号电动滑板车D系列 | D系列作为F系列车型的衍生车型,配置鼓刹,追求更高性价比,进一步降低购买门槛,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产品选择性,更好的服务于主流消费大众用户 |
2021年年度报告
小米电动滑板车3 | 小米滑板车1S车型的迭代版本,全新的CMF配色,并加强了电机动力,提升了刹车性能,以及产品的欧标合规性修改,更符合欧洲消费需求及当地法规合规化需求 |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柔性减震技术 | 提升电动滑板车骑行舒适性及ID适配性 |
无霍尔电机控制技术 | 降低电机复杂度,提升电机可靠性 |
合规新折叠把立组件 | 是滑板车符合欧洲发布滑板车17128新法规 |
电传动磁吸刹车技术 | 通过刹车信号实现机械刹车的控制,让滑板车的造型更简洁,无需通过刹车线进行刹车 |
姿态识别及控制技术 | 检测滑板车姿态,折叠姿态下,滑板车自动关机,展开状态下,滑板车自动开机 |
新一代控制器方案 | 降低控制器成本 |
速度换控制技术 | 更准确的控制滑板车的速度 |
超声波载人检测技术 | 检测滑板车是否为载人状态 |
机械变速轮毂电机 | 实现低速高扭矩和高速的产品实现需求 |
铃铛挂钩一体刹把组件 | 多功能整合部件,降低成本,同时提升用户体验 |
双驱技术 | 提升滑板车产品性能,更快速度,更强动力 |
NFC技术 | 提升滑板车智能化体验 |
扭杆减震技术 | 提升滑板车的舒适性 |
内置密码锁 | 提升用户日常使用滑板车的便捷性 |
新一代折叠把立 | 更可靠,开锁更舒适 |
2.3智能电动两轮车方面
(1)产品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九号电动E110L(国内版) | 加长版E系列车型,让九号电动产品更非富,适应很多的渠道和用户需求 |
九号电动E系列、B系列(欧洲消费版) | 基于欧洲市场,对标50cc畅销油摩型号的首批欧洲落地的L1e车型,打开欧洲市场,拉动建立九号电动欧洲业务。 |
九号电动A系列 | 购买门槛更低,有全面智能化的产品 |
九号电动N系列 | 更使用更具性价比的电摩 |
九号电动新C系列 | 更大体量的国标电动车,满足更多用户的需求 |
九号电动D系列进入模具验证阶段 | 大体量,高配置,长续航的国标电动车,国标车市场的更高端车型 |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RideyGo!2.0升级系统 | 便捷安全爽快的全家人都能用的智能用车交互系统:软件、硬件&云端整合的垂直集成;多智能硬件设备终端打通,实现多场景用车和硬件设备互联;家庭账号共享 |
感应解锁2.0 | 基于与多品牌手机系统的技术深度合作和底层系统打通,实现了更稳定、可靠的蓝牙-车 |
2021年年度报告
辆连接技术NinebotAdaptiveConnection,蓝牙连接稳定性、连接响应度等均有很好的提升,整体效率提升5倍以上 | |
空车也方便解锁 | 用户主电池取出状态下也能够解锁车辆,轻松打开坐桶放回电池,无需钥匙,省力省心 |
手机电子NFC 手机就是车钥匙 | 1)支持安卓&苹果系统主流品牌手机、AppleWatch、小米手环、华为手表等含电子卡写入的智能设备,靠近就开锁 2)支持主电池不在坐桶内时开坐桶 |
家庭账号体验优化 | 优化家庭账号用户连车和用车体验 |
远程解锁成功率优化 | 基于蜂窝数据联网问题,APP远程解锁成功率提升到99%以上 |
RideyFUN 全新彩屏仪表软硬件系统 | 1)全新UI主题设计,可多主题切换,且支持白天黑夜两种模式; 2)支持听歌/导航/打电话等用户高频出行场景需求 3)支持全新音效系统,并可切换 4)支持天气预警 |
APP6.0 | 全新APP视觉和体验涉及,3D微动效加持,提升灵活性 |
MoleDrive 全新电驱系统,重新定义骑感 | 1)全新电驱系统和油门算法,重新定义骑感; 2)TCS牵引力控制系统,抑制打滑、抑制甩尾、抑制侧翻、抑制失控,雪地也能稳稳奔跑 |
九号云电系统 功能&服务升级优化 | 1.更优电池健康管理系统:全新自研BMS6.0升级更安全更长寿命更强性能 2.更优充电策略: 1)智能充放电:汽车级的安全充电策略,支持低温充电保护、电池欠压保护等,降低用户车辆冬天低温、闲置或长期不充电情况下的电池充电安全和过放风险 2)可设置充电功率、充电电流、充电电量上限等 3)剩余充电完成时间估算:支持多设备可查看 4)升级电池售后技术分析、电池异常预警、云电协同管理、充电安全,推进电池相关安全管理及问题预警 |
2.4全地形车方面
(1)产品维度
a.ATV长短车产品系列:SegwaySnarlerAT6S(570cc短款)、SegwaySnarlerAT6L(570cc长款)b.UTV产品:SegwayFuglemanUT10(1000cc三座版)c.SSV产品:SegwayVillainSX10(1000cc窄版)、SegwayVillainSX10W(1000cc宽版)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发动机电子节气门匹配驱动技术 | 电子节气门匹配驱动技术是发动机基于扭矩 |
2021年年度报告
控制的核心,是开发燃油发动机混合动力技术的基础,能显著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 |
高效发电机/驱动电机技术 | 驱动电机选用液冷三相永磁同步电机,能量转换最高效率达到96.5%,功率密度达到2.8kw/kg。发电机选用永磁电机技术,匹配高转速的发动机,实现同等输出功率体积较小。 |
动力逻辑分析及动力分配技术 | 根据整车控制器的逻辑运算分析驾驶员意图,根据驾驶员意图和一些潜在的因素,把车辆的动力进行精确的计算和分配给驱动车轮; |
BMS电源管理技术 | MS系统指电池管理系统(英语:BatteryManagementSystem)是对电池进行管理的系统,BMS主要就是为了智能化管理及维护各个电池单元,防止电池出现过充和过放,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监控电池的状态。 |
CAN通讯技术 | CAN是ControllerAreaNetwork的简称,是一种有效支持分布式控制或实时控制的串行通信网络,把汽车比如成人体,那CAN总线就是神经系统,电子控制单元(ECU)就是身体的一部分,身体是由多个ECU组成的,各个ECU之间通过神经系统进行通信,一个部分感知到的信息可以与另一部分共享。 |
2.5服务机器人方面
(1)产品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九号方糖楼宇配送机器人 | 配置了行业领先的视觉SLAM为主的多传感器融合导航技术,以及业内首创的动态箱格调整功能 |
九号送餐机器人S1D | 配置行业领先模块化业务功能及自适应导航技术 |
九号智能梯控系统 | 实现机器人与电梯的交互,打通楼宇配送机器人业务 |
九号楼宇消杀机器人 | 楼宇内喷雾式消杀机器人,实现楼宇内巡航消毒杀菌,可自主过闸机、乘电梯,实现不同楼层的消杀任务 |
赛格威割草机器人(SegwayNavimow) | 家用服务机器人领域的超静音无边界智能割草机器人,通过自主研发EFLS(ExactFusionLocatingSystem)精准融合定位系统,无需布线即可实现厘米级精确定位,实现无边界规划式割草;具有多重传感器,为安全保驾护航;极致静音,最高音量仅54分贝;防水能力达到IPX6的标准,突破了行业普遍IPX4或IPX5的水平;越野式后驱轮胎,可以轻松爬上24°的坡面。 |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 | 实际作用 |
2021年年度报告
多传感器融合SLAM系统 | 通过多传感器在建图定位各个环节的紧耦合和松耦合,实现机器人在复杂场景中高精度和高容错率的实时定位能力,同时结合机器人端+云端的架构,快速收敛迭代SLAM系统,响应和扩张更多的业务场景 |
单机或多机协同导航地图合并和自动更新 | 利用单机或多机协同自动检测运行场景变化,利用特征回环能力合并地图,并更新导航地图,避免因场景变化导致重新部署地图 |
云+端一体化机器人系统 | 实现云计算和机器人端计算协同服务,在维持成本的前提下下,实现可调用算力的大幅度提升,大幅度降低单位算力成本 |
机器人底盘通用三电模块 | 通过模块化的硬件技术及模块化的软件底层架构,实现了通用的机器人底盘三电技术(电池,电机,电控),通过三电模块自由组合拼装,配与图形化上位机,可组快速组装出各种形态的机器人底盘 |
一种进场通信与云端调度结合的多机调度算法 | 实现同一封闭场景的多台机器人调度,采用进场通信与云端调度融合的方案,有效提升了同一场景多台机器同时运行的效率,采用进场通信与云端调度结合的方案,既降低了机器人对云端网络的依赖,又降低了进场通信组网的高额成本 |
集成式被动断电刹车系统 | 适用于机器人底盘,在机器人处于不稳定场景或者意外失控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自动刹车,避免机器人因为意外的移动而损坏或产生次生伤害 |
协同式机器人部署系统 | 自主研发协同式机器人部署系统,通过在线协同工具及机器人部署流程引导等工具,实现0基础三方人员+远程协同技术支持人员,完成技术门槛较高的机器人部署工作 |
无金属框架一体式机器人 | 通过细化受力模型,优化结构,彻底简化掉金属框架和与之配合的相关结构,形成便于批量生产的一体式机器人新架构,既降低了BOM成本,有减少了生产线的装配成本,同时提高了产品的整体稳定性 |
机器人云服务架构集群化 | 整体提高云服务承载量,可通过水平扩展云主机节点来提升云服务承载量,动态、按需扩容。减轻单台服务压力,通过故障转移,可解单点故障,提高整体云服务稳定性 |
EFLS融合定位系统 | 利用全球定位系统的卫星信号,通过RTK(实时差分定位)实现厘米级的户外精确定位,机器人相对基站的定位精度可达2-3cm |
BladeHalt安全系统 | 当人或宠物触摸到赛格威割草机器人靠近刀片的位置时,刀片可以停止旋转 |
超声波传感器 | 可实时感知周围环境,安全避开障碍,避免发生碰撞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2021年年度报告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49 | 85 | 981 | 310 |
实用新型专利 | 464 | 627 | 1,405 | 1,177 |
外观设计专利 | 197 | 225 | 1,037 | 821 |
著作权 | 37 | 37 | 115 | 115 |
其他 | 315 | 260 | 1,316 | 964 |
合计 | 1,162 | 1,234 | 4,854 | 3,387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03,514,474.32 | 462,187,796.72 | 8.9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03,514,474.32 | 462,187,796.72 | 8.9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51 | 7.70 | 减少2.1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 500,000,000.00 | 143,573,378.96 | 478,024,533.14 | 九号电动B/C/E/A/N/新C/E200PMK2/A+/Bmax等产品已上市销售。 | 研发5-10个车型系列智能两轮车产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给国内上亿用户带来安全、便利的短途出行体验,所有车型结构布局和三电、仪表、灯具完全自主正向设计,外观出众,骑感柔顺灵活,通过IoT技术和智能化技术,给用户提供更便捷和更安全的两轮车用车体验。今年的目标是丰富公司电动车产品线产品,继续巩固创造全新智能化驾驶体验(RideyGo系统升级)且实时联网(OTA功能升级)的电动车产品,针对一、二、三线城市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 | 拥有行业领先的智能化系统,支持IoT的高安全性智能锂电池管理系统BMS技术;RideyGo2.0!智能系统;NinebotAirLock2.0即停即走智能体验;智能化自动落锁第三代升级;支持手机电子NFC智能感应解锁和无钥匙启动;多传感器融合的智能人体驾驶状态检测;基于物联网的整机OTA(OverTheAir自动程序升级);无钥匙、无按键傻瓜化交互逻辑;基于IoT技术的远程监控和智能防盗技术;家庭账号共享体验、全新彩屏仪表软硬件系统。RideyLong新系统开发成果:自研轮胎配方+电机调优+控制算法调优,AI预测续航里程等。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2021年年度报告
2 | 智能手机客户端5.0版本 | 3,000,000.00 | 200,000.00 | 3,000,000.00 | 已完成开发并上线,正常功能迭代中。 | 上线智能手机客户端5.0大版本,给数百万现有用户及未来的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和服务,为用户安全使用、用车便利、防盗安全、售后维修等方面提供更方便的体验,也可为公司产品质量和使用体验积累大量用户反馈数据,为公司的新产品开发方向提供大数据支持。 | iOS和Android客户端采用全新组件化架构;符合欧盟GDPR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和同步技术;低负载的全球化数据同步技术;更低功耗、更高安全等级的蓝牙通信及加密技术;蓝牙接近解锁功能;基于蜂窝网络的IoT设备远程通信控制技术。 | 应用于公司智能短交通产品 |
3 | 智能手机客户端6.0版本 | 3,000,000.00 | 1,826,955.95 | 2,026,955.95 | 研发中,已完成九号电动全系列车型适配,圈子、我的等核心模块开发,开发进度完成70%。 | 智能手机客户端6.0大版本,在智能手机客户端5.0版本的基础上,采用了场景化的产品设计语言,全新升级的交互体验,进一步打造用户出行生活社区,通过内容圈子、活动、俱乐部等形式提升用户黏性。 | 在智能手机客户端5.0版本的基础上,新增了手机NFC解锁技术、感应解锁3.0技术、动态化支持新设备技术、智能搜索推荐技术、智能内容推荐技术。 | 应用于公司智能短交通产品 |
4 | 卡丁车Pro | 4,010,000.00 | 200,500.00 | 4,010,000.00 | 已经上市销售。 | 定位为更高端,性能更强的准专业级卡丁车套件。通过卡丁车入门系列、专业版系列和电动越野车系列及平衡轮滑鞋系列,构成酷玩产品线的产品矩阵,在公司“SimplifyMoving”战略下强化“最酷的科技出行产品公司”愿景和品牌价值。 | 车身四档长度调节、方向盘三种高度调节,适应各种年龄差、身高差;再生制动刹车,备份机械手刹,能量回收;标配引擎播放器;双线程通讯专利技术;通过平衡车内置陀螺仪和捷联算法实现辅助漂移驾驶乐趣。 | 作为平衡车的衍生品类,应用于酷玩场景 |
5 | 智能配送 | 192,800,000.00 | 13,311,657.29 | 88,518,360.63 | 楼宇内配送机器人:已 | 楼宇内配送机器人:能够在室内实现餐品、快递、物品 | 楼宇内配送机器人:高精度伺服轮毂电机技术、基 | 应用于服 |
2021年年度报告
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 完成3款配送机器人的量产并上市销售。已完成全部基础功能开发,并在酒店、餐厅、写字楼等场景落地。户外配送机器人:目前项目处于性能安全测试和持续路测优化体验中,对计算平台和系统稳定性进行了优化,提高了无人车安全性能,采集了多种典型园区场景数据,积累了多种路段和场景的测试数据。 | 等实体物件自主配送。设计多款性能、成本均符合要求的机器人产品,形成全套的解决方案,以降低场景中相关人力的成本,朝“自动运载物”的愿景迈进一大步。户外配送机器人:开发完成后寻找第三方合作者进行场景落地和推广应用。目标是成为户外即时配送机器人领域最先大批量落地的产品之一,与楼宇内配送机器人共同构成自动物流配送机器人产品系列。 | 于低成本激光雷达与视觉融合的室内定位和自主导航技术、多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目前全套技术链路及自动驾驶技术基础功能全面跑通。目前正处于保证效果的前提下,关键器件国产化,规模化,降低机器人解决方案整体的成本,以面向更广大的市场。户外配送机器人:四轮四转向全向驱动技术,基于深度学习和点云特征匹配的高精度高鲁棒定位技术,基于深度学习的目标检测跟踪技术,高精地图建图与编辑技术,高效智能的决策规划技术。车辆重心自主调节技术,解决高重心车体在颠簸时的稳定性问题;室外自主导航技术,解决室外中低速场景下的机器人自动行驶能力。 | 务类机器人领域 | ||||
6 | 通用机器 | 3,000,000.00 | 785,827.89 | 1,130,055.78 | 已经完成了六轮双驱差速、四轮前 | 通用机器人底盘需要满足通用性原则,基于相同的工作场景,产品的可靠性或使用 | 基于大规模载人移动平台的技术标准打磨,具备满足安全要求的超高可靠 | 应用于商用、 |
2021年年度报告
人底盘 | 驱、四轮四驱拖挂、四轮四驱差速、四轮四驱阿克曼等多种形式的底盘研发与测试,初步实现了对室内场景、室内外通用场景以及室外场景的全覆盖,同时覆盖5~150kg各重量范围的使用场景。 | 寿命高于同类竞品;通过复用和集成,将公司大规模制造的成本优势赋能到机器人领域,实现机器人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和大范围降本,助力机器人的量化与普及。 | 性,局部性能可以实现同类产品4倍的使用寿命;基于大规模户外交通工具打磨的产品,具备良好的技术性能,如低功耗,耐高低温和IPX7的防水等性能;产品具备量产性能,可以快速投入大规模量产。 | 服务类、制造业等机器人领域 | ||||
7 |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 500,000,000.00 | 1,003,092.85 | 471,735,481.76 | 已经完成570轻混ATV全地形车研发试制工作,具备纯电动驱动、纯燃油驱动、电动燃油混合驱动三种工作模式,其性能已超行业领先品牌 | 使混合动力ATV/UTV/SSV具备低速高扭性能,得到良好的动力体验以及低油耗和低排放性能。 | 具备纯电动驱动、纯燃油驱动、电动燃油混合驱动三种工作模式,其性能已超行业领先品牌1000cc燃油动力全地形,动力性能已达到全球全地形车行业顶尖车型同等水平,该混合动力全球属首创,将引领新能源混合动力全地形车的行业发展。 | 应用于全地形车领域 |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
动力全地形车的行业发展,已获得欧盟产品准入许可认证,北美、澳洲产品准入许可认证基本结束,测试和标定工作即将完成。 | ||||||||
8 | 儿童电动滑板车 | 24,540,000.00 | 2,487,706.52 | 13,357,406.52 | 儿童滑板车E/C/A系列均已上市销售。 | 开发出一款设计和体验优秀的儿童/青少年电动滑板车产品,利用创新的智能蹬行算法和无感控制技术,为小孩子提供一种全新的自由滑行和速度操控体验。丰富公司儿童产品系列和布局,继续拓展儿童出行和玩具市场。 | 智能蹬行算法,实现一蹬即走,下车即停;FOC无感电机驱动和控制技术;模块化电池+BMS+控制器设计技术;物理手刹、挡泥板脚刹和电子刹三重刹车系统;电助力模式、电动模式、安全模式三种骑行模式,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骑行体验。 | 应用于儿童智能电动滑板车 |
9 | 儿童版平衡车 | 1,800,000.00 | 367,785.40 | 1,965,258.87 | 已经上市销售。 | 丰富公司平衡车产品矩阵,大大降低品牌平衡车消费门槛,更聚焦平衡车的主要用户群体,让更多的小孩享受平衡车产品乐趣。 | 中控BMS一体化设计(控制系统、BMS系统、电池一体化,系统高度集成,降低成本的基础上提高产品可靠性);电池灌胶密封,提升产品安全性;语音智能安全提醒(让提醒更直观,培养用户良好的骑行习惯);端面霍尔替 | 应用于儿童智能电动平衡车 |
2021年年度报告
代转向霍尔(让控制系统模块化设计,和转向机构之间无线直接连接,提高系统可靠性);开机自动教学(平衡车开机自动教学,更具科技感)。 | ||||||||
10 | 九号电动平衡车L | 900,000 | 845,409.50 | 845,409.50 | 已经上市销售。 | 旨在打造覆盖全年龄段的平衡车系列,就现有市场下探,扩大九号平衡车受众范围,打造一款“全家都可以玩”“大人小孩一起玩”的平衡车,树立千元级平衡车市场标杆产品。 | 炫彩灯效:轮毂上的2条光圈,在骑行时幻化出炫彩光环;光敏自适应千灯,暗光自动变亮;高韧性金属骨架:结实牢固防断裂,防变形,更好的保护电池和控制器,安全可靠;15重安全保障技术:无论是拎起、放下、前进、后退,打造出拎起保护、倒地即停、超限报警降速、智能限速、容灾设计、故障警报、人工智能学习等15项安全保障技术。 | 应用于智能电动平衡车 |
11 | 割草机器人手机客户端 | 1,000,000 | 788,824.45 | 788,824.45 | 已开发完成并上线,正常功能迭代中。 | 配合割草机器人产品上线手机客户端,给用户带来无线创建虚拟地图、地图管理、切割高度、工作模式设置等功能。还可以实现随时监控割草机,随时查看割草机状态、割草进度、遥控割草机启动或停止工作等更方便的体验,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和服务。也可为割草机产 | iOS和Android客户端采用动态化架构;符合欧盟GDPR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和同步技术;更低功耗、更高安全等级的蓝牙通信及加密技术;基于蜂窝网络的IoT设备远程通信控制技术;基于Wi-Fi网络的远程设备控制和通信技术;无线遥控建图技术。 | 应用于割草机器人领域 |
2021年年度报告
品质量和使用体验积累反馈数据,为新产品迭代的开发方向提供大数据支持。 | ||||||||
12 | ORV手机客户端 | 1,000,000.00 | 531,758.26 | 803,570.92 | 已开发完成并上线,正常功能迭代中。 | 配合ORV产品上线手机客户端,给用户用车带来更好的体验和服务,为用户安全使用、用车便利、防盗安全、售后维修等方面提供更方便的体验,也可为ORV系列产品质量和使用体验积累反馈数据,为新产品迭代的开发方向提供大数据支持。 | iOS和Android客户端采用虚拟车辆与数据交互的全新设计;符合欧盟GDPR隐私政策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和同步技术;更低功耗、更高安全等级的蓝牙通信及加密技术;基于蜂窝网络的IoT设备远程通信控制技术。 | 应用于全地形车领域 |
13 | 第三代共享租赁电动滑板车 | 2,689,826.00 | 1,297,794.06 | 2,684,015.17 | 已投放运营,成功上线。 | 安全性、骑行体验、可靠性、抗倒伏能力更好,性价比和使用寿命更高的电动滑板车,主要面向全球共享租赁市场,推进公司“TaaS,TransportationasaService运输工具即服务”中长期战略落地。 | 高可靠性电机驱动控制;高可靠性电池管理系统BMS;IPx7级车辆防水抗振动设计;长连接、高并发的支持全球多种网络制式设备的车联网IoT终端及配套云服务;更安全的倒三轮连杆悬挂转向结构;更好的侧倾回正抗倒伏结构。 | 应用于共享智能电动滑板车 |
14 | 二代九号电动滑板车ES迭代款 | 5,360,000.00 | 177,868.28 | 5,269,868.28 | 已经上市销售。 | 性能、体验、可靠性更好,质量更高的电动滑板车,持续加强二代九号电动滑板车市场份额。 | 9英寸双密度高弹性免维护轮胎;电磁刹车;2.5W高亮不晃眼前灯。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2021年年度报告
15 | 赛格威超级滑板车GT | 6,980,000.00 | 3,953,929.14 | 3,953,929.14 | 赛格威超级滑板车GT1>2两款车型,已经进入PVT阶段。 | 高性能,高品质,高颜值,滤震质感与高速安定感优秀的次世代电动滑板车。 | 双驱(可单双驱切换),电机功率(额定1500W*2,峰值3000W*2),极速70km/h,0-48kph加速时间4秒;11英寸轮胎,宽度92mm的公路土路两用胎,轮胎采用扎胎自修复技术;业界首创的透明PMOLED屏(可通过透明屏幕看到地面的情况);900流明(900Lumens)高亮LED前灯+LED日行灯;前双叉臂悬挂系统;后拖曳臂悬挂系统。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16 | 九号电动滑板车F系列 | 9,850,000.00 | 4,794,144.77 | 9,764,144.77 | 已经上市销售。 | 更强市场竞争力的全新产品系列,舒适性、性价比和使用寿命更高的电动滑板车,在应对更严峻的市场竞争的同时争夺更高的中低端电动滑板车市场份额。规划在国内、美洲、亚太和欧洲四大地区进行销售。 | 双刹系统:E-ABS电子刹&碟刹;2.1WLED高亮不晃眼前灯;10英寸充气胎;专业胎纹设计及舒适柔性把套;一键切换多种模式;数码仪表,时尚外观,超高颜值。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17 | 九号电动滑板车D系列 | 2200000 | 197,392.87 | 197,392.87 | 欧洲区域已经上市销售,其他区域在定制研发中。 | 更强市场竞争力的改款产品系列,在欧洲区域开拓渠道进行销售。 | 双刹系统:E-ABS电子刹&毂刹;2.1WLED高亮不晃眼前灯;10英寸充气胎;专业胎纹设计及舒适柔性把套;一键切换多种模式;数码仪表,时尚外观,超高颜值。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2021年年度报告
18 | 共享电助力滑板车BOT系列 | 5,283,894.90 | 129,093.74 | 129,093.74 | 研发中,已完成部分结构方案和交互方案,开发进度完成30%。 | 具备更好的安全性和用户体验,成为下一代共享滑板车的主力车型。通过提升换电效率,降低运营商运营成本;通过AI技术提升共享滑板车的安全性以应对各国对共享滑板车日益严苛的运营要求。 | 视觉检测(人行道识别,停车点),全新抽拉式电池(匹配专用换电柜);多功能集成式仪表(仪表&状态灯&手机支架&无线充电&NFC);基于IoT技术的远程监控和智能防盗技术;NFC智能感应解锁;整车OTA(OverTheAir自动程序升级)。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19 | 共享电助力自行车 | 5,170,512.89 | 1,069,506.24 | 1,890,946.51 | 已经上市销售。 | 拓展产品形态,使之成为海外共享业务的主力产品之一,与滑板车、电摩共同构成共享领域的产品矩阵,满足海外部分地区对电助力自行车的强烈需求 | 多功能集成式仪表(仪表&状态灯&手机支架&无线充电&NFC);智能钢缆锁,可自锁及锁桩;基于IoT技术的远程监控和智能防盗技术;NFC智能感应解锁;整车OTA(OverTheAir自动程序升级);电池通用设计(与共享滑板车电池通用)。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20 | 共享电动摩托车 | 2,853,438.00 | 665,466.25 | 2,847,244.90 | 已经上市销售。 | 拓展产品形态,使之成为海外共享业务的主力产品之一,与滑板车、电助力自行车共同构成共享领域的产品矩阵,满足跑得快跑得远的运营需求。 | 各种智能检测模块(AHRS姿态检测,头盔检测,DODS乘坐感应,边撑检测,座桶锁,电池仓盖锁,尾箱锁等);智能仪表,含状态灯带、里程累积、速度、时间等信息;基于IoT技术的远程监控和智能防盗技术;整车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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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OverTheAir自动程序升级);双电池设计。 | ||||||||
合计 | / | 1,275,437,671.79 | 178,208,092.42 | 1,092,942,492.90 | / | / | / | / |
情况说明
1、 以上项目为公司目前主要在研项目;
2、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及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包含工程建设投资、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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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86 | 1,05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9.34% | 39.6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7,527.13 | 20,407.6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9.86 | 19.40 |
注:上述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不包含长期股权激励。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168 |
本科 | 934 |
专科 | 189 |
高中及以下 | 9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9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1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与研发优势
(1)前沿的研发实力
在智能短交通领域,九号云平台通过高效、安全的数据管理,大幅提升用户的智能化产品体验,涵盖车联网、大数据、APP运营管理、用户管理系统和云通信等的一站式互联网服务。公司自研的智能电动两轮车真智能系统,打通了多硬件设备和硬件,集超多便捷功能集一身,采用油门动态控制算法和全新驾驶模式,带来轿车级的定速巡航体验。
全地车形领域,立足于全球市场,拥有众多自主研发的产品专利,包含自主研发的混合动力系统、燃油发动机、智能车联网等技术专利和领先的整车设计专利,配备先进的供应链体系和自有工厂,致力于成为全球知名的全地形移动解决方案提供商。
机器人领域,公司拥有AI机器人技术领域的先发优势和领先地位。在智能控制、loT及车联网、云服务和云计算、智能感知和交互、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发了先进的算法和软硬件结构,将技术平台化、模块化的垂直整合到各产品和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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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效的研发成果
公司非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在智能短交通领域拥有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储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国内已授权专利1830项,已取得115件著作权,964件商标权,海外已授权专利478项。此外,公司作为国际领先的智能短程移动方案提供商,十分关注行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了多项行业、国家和国际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如作为起草组副组长、第一起草单位,参与制定《GB/T34667-2017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GB/T34668-2017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GB/T38260-2019服务机器人功能安全评估》《GB/T36530-2018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个人助理机器人的安全要求》等行业标准,提升了行业的规范化经营水平,促进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也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截止报告期末,共主导或参与34项国内外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其中包括ISO、IEC等国际标准7项,欧盟、美国等国外标准5项,国家、行业标准18项,团体标准4项,填补了平衡车、滑板车、服务机器人等多个领域的标准空白。
(3)强大的研发团队
公司坚持以技术为导向,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经验丰富、自主研发能力优秀。公司建立了集团研发中心、AI及机器人技术研究院、各事业群或事业部技术研究院的多功能布局的研发网络,形成了独特的研发体系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业研发人员1386名,占公司总人数39.34%。公司的研发团队拥有超过多年的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和丰富的研发经验,不断进行前瞻性技术研究和技术迭代升级,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2、品牌优势
公司聚焦于创新短交通和机器人领域,旗下拥有Ninebot九号和Segway赛格威两大核心自主品牌,且作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致力于通过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并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以及全方位品牌建设,赢得全球数百万用户信赖。公司旗下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电动两轮车等创新短交通产品也得以远销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Voi、LyftScooter(Lyft)、Helbiz、Spin(Skinny)和Tier等众多国内外短交通出行领域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2021年,为进一步强化年轻时尚的品牌印记,公司旗下多款产品再度亮相“2022春夏纽约时装周汤姆·博戈(TomBogo)秀场”,并联手李宁举办“中国李宁X九号设计展”快闪大秀,实现潮流与艺术的深度融合。同时,公司还和兰博基尼、玛莎拉蒂、淘宝造物节、LineFriends、OPPO等品牌进行跨界合作,不断探索有创意、更新鲜的品牌营销玩法,进一步打入年轻消费群体的生活圈、社交场,持续为品牌建设的全新发展赋能。
凭借强大的科研创新力和全球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成为福布斯2021中国最具创新力的50家企业之一,并先后获得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联合颁发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以及权威机构媒体消费日报颁发的“2020-2021消费市场行业影响力品牌”等奖项荣誉。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一直将产品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始终坚持以国际先进的生产管理标准要求自己。
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执行测试和认证程序,积极采纳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形成企标,依据企业标准在CNAS、CMA权威检测机构完成第三方型式试验。销往国外市场的产品严格遵循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法规要求,对产品进行测试认证。销往欧盟的平衡车、滑板车、电动自行车等品类,均符合欧盟委员会要求的机械指令、RED指令、RoHS指令以及REACH、Pops、WEEE等法规,并取得CE证书;销往德国的电动滑板车还符合德国交通部所发布的微型电动车辆安全法规eKFV,并成为国际首批、国内首家获证企业;销往北美的平衡车、滑板车类产品均通过非常严苛的电动运载设备安全标准ANSI-CAN/UL2272等安全测试,并取得了FCC/IC、CEC/DOE、TSCA等各项EMC/RF/能效/环保方面的合规证书等。
此外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供应商资质管理、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产品试制、生产加工、售后服务等环节制订了严格的质量管理规范。同时,品质中心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分别从客户满意度、进料检验合格率、来料不良率、成品检验合格率、产品过程合格率、企业标准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持续运转。对于产品质量的坚持使得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实现快速发展,同时在行业标准趋严时获得巨大的市场优势。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核心产品智能电动平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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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动滑板车在全球范围受到广泛关注,并获得了用户的一致认可好评,奠定了公司全球智能短程移动领先企业的品牌基础。
4、销售渠道优势
公司已在全球市场进行多渠道布局,构建了强大的营销团队,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式营销渠道,实现了对各市场的全面覆盖,提高了产品销售的渗透力。海外销售分欧洲、美洲和亚太三大业务区,海外产品线覆盖包括Amazon、Costco、Bestbuy、Target、Sam's、WalmartMediaMart等电商平台及分销商。国内线上渠道方面,公司产品入驻天猫、京东、小米商城、苏宁易购等主流电商销售平台,并发展了依托ToC平台从事独家代理销售的线上分销商;线下渠道方面,公司构建了全国性的线下销售网络,包括品牌专卖店、购物中心、百货商场或运动品连锁店等零售业态中的专柜、专厅及门店等,截至报告期末,智能电动两轮车门店在全国主要城市开设了1700余家。公司在强化渠道管理的同时,对分销商的选择有严格的准入认证程序和遵守条例,分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营销政策,包括价格政策、渠道政策、推广政策、产品型号政策等,以避免出现窜货、价格体系混乱等不利局面,这些举措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新产品的投入需要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及资金,且要求公司及时根据产品最新的研发状态及市场消费者偏好情况进行修订,如果未来公司开发的产品不能契合市场需求,或无法保证自身核心技术的领先度,不能及时对产品进行迭代,将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产业化失败的风险
随着未来行业趋势的发展,公司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例如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智能配送机器人等。但新产品推出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成功的产品开发、市场接受度、公司对新产品生产过程相关风险的控制能力、公司对新产品采购和库存的管理能力、新产品在早期阶段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的风险、以及新产品的营销能力等;若公司推出的新产品某个环节存在困难,导致新产品推广失败,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公司的生产模式也需向委托加工商提供相关技术,同时公司对其他制造商进行了专利许可,上述因素可能使公司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泄密或被盗用,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4、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公司的商标、版权、专利、专业知识、专有技术及类似知识产权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同时,公司的知识产权容易引致第三方假冒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如果公司在维护、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失败,导致公司核心的知识产权被第三方侵犯,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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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出现其他相关竞争者恶意/误认为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寻求宣告公司知识产权无效的风险,并因此引致争议和纠纷;如果公司在相关争议和纠纷中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过错方或相关主张未获得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支持,公司可能面临承担经济赔偿、停止生产相关产品、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等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国际化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来自于中国境外的收入为444,596.6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8.61%,国际化业务占比较高。报告期末,公司在境外有18家控股子公司,遍布香港、美国、荷兰、首尔、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公司根据境外子公司业务量大小对相关境外子公司灵活采取总部统一协调下独立运营或者总部相关部门直接负责开展业务的管理方式。
随着公司总体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的国际化扩张尽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但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并且可能使得公司面临多种风险,例如市场竞争风险、知识产权保护风险、产品相关标准合规风险(包括美国的平衡车UL标准、欧盟统一认证标志等)等,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或标准执行了相关的政策及程序,但是不排除未来各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相关标准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导致公司不再符合相应的法规政策或产品标准,从而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不排除因国家间贸易摩擦,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受到短期或长期冲击,从而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海外市场推广风险
公司业务一部分面向海外市场,是全球市场竞争的主要参与者。报告期内,公司的智能电动滑板车、全地形车产品主要在海外销售,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两轮车也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在国际竞争中,并不具有地缘优势。如果未来公司海外业务开拓不力、主要客户发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及时洞悉客户需求、洞察全球的竞争态势变化、洞察核心技术的发展,保持自身在全球范围内竞争中的优势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中国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满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产品销售以美元、欧元、韩元等外币计价,而原材料、零部件、员工薪酬、其他成本费用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兑美元、欧元、韩元等外币的汇率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未来上述汇率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政策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路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目前北京市、上海市、太原市、南京市、宁波市、广州市、昆明市、福建省、江苏省、常州市、深圳市、赣州市、九江市、张掖市、南宁市、阳泉市、天津市、海南省、邵阳市、潍坊市、许昌市、郴州市、十堰市、西安市、张家界市、厦门经济特区、武汉市、扬州市、吕梁市等地区均有关于限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的规定。其他境内地区尚未出台明确禁止平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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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板车上道路行驶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此外,公司目前的主要境外销售国家美国、欧洲亦存在部分国家或地区限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或仅允许符合要求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的规定,且公司部分产品根据该等法律法规存在无法上路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若未来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收紧,施行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禁止上路规定的国家或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以及持续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风险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疫情仍有反复的风险。如果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持续反复,将会对全球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挑战,特别是受海外及国内疫情影响,全球海运集装箱可能会面临舱位紧张、运费高涨的情形,国内部分地区物流的中断可能会导致公司的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或者核心设备等发生供应短缺、延迟交货等情况,可能对公司业务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和业绩很大程度受到中国及全球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信贷政策、失业率、金融市场波动等宏观经济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他影响的因素还包括汇率波动、劳动力成本的增加、消费者消费能力等宏观因素。上述因素均可能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未能对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形成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则前述宏观因素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贸易保护政策的风险
公司的海外业务在公司收入构成中的比例较高,公司需要将大量产品出口至海外国家或地区。国际、国内的宏观环境有较多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主要海外市场的国家或地区对中国境内实施贸易制裁或发生激烈的贸易战,则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及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相关法律变化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的公司,须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开曼群岛公司法》等开曼群岛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通过境内子公司于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并与设立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存在采购、销售等往来,因此亦须遵守中国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同时,公司于美国、荷兰、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设立有控股子公司,该等子公司亦须遵守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的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监管机构可能不时发布、更新适用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该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影响。例如,根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公司需符合《开曼群岛公司法》关于公司申报的规定及相关要求,否则可能面临相关处罚。如果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未能完全遵守相关司法辖区发布、更新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系由存托机构以公司境外发行的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因此,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股东之间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境外基础证券股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直接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分红等收益权、知情权等);存托凭证持有人为间接拥有公司相关权益的证券持有人,其投票权、收益权等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机构间接行使。尽管公司已出具《关于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权益的承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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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若未来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或存托机构未能履行《存托协议》的约定,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相关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一定的损害。
2、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和《存托协议》的约定,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存托人实际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与A类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相当。由于存托凭证持有人并非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不直接享有获取公司分红派息以及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公司向存托机构分红派息后,存托机构应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分红的派发及资金划付由存托机构具体操作实施;此外,存托凭证持有人不直接享有表决权,存托机构作为名义股东,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行使表决权。若存托机构未来违反《存托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对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派息或者分红派息金额少于应得金额,或者存托机构行使股东表决权时未充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共同意见,则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投资损失。
3、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存托凭证即成为《存托协议》当事人,视为同意并遵守《存托协议》的约定
《存托协议》对基础股票存托、存托凭证发行、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行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将自协议明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认购存托凭证的行为将意味着认购人同意《存托协议》的条款。存托凭证持有人无需单独签署《存托协议》,自动成为《存托协议》的一方,受《存托协议》的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不具有单独修改《存托协议》的权利。若《存托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无法充分保护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可能会因此受到损害。
4、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在科创板发行CDR,每份存托凭证对应的净资产已经固定(每份存托凭证对应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司期末普通股股本总额*每股转换CDR比例),但未来若公司增发基础证券,如开曼层面公司增发将会导致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5、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及后续相关安排
如果公司不再符合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或者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退市的风险。此外,公司也可能因不再符合有关存托凭证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的规定而导致存托凭证不再上市交易。但如果届时存托凭证所依据的基础证券未能按照《存托协议》中的安排转让给第三方并由存托凭证持有人相应获得转让收益,则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面临存托凭证的流通性下降或丧失并因此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6、涉及存托凭证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可能无法在境外得到强制执行的风险公司发行存托凭证以及《存托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公司系依据开曼群岛法律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的部分业务和资产也位于中国境外。如公司因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或《存托协议》的约定,被有管辖权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该等判决须在开曼群岛或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执行,则除非该等判决根据有关司法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国际条约或适用的境外法律相关规定履行必备的法律程序,否则可能无法在开曼群岛或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得到强制执行,并因此导致存托凭证持有人面临利益受损的风险。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特殊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地法律法规对当地股东和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可能与境内法律为境内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存在差异。公司的治理制度需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在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以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特殊投票权结构的风险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安排,对于提呈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案,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可投1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5票。截止报告期末,高禄峰、王野分别控制公司11.87%、13.78%比例的股份,且均为公司全部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合计占公司投票权的比例为63.30%,高禄峰和王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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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特殊投票权结构影响,中小股东的决策能力将受到一定限制。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因对于发行人重大决策与实际控制人持有不同意见而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反对,则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显著差异而无足够能力对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在特殊情况下,高禄峰和王野的利益可能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可能因此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3、协议控制架构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与协议控制相关的风险有:
(1)境内外有关协议控制架构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引发的公司受到处罚、需调整相关架构、协议控制无法实现或成本大幅上升的风险;
(2)公司依赖协议控制架构而非通过股权直接控制经营实体,VIE公司及其工商登记股东可能怠于行使其在VIE协议项下义务的风险;
(3)协议控制架构下相关主体存在一定违约风险,合约安排的若干条款未必可根据中国法律强制执行的风险;
(4)如果VIE公司或其附属公司面临解散或宣布破产,则公司可能无法继续运营VIE公司部分或全部业务及资产的风险;
(5)如果公司的子公司或VIE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被税务机关认定并非基于独立交易原则且造成应纳所得税额不合理减少,公司的子公司或VIE公司将面临需要就既往或未来的收入或收益进行纳税调整并承担额外税务负担的风险协议控制架构及相关安排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
(6)《外商投资法》未来修订及解释以及其可能如何影响公司架构、企业管治及业务营运的可行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7)若公司丧失对VIE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有效控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605.36万元,同比增长52.3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59.88万元,同比增长458.8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18.71万元,同比增长399.7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6.72亿元,同比增长17.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75亿元,同比增长15.64%,基本每份存托凭证收益0.5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146,053,585.08 | 6,002,741,374.91 | 52.36 |
营业成本 | 7,021,787,925.51 | 4,423,003,908.16 | 58.76 |
销售费用 | 592,434,881.14 | 365,401,282.26 | 62.13 |
管理费用 | 520,239,557.50 | 478,043,481.15 | 8.83 |
财务费用 | 99,420,496.95 | 72,360,778.01 | 37.40 |
研发费用 | 503,514,474.32 | 462,187,796.72 | 8.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451,665.80 | 896,345,908.4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03,516.56 | -1,107,911,714.11 | -99.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400,844.51 | 1,453,926,945.0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销售能力不断提升、销售渠道不断拓
2021年年度报告
展。其中:智能电动滑板车等主要产品实现同比稳步增长;同时智能电动两轮车和全地形车产品投入市场取得较好业绩,拓展了新的收入增长点。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随着产品销量增长同步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业务规模扩张,人工成本、售后服务费、宣传与广告费、折旧及摊销费用相应上涨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1年薪酬调整及人员增加导致人工成本上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带来的费用增长。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投入,强化研发团队建设,人工成本和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末提前备货,库存增加,为锁货预付供应商采购款及应收出口退税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增加,以及本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605.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331.22万元,同比增长
52.36%,营业成本702,178.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9,878.40万元,同比增长58.76%,因为业务发展,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对应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智能短交通 | 912,476.34 | 700,820.34 | 23.20 | 52.21 | 58.62 | 减少3.11个百分点 |
智能服务机器人 | 2,129.02 | 1,358.45 | 36.19 | 174.74 | 179.35 | 减少1.0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 | 640,547.15 | 479,837.45 | 25.09 | 21.72 | 22.79 | 减少0.65个百分点 |
电动两轮车&电踏车 | 133,434.56 | 118,497.88 | 11.19 | 208.84 | 229.27 | 减少5.51个百分点 |
机器人 | 2,129.02 | 1,358.45 | 36.19 | 174.74 | 179.35 | 减少1.05个百分点 |
其他产品 | 138,494.63 | 102,485.01 | 26.00 | 360.69 | 580.95 | 减少23.9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2021年年度报告
境内 | 470,008.74 | 381,734.00 | 18.78 | 35.20 | 35.56 | 减少0.22个百分点 |
境外 | 444,596.62 | 320,444.79 | 27.92 | 75.99 | 99.40 | 减少8.4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定制产品销售 | 477,837.50 | 358,643.45 | 24.94 | 40.78 | 35.09 | 增加3.16个百分点 |
自主产品销售 | 436,767.86 | 343,535.34 | 21.35 | 67.44 | 94.28 | 减少10.87个百分点 |
注1:据财政部发布的运输成本实施问题,运输成本列示于“营业成本”项目,本年继续受新冠疫情影响,境外销售产生的海运费上升,导致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加,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注2:电动两轮车系列建店补贴冲减营业收入,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注3:全地形车产品于2020年10月份进行小批量试产,本报告期内正式投产。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一、分产品
(1)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40,547.15万元,同比增长21.72%,占总营业收入比重70.04%。该系列产品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本报告期内保持持续稳步增长。
(2)电动两轮车&电踏车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3,434.56万元,同比增长208.84%,占总营业收入比重14.59%。主要系公司凭借独特的产品设计,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快速增长。
二、分地区
境外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共享业务线和全地形车境外收入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 | 辆 | 3,597,909 | 3,328,132 | 773,131 | 20.08 | 14.74 | 53.60 |
电动两轮车&电踏车 | 辆 | 443,403 | 444,631 | 23,314 | 220.25 | 288.94 | -5.00 |
机器人 | 台 | 1,582 | 2,393 | 935 | 7.33 | 209.17 | -46.45 |
其他产品 | 辆 | 115,846 | 83,266 | 57,612 | 91.43 | 84.21 | 130.1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各产品生产量和销售量均呈增长趋势,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销售订单的增加导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 | 上年同期金 | 上年同期 | 本期金额 | 情 |
2021年年度报告
目 | 成本比例(%) | 额 | 占总成本比例(%) | 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况 说明 | ||
智能短交通 | 直接材料 | 619,639.16 | 88.42 | 394,967.10 | 89.42 | 56.88 | |
直接人工 | 14,733.23 | 2.10 | 9,243.56 | 2.09 | 59.39 | ||
制造费用 | 45,628.38 | 6.51 | 29,246.49 | 6.62 | 56.01 | ||
运输费用 | 20,819.57 | 2.97 | 8,236.05 | 1.87 | 152.79 | ||
合计 | 700,820.34 | 100.00 | 441,693.20 | 100.00 | 58.67 | ||
智能服务机器人 | 直接材料 | 1,064.05 | 78.33 | 392.61 | 80.73 | 171.02 | |
直接人工 | 104.98 | 7.73 | 36.23 | 7.45 | 189.76 | ||
制造费用 | 74.14 | 5.45 | 48.39 | 9.95 | 53.21 | ||
运输费用 | 115.28 | 8.49 | 9.07 | 1.87 | 1,171.00 | ||
合计 | 1,358.45 | 100.00 | 486.30 | 100.00 | 179.34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 | 直接材料 | 419,818.57 | 87.49 | 347,949.70 | 89.04 | 20.65 | |
直接人工 | 10,670.77 | 2.22 | 8,603.54 | 2.20 | 24.03 | ||
制造费用 | 35,983.35 | 7.50 | 26,937.79 | 6.89 | 33.58 | ||
运输费用 | 13,364.76 | 2.79 | 7,284.62 | 1.86 | 83.47 | ||
合计 | 479,837.45 | 100.00 | 390,775.65 | 100.00 | 22.79 | ||
电动两轮车&电踏车 | 直接材料 | 107,303.76 | 90.55 | 32,588.44 | 90.55 | 229.27 | |
直接人工 | 2,336.45 | 1.97 | 614.97 | 1.71 | 279.93 | ||
制造费用 | 6,886.99 | 5.81 | 2,113.85 | 5.87 | 225.80 | ||
运输费用 | 1,970.68 | 1.66 | 670.87 | 1.86 | 193.75 | ||
合计 | 118,497.88 | 100.00 | 35,988.13 | 100.00 | 229.27 | ||
机器人 | 直接材料 | 1,064.05 | 78.33 | 392.61 | 80.73 | 171.02 | |
直接人工 | 104.98 | 7.73 | 36.23 | 7.45 | 189.76 | ||
制造费用 | 74.14 | 5.46 | 48.39 | 9.95 | 53.21 | ||
运输费用 | 115.28 | 8.49 | 9.07 | 1.86 | 1,170.89 | ||
合计 | 1,358.45 | 100.00 | 486.30 | 100.00 | 179.34 | ||
其他产品 | 直接材料 | 92,516.82 | 90.27 | 14,428.96 | 92.68 | 541.19 | |
直接人工 | 1,726.01 | 1.68 | 25.05 | 0.16 | 6,790.25 | ||
制造费用 | 2,758.05 | 2.69 | 194.85 | 1.25 | 1,315.47 | ||
运输费 | 5,484.13 | 5.35 | 280.56 | 1.80 | 1,854.71 | ||
合计 | 102,485.01 | 100.00 | 14,929.42 | 100.00 | 558.2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3,925.9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2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95,294.4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2.29%。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小米集团) | 295,294.46 | 32.29 | 是 |
2 | 客户二 | 47,203.54 | 5.16 | 否 |
3 | 客户三 | 30,703.75 | 3.36 | 否 |
4 | 客户四 | 22,170.65 | 2.42 | 否 |
5 | 客户五 | 18,553.50 | 2.03 | 否 |
合计 | / | 413,925.90 | 45.2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50,605.8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1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96,613.83 | 12.40 | 否 |
2 | 供应商二 | 46,255.86 | 5.94 | 否 |
3 | 供应商三 | 39,439.27 | 5.06 | 否 |
4 | 供应商四 | 38,755.41 | 4.97 | 否 |
5 | 供应商五 | 29,541.51 | 3.79 | 否 |
合计 | / | 250,605.88 | 32.1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92,434,881.14 | 365,401,282.26 | 62.13 |
管理费用 | 520,239,557.50 | 478,043,481.15 | 8.83 |
2021年年度报告
研发费用 | 503,514,474.32 | 462,187,796.72 | 8.94 |
财务费用 | 99,420,496.95 | 72,360,778.01 | 37.40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业务规模扩张,人工成本、售后服务费、宣传与广告费、折旧及摊销费用相应上涨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1年薪酬调整及人员增加导致人工成本上涨。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投入,强化研发团队建设,人工成本和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带来的费用增长。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451,665.80 | 896,345,908.4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03,516.56 | -1,107,911,714.11 | -99.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400,844.51 | 1,453,926,945.08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末提前备货,库存增加,为锁货预付供应商采购款及应收出口退税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增加,以及本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26,091,997.43 | 22.50 | 2,198,449,596.85 | 33.53 | -21.4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对支付材料采购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1,489,767.78 | 7.84 | 812,093,603.28 | 12.38 | -25.93 | 主要系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账款 | 770,937,361.74 | 10.05 | 756,645,326.22 | 11.54 | 1.89 | 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回款周期缩短所致 |
合同资产 | 20,937,519.98 | 0.32 | -100.00 | 主要系上年合同资产全部收回所致 |
2021年年度报告
预付款项 | 183,287,490.74 | 2.39 | 76,291,758.70 | 1.16 | 140.25 | 主要系公司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3,514,101.77 | 0.44 | 39,336,649.34 | 0.60 | -14.80 | 主要系代垫款及员工借款收回所致 |
存货 | 2,383,256,794.58 | 31.06 | 1,345,441,602.12 | 20.52 | 77.14 | 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张及提前备货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28,373,162.61 | 5.58 | 114,365,612.72 | 1.74 | 274.56 | 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及预缴税费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3,728,967.14 | 0.18 | 9,229,813.67 | 0.14 | 48.75 | 主要系联营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0,714.29 | 126,272.87 | 27.28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0,251,098.22 | 2.22 | 65,488,901.67 | 1.00 | 159.97 | 主要系新增投资及投资公司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
固定资产 | 589,462,328.82 | 7.68 | 489,337,905.70 | 7.46 | 20.46 | 主要系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77,921,326.69 | 1.02 | 10,138,612.16 | 0.15 | 668.56 | 主要系九号科技智能电动车B地块工程加大投资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7,504,355.21 | 1.14 | - | 主要系2021年度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 | ||
无形资产 | 338,810,005.52 | 4.42 | 360,377,210.16 | 5.50 | -5.98 | - |
商誉 | 122,262,316.71 | 1.59 | 125,094,479.63 | 1.91 | -2.26 | 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3,252,996.23 | 0.17 | 57,279,635.32 | 0.87 | -76.86 | 主要系装修支出摊销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160,206.80 | 0.82 | 39,454,741.02 | 0.60 | 60.08 | 主要系本期预计负债、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981,498.92 | 0.90 | 37,548,300.52 | 0.57 | 83.71 | 主要系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318,402,369.28 | 4.86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借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9,057,329.59 | - | - |
2021年年度报告
应付账款 | 1,931,447,866.55 | 25.17 | 1,726,943,415.13 | 26.33 | 11.84 | 主要系业务扩张,采购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540,047,591.79 | 7.04 | 298,948,333.31 | 4.56 | 80.65 | 主要系预收销货款上升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59,997,305.07 | 2.09 | 138,001,221.37 | 2.10 | 15.94 | 主要系计提年终奖同比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95,028,557.21 | 2.54 | 59,377,894.08 | 0.92 | 228.45 | 主要系业务扩张税费增加、期权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75,309,812.58 | 2.28 | 155,518,548.35 | 2.37 | 12.73 | 主要系业务扩张,应付经销商押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04,133.28 | 0.34 | - | 主要系2021年度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4,939,688.64 | 1.50 | 13,691,048.87 | 0.21 | 739.52 | 主要系业务扩张,预估产品质量保证相关费用及销售退回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24,800,000.00 | 0.32 | 24,800,000.00 | 0.38 | - | |
应付债券 | 20,893,575.85 | 0.2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引入战略投资者所致 | |||
租赁负债 | 62,308,908.04 | 0.81 | - | 主要系2021年度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 | ||
预计负债 | 63,310,256.30 | 0.83 | 44,521,907.08 | 0.68 | 42.20 | 主要系业务扩张,预估产品质量保证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46,828,797.08 | 0.61 | 46,575,167.08 | 0.71 | 0.54 | 主要系递延收益增加及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181,591.79 | 0.38 | 34,079,226.66 | 0.52 | -14.37 | 主要系并购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逐渐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021年年度报告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40,498.57(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1.3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境外资产名称 | 形成原因 | 运营模式 |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 | 本报告期 净利润 |
SegwayInc.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美国产品销售 | 80,359.12 | -2,707.87 |
SegwayEurope B.V. | 设立 | 欧洲产品销售 | 85,672.41 | -2,833.35 |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148,275.49 | 履约保证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投资为人民币20,160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投资公司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3 | 20,000 | 99.75% |
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0 | 160 | 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为了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在智能短交通、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领域等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探索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导地位,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2021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与前海清岩华山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岩华山投资”)签订《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以莱基金”)。海南以莱基金总投资额为2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海南以莱基金将以组合投资方式主要投资于智能短交通、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领域等前沿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项目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领域的创投基金份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控股已实缴出资额人民币2亿元,实缴的持股比例为99.75%。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812,093,603.28 | 601,489,767.78 | -210,603,835.50 | 22,149,392.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6,272.87 | 160,714.29 | 34,441.42 | - |
债务工具投资 | 65,488,901.67 | 140,251,098.22 | 74,762,196.55 | 54,762,196.55 |
权益工具投资 |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合计 | 877,708,777.82 | 771,901,580.29 | -105,807,197.53 | 76,911,588.89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授权股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SegwayInc. | 平衡车研发、销售 | 100% | 100股 | 93,717.76 | -3,002.65 | 80,359.12 | 9,262.77 | -2,707.87 |
SegwayEuropeB.V. | 欧洲销售中心 | 100% | 500,000欧元 | 53,155.98 | 4,060.39 | 85,672.41 | 5,662.41 | -2,833.35 |
SegwayDiscoveryInc.(US) | 滑板车及操作系统的销售 | 100% | 5,000股 | 15,042.80 | -750.59 | 6,477.63 | 2,486.52 | 1,522.44 |
NineRobotLimited | 境外销售 | 100% | 10,000港元 | 167,455.56 | 29,297.63 | 12,006.67 | 415.62 | -686.86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的批发、出口 | 100% | 11,800万美元 | 157,433.50 | 129,118.98 | 348,634.12 | 25,457.46 | 6,084.39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技术开发、转让 | 100% | 10,500万美元 | 191,747.39 | 171,994.34 | 74,854.86 | 74,366.89 | 40,216.17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摩托车、全地形车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 | 55,000万元 | 61,497.31 | 40,736.16 | 59,808.03 | 5,277.21 | -2,735.78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摩托车及零部件等研发、加工、销售 | 100% | 55,000万元 | 86,486.01 | 49,354.64 | 131,292.69 | 10,562.60 | -125.91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生产、销售 | 100% | 5,000万元 | 163,608.60 | 57,580.70 | 352,922.88 | 673,036.01 | 11,170.55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代工厂的管理 | 100% | 2,000万元 | 79,009.25 | 5,719.02 | 256,733.52 | 6,947.78 | 2,170.41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两轮车及零部件等研发 | 100% | 3,000万元 | 1,680.13 | 31.71 | 3,303.77 | 3,211.35 | -1,210.77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 | 100% | 70,000万元 | 293,691.64 | 90,265.08 | - | -2.52 | 81.63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货物进出口 | 100% | 1,000万元 | 155,718.90 | 1,585.20 | 260,339.14 | 17,180.30 | 2,787.80 |
2021年年度报告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100% | 2,000万元 | 6,503.91 | 709.89 | 11,663.44 | 2,314.79 | 709.89 |
注:1、以上表格列示的数据未考虑合并抵消调整的影响。
2、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属于VIE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的相关内容。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五年发展战略纲要》(2020-2024),公司发展战略为:未来五年,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知名的智慧移动能力公司,重点发展智慧移动能力产品的智能化、服务化、数据化。让产品更加智能、从单纯的卖硬件产品,逐渐转变到提供更加智能的出行和运载服务,并利用数据去不断优化迭代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让用户得到更好的体验。
公司将始终秉承简化人和物的移动,让生活更便捷的愿景。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聚焦智慧移动能力,推进高端品牌建设,持续发挥在引领产品、高端品牌、全面领跑智能化、年轻化、国际化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产量扩大产能,不断优化和调整产品结构,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实现企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优化产品矩阵结构,推进中高端产品战略
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通过增加中高端系列产品、迭代升级更多功能以及挖掘海外市场潜力等方式,重点提升公司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以及全地形车的销售量和销售额,拉升销售业务占总营业收入比例的提高。公司还将加强需求侧管理工作,提高计划准确性,达成销售利润稳步增长的目标。
2、提升新技术新产品产出,巩固扩大领先地位
公司将进一步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特别是性能更高的电动滑板车、功能更智能的电动两轮车以及体验更酷的全地形车领域,把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智能控制、loT及车联网、云服务和云计算、智能感知和交互、人工智能等方面作为研发重点,开发更先进的算法和软硬件架构,通过技术平台化、模块化和垂直整合等手段,促使相关技术更好地落地到各门类产品和服务上,不断改进公司产品的设计、智慧功能、生产工艺和测试技术等方面,巩固扩大产品领先地位,并为产品开拓新应用领域和公司高端客户提供技术支持,让产品更智慧、更高效、更友好,从而创造独特而先进的用户价值。
3、扩大产能促进发展,助力业务扩张
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各门类产品型号,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电动车辆项目”“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所涉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产品加速提升产量,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系列。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电动两轮车工厂二期的建设,二期工厂的建设已于2021年1月启动,预计在2022年10月完全竣工。届时公司电动两轮车将达到200万+产能的目标。
4、聚焦智慧移动能力,夯实全球化
目前公司海外市场版图已经扩展到欧洲、美洲、亚太、中东等全球主要区域,产品遍布230个国家和地区。未来,在国内市场,公司将继续在各门类拓展产品型号,丰富产品价位段,同时充分利用已经在售产品的知名度,并通过新产品继续扩大市场影响力。
2021年年度报告
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继续利用已有的市场规模、优势产品以及新发产品,加大发展欧洲、美洲、亚太、中东市场力度,尤其是东南亚市场。通过各类媒体与社交平台加大海外市场的推广,通过与电商平台和区域分销商的密切合作,继续拓展海外渠道,提高市场地位并提供更好的服务。
5、推动公司进行产业投资和并购
投资并购是企业公司资本运营的重要战略,公司一直在出行科技领域,如EV、自动驾驶及辅助驾驶、汽车电子、智慧短交通、半导体等硬科技领域项目寻求机会。未来,公司将依托资本市场这一优质平台,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公司在智能短交通、服务机器人领域多年积累的优势和经验,围绕公司的核心业务积极寻找合适的行业标的进行产业投资和并购,对标的进行严格尽调,把风险降到最低,加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产业布局,给投资者带来好的回报。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开曼群岛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开曼群岛不要求公司设立监事会。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CEO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CEO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切实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2021年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各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中小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维护中小投资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努力将内幕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将按照监管要求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备案。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2月23日 | 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2月24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7日 | 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5月8日 |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 |
2021年年度报告
预计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19日 | 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7月20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13日 | 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9月14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单位:份
主体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 | 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的表决权比例 | 合计持有表决权数量 | 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 特别表决权股份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 是否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HctechIIL.P. | 董事兼CEO | - | 51,613,850 | 5 | 258,069,250 | 18.00%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比例发生变化 |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每一B类普通股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况外 | 是 |
PutechLimited | 董事长 | - | 46,413,800 | 5 | 232,069,000 | 16.18%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比例发生变化 |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每一B类普通股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况外 | 是 |
CidwangLimited | 董事兼CEO | - | 45,948,840 | 5 | 229,744,200 | 16.02%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比例发生变化 |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每一B类普通股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况外 | 是 |
HctechIL.P. | 董事长 | - | 22,850,010 | 5 | 114,250,050 | 7.97%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比例发生变化 |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每一B类普通股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况外 | 是 |
HctechIIIL.P. | 董事长 | - | 14,720,070 | 5 | 73,600,350 | 5.13%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比例发生变化 |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每一B类普通股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所享有的 | 是 |
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况外
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份)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票) | 表决权比例(%) |
1 | HctechIIL.P. | 51,613,850 | 7.29 | 258,069,250 | 18.00 |
2 | PutechLimited | 46,413,800 | 6.56 | 232,069,000 | 16.18 |
3 | CidwangLimited | 45,948,840 | 6.49 | 229,744,200 | 16.02 |
4 | HctechIL.P. | 22,850,010 | 3.23 | 114,250,050 | 7.97 |
5 | HctechIIIL.P. | 14,720,070 | 2.08 | 73,600,350 | 5.13 |
6 | 其他股东 | 526,340,640 | 74.35 | 526,340,640 | 36.70 |
合计 | 707,887,210 | 100 | 1,434,073,490 | 100 |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报告期内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7月和2021年12月,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一次行权和第二次行权导致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增加至707,887,210份,特别表决权因此被稀释。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诺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分红权益;(2)设置独立董事;(3)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4)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7)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
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
①B类普通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转让。
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B类普通股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A类普通股股份:
(1)持有B类普通股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2)实际持有B类普通股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
(3)持有B类普通股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B类普通股股份,或者将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4)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发生第一款第(4)项情形的,公司已发行的全部B类普通股股份均应当转换为A类普通股股份。
发生第(1)款情形的,B类普通股股份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转换为A类普通股股份,相关股东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转换为A类普通股股份的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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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份数量、剩余B类普通股股份数量等情况并立即将股份变化情况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
③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HctechII、HctechIII对所持股份的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已经作出承诺,具体情况请见《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二节投资者保护”之“六、重要承诺”之“(一)存托凭证流通限制的承诺”之披露。公司有关特别表决权的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情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二) 监事会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于公司为设立在开曼的红筹企业,未设置监事会,《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由监事会履行的出具专项意见的职责由公司独立董事代为履行。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对应存托凭证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第4.5.3条的要求
截至专项意见出具之日,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PutechLimited、HctechIL.P.、HctechIIIL.P.是由公司董事高禄峰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CidwangLimited、HctechIIL.P.是由公司董事王野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高禄峰、王野均对上市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持有公司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5.65%。
综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第4.5.3条的要求。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未出现《上市规则》第4.5.9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本规则第4.5.3条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2)实际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
(3)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4)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B类普通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5.65%,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四)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对应存托凭证的存托凭证持有人不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对应存托凭证的存托凭证持有人遵守《上市规则》第四章其他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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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与境内法律法规的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权益,总体上不低于《公司法》等治理相关律制度境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能够保障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发行人股东的权益相当。具体内容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0月28的《九号有限公司境内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第九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三、上市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及其对在境内发行、上市和投资者保护的影响”。
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情况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因此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公司进行A轮融资时搭建了VIE架构,当时考虑到境外融资的便利性,并且科创板相关政策尚未出台。搭建协议控制架构时,鼎力联合计划通过微信小程序或APP运营智能机器人配送服务业务,即通过无人配送机器人以楼内段的机器运力为基础,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购物、餐饮集中于一栋建筑物内)提供完整的楼内服务生态循环,令处于不同楼层的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或APP享用包括餐饮在内的送货上门服务。该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存在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因此公司采用协议控制架构对其控制并取得运营所得经济利益。现有VIE架构的具体情况如下:纳恩博(北京)与鼎力联合(作为VIE公司)及其工商登记的股东高禄峰、王野、王田苗、魏林、赵郑(作为VIE公司股东)签署了协议控制法律文件,纳恩博(北京)通过VIE协议控制鼎力联合100%股权。鼎力联合及其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平衡车及滑板车的研发、生产,是公司最为重要的境内生产主体。
报告期内,公司协议控制架构各方对协议控制运行不存在争议,公司协议控制架构不存在变化。
(一)协议控制的使用情况
1、通过协议进行控制的主体名称、经营内容
通过协议控制的主体名称 (包括协议控制主体之子公司) | 主要经营内容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平衡车、服务机器人(基础产品)软件和硬件的研发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服务机器人、酷玩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为集团内部销售),滑板车、酷玩产品软件和硬件的研发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平衡车(独轮平衡车和九号平衡车)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为集团内部销售)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2、鼎力联合及其子公司收入、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核心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鼎力联合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9,654.03万元,净资产33,448.98万元,营业收入351,765.88万元,净利润14,470.96万元。
(二)VIE协议的签署
公司下属中国境内运营实体鼎力联合(即VIE公司)及其工商登记的股东(即VIE公司股东)均分别与相应的外商独资企业纳恩博(北京)(即WFOE)签署了《独家咨询与服务协议》、
2021年年度报告
《独家购买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配偶同意函》(合称“协议控制文件”或“VIE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 签署时间 | 签署主体 |
《独家购买权协议》 | 2015年1月27日 | 高禄峰、王野、王田苗、赵郑、魏林、纳恩博(北京)、鼎力联合 |
《独家咨询与服务协议》 | 2015年1月27日 | 纳恩博(北京)、鼎力联合 |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 | 2015年1月27日 | 高禄峰、王野、王田苗、赵郑、魏林、纳恩博(北京)、鼎力联合 |
《股权质押协议》 | 2015年1月27日 | 高禄峰、王野、王田苗、赵郑、魏林、纳恩博(北京)、鼎力联合 |
《配偶同意函》 | 2015年1月27日 | 刘晓霞、何媛媛、张瑞君、王莉、段小霞 |
(三)协议控制架构对红筹企业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具体影响,落实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各项措施公司采用协议控制实现对境内运营主体的合并报表,从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角度,将协议控制的境内运营主体视作全资子公司施行统一管理,与其他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差别。从公司治理角度,公司经营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依据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规则作出,协议控制的境内运营主体亦纳入公司整体的决策机制,实行一体化管理。根据鼎力联合各股东(高禄峰、王野、王田苗、魏林、赵郑)、纳恩博(北京)与鼎力联合签订的《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鼎力联合各股东(高禄峰、王野、王田苗、魏林、赵郑)将其持有的鼎力联合股权的投票权委托给纳恩博(北京)指定的人士行使,包括:1、提议召开和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2、代表各股东对所有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指定和选举公司的董事、及其他应有股东任免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售或转让各股东在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其他公司章程项下的股东表决权(包括在该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因此,从公司治理层面可以对协议控制的境内运营主体进行控制。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层面,已经采取独家购买权、委托投票权以及股权质押的方式实现对境内运营主体的控制,并从财务层面实现了对境内运营主体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的并表,投资者在公司层面的权益已经包括通过协议控制的境内运营主体的部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层面,公司已经采取独家购买权、委托投票权以及股权质押的方式实现对境内运营主体的控制,并从财务层面实现了对境内运营主体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的并表,投资者在公司层面的权益已经包括通过协议控制的境内运营主体的部分。
(四)协议控制架构进展
VIE公司鼎力联合的股东王田苗、魏林、赵郑为VIE公司设立初期的财务投资人。2012年至2013年,京紫荆实业(魏林为京紫荆实业的控股股东)、王田苗、赵郑先后以财务投资人的身份投资VIE公司。2014年12月,公司开始搭建红筹架构,京紫荆实业将其持有的VIE公司股权转让给魏林。为加强高禄峰、王野对VIE公司的控制权,魏林、王田苗分别转让部分VIE公司股权给高禄峰、王野;上述转让完成后,高禄峰、王野合计持有VIE公司82.21%的股权。2014年12月,公司境外架构搭建完成,王田苗、魏林、赵郑100%持股的BVI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2021年10月29日,王田苗、魏林、赵郑100%持股的BVI公司作为公司股东的股份已解除限售。2022年4月,经友好协商,王田苗、魏林、赵郑拟从鼎力联合减资,减资手续完成后,高禄峰、王野将100%控制鼎力联合,公司仍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作为境内运营实体。2022年4月25日,协议控制法律文件已由纳恩博(北京)与鼎力联合(作为VIE公司)及其减资后的股东高禄峰、王野(作为VIE公司股东)更新签署完毕。
本次减资系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考虑,本次行为不会改变公司的VIE股权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存托凭证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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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16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了《存托协议》,委托工商银行作为本次发行存托凭证的存托人。2019年4月16日,工商银行与工商银行(亚洲)签署了《托管协议》,委托工商银行(亚洲)作为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托管人。2019年9月,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修订后的《存托协议》,对原《存托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0年7月,公司与工商银行再次签署修订后的《存托协议》,修订后的《存托协议》和《托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存托托管安排和相关主体的主要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存托人、托管人未发生变化。
对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有不同规定或者安排导致无法按照本所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发表意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适用本所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续监管规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设立在开曼的红筹企业,未设置监事会,由公司独立董事代为履行相关责任。公司已经设置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高管薪酬和利润分配等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核查或者发表意见。因此,独立董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的作用,因此不会实质性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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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高禄峰 | 董事长 | 男 | 43 | 2012.1 | 2022.4 | 0 | 0 | 无 | 524.03 | 否 | |
王野 | 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13.1 | 2022.4 | 0 | 0 | 无 | 521.30 | 否 | |
陈中元 | 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5 | 2013.3 | 2022.4 | 0 | 0 | 无 | 389.20 | 否 | |
徐鹏 | 董事、高管 | 男 | 43 | 2015.8 | 2022.4 | 0 | 0 | 无 | 224.86 | 否 | |
沈南鹏 | 董事 | 男 | 55 | 2015.1 | 2022.4 | 0 | 0 | 无 | - | 是 | |
刘德 | 董事 | 男 | 49 | 2020.12 | 2022.4 | 0 | 0 | 无 | - | 是 | |
华欣 | 董事 | 男 | 39 | 2021.2 | 2022.4 | 0 | 0 | 无 | - | 是 | |
朱国光 | 董事(已离任) | 男 | 54 | 2019.10 | 2021.1 | 0 | 0 | 无 | - | 是 | |
林菁 | 独董 | 男 | 57 | 2019.4 | 2022.4 | 0 | 0 | 无 | 16.62 | 是 | |
李峰 | 独董 | 男 | 55 | 2019.4 | 2022.4 | 0 | 0 | 无 | 16.62 | 是 | |
王小兰 | 独董 | 女 | 68 | 2019.4 | 2022.4 | 0 | 0 | 无 | 16.62 | 是 | |
赵鸿飞 | 独董 | 男 | 48 | 2019.4 | 2022.4 | 0 | 0 | 无 | 16.62 | 是 | |
黄琛 | 高管 | 男 | 43 | 2016.5 | 2022.4 | 0 | 100,000 | 100,000 | 期权行权 | 358.99 | 否 |
沈涛 | 高管 | 男 | 43 | 2013.6 | 2022.4 | 0 | 0 | 无 | 229.94 | 否 | |
陶运峰 | 高管 | 男 | 40 | 2016.11 | 2022.4 | 0 | 0 | 无 | 277.04 | 否 | |
张辉 | 高管 | 男 | 37 | 2012.5 | 2022.4 | 0 | 0 | 无 | 253.55 | 否 | |
肖潇 | 高管 | 男 | 42 | 2012.7 | 2022.4 | 0 | 0 | 无 | 167.13 | 否 | |
朱坤 | 高管 | 男 | 45 | 2018.6 | 2022.4 | 0 | 0 | 无 | 230.18 | 否 | |
赵欣 | 高管 | 男 | 36 | 2018.8 | 2022.4 | 0 | 0 | 无 | 368.37 | 否 | |
张珍源 | 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20.4 | 2022.4 | 0 | 80,000 | 80,000 | 期权行权 | 270.81 | 否 |
2021年年度报告
凡孝金 | 高管 | 男 | 48 | 2021.7 | 2022.4 | 0 | 0 | 无 | 184.43 | 否 | |
陈子冲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6 | 2019.4 | 2022.4 | 0 | 20,000 | 20,000 | 期权行权 | 95.37 | 否 |
刘磊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19.4 | 2022.4 | 0 | 0 | 无 | 75.9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200,000 | 200,000 | / | 4,237.6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高禄峰 | 2012年至今,作为联合创始人之一创办Ninebot,现任本公司董事长;2003年9月-2006年4月,担任北京时代杰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6年5月-2008年1月,担任和堂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8年2月-2008年10月,担任中国金融网运营总监;2008年11月-2011年12月,担任新索科技(北京)有限公司CEO。 |
王野 | 2012年至今,作为联合创始人之一创办Ninebot,2013年1月-2020年2月历任本公司联席CEO、总裁职务,现任本公司CEO;2006年3月-2007年6月,担任北京博创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机器人业务总经理;2007年7月-2010年10月,担任北京博创兴盛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09年10月起,任北京市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于2016年12月起,出任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分标委(SAC/TC159)委员。曾获国防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
陈中元 | 2012年至今,作为技术合伙人加入公司,目前担任公司总裁,兼任CTO。2015-2017年期间,作为技术专家参与制定和修订与公司产品相关的CQC标准、中国国家标准、美国UL标准等国内外重要标准。曾分管集团研发中心、集团质量中心、集团信息化中心、AI及机器人技术研究院、短交通BG等核心部门。 |
徐鹏 | 2004年7月-2006年8月,担任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6年8月-2009年12月,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0年3月-2012年3月,担任北京瑞沃迪国际教育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经理;2012年4月-2015年8月,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加入本公司。 |
沈南鹏 | 1996年-1999年,担任德意志银行中国资本市场主管;1999年至今,联合创立携程旅行网,历任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2001年-2016年,担任如家酒店集团联合创始人及联席董事长;2005年至今,担任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创始及管理合伙人,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 |
刘德 | 曾任北京科技大学工业设计系系主任,现任小米集团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组织部部长、党委书记。 |
华欣 | 2005年至2006年,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至2014年,任东方银创创业投资基金经理;2014-2015,任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至今,任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深圳追一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朱国光(已离任) | 1989年8月至2001年3月,担任南京市公安干警中等专业学校教员;2001年3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江苏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林菁 | 1984年-1986年,于北京雪花集团任职;1990年-1994年,担任汇佳国际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经理;1995年至今,担任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峰 | 2004年7月-2011年6月,担任美国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安永讲席会计学助理教授;2011年7月-2015年6月,担任美国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HarryJones会计学讲席教授、会计学副教授并获得终身教授身份;2013年7月-2015年6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 |
2021年年度报告
学院会计学访问教授;2015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 | |
王小兰 | 1969年8月-1973年1月,担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干部;1973年1月-1979年9月,担任四川成都517信箱一车间工人;1983年7月-1992年5月,担任机械工业部管理科学研究所干部;1992年5月-1993年8月,担任北京市时代机电新技术公司常务副总裁;1993年8月-1994年1月,担任北京时代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1994年1月-2004年2月,担任时代集团公司第一副总裁;2004年2月至今担任时代集团公司总裁。 |
赵鸿飞 | 1998年3月-2006年8月,担任恩益禧-中科院软件研究所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2006年9月-2008年2月,担任北京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担任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黄琛 | 2002年7月-2004年4月,担任TCL通讯控股有限公司亚太区销售主管;2004年4月-2008年12月,担任TCL多媒体东南亚区域总裁助理、拉美区域副总裁;2008年12月-2012年8月,担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区域总监;2012年8月-2014年9月,担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区域总监;2014年9月-2016年4月,担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照明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加入本公司。 |
沈涛 | 2005年3月-2008年7月,担任富士康(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组长;2008年12月-2011年12月,担任河北赛恩电子生产副总;2012年2月-2013年6月,担任博创兴盛生产经理,2013年加入本公司, |
陶运峰 | 2005年7月-2015年4月,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任职;2015年5月-2016年5月,于达阙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任职;2016年6月-2016年11月,于世纪互联宽带数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任职,2016年加入本公司。 |
张辉 | 2007年7月-2012年5月,担任北京博创兴盛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加入本公司。 |
肖潇 | 2004年2月-2006年7月,担任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6年8月-2012年6月,担任爱瑞雷格(北京)贸易公司市场经理,2012年加入本公司。 |
朱坤 | 1998年4月-2005年6月,历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检验员、检验主管、技术员、质量主管;2005年7月-2018年5月,历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工艺部经理、新产品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8年加入本公司。 |
赵欣 | 2010年3月-2016年3月,担任温岭市钱江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6年加入本公司。 |
张珍源 | 2006年1月-2009年10月,担任信美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工程师;2010年3月-2013年4月,担任碧思特工业设计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13年加入本公司。 |
凡孝金 | 曾担任美的集团中央空调事业部、国际事业部财务总监,奥克斯集团副总裁,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CFO,深圳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FO等职,2021年5月加入公司。 |
陈子冲 | 2013年1月-2013年10月,担任瑞士洛桑联邦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2013年11月-2015年5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15年加入本公司。 |
刘磊 | 2004年7月-2007年8月,担任PBI-北京加维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师;2007年9月-2009年1月,担任北京洛可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师、项目经理;2009年1月-2013年11月,担任碧思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3年加入本公司。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注) | 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间接持股比例 | 年末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方式 | 年度内持股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高禄峰 | 董事长 | 否 | 男 | 43 | 2012.1 | 2022.4.1 | 6.65% | 6.63% | 通过PutechLimited、Fxtech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2%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王野 | 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42 | 2013.1 | 2022.4.1 | 6.53% | 6.49 | 通过Cidwang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4%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陈中元 | 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35 | 2013.3 | 2022.4.1 | 3.80% | 3.78% | 通过HctechII、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2%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徐鹏 | 董事、高管 | 否 | 男 | 43 | 2015.8 | 2022.4.1 | 0.37% | 0.37% |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0%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黄琛 | 高管 | 否 | 男 | 43 | 2016.5 | 2022.4.1 | 0.30% | 0.30% |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0%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沈涛 | 高管 | 否 | 男 | 43 | 2013.6 | 2022.4.1 | 1.71% | 1.70% | 通过HctechII、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1%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陶运峰 | 高管 | 否 | 男 | 40 | 2016.11 | 2022.4.1 | 0.30% | 0.30% |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0%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 |
2021年年度报告
股被稀释 | |||||||||||
张辉 | 高管 | 否 | 男 | 37 | 2012.5 | 2022.4.1 | 1.88% | 1.87% | 通过HctechII、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1%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肖潇 | 高管 | 否 | 男 | 42 | 2012.7 | 2022.4.1 | 1.68% | 1.67% | 通过HctechI、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1%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朱坤 | 高管 | 否 | 男 | 45 | 2018.6 | 2022.4.1 | 0.11% | 0.11% |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0%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赵欣 | 高管 | 否 | 男 | 36 | 2018.8 | 2022.4.1 | 0.05% | 0.05% |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0%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张珍源 | 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38 | 2020.4 | 2022.4.1 | 0.13% | 0.13% |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0%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陈子冲 | 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36 | 2019.4 | 2022.4.1 | 0.17% | 0.17% |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0.00% | 员工认股期权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合计 | / | / | / | / | / | / | 23.68% | 23.56% | / | 0.12% | / |
2021年年度报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沈南鹏 | 红杉资本 | 全球执行合伙人 | 2005年 | |
刘德 | 小米集团 | 联合创始人 | 2010年1月 | |
华欣 | 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 | |
朱国光(已离任) | 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3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高禄峰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5年1月 | |
高禄峰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5年6月 | |
高禄峰 | 北京风行恒创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9年3月 | |
高禄峰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2年2月 | |
高禄峰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3年6月 | |
高禄峰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8月 | |
高禄峰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8年12月 | |
高禄峰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11月 | |
高禄峰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
高禄峰 | 北京九号合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3年8月 | |
高禄峰 | DiscoveryCapital | 董事 | 2020年9月 | |
高禄峰 | NINEROBOT(SINGAPORE)PTE.LTD. | 董事 | 2015年9月 | |
高禄峰 | SegwayseoulInc. | 董事 | 2018年1月 | |
高禄峰 | SegwayEuropeB.V. | 董事 | 2016年3月 | |
高禄峰 | NineRobotLimited | 董事 | 2014年12月 | |
高禄峰 | NineRobot(HongKong)TradingLimited | 董事 | 2020年4月 | |
高禄峰 | 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 | 董事 | 2015年3月 | |
高禄峰 | NinebotInc. | 董事 | 2015年12月 | |
高禄峰 | SegwayRoboticsInc. | 董事 | 2016年7月 | |
高禄峰 | SegwayInc. | 董事 | 2015年4月 |
2021年年度报告
高禄峰 | SegwayGmbH | 董事 | 2015年4月 | |
高禄峰 | SegwayPowersportsLimited | 董事 | 2018年4月 | |
高禄峰 | SegwayDiscoveryInc. | 董事 | 2018年5月 | |
高禄峰 | SegwayPowersportsInc. | 董事 | 2020年8月 | |
王野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9月 | |
王野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4月 | |
王野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9月 | |
王野 | NineRobotLimited | 董事 | 2014年12月 | |
王野 | SegwayMotorsPte.Ltd | 董事 | 2020年3月 | |
王野 | SegwayMotorsLimited | 董事 | 2020年2月 | |
王野 | SegwayPowersportsInc. | 董事 | 2020年8月 | |
王野 | 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 | 董事 | 2015年3月 | |
王野 | SegwayInc. | 董事 | 2015年4月 | |
王野 | SegwayDiscoveryInc. | 董事 | 2018年5月 | |
王野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月 | |
王野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6月 | |
王野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2月 | |
王野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8月 | |
王野 | 北京风行恒创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3月 | |
陈中元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2月 | |
陈中元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 | |
陈中元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 | |
徐鹏 | 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
徐鹏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 | |
徐鹏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9月 | |
徐鹏 | 永康市龙吟工贸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
徐鹏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1月 | |
徐鹏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
徐鹏 | SurronLimited(虬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4月 | |
徐鹏 | NineRobotLimited | 董事 | 2015年8月 | |
徐鹏 | 北京九号发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9月 | 2021年2月 |
黄琛 | SegwayInc. | 董事 | ||
黄琛 | 九号商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2月 | 2021年11月 |
沈涛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9月 | |
张辉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9月 | 2021年3月 |
张辉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4月 | |
张辉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
肖潇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2021年年度报告
肖潇 | SegwayMotorsPte.Ltd | 董事 | 2020年3月 | |
张珍源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 | |
张珍源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3月 | |
朱坤 | SegwayPowersportsInc. | 董事 | 2020年8月 | |
沈南鹏 | 红杉资本中国基金 | 创始及管理合伙人 | 2005年9月 | |
沈南鹏 | 红杉资本 | 全球执行合伙人 | 2015年 | |
沈南鹏 | Trip.comGroupLimited | 独立董事 | 1999年6月 | |
沈南鹏 | SequoiaCapitalChinaGFII(HK)Limited | 董事 | 2011年3月 | |
沈南鹏 | SNPCHINAENTERPRISESLIMITED | 董事 | 2011年10月 | |
沈南鹏 | BytedanceLtd. | 董事 | 2014年4月 | |
沈南鹏 | Meituan | 非执行董事 | 2015年10月 | |
沈南鹏 | NinebotLimited | 董事 | 2015年8月 | |
沈南鹏 | NoahHoldingsLimited | 非执行董事 | 2016年1月 | |
沈南鹏 | WMEIMGChinaGP,LLC | 董事 | 2016年6月 | |
沈南鹏 | PinduoduoInc. | 独立董事 | 2018年4月 | |
沈南鹏 | Qihan-eGenesis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18年7月 | |
沈南鹏 | EnvisionDigitalInternational | 董事 | 2019年4月 | |
沈南鹏 | BotaBiosciencesLtd | 董事 | 2021年6月 | |
沈南鹏 | PineFieldHoldingLimited | 董事 | 2021年11月 | |
沈南鹏 | HUOLALAGLOBALINVESTMENTLIMITED | 董事 | 2021年11月 | |
沈南鹏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17年1月 | |
沈南鹏 | 上海巍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 | |
沈南鹏 | 星界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2月 | |
沈南鹏 | 晨壹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
沈南鹏 | 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沈南鹏 | 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沈南鹏 | 十月稻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沈南鹏 | NineRobotLimited | 董事 | 2017年9月 | |
沈南鹏 | SmartMasterInternationalLimited | 董事 | 2004年10月 | |
沈南鹏 | TwinPeakLimited | 董事 | 2010年1月 | 2021年2月 |
沈南鹏 | 腾盛博药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2月 | 2021年7月 |
沈南鹏 | 腾盛博药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2021年8月 |
沈南鹏 | BriiBiosciencesLimited | 董事 | 2018年6月 | 2021年6月 |
刘德 | 美卓软件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年6月 | - |
刘德 | 北京小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 |
刘德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4月 | - |
2021年年度报告
刘德 |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 | - |
刘德 | 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5月 | - |
刘德 | 北京智谷睿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北京智米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6月 | - |
刘德 | 北京小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6月 | - |
刘德 | 北京智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北京小米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5月 | - |
刘德 | 北京智谷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7月 | - |
刘德 | 北京猎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 | - |
刘德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3月 | - |
刘德 | 河北开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 |
刘德 | 小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4月 | - |
刘德 | 云蚁智联(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2月 | - |
刘德 | 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2月 | - |
刘德 | 上海小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7月 | - |
刘德 | 上海云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7月 | - |
刘德 | 北京拜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珠海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月 | - |
刘德 | 湖北块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2月 | - |
刘德 | 江苏紫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3月 | - |
刘德 | 北京智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4月 | - |
刘德 | 重庆市小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6月 | - |
刘德 | 广东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经理 | 2015年9月 | - |
刘德 | 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05年10月 | - |
刘德 | 天津工匠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
刘德 | 东莞市猎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 |
刘德 | 紫米通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4月 | - |
刘德 | 江苏紫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
刘德 | 小米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8年5月 | - |
刘德 | 衢州小米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8年5月 | - |
刘德 | 广州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9月 | - |
刘德 | 小米之家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 |
刘德 | 广州小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刘德 | 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 |
刘德 | 上海小米慧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重庆小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刘德 | 成都倍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 | - |
2021年年度报告
月 | ||||
刘德 |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9月 | - |
刘德 | 小米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9月 | - |
刘德 | 小米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 | - |
刘德 | 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南京紫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
刘德 | 天津融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上海鸿米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上海小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刘德 | 上海小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广州创达星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 |
刘德 | 重庆小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6月 | - |
刘德 | 北京食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阿尔法(天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6月 | - |
刘德 | 天星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2月 | - |
刘德 | 深圳小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5月 | - |
刘德 | 深圳世间乐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刘德 | 深圳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
刘德 | 北京小米松果电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谧空间(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 |
刘德 | 北京守望相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5月 | 2022年1月 |
刘德 | 有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7月 | - |
刘德 | 谧空间武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1月 | - |
刘德 | 南京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 |
刘德 | 小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
刘德 | 海南小米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
刘德 | 海南厚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
刘德 | 米星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
刘德 | 海南小米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
刘德 | 谧谷(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
刘德 | 谧空间(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
刘德 | 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 | - |
刘德 | 瀚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 | - |
刘德 | 广东横琴小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 |
刘德 | 广东横琴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 |
2021年年度报告
刘德 | 北京小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 |
刘德 | 米公寓(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 |
刘德 | 北京昌米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 |
刘德 | 小米汽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 |
刘德 | 武汉曲速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 |
刘德 | 武汉觅方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 |
刘德 | 西安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刘德 | 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
刘德 | 武汉壹捌壹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
刘德 | 北京曲速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刘德 | 上海玄戒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刘德 | PineconeHKLimited | 董事 | 2019年8月 | - |
刘德 | EaseRichTechnologyLimited | 董事 | 2018年12月 | - |
刘德 | ALPHANOVALIMITED | 董事 | 2018年12月 | - |
刘德 | QuickCreationLimited | 董事 | 2019年3月 | - |
刘德 | ZeppHealthCorporation | 董事 | 2015年4月 | - |
刘德 | AntsTechnologyInc. | 董事 | 2014年5月 | - |
刘德 | LANMI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15年7月 | - |
刘德 | SMARTMIInternationalLtd | 董事 | 2018年4月 | - |
刘德 | ViomiTechnologyCo.,Ltd | 董事 | 2019年8月 | - |
刘德 | ZimiInternationalIncorporation | 董事 | 2014年5月 | - |
刘德 | 上海米筹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3月 | 2021年11月 |
刘德 | Zimi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紫米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月 | - |
刘德 | 北京田米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2月 | - |
刘德 | 北京多看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2月 | - |
刘德 | 北京瓦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
刘德 | 北京小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2月 | - |
刘德 | 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
刘德 | 谧空间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刘德 | 小米景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
刘德 | 小米信息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2年3月 | - |
刘德 | 小米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
华欣 | 新疆昌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2年10月 | |
华欣 | 深圳追一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
华欣 | 重庆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2021年年度报告
华欣 | 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2022年1月 |
林菁 |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6年8月 | |
林菁 | 臻云智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 | |
林菁 | 华青融天(北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9月 | |
林菁 | 北京臻云智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7月 | |
林菁 | 佳讯飞鸿(北京)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7月 | |
林菁 |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2月 | |
李峰 |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月 | |
李峰 |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
李峰 |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金金融学院 | 教授 | 2015年7月 | |
李峰 | 上海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8月 | |
王小兰 | 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2年3月 | |
王小兰 | 中关村泰诚民营经济产业发展研究所 | 所长 | 2013年4月 | |
王小兰 | 北京泰诚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1月 | |
王小兰 | 北京时代之峰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9月 | |
王小兰 | 山东时代新纪元机器人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2月 | |
王小兰 | 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6年3月 | |
王小兰 | 北京村联村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 | |
王小兰 | 北京大河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8月 | |
王小兰 | 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2年8月 | |
王小兰 | 济南时代试金试验机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6年6月 | |
王小兰 | 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997年12月 | |
王小兰 |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 | |
王小兰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 | |
王小兰 | 天津赢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月 | |
王小兰 | 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
王小兰 | 深圳众赢维融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5月 | |
王小兰 | 拉卡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8月 | |
王小兰 | 北京人脉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0月 | |
王小兰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代表 | 第十五届 | |
王小兰 |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 会长 | 2003年1月 | |
王小兰 | 中国职业技术学会 | 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 | 2018年12月 | |
赵鸿飞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2年9月 | |
赵鸿飞 | 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 独立董事 | 2019年6月 | 2022年1月 |
赵鸿飞 | 北京伽承荷华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1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 | 无 |
2021年年度报告
况的说明
注:以上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公司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薪酬的平均水平予以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542.27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352.65 |
注:因王野、陈中元、张珍源同时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上述报酬合计金额均包含三人。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高禄峰 | CEO | 离任 | 工作职位调整辞去CEO,继续担任董事长 |
王野 | CEO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徐鹏 | 财务总监 | 离任 | 工作职位调整离任,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高管 |
凡孝金 | CFO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陈中元 | 总裁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朱国光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任 |
华欣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创始人期权计划、员工认股期 |
2021年年度报告
权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2月23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4月15日 | 审议通过《2020年度CEO、总裁工作报告》、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通过《公审议通过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4月29日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7月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CFO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7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8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2021年年度报告
议 | ||||||||
高禄峰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王野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陈中元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徐鹏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沈南鹏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1 |
刘德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华欣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林菁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李峰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王小兰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赵鸿飞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峰、王小兰、徐鹏 |
提名委员会 | 王小兰、高禄峰、王野、林菁、赵鸿飞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林菁、高禄峰、王野、赵鸿飞、李峰 |
战略委员会 | 高禄峰、王野、华欣、陈中元、林菁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5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1年4月23日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年8月13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年10月25日 |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26日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年6月26日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关于聘任CFO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年7月9日 | 《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4).报告期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年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1年4月5日 | 《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年6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5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设立在开曼的红筹企业,未设置监事会,由公司独立董事代为履行相关责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52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52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61 |
销售人员 | 342 |
研发人员 | 1,386 |
财务人员 | 109 |
行政人员 | 659 |
采购人员 | 166 |
2021年年度报告
合计 | 3,52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85 |
本科 | 1,764 |
大专 | 596 |
高中及以下 | 878 |
合计 | 3,52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在全球雇佣员工,并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以吸引当地最好的人才。公司实行薪酬福利预算管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人才编织与人力成本预算,通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配置、薪酬激励体系,提升员工积极性与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公司基于整体的薪酬福利框架,根据人员类别、激励导向,设置不同的薪酬激励体系:
1、薪酬激励应考虑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法律法规;
2、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由固定薪资、项目奖金、业务提成、年度绩效奖金、股票激励计划组成;
3、其他员工:由固定薪资、项目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
公司结合目前企业现状和市场薪酬现状,制定符合企业战略发展要求的薪酬策略和薪酬政策。公司设立薪酬管理小组,由执委会、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中心组成;执委会根据企业战略确定薪酬战略;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薪酬策略和薪酬体系设计、优化薪酬制度、薪酬日常管理和运营;财务管理中心配合人力资源部输出用于人效分析的经营数据。根据公司现状及不同岗位特性,设置包括长期激励、短期激励、基础薪酬、基础福利等的薪酬结构,并根据企业和市场发展状况设置调整周期、调整范围和调整幅度,公司持续关注外部竞争环境变化和内部员工需求,持续优化薪酬体系,以满足企业和员工发展需要。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经营目标、人才发展和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发展讲师资源,设计课程体系,组织培训班级,并对培训过程持续跟进与改善,使公司培训可以有规划、有秩序、有效率地开展,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不断增加培训预算,优化培训内容,推动内外训相结合、推动组织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为员工提供学习平台和资源支持,鼓励员工自我学习、持续成长。内训上,定期规划、组织并跟进公司级的培训活动、跨部门的主题培训、各部门部门的专业培训;外训上,选择外部优质培训资源,由合作培训机构提供专业的培训服务;同时,搭建公司线上学习平台,采购外部优质课程资源,积极推进员工自主学习,定期组织读书分享活动,牵引员工持续成长。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791,043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72,972,448元 |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制定了《九号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投资者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相关事项作出了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美元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限制性股票计划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1,490,506 | 0.21 | 15 | 0.57 | 1.00 |
创始人期权计划 | 股票期权 | 662,800 | 0.09 | 2 | 0.07 | 0.0001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2015年期权计划 | 股票期权 | 2,011,427 | 0.28 | 168 | 6.49 | 1.00-10.00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2019年期权计划 | 股票期权 | 2,888,756 | 0.42 | 197 | 7.61 | 5.73325-22.91 |
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64.8090 | 0.52 | 177 | 6.84 | 10或18.94 |
注1:限制性股票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并实施,创始人期权计划、2015年期权计划、2019年期权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注2: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标的股票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年度报告
事宜的议案》《关于创始人期权计划、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
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3.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 161,567,373.68 |
2021年年度报告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凡孝金 | CFO | 0 | 283,080 | 18.94 | 0 | 0 | 283,080 | 70.07 |
合计 | / | 0 | 283,080 | / | 0 | 0 | 283,08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差异上下浮。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和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股权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管理、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约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2021年年度报告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始终坚持诚信合法经营,重视保护资源环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与员工、股东、客户、供应商、政府及社会等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公司董事会全力支持开展ESG相关工作,持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去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1)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号召,全面推行精益生产管理。公司在不断发展中,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及固体污染物均通过严格处理,将清洁生产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2)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内关爱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构建系统的管理、晋升机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开展各项节日庆祝活动;对外投身公益事业,开展了医疗援助、一对一助学、应急救灾、全民抗疫等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3)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治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构成,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专门委员会,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权责分明、互相制衡。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九号公司始终将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践行绿色理念,打造低碳社会。公司以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共同发展为目标,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节能环保理念,采取多种措施,不断追求清洁、高效、绿色、智能发展。
2021年年度报告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由于天然气燃烧、汽油使用而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由于电力使用导致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为减少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公司在选用设备电机时均采用二级能效以上的高效电机,天然气燃烧机均采用低氮燃烧机,以减少碳排放。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高度重视能源利用相关问题,积极推进节约能源、降低能耗相关工作。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主要为汽油、天然气、和电力,用于生产及日常办公,我们制定了水电使用管理制度及空调使用管理制度,以加强能源使用的管理。水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水资源主要用于饮用和清洁,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资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强化员工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全员岗位责任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引导,提升环保意识,努力通过优化工艺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危险废物岗位制度》等废弃物管理相关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危废仓库进行收集与贮存,采取了防雨、防水、防渗漏措施,设置了泄露收集盘,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边角料等由有资质的环卫单位清运。公司通过增加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环保意识,调整及优化工艺,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尽量采用无害的原料和清洁的能源,减少资源的浪费。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基于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程序》、《生产过程环境管理程序》等28个环境相关管理程序,由EHS、设备部门、体系部门共同负责日常运行中的合规性审核以及环境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2)公司制定各项制度《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制度》、《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度》、《能源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合法合规、有效开展。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节能减排成为各行各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如何发展可再生能源,怎么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成为企业要思考的问题。九号公司作为全球短交通和机器人领域的领导品牌,特别是在出行方面,不断投入技术研发,利用新能源,提高出行效率,降低能耗,不仅节能环保,还为用户提供了更加智能舒适的出行体验。九号公司引领国内短距离交通领域,引导社会公众向绿色出行、智慧出行、低碳出行方向转变。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订节能降耗目标,通过生产所耗资源的监控统计,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回顾和管控;注重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通过加大节能技术、设备设施的投入,实现能耗的下降。设备电机均采用二级能效以上的高效电机;天然气燃烧机均采用低氮燃烧机等。
2021年年度报告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但注重企业发展和创造经济价值,而且注重环境保护,持续实施改善措施,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可持续发展。公司一方面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和专门的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同时完善环保和能源的激励和考核机制,以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在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时,在产品研发时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达到节能减排效果。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13 | 99公益日,九号公益发起“一起捐”和“集小红花”活动,捐赠款项将全部用于爱佑安生项目,开展贫困地区的困境儿童福利递送工作等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52.63 | / |
公益项目 | 41 | 向广西省永安乡永富小学/喇塔小学捐赠图书、向广西省德保县马隘镇马隘中心校/马隘初级中学捐赠体育器材、帮七一映秀中学建立科创教室等 |
其中:资金(万元) | 181.46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号公益实行以公益助学为主要方向,物资捐赠、公益活动(线上/线下)并行的公益模式,旨在号召更多人一起参与到公益中来,真切地帮助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公司设置了九号公益委员会,负责公益事业的总体规划和公益项目的管理工作。九号公益委员会由项目规划组、项目执行强关联的职能部门以及志愿者团队组成,由董事长作为委员会总负责人、董事长助理担任执行负责人。2021年,九号公司在公益活动的投入为人民币271.09万元,其中,对外捐赠部分合计人民币52.63万元,公益项目-扶贫助学投入合计为人民币181.46万元。
报告期内,九号公益共实施了54个公益项目(其中助学项目26个,覆盖25所学校的近700名贫困学子,往返沟通书信300余封,以更好地陪伴同学们成长;物资捐赠项目13个,包涵捐赠图书、衣物、食品和医疗用品,以帮助特殊人群渡过难关;九号出行App上线公益项目4个,其他项目11个,号召公司超过600名同事积极参与到公益活动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惠及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的5,000多位需要帮助的人,真正将每一份公益与爱心落到实处。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科学决策,运转顺畅,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咨询和诉求,并切实做好未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强化内幕信息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诚信经营,不损害债权
2021年年度报告
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无银行贷款到期不还情形,严格履行与供应商、客户等签订的合同义务,具有较高的信誉度。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严格杜绝童工和强制劳工,尊重应聘者在性别、年龄、种族、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平等竞争。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力争做到从源头把控人员雇佣违规及人员歧视的现象。公司重视员工的沟通和关怀,为员工创造良好、融洽的工作环境,保持公司内部和谐、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注重员工文化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持续完善公司服务和福利政策。同时,聆听员工宝贵意见并作出改善,不断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259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7.35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083.65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53 |
注:员工持股情况依据公司员工在持股平台、员工认股期权计划以及战略配售数量合并间接计算所得。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致力于与广大供应商、客户建立和维持长久、紧密的合作关系,与供应商、客户的精诚合作是实现公司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力求与供应商、客户建立长期紧密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携手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九号公司主营的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等智能移动产品和服务类机器人产品属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尚存在大量标准和法规空白,为市场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公司长期以来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生产经验,构建了完备的内控标准体系,确保从关键零部件到各品类、型号产品均有高质量标准可依,持续为用户提供安全、智能、高效和便捷的使用体验。
针对公司不同品类产品,公司制定了统一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评价标准,采用通用性指标对各产品的质量水平进行监控。主要包括市场故障率评价,如月度FFR、0MIS/1MIS/3MIS等。并引入用户侧感知为主的评价指标—全球差评率,用以直观衡量客户满意度,覆盖全公司toC和toB所有产品及销售区域,真正做到以用户感知的质量为牵引。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2 | 全年公司召开2次业绩说明会, |
2021年年度报告
其中包括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公司官网已设置投资者关系栏目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CFO、证券事务代表等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电话会议等活动共百余次,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并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业务的理解。此外,公司还通过上证E互动、邮箱、电话等多种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持续关注收集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间的双向沟通。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增强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严格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知识产权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业务及员工需求,初步设立了包含专业与职能、流程与程序、奖励与惩罚等方面的规范性标准,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企业品牌资产的构建与保护》《商标管理制度》《知产维权证物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有效地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为保护知识产权,公司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基金,投入人民币5,000万资金用于奖励举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等侵权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在维权诉讼方面,2021年公司国内外专利商标经办案件228件;发起国内外网上投诉12,721件,成功率99%,增强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无形资产价值。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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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股份限售 | 高禄峰、王野、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HctechII、HctechIII | (1)本人/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不主动放弃实际控制人地位。(2)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本人/本单位持有的期权待未来行权后的基础股票转换的存托凭证亦将按照届时科创板相关要求锁定。(3)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本单位不减持存托凭证;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本单位每年减持的存托凭证不得超过发行人存托凭证总数的2%。(4)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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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存托凭证终止上市前,本人/本单位不减持发行人存托凭证。(5)在限售承诺期满后减持存托凭证的,本人/本单位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6)关于减持意向,本人/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本人/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②减持价格:本人/本单位在持有存托凭证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存托凭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存托凭证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在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为保持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限售承诺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合计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25%;③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存托凭证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单位持有存托凭证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④本人/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7)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禄峰、王野、沈南鹏、高雪、朱国光、陈中元、徐鹏、黄琛、沈涛、陶运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存托凭证。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存托凭证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存托凭证总数的25%。(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存托凭证;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继续遵守本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存托凭证,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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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张辉、肖潇、朱坤、赵欣、张珍源 | 定。(3)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存托凭证终止上市前,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存托凭证。(4)本人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除王野、陈中元、张珍源外,陈子冲、刘磊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自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存托凭证不得超过存托凭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存托凭证;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继续遵守本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存托凭证,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3)本人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Sequoia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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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数量的100%;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3)本单位同时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PeopleBetter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含本数)100%;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3)本单位同时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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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Shunwei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100%;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3)本单位同时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WestSummitGlobal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80%;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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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后的价格;③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3)本单位同时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3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下股东WtmtechLimited、Intel、ZhaoduanLimited、GIC、WltechLimited、YYME、WestOriginFT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申报前6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股东FutureIndustry、Megacity、Bumblebee、XiongFuKongWu、NorthernLight | (1)自本单位持有发行人基础股票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股东名册变更之日;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年度报告
股份限售 | 申报前6个月内从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WestOriginSD、WestSummitInnovation、InnovationSecure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股东名册变更之日;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申报前6个月内代持还原的股东LiangjianhongLimited、NiezhiLtd、ZhongTouYuanQuan | (1)自本单位持有发行人基础股票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股东名册变更之日;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承诺:(1)发行人存托凭证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情形时,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回购公司存托凭证。(2)发行人应当在前述情形发生(“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的实施。(3)在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单次用以回购存托凭证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4)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的实施期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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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发行人将停止实施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措施。(5)发行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措施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并保证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仍符合上市条件。(6)如发行人在触发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后未及时采取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发行人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7)发行人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承诺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承诺:(1)发行人存托凭证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情形时,在发行人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的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时或在发行人稳定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发行人存托凭证再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存托凭证。本人/本单位增持存托凭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在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及自启动稳定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存托凭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存托凭证总数1%的前提下,本人/本单位合计用于存托凭证增持的资金为启动稳定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本人/本单位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直接或间接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2)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本人/本单位将停止实施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措施。(3)本人/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措施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并保证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实施后,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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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仍符合上市条件。(4)本人/本单位保证在发行人实施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方案时,就回购存托凭证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禄峰、王野、高雪、朱国光、陈中元、徐鹏、林菁、李峰、王小兰、赵鸿飞、黄琛、沈涛、陶运峰、张辉、肖潇、朱坤、赵欣、张珍源 | 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承诺:(1)发行人存托凭证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情形时,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稳定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的公司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时或在公司稳定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公司存托凭证再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存托凭证。本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在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及自启动稳定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存托凭证数量不超过公司存托凭证总数1%的前提下,本人用于增持的资金为后动稳定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直接或间接税后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或津贴合计金额的30%。(2)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本人将停止实施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措施(3)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措施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并保证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仍符合上市条件。(4)本人保证在发行人实施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方案时,就回购存托凭证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未履行招股书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存托凭证持有人道歉;(2)对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给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向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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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HctechII、HctechIII | 未履行招股书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1)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①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②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③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④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存托凭证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⑤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⑥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应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除沈南鹏外)、高级管理人员 | 未履行招股书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②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③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当年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存托凭证(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④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⑤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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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入应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
其他 | 董事沈南鹏 | 未履行招股书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承诺事项。(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非本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①及时采取补救及规范措施;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③本人在未履行承诺事项期间不收取发行人支付的报酬或津贴(如有);④因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所获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⑤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与本次存托凭证发行相关的承诺:1、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关于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权益的承诺发行人承诺如下:“发行人将按照生效的公司章程以及《存托协议》的约定,履行并促使存托人履行《存托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从而保证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通过作为发行人A类普通股股东的存托人实际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发行人其他A类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关于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境外投资者相当赔偿的承诺发行人承诺如下:“如因发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使得境外A类普通股股东和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发行人依法给予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赔偿将相当于给予境外A类普通股股东的赔偿。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全部中国境内子公司关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函发行人通过股权控制或通过协议控制架构控制的全部中国境内子公司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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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具承诺如下:“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或因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或《存托协议》的约定致使存托凭证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与发行人向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予以确定,本企业承诺将配合并确保该等生效判决在境内得以有效执行。”4、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关于公司有关对境内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承诺发行人承诺如下:“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上市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的规定,《上市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和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中涉及的股东权利保护,在股利分配、股份转让、剩余财产分配、股东知情权、召集和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方面,《上市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对发行人A类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保护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对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公司(“A股上市公司”)的股东相关权利的保护。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依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间接享有作为发行人A类普通股股东的存托人享有的股东权益。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对境内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有进一步相关规定的,发行人将对《上市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进行修订,以维持发行人A类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保护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为保障存托凭证持有人能够实际享有上述存托人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的相关股东权利,公司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存托协议中将约定,存托凭证持有人将通过存托人行使上述公司基础证券的相关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现金分红、股份分红及其他财产分配,行使配股权,行使表决权。同时,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根据存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行使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等。”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申请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拟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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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申请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1)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2)对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前述职务消费是指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发行人承担的消费性支出;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股利分配的承诺:1、本次发行所形成的股份溢价金额将不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即在确定本公司可用于股利分配的金额之时,需扣除本次发行所形成的股份溢价金额。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科创板及A股资本市场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不得变更或以任何方式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3、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之用不得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红。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实际控制人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股利分配的承诺:1、本次发行所形成的股份溢价金额将不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即在确定发行人可用于股利分配的金额之时,需扣除本次发行所形成的股份溢价金额。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科创板及A股资本市场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及发行人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发行人不得变更或以任何方式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3、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不得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欺诈发行购回存托凭证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情况,发行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存托凭证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存托凭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 2020年10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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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因欺诈发行导致购回存托凭证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 长期有效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欺诈发行购回存托凭证的承诺:如果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情况,本单位/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存托凭证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存托凭证,且本单位/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存托凭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因欺诈发行导致购回存托凭证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遵守外汇相关规定的承诺:(1)发行人将在其获得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申请的批复后,根据《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2)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将严格遵守《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发行资金管理、存托凭证跨境转换资金管理、存托凭证存托资金相关收付和汇兑管理等)。若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发行人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3)发行人将严格遵守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存量股份减持等涉及用汇事项的方案(“用汇方案”),并监督发行人股东按照用汇方案有序办理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购汇汇出等外汇业务。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境内自然人持股平台、境内股权基金境外投资实体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WtmtechLimited、ZhongTouYuanQuan、ZhaoduanLimited、WltechLimited、YYME、NiezhiLtd.、LiangjianhongLimited、XiongFuKongWu、 | 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流通用汇的承诺:本单位同意将持有的全部存量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确定的比例全部转换为存托凭证,本单位就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用汇事项承诺如下: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本单位作出的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的减持承诺。本单位减持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的所得资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全部留存境内使用。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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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techI、HctechII、HctechIII、FutureIndustry、Megacity、Bumblebee | |||||||
其他 | 美元基金Sequoia、Shunwei、PeopleBetter、WestSummitGlobal、Intel、GIC、WestOriginSD、WestOriginFT、WestSummitInnovation、InnovationSecure、NorthernLight | 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流通用汇的承诺:本单位同意持有的全部存量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确定的比例全部转换为存托凭证,本单位就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用汇事项承诺如下: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本单位作出的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的减持承诺。减持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涉及用汇事项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国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序办理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购汇汇出等外汇业务。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依法合规使用上市募集资金的承诺:(1)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留存境内使用,不涉及将募集资金汇出境外使用的情形。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变化导致需要变更募投项目的,发行人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将全部用于境内投资。(2)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遵守现行直接投资、全口径跨境融资等管理规定。具体而言,发行人可以通过向境内子公司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用于境内募投项目,发行人将依法办理其中涉及的外商投资和外汇相关手续:①发行人以募集资金向境内子公司增资的,发行人将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商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备案手续(或履行信息报告程序)。同时,被投资的境内子公司将依法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业务登记;在使用增资的资金时,将遵守境内机构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相关规定。②发行人以募集资金向境内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发行人将遵守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限制,并依法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依法合规使用上市募集资金的承诺函:(1)本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票促使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留存境内使用,不涉及将募集资金汇出境外使用的情形。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环境等外部因 | 2020年10月2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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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变化导致需要变更募投项目的,本人/本单位将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票促使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全部用于境内投资。(2)本人/本单位将监督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遵守现行直接投资、全口径跨境融资等管理规定。具体而言,发行人可以通过向境内子公司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用于境内募投项目,发行人将依法办理其中涉及的外商投资和外汇相关手续:①发行人以募集资金向境内子公司增资的,将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商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备案手续(或履行信息报告程序)。同时,被投资的境内子公司将依法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业务登记;在使用增资的资金时,将遵守境内机构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相关规定。②发行人以募集资金向境内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发行人将遵守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限制,并依法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 | 日;长期有效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 | 1、为避免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经营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公司的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将促使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经营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二)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公司;(三)如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年度报告
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公司或作为出资投入公司。3、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依照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及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 | 在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本单位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承诺在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10月29日-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HctechII、HctechIII、Sequoia、Shunwei、PeopleBetter、WestSummitGlobal | 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单位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承诺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10月29日-持股5%以上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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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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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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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1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2021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案例,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财会[2018]35号)(“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原租赁准则”)。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集团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a.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集团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集团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本集团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集团对所有其他租赁采用此方法。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应用上述方法时采用了如下简化处理:
-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首次执行日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合同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集团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集团使用2021年1月1日的增量借款利率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本集团使用的加权平均利率为5.47%。
2021年年度报告
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与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的调节表:
本集团 | |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38,413,284.99 |
按2021年1月1日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 33,139,392.16 |
减:自2021年1月1日后12个月内将完成的短期租赁的影响金额 | 10,109,903.30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 23,029,488.86 |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 |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
资产 | |||
预付款项 | 76,291,758.70 | 76,256,003.06 | -35,755.64 |
流动资产合计 | 5,363,561,669.21 | 5,363,525,913.57 | -35,755.64 |
使用权资产 | - | 23,065,244.50 | 23,065,244.5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94,075,872.72 | 1,217,141,117.22 | 23,065,244.50 |
资产总计 | 6,557,637,541.93 | 6,580,667,030.79 | 23,029,488.86 |
本集团 |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7,292,928.82 | 7,292,928.82 |
流动负债合计 | 2,710,882,830.39 | 2,718,175,759.21 | 7,292,928.82 |
租赁负债 | - | 15,736,560.04 | 15,736,560.0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9,976,300.82 | 165,712,860.86 | 15,736,560.04 |
负债合计 | 2,860,859,131.21 | 2,883,888,620.07 | 23,029,488.86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6,557,637,541.93 | 6,580,667,030.79 | 23,029,488.86 |
2、 运输成本列报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运输成本实施问答,对于本集团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列示于“销售费用”。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2021年年度报告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 |
营业成本 | 218,049,264.71 |
销售费用 | -218,049,264.71 |
利润总额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净利润 | -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2020年年初及年末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 |
营业成本 | 82,451,146.28 |
销售费用 | -82,451,146.28 |
利润总额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净利润 | -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400,000 | 3,6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400,000 |
2021年年度报告
(特殊普通合伙) |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 |
保荐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与赵忠玮持股事项存在的纠纷
于2019 年12 月11 日,本集团前高管赵忠玮女士 (“申请人”)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提交《仲裁申请书》,要求裁定确认2019 年3 月Putech Limited(“被申请人一”,由高禄峰先生控制的公司) 向本公司转让、本公司从被申请人一处回购被申请人一代持的申请人名下1,019,088股B 类普通股的行为无效;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和本公司向申请人返还原本由其持有的1,019,088 股本公司B 类普通股,或连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照本公司2019年3月27日最后一次增资 (C轮融资) 时的增资价格人民币151.11元等值美元 / 股确定,合计人民币153,994,388 元或等值美元。鉴于申请人的股权价值可能因本公司上市发生波动,申请人保留对前述索赔金额作出调整的权利;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和本公司共同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以及申请人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要求裁决高禄峰先生对上述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2月24日,贸仲委会向本公司发出《S20200053 号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 中国贸仲京字第014075 号) 、《S20200053 号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 中国贸仲京字第014061 号) 。
2021年年度报告
此后,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过多次变更,在2021年12月4日最新的《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中,申请人提出了如下仲裁请求:1)裁决解除2018年10月31日,被申请人一、本公司、高禄峰先生及申请人签署的《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代持协议》”)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基于《代持协议》确立的信托关系;并基于衡平法,裁决被申请人一、本公司及高禄峰先生共同且连带地向申请人返还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金额为10,190,880份本公司 CDR的市场价格的130%。本公司 CDR的市场价格,根据仲裁裁决作出之日的收盘价计算;如当日非交易日,根据仲裁裁决作出之前最近的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或者,如果仲裁庭不支持上述第一项仲裁请求,基于普通法,请求裁决三位被申请人共同且连带地向赵女士赔偿给赵女士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0,190,880份本公司 CDR的市场价格;3)裁决被申请人一、本公司、及高禄峰先生共同且连带地承担申请人支出的仲裁费和律师费。根据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3日提交的《申请人关于仲裁请求金额的说明》,为便于贸仲委计算仲裁费,申请人第一项仲裁请求的金额暂定为人民币776,341,238.4元,第二项仲裁请求的费用为人民币597,185,568元,且第二项仲裁请求为第一项仲裁请求的替代性请求,两项请求并非叠加关系。第三项仲裁请求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未明确。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前述仲裁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根据目前已知的全部相关信息,尚不能就上述仲裁事项的结果及可能赔偿金额做出可靠估计,因此本集团未就上述仲裁事项计提预计负债。除上述仲裁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二、知识产权相关纠纷
公司部分知识产权相关纠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包括东莞易步机器人有限公司、永康市富冠工贸有限公司等主体提起的专利权侵权诉讼,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专利权权属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诉讼以及发行人相关子公司为维护其专利权向其他主体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
此外,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出现其他相关竞争者恶意/误认为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寻求宣告公司知识产权无效的风险,并因此引致争议和纠纷;如果公司在相关争议和纠纷中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过错方或相关主张未获得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支持,公司可能面临承担经济赔偿、停止生产相关产品、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等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公司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的状况。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
2021年年度报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该业务独立快速的发展,增强互动科技的资金实力,扩充产品品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2000万
2021年年度报告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62,797,329.59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1,739,336.1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1,739,336.1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48,74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48,74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附属企业提供担保、附属企业之间互相担保以及附属企业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
2021年年度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470,657,500 | 600,6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工商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0,000,000 | 2021/11/22 | 2022/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20% | -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
工商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500,000 | 2021/9/1 | 无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23% | -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
招商银行北京石景山万达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 | 2021/6/28 | 无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92% | -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
招商银行北京石景山万达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400,000 | 2021/8/4 | 无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73% | -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
招商银行北京石景山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1/9/17 | 无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73% | -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
2021年年度报告
万达支行 | ||||||||||||||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60,000,000 | 2021/12/30 | 无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64% | -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1/12/31 | 无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59% | -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333,549,679.80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1,056,025,280.64 | 85.10 | 244,811,262.96 | 19.73 |
合计 | 1,333,549,679.80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1,056,025,280.64 | 85.10 | 244,811,262.96 | 19.7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1年年度报告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 | 2022年6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1,200,877,045.8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 | 2020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用 | 559,872,960.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68,996,700.00 | 268,996,700.00 | 151,678,710.55 | 56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34,960,000.00 | 134,960,000.00 | 101,603,607.49 | 75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36,899,297.22 | 136,899,297.22 | 102,742,962.60 | 75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号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1,214,017.68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8,450.19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9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简介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 282,198,737.04 | 282,198,737.04 |
2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 384,365,072.09 | 350,000,000.00 |
3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9,586,296.89 | 109,586,296.89 |
4 |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 69,428,983.75 | 69,428,983.75 | |
合计 | 845,579,089.77 | 811,214,017.68 |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号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本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本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40,855,997.22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九号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年度报告
受托方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开始日 | 结束日 | 利率 | 是否赎回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 协定存款 | 14,241,450.19 | 2021/1/1 | 2021/11/18 | 1.495%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 协定存款 | 540,855,997.22 | 2021/1/1 | 2021/1/5 | 1.495%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 协定存款 | 147,931,419.36 | 2021/1/5 | 2021/12/31 | 1.495%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基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15,000,000.00 | 2021/1/25 | 2021/4/26 | 3.050%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基地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 | 914,577.86 | 2021/1/5 | 2021/12/31 | 1.985%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基地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 | 315,000,000.00 | 2021/4/26 | 2021/5/21 | 1.985%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基地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 | 35,984,719.36 | 2021/5/21 | 2021/12/31 | 1.89%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莱蒙支行 | 协定存款 | 70,000,000.00 | 2021/1/27 | 2021/3/23 | 1.725% | 是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份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6,427,534 | 91.81 | -381,535,148 | -381,535,148 | 264,892,386 | 37.4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816,366 | 0.40 | 2,816,366 | 0.4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928,668 | 1.41 | -6,133,128 | -6,133,128 | 3,795,540 | 0.5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928,668 | 1.41 | -9,928,668 | -9,928,668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795,540 | 3,795,540 | 3,795,540 | 0.54 | |||||
4、外资持股 | 633,682,500 | 90.00 | -375,402,020 | -375,402,020 | 258,280,480 | 36.49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33,682,500 | 90.00 | -375,402,020 | -375,402,020 | 258,280,480 | 36.49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7,664,136 | 8.19 | 385,330,688 | 385,330,688 | 442,994,824 | 62.5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57,664,136 | 8.19 | 385,330,688 | 385,330,688 | 442,994,824 | 62.57 | |||
三、股份总数 | 704,091,670 | 100 | 3,795,540 | 3,795,540 | 707,887,210 | 100% |
2021年年度报告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存托凭证上市流通公告》,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存托凭证2,887,751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
2021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行权新增了596,750份存托凭证,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变更为704,688,420份。本次行权的存托凭证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2021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部分限售存托凭证上市流通公告》,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存托凭证7,040,917份解除限售,公开发行限售存托凭证375,402,020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行权新增了3,198,790份存托凭证,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变更为707,887,210份。本次行权的存托凭证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新增的存托凭证共计3,795,540份,存托凭证总数变更为707,887,210份,上述存托凭证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如按照变动前704,091,670份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分别为5.83元/股和60.69元/股;按变动后707,887,210份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分别为5.80元/股和60.36元/股。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SequoiaCapitalChinaGFHoldcoIII-A,Ltd | 106,470,590 | 106,470,59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PeopleBetterLimited | 69,115,310 | 69,115,31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ShunweiTMTIIILimit | 69,115,310 | 69,115,31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WestSummitGlobalTechnologyFund,L.P. | 35,294,120 | 35,294,12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2021年年度报告
WtmtechLimited | 31,106,170 | 31,106,17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INTELCAPITALCORPORATION | 21,052,630 | 21,052,63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ZhaoduanLimited | 15,200,000 | 15,2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CliffInvestmentPte.Ltd. | 12,383,900 | 12,383,9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WltechLimited | 6,400,000 | 6,4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YYMELimited | 5,159,960 | 5,159,96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WestOriginFTLP | 4,104,030 | 4,104,03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 | 2021.10.29 |
中金公司-广发银行-中金公司丰众9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797,807 | 4,797,807 | 员工资管计划战略配售限售 | 2021.10.29 | ||
中金公司-广发银行-中金公司丰众10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243,110 | 2,243,110 | 0 | 0 | 员工资管计划战略配售限售 | 2021.10.29 |
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 | 2,887,751 | 2,887,751 | 0 | 0 | 其他网下配售限售 | 2021.4.29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6名激励对象 | 0 | 0 | 596,750 | 596,750 | 股权激励限售 | 2024.7.29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129名激励对象 | 0 | 0 | 3,198,790 | 3,198,790 | 股权激励限售 | 2024.12.30 |
合计 | 385,330,688 | 385,330,688 | 3,795,540 | 3,795,540 | / | / |
2021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存托凭证上市流通公告》,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存托凭证2,887,751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
2021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行权新增了596,750份存托凭证,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变更为704,688,420份。本次行权的存托凭证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2021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部分限售存托凭证上市流通公告》,战略配售存托凭证7,040,917份和公开发行限售存托凭证375,402,020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行权新增了3,198,790份存托凭证,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变更为
2021年年度报告
707,887,210份。本次行权的存托凭证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存托凭证 | ||||||
中国存托凭证(CDR) | 2021-07-29 | 596,750 | 2024-07-29 | 596,750 | ||
中国存托凭证(CDR) | 2021-12-29 | 3,198,790 | 2024-12-30 | 3,198,790 | ||
其他衍生证券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一次行权新增596,750份存托凭证已于2021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二次行权新增3,198,790份存托凭证已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新增的存托凭证共计3,795,540份,存托凭证总数从704,091,670份变为707,887,210份。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655,763.75万元,负债总额为286,085.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3.63%;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67,244.65万元,负债总额为339,955.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31%。
2021年年度报告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存托凭证持有人总数(户) | 8,67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总数(户) | 8,63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份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存托凭证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存托人 性质 | |
存托凭证 状态 | 数量 | |||||||
SequoiaCapitalChinaGFHoldcoIII-A,Ltd. | -25,608,462 | 80,862,128 | 11.42 | 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PeopleBetterLimited | -17,411,884 | 51,703,426 | 7.30 | 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HctechIIL.P. | 0 | 51,613,850 | 7.29 | 51,613,85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ShunweiTMTIIILimited | -22,188,872 | 46,926,438 | 6.63 | 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PutechLimited | 0 | 46,413,800 | 6.56 | 46,413,80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CidwangLimited | 0 | 45,948,840 | 6.49 | 45,948,840 | 0 | 无 | 境外人 |
2021年年度报告
WestSummitGlobalTechnologyFund,L.P. | -300,000 | 34,994,120 | 4.94 | 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WtmtechLimited | -2,575,000 | 28,531,170 | 4.03 | 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HctechIL.P. | 0 | 22,850,010 | 3.23 | 22,850,01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FutureIndustryInvestment(Cayman)Co.,Limited | 0 | 17,133,720 | 2.42 | 17,133,72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SequoiaCapitalChinaGFHoldcoIII-A,Ltd. | 80,862,128 | 其它 | 80,862,128 | |||||||
PeopleBetterLimited | 51,703,426 | 其它 | 51,703,426 | |||||||
ShunweiTMTIIILimited | 46,926,438 | 其它 | 46,926,438 | |||||||
WestSummitGlobalTechnologyFund,L.P. | 34,994,120 | 其它 | 34,994,120 | |||||||
WtmtechLimited | 28,531,170 | 其它 | 28,531,170 | |||||||
INTELCAPITALCORPORATION | 14,917,036 | 14,917,036 | ||||||||
ZhaoduanLimited | 13,508,629 | 其它 | 13,508,629 |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10,680,283 | 其它 | 10,680,283 | |||||||
CliffInvestmentPte.Ltd. | 6,191,950 | 其它 | 6,191,950 | |||||||
YYMELimited | 5,159,960 | 其它 | 5,159,96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高禄峰通过PutechLimited持有公司存托凭证,王野通过CidwangLimited持有公司存托凭证,Putech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I、HctechIII的普通合伙人,Cidwang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II的普通合伙人,根据高禄峰与王野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高禄峰与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30%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2021年年度报告
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有数量 | 占已发行存托凭证总量的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存托凭证的限售存托凭证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存托凭证持有人性质 | |
存托凭证状态 | 数量 | |||||||
SequoiaCapitalChinaGFHoldcoIII-A,Ltd. | -25,608,462 | 80,862,128 | 11.42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PeopleBetterLimited | -17,411,884 | 51,703,426 | 7.30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HctechIIL.P. | 0 | 51,613,850 | 7.29 | 51,613,85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ShunweiTMTIIILimited | -22,188,872 | 46,926,438 | 6.63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PutechLimited | 0 | 46,413,800 | 6.56 | 46,413,80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CidwangLimited | 0 | 45,948,840 | 6.49 | 45,948,84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WestSummitGlobalTechnologyFund,L.P. | -300,000 | 34,994,120 | 4.94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WtmtechLimited | -2,575,000 | 28,531,170 | 4.03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HctechIL.P. | 0 | 22,850,010 | 3.23 | 22,850,01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FutureIndustryInvestment(Cayman)Co.,Limited | 0 | 17,133,720 | 2.42 | 17,133,72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 ||||||||
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 (全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的数量 | 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股票的类别及数量 | ||||||
类别 | 数量 | |||||||
SequoiaCapitalChinaGFHoldcoIII-A,Ltd. | 80,862,128 | A类普通股 | 8,086,212.8 | |||||
PeopleBetterLimited | 51,703,426 | A类普通股 | 5,170,342.6 | |||||
ShunweiTMTIIILimited | 46,926,438 | A类普通股 | 4,692,643.8 | |||||
WestSummitGlobalTechnologyFund,L.P. | 34,994,120 | A类普通股 | 3,499,412 | |||||
WtmtechLimited | 28,531,170 | A类普通股 | 2,853,117 | |||||
INTELCAPITALCORPORATION | 14,917,036 | A类普通股 | 1,491,703.6 | |||||
ZhaoduanLimited | 13,508,629 | A类普通股 | 1,350,862.9 |
2021年年度报告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10,680,283 | A类普通股 | 1,068,028.3 |
CliffInvestmentPte.Ltd. | 6,191,950 | A类普通股 | 619,195 |
YYMELimited | 5,159,960 | A类普通股 | 515,996 |
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序号 | 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数量 | 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存托凭证数量 | ||||
1 | HctechIIL.P. | 51,613,85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 | PutechLimited | 46,413,80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3 | CidwangLimited | 45,948,84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4 | HctechIL.P. | 22,850,01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5 | FutureIndustryInvestment(Cayman)Co.,Limited | 17,133,720 | 2022.3.28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6 | ZhongTouYuanQuanGroupLimited | 16,000,000 | 2022.3.31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7 | HctechIIIL.P. | 14,720,07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8 | BumblebeeInvestment(cayman)Co.,Limited | 13,235,780 | 2022.3.28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9 | MegacityIndustrial(Cayman)Co.,Limited | 13,235,780 | 2022.3.28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10 | WestOriginSDLP | 4,845,66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年年度报告
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高禄峰通过PutechLimited持有公司存托凭证,王野通过CidwangLimited持有公司存托凭证,Putech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I、HctechIII的普通合伙人,Cidwang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II的普通合伙人,根据高禄峰与王野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高禄峰与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4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ZhongTouYuanQuan三者2019年6月2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ZhongTouYuanQuan将其持有的表决权委托给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三者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表决权增减 | 表决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1 | HctechIIL.P. | 51,613,850 | 258,069,250 | 18.00% | 0 | 不适用 | |
2 | PutechLimited | 46,413,800 | 232,069,000 | 16.18% | 0 | 不适用 | |
3 | CidwangLimited | 45,948,840 | 229,744,200 | 16.02% | 0 | 不适用 | |
4 | HctechIL.P. | 22,850,010 | 114,250,050 | 7.97% | 0 | 不适用 | |
5 | SequoiaCapitalChinaGFHoldcoIII-A,Ltd. | 80,862,128 | 80,862,128 | 5.64% | -25,608,462 | 不适用 | |
6 | HctechIIIL.P. | 14,720,070 | 73,600,350 | 5.13% | 0 | 不适用 | |
7 | PeopleBetterLimited | 51,703,426 | 51,703,426 | 3.61% | -17,411,884 | 不适用 | |
8 | ShunweiTMTIIILimited | 46,926,438 | 46,926,438 | 3.27% | -22,188,872 | 不适用 | |
9 | WestSummitGlobalTechnologyFund,L.P. | 34,994,120 | 34,994,120 | 2.44% | -300,000 | 不适用 | |
10 | Wtmtech Limited | 28,531,170 | 28,531,170 | 1.99% | -2,575,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43,017,282 | 181,546,570 | 1,150,750,132 | 80.24% | -68,084,218 | / |
2021年年度报告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金公司丰众9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797,807 | 2021.10.29 | 3,266,579 | 1,531,228 |
中金公司丰众10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243,110 | 2021.10.29 | 1,732,021 | 511,089 |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 2,816,366 | 2022.10.31 | 0 | 2,816,366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截止目前,表决权数量占第一位的股东HctechII持有公司18.00%的表决权,表决权数量占第二位的股东PutechLimited持有公司16.22%的表决权,表决权数量占第三位的股东CidwangLimited持有公司16.02%的表决权,公司股份及表决权分散,且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所持表决权均未超过30%。因此,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2021年年度报告
由于公司股份及表决权分散,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提名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从而控制董事会或对董事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关于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因此亦不存在任何单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或者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的情形。
综上所述,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高禄峰、王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高禄峰:董事长;王野:董事兼CEO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2021年年度报告
高禄峰先生通过PutechLimited、HctechI、HctechIII合计控制公司B类普通股股票8,398,388股,对应83,983,880份B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11.87%,占公司全体股东享有投票权的29.28%;王野先生通过CidwangLimited、HctechII合计控制公司B类普通股股票9,756,269股,对应97,562,690份B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13.78%,占公司全体股东享有投票权的34.02%;根据2019年3月高禄峰与王野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合计控制发行人63.30%的投票权。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美元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SequoiaCapitalChinaGFHoldcoIII-A,Ltd. | SCChinaGrowthIIIManagement,L.P | 2014.1.13 | CT-284281 | 1,000 | 投资持股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4988号
九号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九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号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九号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九号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销售收入的确认 | |
请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五、38”所述的会计政策、“第十节财务报告七、61”。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九号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在中国境内及海外市场通过关联方渠道或自有渠道销售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及全地形车等智能交通产品及相关配件。九号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91.46亿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52.36%。 九号公司综合评估客户合同约定、国际贸易规则相关交货方式和业务安排,在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九号公司根据商品的历史退回数据对平均退货率作出估计。 收入是九号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被确认于不正确的会计期间或被操纵以达到业绩目标的风险,同时,对平均退货率的估计涉及到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 ?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抽样选取销售合同或订单,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和条件,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选取收入交易,检查交货单、提单、报关单及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按照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 在抽样的基础上,对收入交易额和年末往来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 选取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检查交货单、提单、报关单及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期间; ? 选取主要客户,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的工商信息,并访谈客户,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关注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抽样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了解管理层对于退货率估计的方法,结合销售合同约定的退换货条款、产品历史退货情况等考虑估计方法的适当性,复核并评价平均退货率估计的合理性; ? 选取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收入会计分录,向管理层询问作出这些会计分录的原因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
四、其他信息
九号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九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九号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九号公司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九号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九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九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九号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强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李瑶
2022年4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26,091,997.43 | 2,198,449,596.8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1,489,767.78 | 812,093,603.2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70,937,361.74 | 756,645,326.2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3,287,490.74 | 76,291,758.7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3,514,101.77 | 39,336,649.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383,256,794.58 | 1,345,441,602.12 | |
合同资产 | - | 20,937,519.9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8,373,162.61 | 114,365,612.72 | |
流动资产合计 | 6,126,950,676.65 | 5,363,561,669.2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728,967.14 | 9,229,813.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0,714.29 | 126,272.8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0,251,098.22 | 65,488,901.6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9,462,328.82 | 489,337,905.70 | |
在建工程 | 77,921,326.69 | 10,138,612.1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7,504,355.21 | - | |
无形资产 | 338,810,005.52 | 360,377,210.16 | |
开发支出 |
商誉 | 122,262,316.71 | 125,094,479.6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252,996.23 | 57,279,635.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160,206.80 | 39,454,741.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981,498.92 | 37,548,300.5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45,495,814.55 | 1,194,075,872.72 | |
资产总计 | 7,672,446,491.20 | 6,557,637,541.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318,402,369.2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057,329.59 | - | |
应付账款 | 1,931,447,866.55 | 1,726,943,415.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40,047,591.79 | 298,948,333.3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9,997,305.07 | 138,001,221.37 | |
应交税费 | 195,028,557.21 | 59,377,894.08 | |
其他应付款 | 175,309,812.58 | 155,518,548.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04,133.28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4,939,688.64 | 13,691,048.87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52,232,284.71 | 2,710,882,830.3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20,893,575.85 | - | |
租赁负债 | 62,308,908.04 | - | |
长期应付款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3,310,256.30 | 44,521,907.08 | |
递延收益 | 46,828,797.08 | 46,575,167.0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181,591.79 | 34,079,226.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7,323,129.06 | 149,976,300.82 | |
负债合计 | 3,399,555,413.77 | 2,860,859,131.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7,401.04 | 47,158.71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579,286,612.77 | 7,406,016,803.3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3,088,662.21 | -227,221,418.6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071,465,379.06 | -3,482,064,132.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74,779,972.54 | 3,696,778,410.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88,895.11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72,891,077.43 | 3,696,778,410.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672,446,491.20 | 6,557,637,541.93 |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146,053,585.08 | 6,002,741,374.91 | |
其中:营业收入 | 9,146,053,585.08 | 6,002,741,374.9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773,603,139.55 | 5,835,463,595.89 | |
其中:营业成本 | 7,021,787,925.51 | 4,423,003,908.1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6,205,804.13 | 34,466,349.59 | |
销售费用 | 592,434,881.14 | 365,401,282.26 | |
管理费用 | 520,239,557.50 | 478,043,481.15 | |
研发费用 | 503,514,474.32 | 462,187,796.72 | |
财务费用 | 99,420,496.95 | 72,360,778.01 | |
其中:利息费用 | 4,708,071.15 | 11,382,898.53 |
利息收入 | 11,016,011.50 | 5,847,483.88 | |
加:其他收益 | 17,121,223.34 | 10,456,942.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024,949.69 | 14,752,689.6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258,269.31 | 6,645,879.8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835,274.71 | 7,757,166.1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26,339.98 | -19,187,008.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009,940.98 | -35,168,876.8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655,795.44 | -578,808.1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0,751,407.75 | 145,309,883.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8,639,027.17 | 15,974,613.6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770,111.20 | 9,087,628.8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9,620,323.72 | 152,196,868.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91,619,616.18 | 78,723,737.2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000,707.54 | 73,473,131.3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000,707.54 | 73,473,131.3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98,046.11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867,243.59 | -51,335,491.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867,243.59 | -51,335,491.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60,675.02 | -55,915,845.9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441.42 | -3,136,177.1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2,795,116.44 | -52,779,668.84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06,568.57 | 4,580,354.9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106,568.57 | 4,580,354.9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2,133,463.95 | 22,137,640.3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4,731,510.06 | 22,137,640.3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98,046.11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83 | 1.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36 | 1.1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高禄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57,367,176.16 | 7,002,195,571.2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0,278,907.10 | 203,948,763.6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783,432.03 | 48,565,316.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73,429,515.29 | 7,254,709,651.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876,659,022.02 | 5,097,097,557.5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7,025,230.41 | 533,151,262.3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8,516,475.02 | 177,028,449.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2,680,453.64 | 551,086,473.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34,881,181.09 | 6,358,363,742.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451,665.80 | 896,345,908.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79,334,413.66 | 1,766,250,896.0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6,766,680.38 | 8,106,809.8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220,537.02 | 10,878,720.7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18,88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06,740,511.06 | 1,785,236,426.5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6,351,997.62 | 324,414,254.6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20,657,500.00 | 2,568,733,885.99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34,53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15,044,027.62 | 2,893,148,140.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03,516.56 | -1,107,911,714.1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11,829.08 | 1,260,204,447.4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9,151.0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741,221,369.2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6,65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838,479.08 | 2,001,425,816.6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6,271,500.00 | 514,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58,412.35 | 12,223,771.4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9,411.24 | 20,775,100.1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8,239,323.59 | 547,498,871.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400,844.51 | 1,453,926,945.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956,557.66 | -35,226,197.9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0,112,584.53 | 1,207,134,941.5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6,056,306.47 | 988,921,364.9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5,943,721.94 | 2,196,056,306.47 |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158.71 | 7,406,016,803.34 | -227,221,418.62 | -3,482,064,132.71 | 3,696,778,410.72 | 3,696,778,410.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158.71 | 7,406,016,803.34 | -227,221,418.62 | -3,482,064,132.71 | 3,696,778,410.72 | - | 3,696,778,410.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242.33 | 173,269,809.43 | -5,867,243.59 | 410,598,753.65 | 578,001,561.82 | -1,888,895.11 | 576,112,666.71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67,243.59 | 410,598,753.65 | 404,731,510.06 | -2,598,046.11 | 402,133,463.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2.33 | 173,269,809.43 | - | - | 173,270,051.76 | 709,151.00 | 173,979,202.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2.33 | 11,702,435.75 | 11,702,678.08 | 11,702,678.0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1,567,373.68 | 161,567,373.68 | 161,567,373.68 | ||||||||||||
4.其他 | |||||||||||||||
5.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709,151.00 | 709,151.00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 |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401.04 | 7,579,286,612.77 | -233,088,662.21 | -3,071,465,379.06 | 4,274,779,972.54 | -1,888,895.11 | 4,272,891,077.4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2,456.73 | 5,866,106,757.55 | -175,885,927.62 | -3,570,642,052.92 | 2,119,621,233.74 | 2,119,621,233.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5,104,788.82 | 15,104,788.82 | 15,104,788.82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456.73 | 5,866,106,757.55 | -175,885,927.62 | -3,555,537,264.10 | 2,134,726,022.56 | 2,134,726,022.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01.98 | 1,539,910,045.79 | -51,335,491.00 | 73,473,131.39 | 1,562,052,388.16 | 1,562,052,388.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335,491.00 | 73,473,131.39 | 22,137,640.39 | 22,137,640.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01.98 | 1,539,910,045.79 | 1,539,914,747.77 | 1,539,914,747.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701.98 | 1,240,851,295.24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9,058,750.55 | 299,058,750.55 | 299,058,750.5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158.71 | 7,406,016,803.34 | -227,221,418.62 | -3,482,064,132.71 | 3,696,778,410.72 | 3,696,778,410.72 |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号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inebotLimited”,原名为“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一家有限责任豁免公司,注册地址为P.O.Box309,UglandHouse,GrandCayman,KY1-1104,CaymanIslands。本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50,000.00元(折合人民币305,975.00元),设立时授权股本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美元
0.0001元(折合人民币0.0006元)。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9009”。于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创始人期权计划、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调节成就的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百三十五名激励对象共计认缴存托凭证3,795,540份,向激励对象最终收到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02,678.0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43.33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702,435.75元。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7,401.04元。
本公司、本公司通过持有股份或协议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为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机器人及相关配件;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全地形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等。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合并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NINEROBOT(SINGAPORE)PTE.LTD.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Limited | 100.00 | 设立 | |
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 | 100.00 | 设立 | |
SegwayPowersportsLimited(Cayman) | 100.00 | 设立 | |
NinebotInc. | 100.00 | 设立 | |
SegwayInc.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注1) | |
SegwayEuropeB.V. | 100.00 | 设立 | |
SegwaySeoulInc. | 100.00 | 设立 | |
SegwayRoboticsInc. | 100.00 | 设立 | |
SegwayGmbh | 100.00 | 设立 | |
SegwayDiscoveryInc.(US) | 100.00 | 设立 | |
SegwayDiscoveryHKLimited | 100.00 | 设立 | |
SegwayMotorsLimited | 100.00 | 设立 | |
SegwayMotorsPte.Ltd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HongKong)TradingLimited | 100.00 | 设立 | |
SegwayDiscoveryEuropeB.V. | 100.00 | 设立 | |
SegwayPowersportsInc. | 100.00 | 设立 | |
DiscoveryCapital | 100.00 | 设立 |
九号商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创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九号发现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注3) |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79.27 | 设立(注4) |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注5) | |
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75 | 设立(注6) |
注1:于2015年3月25日,本集团子公司NinebotAcquisition收购SegwayInc.100%股权。注2:
(1)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是为本集团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有限责任公司。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鼎力联合的全资子公司。
(2) 于2015年1月27日,鼎力联合(“协议控股子公司”)及协议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以下简称“名义股东”),与本集团子公司纳恩博北京(“协议控股方”)签订了《独家购买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委托协议》、《独家咨询服务协议》及《配偶同意函》等一揽子协议,协议控股方签订该一揽子协议的目的在取得对协议控股子公司的实质控制权,相关协议约定分别为:
(i)《独家购买权协议》约定:名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授予一项独家的、无条件的且不可撤销的转股期权。根据该等转股期权,协议控股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条件与条款,要求现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转让期权股权。协议控股方亦同意接受该等转股期权。同时,名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不可撤销地且无任何附加条件地独家授予一项资产购买期权,根据该等资产购买期权,控股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条件与条款,要求名义股东向控股方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转让任何及部分公司资产。协议控股方亦同意接受该等资产购买期权。该期权的行权价格为协议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对应的出资额或届时中国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
(ii)《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名义股东将协议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协议控股方,出质人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质押股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质给质权人作为担保债务的偿还担保。该债务是指质权人因出质人和/或公司的任何违约事件而遭受的全部直接、间接、衍生损失和可预计利益的丧失,该等损失的金额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合理的商业计划和盈利预测;及质权人为强制出质人和/或公司执行其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iii)《股东表决委托协议》约定:协议控股子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授权协议控股方在国内的股东会上,分别授权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届时指定的人士代表其行使各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依据届时有效的章程所分别享有的委托权利。
(iv)《独家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为协议控股子公司的独家咨询与服务提供商。为此,由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独家为协议控股子公司提供协议定义的服务,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方同意接受该等任命。
(v)《配偶同意函》约定:名义股东的配偶确认和同意:所持有的登记于名义股东名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股权,将按照其于2015年1月签署的协议控制文件项下的安排进行处分,名义股东持有的协议控股子公司股权并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属于名义股东的个人财产,应当并且可以按照协议控制文件的规定被质押、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不需要配偶的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名义股东有权独自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对应的资产,签订协议控制文件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并不需要其配偶的签字、确认、同意和肯定。
注3:该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注销。
注4:该子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设立,是一家从事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7,190元,其中本集团认缴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
61.2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实缴出资比例为
79.27%。
注5:该子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设立,是一家从事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本集团认缴资本人民币160万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8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实缴持股比例为100%。
注6:该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设立,是一家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亿元,本集团认缴资本人民币2亿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99.5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实缴持股比例为99.75%。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和2020年1月1日起分别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了财政部2018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1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及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第十节五、9进行了折算。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参见第十节
五、16);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6.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6.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参见第十节五、6(4))。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参见第十节五、25)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除长期股权投资(参见第十节五、21)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10.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第十节五、38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0.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10.4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0.6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着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0.7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0.8可转换工具
(1)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2)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可转换工具的衍生工具成分以公允价值计量,剩余部分作为主债务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衍生工具成分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主债务工具,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主债务工具和衍生工具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与主债务工具和衍生工具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损益。
10.9优先股和永续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同时包含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与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不包含权益成分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与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和永续债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以及低值易耗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自制半成品以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10.6金融资产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1)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1.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第十节五、30。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第十节五、6进行处理。
(2)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参见第十节五、21.3)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第十节五、21.3)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第十节五、30。
21.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第十节五、24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 | 0-3% | 4.85%-5.00%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3-10 | 0-3% | 9.70%-33.33%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3-10 | 0-3% | 9.70%-33.33%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 | 0-3% | 32.33%-33.33%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直线法 | 3-7 | 0-3% | 13.86%-33.33% |
除土地以外的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列示于上述表格。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本集团持有的土地全部为境外子公司SegwayInc.在美国拥有所有权的土地,本集团对其不计提折旧。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第十节五、30。
(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5).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第十节五、25)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第十节五、30)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第十节五、30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第十节五、30)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软件 | 直线法 | 3-5 | - |
商标权 | 直线法 | 30 |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 |
非专利技术 | 直线法 | 6-10 | - |
客户关系 | 直线法 | 5-7 | -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第十节五、30)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
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 摊销年限 |
装修支出 | 2-3年 |
服务费 | 6年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如有)。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运营所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如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1)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2)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3)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6.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6.2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五、10.9优先股和永续债。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本集团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如按照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售价计算的分成款等),本集团按照期望值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例如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等)的合同,本集团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估计。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经合同各方批准的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本集团区分下列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即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第十节五、10.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商品销售
本集团在中国境内及海外市场通过关联方或自有渠道销售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摩、全地形车等商品。
根据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本集团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向客户发货。本集团综合评估客户合同约定、国际贸易规则相关交货方式和业务安排,在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根据合同约定,本集团为所销售商品提供质量保证,该质量保证为法定要求,并非为客户提供一项单独的质量保证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的销售,收入确认以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为限,即本集团的收入根据所销售商品的预期退还金额进行调整。相关商品的预期退还金额根据该商品的历史退回数据估计得出。本集团按照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如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2)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
根据奖励额度计划,本集团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客户在未来购买本集团商品或服务时可兑换抵扣的奖励额度。分摊比例按照奖励额度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本集团将分摊至奖励额度的金额予以递延并在额度兑换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
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第十节财务报告五、38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a.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第十节五、30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第十节五、10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 主要会计估计
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和各类资产减值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
(a) 收入的确认-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集团对未来销售退回情况的估计。如果实际发生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集团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 对于附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集团对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的估计。如果实际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集团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c) 产品质量保证;(d)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e) 股份支付。
(2) 主要会计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做出的重要判断如下:
(i)应付股权回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ii)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财会[2018]35号)(“新租赁准则”) | 国家统一会计政策要求 | 详见其他说明 |
财政部发布的《运输成本实施问答》 | 国家统一会计政策要求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上述会计政策对本集团的影响详见“第十节五、44(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98,449,596.85 | 2,198,449,596.8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2,093,603.28 | 812,093,603.2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56,645,326.22 | 756,645,326.2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6,291,758.70 | 76,256,003.06 | -35,755.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9,336,649.34 | 39,336,649.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45,441,602.12 | 1,345,441,602.12 | |
合同资产 | 20,937,519.98 | 20,937,519.9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365,612.72 | 114,365,612.72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63,561,669.21 | 5,363,525,913.57 | -35,755.6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229,813.67 | 9,229,813.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6,272.87 | 126,272.8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5,488,901.67 | 65,488,901.6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9,337,905.70 | 489,337,905.70 | |
在建工程 | 10,138,612.16 | 10,138,612.1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3,065,244.50 | 23,065,244.50 | |
无形资产 | 360,377,210.16 | 360,377,210.1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5,094,479.63 | 125,094,479.63 | |
长期待摊费用 | 57,279,635.32 | 57,279,635.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454,741.02 | 39,454,741.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548,300.52 | 37,548,300.5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94,075,872.72 | 1,217,141,117.22 | 23,065,244.50 |
资产总计 | 6,557,637,541.93 | 6,580,667,030.79 | 23,029,488.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8,402,369.28 | 318,402,369.2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26,943,415.13 | 1,726,943,415.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8,948,333.31 | 298,948,333.3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8,001,221.37 | 138,001,221.37 | |
应交税费 | 59,377,894.08 | 59,377,894.08 | |
其他应付款 | 155,518,548.35 | 155,518,548.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92,928.82 | 7,292,928.8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691,048.87 | 13,691,048.8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10,882,830.39 | 2,718,175,759.21 | 7,292,928.8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736,560.04 | 15,736,560.04 | |
长期应付款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4,521,907.08 | 44,521,907.08 | |
递延收益 | 46,575,167.08 | 46,575,167.0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079,226.66 | 34,079,226.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9,976,300.82 | 165,712,860.86 | 15,736,560.04 |
负债合计 | 2,860,859,131.21 | 2,883,888,620.07 | 23,029,488.8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7,158.71 | 47,158.71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06,016,803.34 | 7,406,016,803.3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7,221,418.62 | -227,221,418.6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482,064,132.71 | -3,482,064,132.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96,778,410.72 | 3,696,778,410.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96,778,410.72 | 3,696,778,410.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557,637,541.93 | 6,580,667,030.79 | 23,029,488.8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
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中国大陆境内子公司: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注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25%、1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本公司及中国大陆境外子公司: | ||
增值税 | 按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余额计征 | 21%(荷兰) |
销售税 | 按商品的销售收入计征 | 0%、6.25%(美国)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0%、21%(美国)、25%(荷兰)、25%(韩国)、17%(新加坡)、16.5%(香港)、0%(开曼)、15%(德国) |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和10%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和9%。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NinebotLimited | 0 |
NINEROBOT(SINGAPORE)PTE.LTD. | 17 |
NineRobotLimited | 16.5 |
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 | 21 |
SegwayPowersportsLimited(Cayman) | 0 |
NinebotInc. | 21 |
SegwayInc. | 21 |
SegwayEuropeB.V. | 25 |
SegwaySeoulInc. | 25 |
SegwayGmbh | 15 |
SegwayRoboticsInc. | 21 |
SegwayDiscoveryInc.(US) | 0 |
SegwayDiscoveryHKLimited | 16.5 |
NineRobot(HongKong)TradingLimited | 16.5 |
SegwayMotorsLimited | 0 |
SegwayMotorsPte.Limited | 17 |
SegwayDiscoveryEuropeB.V. | 25 |
SegwayPowersportsInc. | 21 |
DiscoveryCapital | 0 |
九号商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创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北京”) | 12.5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 | 25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九号科技”) | 25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 | 25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常州”) | 25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发现”) | 25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25 |
北京九号发现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六十六号”) | 25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25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25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以莱”)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于2019年12月2日,本集团子公司纳恩博(北京)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911005472),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纳恩博北京符合该公告关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并于2018年1月1日起适用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为首个免税年度,因此2018及2019年度按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20年按1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纳恩博北京已于2021年度完成软件企业备案,可继续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因此2021年度按减半1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 本集团之子公司SegwayDiscoveryInc.(US)设立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此州2021年度及2020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及销售税。
(3) 本集团之子公司NinebotInc.,SegwayInc.,SegwayRoboticsInc.及
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设立于美国特拉华州,此州2021年度及2020年度免征销售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6,491.09 | 163,820.65 |
银行存款 | 1,659,196,567.74 | 2,025,193,052.90 |
其他货币资金 | 66,818,938.60 | 173,092,723.30 |
合计 | 1,726,091,997.43 | 2,198,449,596.85 |
其中:存放在中国大陆境外的款项总额 | 375,228,372.28 | 515,789,252.12 |
其他说明注1: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人民币元
种类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因开具融资保函存入的保证金 | - | 1,426,650.00 |
因履约存入的保证金 | 40,148,275.49 | 966,640.38 |
合计 | 40,148,275.49 | 2,393,290.38 |
注2: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还包含存放于支付宝、微信、PayPal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随时可支取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6,670,663.11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6,701,135.44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中无在途资金(2020年12月31日:在途资金美元20,536,452.28元,折合人民币133,998,297.48元)。于2020年12月31日,在途资金为本集团中国大陆境外子公司支付给本集团中国大陆境内子公司的货款,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付出,由于尚未办妥外币结汇手续因此本集团中国大陆境内子公司银行账户尚未收到。境内子公司已于2021年度收到该资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1,489,767.78 | 812,093,603.28 |
其中: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注) | 601,489,767.78 | 812,093,603.28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601,489,767.78 | 812,093,603.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为不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率(年化)为1.30%至3.20%,无固定赎回期限。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752,394,240.74 |
6个月-1年 | 45,490,469.92 |
1年以内小计 | 797,884,710.66 |
1至2年 | 9,246,524.65 |
2至3年 | 1,355,855.16 |
3年以上 | 17,129,161.01 |
合计 | 825,616,251.48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888,924.22 | 2.05 | 16,888,924.22 | 100.00 | - | 17,284,147.88 | 2.16 | 17,284,147.88 | 100.00 | - |
其中: | ||||||||||
SDONA,LLC. | 16,888,924.22 | 2.05 | 16,888,924.22 | 100.00 | - | 17,284,147.88 | 2.16 | 17,284,147.88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8,727,327.26 | 97.95 | 37,789,965.52 | 4.67 | 770,937,361.74 | 784,738,296.73 | 97.84 | 28,092,970.51 | 3.58 | 756,645,326.22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560,105,661.15 | 67.84 | 35,303,748.86 | 6.30 | 524,801,912.29 | 433,116,137.98 | 54.00 | 24,576,748.92 | 5.67 | 408,539,389.06 |
应收小米集团组合 | 248,621,666.11 | 30.11 | 2,486,216.66 | 1.00 | 246,135,449.45 | 351,622,158.75 | 43.84 | 3,516,221.59 | 1.00 | 348,105,937.16 |
合计 | 825,616,251.48 | 100.00 | 54,678,889.74 | 6.62 | 770,937,361.74 | 802,022,444.61 | 100.00 | 45,377,118.39 | 5.66 | 756,645,326.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SDONA,LLC. | 16,888,924.22 | 16,888,924.22 | 100.00 | 本集团因与该客户存在业务纠纷,收回可能性较低 |
合计 | 16,888,924.22 | 16,888,924.2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560,105,661.15 | 35,303,748.86 | 6.30 |
应收小米集团组合 | 248,621,666.11 | 2,486,216.66 | 1.00 |
合计 | 808,727,327.26 | 37,789,965.52 | 4.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违约损失率基于应收款项存续期间内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考虑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除下表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应收小米集团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6,888,924.22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7,284,147.88元)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评估。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小米集团及其他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较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坏账准备时区分为小米集团及其他客户群体。其他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本集团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
2021年12月31日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减值准备 | |
6个月以内 | 3.95% | 505,779,286.82 | 19,980,688.43 |
6个月-1年 | 24.32% | 43,484,357.73 | 10,575,731.63 |
1年至2年(含2年) | 34.09% | 9,246,524.65 | 3,151,836.85 |
2年至3年(含3年) | 100.00% | 1,355,255.16 | 1,355,255.16 |
3年以上 | 100.00% | 240,236.79 | 240,236.79 |
合计 | 6.30% | 560,105,661.15 | 35,303,748.86 |
2020年12月31日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减值准备 | |
6个月以内 | 4.43% | 410,816,947.51 | 18,180,495.18 |
6个月-1年 | 18.18% | 17,420,890.51 | 3,166,974.41 |
1年至2年(含2年) | 64.44% | 4,636,861.95 | 2,987,841.32 |
2年至3年(含3年) | 100.00% | 150,765.46 | 150,765.46 |
3年以上 | 100.00% | 90,672.55 | 90,672.55 |
合计 | 5.67% | 433,116,137.98 | 24,576,748.92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5,377,118.39 | 18,604,511.58 | -7,282,153.34 | -1,174,850.64 | -845,736.25 | 54,678,889.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74,850.6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48,621,666.11 | 30.11 | 2,486,216.66 |
第二名 | 62,146,676.78 | 7.53 | 736,696.72 |
第三名 | 44,774,979.95 | 5.42 | 160,336.65 |
第四名 | 43,641,056.35 | 5.29 | 802,362.38 |
第五名 | 42,766,360.29 | 5.18 | 434,411.90 |
合计 | 441,950,739.48 | 53.53 | 4,620,024.3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9,197,593.26 | 97.77 | 69,775,091.59 | 91.46 |
1至2年 | 3,107,598.47 | 1.70 | 4,073,183.11 | 5.34 |
2至3年 | 982,299.01 | 0.53 | 2,058,549.62 | 2.70 |
3年以上 | - | - | 384,934.38 | 0.50 |
合计 | 183,287,490.74 | 100.00 | 76,291,758.7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未结算的货款。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54,258,180.32 | 29.61 |
供应商2 | 19,660,102.91 | 10.73 |
供应商3 | 11,389,842.11 | 6.21 |
供应商4 | 8,234,987.88 | 4.49 |
供应商5 | 7,571,222.62 | 4.13 |
合计 | 101,114,335.84 | 55.1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3,514,101.77 | 39,336,649.34 |
合计 | 33,514,101.77 | 39,336,649.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9,333,798.78 |
6个月-1年 | 10,829,697.78 |
1年以内小计 | 20,163,496.56 |
1至2年 | 7,744,484.06 |
2至3年 | 2,739,201.77 |
3年以上 | 3,870,901.12 |
减:坏账准备 | 1,003,981.74 |
合计 | 33,514,101.77 |
注: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2,180,587.94 | 22,161,417.26 |
应收平台资金(注) | 4,061,838.79 | 3,231,249.36 |
代扣代缴社保 | 1,659,137.71 | 1,094,232.37 |
员工借款 | 1,043,000.00 | 4,061,634.44 |
代垫款 | 1,630,637.99 | 5,261,765.87 |
其他 | 3,942,881.08 | 3,526,350.04 |
减:坏账准备 | 1,003,981.74 | |
合计 | 33,514,101.77 | 39,336,649.34 |
注:应收平台资金为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暂时因最终客户尚未确认收货而无法支取的款项,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为销售结算渠道,非本集团公司的消费者,故列为其他应收款。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03,981.74 | 1,003,981.7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003,981.74 | 1,003,981.7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7,498,349.84 | 6个月以内至3年以上 | 21.72 | - |
第二名 | 应收平台资金 | 3,339,366.89 | 6个月以内 | 9.67 | - |
第三名 | 其他 | 2,143,471.36 | 1年以内 | 6.21 | -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0 | 6个月以上1年以内 | 5.79 |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945,740.00 | 2-3年 | 5.64 | - |
合计 | / | 16,926,928.09 | / | 49.03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02,551,533.78 | 10,279,158.89 | 592,272,374.89 | 277,728,293.97 | 18,718,619.65 | 259,009,674.32 |
产成品 | 1,627,234,358.17 | 62,825,198.74 | 1,564,409,159.43 | 935,624,700.13 | 18,608,151.78 | 917,016,548.35 |
低值易耗品 | 7,118,841.80 | 97,936.46 | 7,020,905.34 | 1,084,737.80 | - | 1,084,737.80 |
自制半成品 | 232,291,577.45 | 12,737,222.53 | 219,554,354.92 | 180,130,706.17 | 11,800,064.52 | 168,330,641.65 |
合计 | 2,469,196,311.20 | 85,939,516.62 | 2,383,256,794.58 | 1,394,568,438.07 | 49,126,835.95 | 1,345,441,602.1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718,619.65 | 1,682,686.95 | 10,008,289.16 | 113,858.55 | 10,279,158.89 | |
产成品 | 18,608,151.78 | 48,503,649.66 | 3,193,006.80 | 1,093,595.90 | 62,825,198.74 | |
低值易耗品 | 97,936.46 | 97,936.46 | ||||
自制半成品 | 11,800,064.52 | 937,158.01 | 12,737,222.53 | |||
合计 | 49,126,835.95 | 51,221,431.08 | 13,201,295.96 | 1,207,454.45 | 85,939,516.6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定制产品独家分销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 - | - | - | 21,149,010.08 | 211,490.10 | 20,937,519.98 |
合计 | 21,149,010.08 | 211,490.10 | 20,937,519.98 |
注: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与小米集团定制产品独家分销合同下终端销售完成才能取得的相关分成收入作为可变对价,按照期望值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确认合同资产人民币20,937,519.9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终止上述业务模式,改为平销模式,相关合同资产已全部转入应收账款并全部收回。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减值准备 | 211,490.10 | 合同资产收回 | ||
合计 | 211,490.1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72,465,451.76 | 87,352,619.5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7,766,674.77 | |
预缴关税 | 12,178.73 | 7,121,987.14 |
应收出口退税 | 282,543,951.97 | 11,438,124.45 |
应收退货成本 | 15,688,191.26 | 8,452,881.63 |
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 | 19,896,714.12 | |
合计 | 428,373,162.61 | 114,365,612.72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9,229,813.67 | 3,258,269.31 | 1,240,884.16 | 13,728,967.14 | |||||||
小计 | 9,229,813.67 | 3,258,269.31 | 1,240,884.16 | 13,728,967.14 | |||||||
合计 | 9,229,813.67 | 3,258,269.31 | 1,240,884.16 | 13,728,967.14 |
其他说明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160,714.29 | 126,272.87 |
合计 | 160,714.29 | 126,272.87 |
注:于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本集团持有的RosyDomainLimited非上市股权投资,其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60,714.29元。该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并且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本集团不可撤销地将上述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0,251,098.22 | 65,488,901.67 |
合计 | 170,251,098.22 | 65,488,901.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虬龙B轮优先股(注1) | 113,265,150.90 | 57,645,801.67 |
龙吟工贸股权投资(注2) | 2,361,347.32 | 7,843,100.00 |
苏州汉天下电子有限公司投资 | 24,624,600.00 | |
债务工具投资小计 | 140,251,098.22 | 65,488,901.67 |
权益工具投资 | ||
南京楚航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 30,000,000.00 | |
合计 | 170,251,098.22 | 65,488,901.67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获得SurronLimited(“虬龙”)B轮优先股192,592,593股,占虬龙32.5%的股权,可指定一个董事会席位。因本公司获得的虬龙B轮优先股具有可赎回权以及优先清算权,较之普通股股东承担的风险和报酬明显不一致,本集团将虬龙B轮优先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13,265,150.90元。
注2:于2020年7月7日,本集团子公司杭州发现与永康市龙吟工贸有限公司(“龙吟工贸”)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对龙吟工贸出资人民币11,764,6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4,081,600.00元,获得其40%的股权,并享有赎回权、优先认购权和优先清算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发现已支付人民币7,843,100.00元。因本集团较之龙吟工贸普通股股东承担的风险和报酬明显不一致,本集团将对龙吟工贸的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361,347.32元。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89,462,328.82 | 489,337,905.7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89,462,328.82 | 489,337,905.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土地(注1)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5,191,516.30 | 155,253,294.37 | 5,571,718.77 | 17,307,711.13 | 58,799,623.03 | 3,907,034.05 | 646,030,897.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62,679.39 | 47,777,369.17 | 10,723,445.93 | 35,737,150.71 | 61,470,085.64 | 5,246,815.42 | 191,917,546.26 |
(1)购置 | 30,962,679.39 | 47,740,917.17 | 10,723,445.93 | 35,737,150.71 | 54,241,993.65 | 5,246,815.42 | 184,653,002.2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6,452.00 | - | - | 7,228,091.99 | - | 7,264,543.9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944,596.06 | 52,746,345.49 | 194,530.89 | 1,190,310.48 | 25,155,476.64 | 3,968,683.93 | 144,199,943.49 |
(1)处置或报废 | 60,212,273.40 | 52,227,772.50 | 145,720.85 | 1,187,914.27 | 23,596,350.80 | 3,863,085.93 | 141,233,117.75 |
(2)外币折算影响 | 732,322.66 | 518,572.99 | 48,810.04 | 2,396.21 | 1,559,125.84 | 105,598.00 | 2,966,825.74 |
4.期末余额 | 375,209,599.63 | 150,284,318.05 | 16,100,633.81 | 51,854,551.36 | 95,114,232.03 | 5,185,165.54 | 693,748,500.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1,727,170.07 | 62,096,057.70 | 3,413,779.86 | 10,121,634.40 | 19,334,349.92 | - | 156,692,991.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19,667.46 | 19,695,263.16 | 1,673,823.71 | 19,322,220.45 | 18,367,118.05 | - | 76,778,092.83 |
(1)计提 | 17,719,667.46 | 19,695,263.16 | 1,673,823.71 | 19,322,220.45 | 18,367,118.05 | - | 76,778,092.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422,713.14 | 50,732,822.16 | 164,100.82 | 737,613.74 | 23,127,663.32 | - | 129,184,913.18 |
(1)处置或报废 | 54,053,928.56 | 50,226,056.08 | 143,738.74 | 736,846.91 | 22,886,203.24 | - | 128,046,773.53 |
(2)外币折算影响 | 368,784.58 | 506,766.08 | 20,362.08 | 766.83 | 241,460.08 | - | 1,138,139.65 |
4.期末余额 | 25,024,124.39 | 31,058,498.70 | 4,923,502.75 | 28,706,241.11 | 14,573,804.65 | - | 104,286,171.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0,185,475.24 | 119,225,819.35 | 11,177,131.06 | 23,148,310.25 | 80,540,427.38 | 5,185,165.54 | 589,462,328.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3,464,346.23 | 93,157,236.67 | 2,157,938.91 | 7,186,076.73 | 39,465,273.11 | 3,907,034.05 | 489,337,905.70 |
注1:固定资产中的土地位于美国,本集团对此块土地拥有永久所有权,故在固定资产中进行核算,并未对其计提折旧。
注2: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7,921,326.69 | 10,138,612.1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7,921,326.69 | 10,138,612.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九号科技智能电动车B块地项目 | 58,106,673.55 | 58,106,673.55 | ||||
九号科技电摩流水线工程 | 18,348,287.41 | 18,348,287.41 | 9,320,776.65 | 9,320,776.65 | ||
九号科技在建MES系统 | - | - | 429,122.64 | 429,122.64 | ||
纳恩博常州年产100万辆智能短途交通产品项目 | 1,466,365.73 | 1,466,365.73 | 388,712.87 | 388,712.87 | ||
合计 | 77,921,326.69 | 77,921,326.69 | 10,138,612.16 | 10,138,612.1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九号科技智能电动车B块地项目 | 353,000,000.00 | 58,106,673.55 | 58,106,673.55 | 16.46 | 16.46 | 自有资金 | ||||||
九号科技电摩流水线工程 | 35,230,000.00 | 9,320,776.65 | 16,292,054.75 | 7,264,543.99 | 18,348,287.41 | 72.70 | 72.70 | 自有资金 | ||||
九号科技在建MES系统 | 482,518.87 | 429,122.64 | 53,396.23 | 482,518.87 | -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纳恩博常州年产100万辆智能短通产品项目 | 312,517,000.00 | 388,712.87 | 1,077,652.86 | - | 1,466,365.73 | 0.47 | 0.47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701,229,518.87 | 10,138,612.16 | 75,529,777.39 | 7,747,062.86 | 77,921,326.69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073,096.35 | 992,148.15 | 23,065,244.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672,332.31 | 82,672,332.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2,953.61 | 97,833.65 | 1,500,787.26 |
本期减少 | 531,865.68 | 531,865.68 | |
外币折算影响 | 871,087.93 | 97,833.65 | 968,921.58 |
4.期末余额 | 103,342,475.05 | 894,314.50 | 104,236,789.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45,726.30 | 244,778.14 | 17,190,504.44 |
(1)计提 | 16,945,726.30 | 244,778.14 | 17,190,504.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4,928.5 | 13,141.60 | 458,070.10 |
(1)处置 | 354,577.12 | 354,577.12 | |
外币折算影响 | 90,351.38 | 13,141.60 | 103,492.98 |
4.期末余额 | 16,500,797.80 | 231,636.54 | 16,732,434.3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841,677.25 | 662,677.96 | 87,504,355.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073,096.35 | 992,148.15 | 23,065,244.50 |
其他说明:
本集团租用房屋及建筑物作为其办公场所及厂房,办公场所及厂房租赁通常为期2-5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503,135.02 | 132,920,003.73 | 99,001,619.23 | 150,072,700.00 | 26,838,466.62 | 541,335,924.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21,501,124.64 | 21,501,124.64 | |||
(1)购置 | - | - | 21,018,605.77 | 21,018,605.77 | |||
(2)内部研发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482,518.87 | 482,518.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039,382.15 | 1,520,083.60 | 3,431,600.00 | 613,695.11 | 8,604,760.86 | |
(1)处置 | - | - | 412,670.11 | 412,670.11 | |||
(2)外币折算影响 | - | 3,039,382.15 | 1,107,413.49 | 3,431,600.00 | 613,695.11 | 8,192,090.75 | |
4.期末余额 | 132,503,135.02 | 129,880,621.58 | 118,982,660.27 | 146,641,100.00 | 26,224,771.51 | 554,232,288.3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18,490.52 | 90,191,513.54 | 32,848,908.58 | 28,061,335.18 | 26,838,466.62 | 180,958,714.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50,062.70 | 10,104,124.47 | 21,101,095.11 | 4,946,150.00 | 38,801,432.28 | ||
(1)计提 | 2,650,062.70 | 10,104,124.47 | 21,101,095.11 | 4,946,150.00 | 38,801,432.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67,595.77 | 843,335.32 | 13,237.66 | 613,695.11 | 4,337,863.86 | ||
(1)处置 | - | - | 288,869.07 | 288,869.07 | |||
(2)外币折算影响 | 2,867,595.77 | 554,466.25 | 13,237.66 | 613,695.11 | 4,048,994.79 | ||
4.期末余额 | 5,668,553.22 | 97,428,042.24 | 53,106,668.37 | 32,994,247.52 | 26,224,771.51 | 215,422,282.8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6,834,581.80 | 32,452,579.34 | 65,875,991.90 | 113,646,852.48 | 338,810,005.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9,484,644.50 | 42,728,490.19 | 66,152,710.65 | 122,011,364.82 | 360,377,210.1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SegwayInc. | 124,527,773.83 | 2,832,162.92 | 121,695,610.91 | |||
深圳坂云智行有限公司 | 566,705.80 | 566,705.80 | ||||
合计 | 125,094,479.63 | 2,832,162.92 | 122,262,316.7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2015年3月12日,本集团之子公司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签订协议以现金对价61,000,000.00美元自SSI-SEGWAY,INC.收购了其拥有的SegwayInc.100%的股权。该收购于2015年4月9日完成,使本集团商誉增加18,982,325.00美元。
本集团于每年年末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就减值测试而言,本集团将收购SegwayInc.产生的商誉分配至能够从收购SegwayInc.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收购SegwayInc.产生的商誉的测试情况如下:
该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依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是根据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未来5年财务预算确定,超过5年的现金流量按照递增2.6%的永续增长率(2020:3%)为基础计算。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有:12%的折现
率(2020:13%),基于过去的业绩和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计销售和毛利。管理层认为上述假设发生的任何合理变化均不会导致该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合计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上述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确定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支出 | 56,392,687.93 | 3,457,762.35 | 46,788,725.05 | 13,061,725.23 | |
服务费 | 886,947.39 | 114,078.14 | 809,754.53 | 191,271.00 | |
合计 | 57,279,635.32 | 3,571,840.49 | 47,598,479.58 | 13,252,996.2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2,131,750.88 | 17,170,569.31 | 101,593,956.71 | 21,334,730.91 |
可抵扣亏损 | ||||
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 | 15,640,732.95 | 3,908,918.12 | 18,381,667.42 | 4,595,416.86 |
预计负债 | 98,489,798.00 | 18,584,580.08 | 24,208,521.73 | 6,052,130.43 |
存货跌价准备 | 33,549,819.61 | 8,387,454.91 | 23,445,211.57 | 5,861,302.89 |
递延收益 | 44,278,797.08 | 11,069,699.28 | 6,233,149.58 | 1,558,287.40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11,490.10 | 52,872.53 | ||
预提销售返利 | 16,155,940.39 | 4,038,985.10 | ||
合计 | 280,246,838.91 | 63,160,206.80 | 174,073,997.11 | 39,454,741.0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38,704,722.82 | 29,181,591.79 | 161,975,746.00 | 34,079,226.6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138,704,722.82 | 29,181,591.79 | 161,975,746.00 | 34,079,226.6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160,206.80 | 39,454,741.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181,591.79 | 34,079,226.6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0,215,070.87 | 128,099,304.66 |
可抵扣亏损 | 480,085,791.20 | 378,011,058.76 |
合计 | 640,300,862.07 | 506,110,363.4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2,823,940.51 | ||
2022年 | 54,492,243.54 | ||
2023年及以上 | 480,085,791.20 | 320,694,874.71 | |
合计 | 480,085,791.20 | 378,011,058.76 | / |
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于2021年12月31日,与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为人民币1,979,807,615.03元 (2020年:人民币1,421,199,520.47 元) 。由于本公司能够控制这些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并已决定有关利润很可能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进行分配,故尚未就因分配这些留存收益而应付的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759,953.00 | 1,759,953.00 | 32,654,625.52 | 32,654,625.52 | ||
押金及保证金 | 5,723,141.36 | 5,723,141.36 | 4,893,675.00 | 4,893,675.00 | ||
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 | 61,498,404.56 | 61,498,404.56 | ||||
合计 | 68,981,498.92 | - | 68,981,498.92 | 37,548,300.52 | - | 37,548,300.5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 | 50,098,958.33 |
保证借款 | - | 218,303,410.95 |
信用借款 | - | 50,000,000.00 |
合计 | - | 318,402,369.28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全额归还上年末借款,且2021年度无新增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9,057,329.59 | |
合计 | 9,057,329.5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上述金额均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票据。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551,452,620.85 | 1,518,369,863.68 |
应付加工费 | 331,425,372.29 | 167,912,260.78 |
押金及保证金 | 931,236.63 | 5,638,468.55 |
应付运费 | 37,574,363.39 | 10,739,531.26 |
其他 | 10,064,273.39 | 24,283,290.86 |
合计 | 1,931,447,866.55 | 1,726,943,415.13 |
注: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货款 | 521,791,379.15 | 298,948,333.31 |
经销商额外购买选择权 | 18,256,212.64 | |
合计 | 540,047,591.79 | 298,948,333.31 |
(1) 预收销货款是本集团对非赊销合同客户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所收取的预收款,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期初预收销货款已全部于本期确认为收入,期末预收销货款预计于2022年确认为营业收入。
(2) 经销商额外购买选择权通常按照经销商客户的提货量以一定的比率或者定量赋予,相关收入将在经销商实际使用额度并且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期末余额将于2022年确认为营业收入。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0,800,083.10 | 852,088,835.51 | 824,166,373.94 | 158,722,544.6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201,138.27 | 25,321,281.34 | 31,247,659.21 | 1,274,760.40 |
合计 | 138,001,221.37 | 877,410,116.85 | 855,414,033.15 | 159,997,305.0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6,771,623.87 | 805,022,782.33 | 766,939,793.59 | 154,854,612.61 |
二、职工福利费 | 4,948,046.31 | 23,474,163.08 | 26,990,133.07 | 1,432,076.32 |
三、社会保险费 | 4,334,862.56 | 14,981,357.28 | 18,530,465.82 | 785,754.0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57,725.01 | 13,761,101.33 | 16,954,220.69 | 764,605.65 |
工伤保险费 | 82,754.43 | 691,624.42 | 754,380.81 | 19,998.04 |
生育保险费 | 294,383.12 | 528,631.53 | 821,864.32 | 1,150.33 |
四、住房公积金 | 4,492,054.65 | 6,163,766.96 | 9,983,671.11 | 672,150.5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3,495.71 | 2,446,765.86 | 1,722,310.35 | 977,951.22 |
合计 | 130,800,083.10 | 852,088,835.51 | 824,166,373.94 | 158,722,544.6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887,865.77 | 24,544,587.51 | 30,195,993.91 | 1,236,459.37 |
2、失业保险费 | 313,272.50 | 776,693.83 | 1,051,665.30 | 38,301.03 |
合计 | 7,201,138.27 | 25,321,281.34 | 31,247,659.21 | 1,274,760.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527,107.79 | 5,400,002.53 |
企业所得税 | 94,162,716.02 | 48,726,058.26 |
个人所得税 | 72,692,877.84 | 3,707,365.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5,604.00 | 180,721.07 |
房产税 | 896,898.11 | 440,199.63 |
土地使用税 | 314,930.48 | 299,113.98 |
教育费附加 | 727,852.04 | 63,837.47 |
印花税 | 1,557,059.23 | 560,595.48 |
其他 | 363,511.70 | - |
合计 | 195,028,557.21 | 59,377,894.0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75,309,812.58 | 155,518,548.35 |
合计 | 175,309,812.58 | 155,518,548.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和押金 | 76,105,688.92 | 28,091,054.52 |
物业、外包仓租赁等日常相关费用 | 33,909,380.95 | 9,564,109.39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20,684,221.76 | 47,135,933.27 |
服务费、返修费 | 20,328,967.99 | 16,308,905.97 |
保险理赔款 | 7,613,904.71 | 7,601,154.71 |
- | ||
其他 | 16,667,648.25 | 46,817,390.49 |
合计 | 175,309,812.58 | 155,518,548.3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404,133.28 | 7,292,928.82 |
合计 | 26,404,133.28 | 7,292,928.8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计销售退回 | 46,392,453.66 | 13,691,048.87 |
产品质量保证(注) | 68,547,234.98 | |
合计 | 114,939,688.64 | 13,691,048.87 |
注:2021年度本集团某批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本集团根据质保经验估计并计提保修拨备,与此批次产品相关的质量保证义务预计会于2022年履行完成,因此本集团将该义务确认为其他流动负债。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回购款 | 20,893,575.85 | - |
合计 | 20,893,575.85 | - |
于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六十六号与投资者红杉沐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沐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科技”)及AstrendIV(HongKong)Alpha Limited(“顺为”,与红杉沐辰及小米科技合称“新投资者”)签署《关于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六十六号增资协议”),新投资者向六十六号增资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六十六号增资协议约定,如六十六号于该次融资交割日起八年内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述投资者可要求六十六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由于六十六号对新投资者所持股权负有回购义务,因此本公司将其划分为金融负债。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88,713,041.32 | 23,029,488.8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404,133.28 | 7,292,928.82 |
合计 | 62,308,908.04 | 15,736,560.04 |
其他说明:
项目 | 2021年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 17,376,399.77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5,385,811.01 |
本集团租用房屋及建筑物作为其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租赁通常为期2-5年。
短期租赁或低价值租赁
本集团租用的部分仓库,租赁期小于一年,这些租赁为短期租赁,本集团已选择对这些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合计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其他说明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项目奖励金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尚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之子公司赛格威科技于2019年10月收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项政府奖励基金人民币24,800,000.00元,根据赛格威科技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签定的合同约定,若公司于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或于获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之日起两年内设备投入低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或于获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之日起两年内未投产,则需于未满足时间进度要求之日起两个月内全额退还上述项目奖励金;或未来5年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税收金额,则需于次年一季度内全额退还上述项目奖励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赛格威科技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但还未有合理依据确定可以满足税收要求,故仍然在长期应付款核算。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 | 6,375,700.00 | 诉讼(注2) |
产品质量保证 | 44,506,691.21 | 56,919,688.36 | 预计保修费(注1) |
其他 | 15,215.87 | 14,867.94 | 赔偿款 |
合计 | 44,521,907.08 | 63,310,256.3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集团向购买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全地形车等产品的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对购买产品售出后一至三年内出现的故障和质量问题提供免费保修。本集团根据近期的质保经验,对向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进行估计并计提保修拨备。由于近期的质保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有关已售产品的质保情况,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较多判断来估计这项预计负债。这项保修拨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注2:2021年度,其最终消费者在使用本集团产品过程中不慎跌落造成人身损害,诉本集团之子公司SegwayInc.人身损害赔偿美元2,000万元,折合人民币12,751万元。2022年4月5日,原告人代表律师已向裁决庭提出仲裁调停请求,和解金额为美元100万元,折合人民币638万元。本集团根据该事件的最新进展及律师意见就该笔未决诉讼计提相应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6,575,167.08 | 3,000,000.00 | 2,746,370.00 | 46,828,797.08 | 政府拨款 |
合计 | 46,575,167.08 | 3,000,000.00 | 2,746,370.00 | 46,828,797.0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高新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补助资金 | 37,792,017.50 | 1,946,370.00 | 35,845,647.50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金 | 3,233,149.58 | 800,000.00 | 2,433,149.58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金 | 3,000,000.00 | - | 3,000,000.0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常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重大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自平衡智能服务机器人项目拨款 | 2,550,000.00 | - | 2,5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本金额 | 47,158.71 | 242.33 | 242.33 | 47,401.04 | |||
股份总数 | 70,409,167 | 379,554 | 379,554 | 70,788,721 | |||
其中:A类普通股 | 52,254,510 | 379,554 | 379,554 | 52,634,064 | |||
B类普通股 | 18,154,657 | 18,154,657 |
注:于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创始人期权计划、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调节成就的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百三十五名激励对象共计认缴存托凭证3,795,540份,自激励对象收取资金净额人民币11,702,678.0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42.33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702,435.75元,原因此部分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因股东投入形成的股本溢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股东投入(附注七53) | 211,237,196.20 | 11,702,435.75 | 222,939,631.95 | |
-上市发行普 通股 | 1,240,851,295.24 | 1,240,851,295.24 | ||
-回购股份 | -231,206,043.34 | -231,206,043.34 | ||
-优先股转A 类普通股 | 5,735,507,130.62 | 5,735,507,130.62 | ||
其他资本公积 | ||||
-股份支付计 入股东权益的 金额 | 437,227,613.39 | 161,567,373.68 | 598,794,987.07 | |
-发行B类受 | 12,399,611.23 | - | 12,399,611.23 |
限普通股 | ||||
合计 | 7,406,016,803.34 | 173,269,809.43 | 7,579,286,612.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1,977,192.99 | -2,760,675.02 | -2,760,675.02 | -234,737,868.01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36,177.13 | 34,441.42 | 34,441.42 | -3,101,735.7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8,841,015.86 | -2,795,116.44 | -2,795,116.44 | -231,636,132.3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 | 4,755,774.37 | -3,106,568.57 | -3,106,568.57 | 1,649,205.80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55,774.37 | -3,106,568.57 | -3,106,568.57 | 1,649,205.8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27,221,418.62 | -5,867,243.59 | - | - | -5,867,243.59 | -233,088,662.21 |
其他说明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82,064,132.71 | -3,570,642,052.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15,104,788.8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82,064,132.71 | -3,555,537,264.1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71,465,379.06 | -3,482,064,132.71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弥补亏损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人民币186,647,258.33元(2020年:人民币122,165,127.26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131,272,546.06 | 7,010,803,805.62 | 5,999,572,685.45 | 4,421,794,906.41 |
其他业务 | 14,781,039.02 | 10,984,119.89 | 3,168,689.46 | 1,209,001.75 |
合计 | 9,146,053,585.08 | 7,021,787,925.51 | 6,002,741,374.91 | 4,423,003,908.1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1、零售滑板车 | 4,408,049,629.87 |
1.1小米滑板车 | 2,543,100,057.11 |
1.2消费滑板车 | 1,864,949,572.76 |
2、共享滑板车及配件 | 1,715,774,414.71 |
3、电动两轮车 | 1,200,877,045.87 |
4、平衡车及配件 | 1,091,939,748.37 |
5、全地形车 | 559,872,960.93 |
6、电踏车 | 133,468,574.88 |
7、机器人 | 21,290,171.43 |
8、其他业务收入 | 14,781,039.0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4,700,087,396.69 |
境外 | 4,445,966,188.39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定制产品分销 | 2,941,628,118.51 |
ToB产品直营 | 1,836,746,927.14 |
自主品牌分销 | 4,367,678,539.44 |
合计 | 9,146,053,585.0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073,749.49 | 14,815,345.99 |
教育费附加 | 9,752,135.87 | 10,363,918.73 |
房产税 | 3,587,592.49 | 1,772,525.77 |
土地使用税 | 1,259,721.92 | 1,075,901.99 |
印花税 | 8,186,671.39 | 6,064,586.79 |
其他 | 345,932.97 | 374,070.32 |
合计 | 36,205,804.13 | 34,466,349.5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171,381,461.72 | 107,555,539.58 |
售后服务费 | 164,560,265.76 | 55,293,581.39 |
宣传与广告费 | 122,215,074.76 | 89,410,701.84 |
股份支付费用 | 35,034,245.86 | 28,851,948.58 |
保险费 | 23,203,172.58 | 22,889,483.95 |
差旅费、交通运输费及业务招待费 | 19,853,380.91 | 14,527,903.40 |
房租及物业费 | 14,847,004.14 | 22,043,219.16 |
平台服务费 | 9,285,882.53 | 8,544,342.19 |
其他 | 32,054,392.88 | 16,284,562.17 |
合计 | 592,434,881.14 | 365,401,282.2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239,165,487.90 | 172,365,969.99 |
专业及技术服务费 | 78,008,792.62 | 56,582,893.04 |
股份支付费用 | 68,285,917.81 | 146,427,990.56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62,268,154.94 | 39,259,084.03 |
房租及物业费 | 15,807,239.67 | 24,443,071.20 |
差旅费、交通运输费及业务招待费 | 20,874,973.09 | 13,641,279.16 |
其他 | 35,828,991.47 | 25,323,193.17 |
合计 | 520,239,557.50 | 478,043,481.1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288,906,165.73 | 214,264,253.40 |
专业及技术服务费 | 65,169,046.96 | 60,576,421.12 |
股份支付费用 | 58,247,210.01 | 123,778,811.41 |
材料费 | 36,835,570.91 | 25,069,208.29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28,911,781.04 | 8,519,376.48 |
差旅费、交通运输费及业务招待费 | 11,547,256.09 | 7,415,145.70 |
房租及物业费 | 7,462,229.00 | 14,752,091.95 |
其他 | 6,435,214.58 | 7,812,488.37 |
合计 | 503,514,474.32 | 462,187,796.7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贷款及应付债券的利息支出 | 1,986,952.23 | 11,382,898.53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2,721,118.92 | - |
减:存款及应收款项的利息收入 | 11,016,011.50 | 5,847,483.88 |
汇兑损失 | 103,537,641.01 | 62,203,229.56 |
手续费支出 | 2,190,796.29 | 4,622,133.80 |
合计 | 99,420,496.95 | 72,360,778.0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6,554,155.14 | 10,036,801.40 |
其他 | 567,068.20 | 420,140.74 |
合计 | 17,121,223.34 | 10,456,942.14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明细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592,548.38 | 5,649,876.19 | 与收益相关 |
2019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支持资金 | - | 375,8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区财政局发放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 | 540,490.92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财政局发放创新成果奖 | -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高新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补助资金 | 1,946,370.00 | 1,135,382.50 | 与资产相关 |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知识产权资助金 | - | 88,450.00 | 与收益相关 |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2019年补贴 | - | 2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20年国外授权专利资金 | - | 2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科技小微企业研发补贴款 | -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收入 | -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工代训补贴 | -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疫情社保补贴 | -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金 | 800,000.00 | 577,601.79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下半年批发业稳增长资助项目 | 1,677,4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进项税加计抵扣 | 1,253,453.85 | - | 与收益相关 |
中关村委员会发放支持资金 | 1,102,2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洋浦经济开发区税费返还 | 993,319.21 | -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财政局科教城管委会领军型企业奖奖励 | 5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补贴 | 4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第一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 3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国际合作项目奖励 | 3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人才引进费用 | 524,624.00 | - | 与收益相关 |
社保局返还2020年度失业保险款 | 161,213.33 | -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才资助 | 147,5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115,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165,120.32 | -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79,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76,925.00 | - | 与收益相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资金 | 37,2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政府补助 | 282,281.05 | 9,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6,554,155.14 | 10,036,801.4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58,269.31 | 6,645,879.8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4,076,314.18 | 8,106,809.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注) | 62,690,366.20 | |
合计 | 90,024,949.69 | 14,752,689.64 |
其他说明:
注:2021年度本集团就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外币美元及欧元开展了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本集团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
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或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结售汇合约均已到期并结算,本年结售汇业务产生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62,690,366.20元。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26,921.84 | 3,043,603.2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优先股 | ||
C轮可转债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4,762,196.55 | 4,713,562.90 |
合计 | 52,835,274.71 | 7,757,166.1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322,358.24 | -19,237,540.5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03,981.74 | 50,532.3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326,339.98 | -19,187,008.1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211,490.10 | -8,058.60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1,221,431.08 | -35,160,818.2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1,009,940.98 | -35,168,876.8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41,655,795.44 | -578,808.18 |
合计 | 41,655,795.44 | -578,808.18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 | 4,940,807.46 | - |
诉讼赔偿款 | 1,582,072.28 | 1,409,090.55 | 1,582,072.28 |
供应商违约罚款及赔偿 | 5,509,709.54 | 7,240,660.21 | 5,509,709.54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300,000.00 | 228,200.60 | 300,000.00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 | 179,194.03 | - |
其他 | 1,247,245.35 | 1,976,660.82 | 1,247,245.35 |
合计 | 8,639,027.17 | 15,974,613.67 | 8,639,027.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款 | 13,764,177.57 | 6,749,082.06 | 13,764,177.57 |
对外捐赠 | 1,759,574.82 | 1,031,337.95 | 1,759,574.82 |
罚款支出 | 1,018,017.42 | 46,256.10 | 1,018,017.42 |
其他 | 3,228,341.39 | 1,260,952.73 | 3,228,341.39 |
合计 | 19,770,111.20 | 9,087,628.84 | 19,770,111.2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9,759,024.83 | 102,204,592.4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020,678.10 | -23,480,855.21 |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 -118,730.55 | |
合计 | 91,619,616.18 | 78,723,737.28 |
注: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暂时性差异的产生 | -28,020,678.10 | -23,480,855.21 |
合计 | -28,020,678.10 | -23,480,855.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99,620,323.7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4,905,080.9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765,335.2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8,730.5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07,283.6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305,726.0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253,862.5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3,165,188.8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5,211,167.69 |
所得税费用 | 91,619,616.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员工期权行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56,728,000.00 | - |
政府补助 | 13,807,785.14 | 13,684,765.31 |
收回保证金 | 42,811,951.01 | 18,630,300.96 |
诉讼赔偿款 | 1,582,072.28 | 1,409,090.55 |
利息收入 | 11,016,011.50 | 5,395,637.73 |
其他 | 9,837,612.10 | 9,445,521.63 |
合计 | 135,783,432.03 | 48,565,316.1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专业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 | 152,829,497.93 | 160,775,546.26 |
宣传与广告费 | 122,215,074.76 | 89,410,701.84 |
支付给经销商的装修补贴 | 94,907,842.19 | |
售后服务费 | 77,934,225.82 | 44,750,291.64 |
差旅费与交通运输费 | 52,275,610.09 | 101,578,079.33 |
保险费 | 27,553,331.45 | 27,530,113.90 |
房租及物业费 | 13,771,201.25 | 59,141,872.70 |
支付受限制货币资金 | 21,900,000.00 | 643,232.88 |
业务招待费及办公费 | 17,906,996.97 | 27,102,959.77 |
赔款(罚款)支出 | 8,393,744.99 | 8,318,988.56 |
履约保证金 | - | 4,711,409.48 |
其他 | 42,992,928.19 | 27,123,277.33 |
合计 | 632,680,453.64 | 551,086,473.6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受限制货币资金-远期锁汇合同履约保证金 | 10,418,880.00 | - |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
合计 | 13,418,880.00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受限制货币资金-工程建设履约保函保证金 | 17,615,650.00 | |
支付受限制货币资金-远期锁汇合同履约保证金 | 10,418,880.00 | |
合计 | 28,034,53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受限制货币资金-融资保函保证金 | 1,426,650.00 | |
合计 | 1,426,65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上市发行费用 | - | 19,348,450.19 |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支出 | 18,009,411.24 | - |
开具融资保函存入保证金 | - | 1,426,650.00 |
合计 | 18,009,411.24 | 20,775,100.1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8,000,707.54 | 73,473,131.3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1,009,940.98 | 35,168,876.82 |
信用减值损失 | 12,326,339.98 | 19,187,008.1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6,778,092.83 | 26,100,987.6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7,190,504.44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8,801,432.28 | 29,110,723.3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683,442.58 | 29,252,792.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655,795.44 | 399,614.1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835,274.71 | -7,757,166.1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664,628.81 | 11,382,898.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024,949.69 | -14,752,689.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020,678.10 | -25,859,936.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96,305,362.88 | -477,331,889.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4,881,705.71 | -572,404,086.6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9,209,644.80 | 1,471,316,893.77 |
递延收益的增加 | ||
预计负债的增加 | 82,605,977.92 | |
限制性货币资金的减少 | -21,565,985.11 | |
其他 | ||
股份支付费用 | 161,567,373.68 | 299,058,750.55 |
营业外支出 | ||
营业外收入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451,665.80 | 896,345,908.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虬龙可转债转为B轮优先股 | 54,469,117.36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85,943,721.94 | 2,196,056,306.4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96,056,306.47 | 988,921,364.9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0,112,584.53 | 1,207,134,941.5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76,491.09 | 163,820.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59,196,567.74 | 2,025,193,052.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6,670,663.11 | 170,699,432.9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5,943,721.94 | 2,196,056,306.4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148,275.49 | 融资保函/履约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 | |
合计 | 40,148,275.4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6,793,474.78 | 6.3757 | 107,070,157.15 |
欧元 | 38,555,387.60 | 7.2197 | 278,358,331.86 |
新加坡 | 73,142.51 | 4.7179 | 345,079.05 |
日元 | 19,236.00 | 0.0554 | 1,065.67 |
加拿大 | 46,656.66 | 5.0046 | 233,497.92 |
应收账款(注) | - | - | |
其中:美元 | 185,285,880.09 | 6.3757 | 1,181,327,185.68 |
欧元 | 63,105,932.00 | 7.2197 | 455,605,897.23 |
韩元 | |||
应付账款(注): | |||
其中:美元 | 5,258,276.32 | 6.3757 | 33,525,192.33 |
:欧元 | 6,354.04 | 7.2197 | 45,874.26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895,631.03 | 6.3757 | 31,213,074.76 |
欧元 | 2,062.95 | 7.2197 | 14,893.88 |
港币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美元 | 191,925,447.52 | 6.3757 | 1,223,659,075.74 |
欧元 | 101,652,902.61 | 7.2197 | 733,903,460.95 |
英镑 | - | - | |
新加坡元 | 73,142.51 | 4.7179 | 345,079.05 |
日元 | 19,236.00 | 0.0554 | 1,065.67 |
加拿大元 | 46,656.66 | 5.0046 | 233,497.92 |
其他说明: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包括集团内公司间的往来余额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SegwayInc. | 美国 | 美元 | 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
SegwayEuropeB.V. | 荷兰 | 欧元 | |
SegwayseoulInc. | 韩国 | 韩币 | |
NineRobotLimited | 香港 | 美元 | |
NineRobot(HongKong)TradingLimited | 香港 | 美元 | |
SegwayDiscoveryInc.(US) | 美国 | 美元 | |
SegwayDiscoveryEuropeB.V. | 荷兰 | 美元 |
以上经营实体,本期记账本位币无变化。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592,548.38 | 其他收益 | 5,592,548.38 |
2020年下半年批发业稳增长资助项目 | 1,677,400.00 | 其他收益 | 1,677,400.00 |
进项税加计抵扣 | 1,253,453.85 | 其他收益 | 1,253,453.85 |
中关村委员会发放支持资金 | 1,102,200.00 | 其他收益 | 1,102,200.00 |
收到洋浦经济开发区税费返还 | 993,319.21 | 其他收益 | 993,319.21 |
常州市财政局科教城管委会领军型企业奖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委员会补贴 | |||
2020年第一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常州市国际合作项目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政府人才引进费用 | 524,624.00 | 其他收益 | 524,624.00 |
社保局返还2020年度失业保险款 | 161,213.33 | 其他收益 | 161,213.33 |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才资助 | 147,500.00 | 其他收益 | 147,500.00 |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115,000.00 | 其他收益 | 115,000.00 |
稳岗补贴 | 165,120.32 | 其他收益 | 165,120.32 |
政府补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79,000.00 | 其他收益 | 79,000.00 |
东升镇政府春节慰问金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76,925.00 | 其他收益 | 76,925.00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创新资金 | 37,200.00 | 其他收益 | 37,200.00 |
其他政府补助 | 122,281.05 | 其他收益 | 122,281.05 |
常州市高新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补助资金 | 38,927,4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946,370.00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金 | 4,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00,000.00 |
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金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
常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重大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自平衡智能服务机器人项目拨款 | 2,550,000.00 | 递延收益 | -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成立子公司,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北京九号发现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导致合并范围减少。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NINEROBOT(SINGAPORE)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一般批发贸易(包括通用进口和出口);修理自行车和三轮车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 | 美国 | 美国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SegwayPowersportsLimited(Cayman) | 开曼 | 开曼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NinebotInc. | 美国 | 美国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SegwayInc. | 美国 | 美国 | 设计、研发、生产、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注1) | |
SegwayEuropeB.V. | 荷兰 | 荷兰 |
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研发;提供与小型运输的智能设备服务、运输工具、机器人及其相关配件;金融
100.00 | 设立 | |||||
SegwaySeoulInc. | 韩国 | 韩国 |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100.00 | 设立 | |
SegwayRoboticsInc. | 美国 | 美国 | 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机器人及相关配件 | 100.00 | 设立 | |
SegwayGmbh | 德国 | 德国 | 汽车销售 | 100.00 | 设立 | |
SegwayDiscoveryInc.(US) | 美国 | 美国 |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100.00 | 设立 | |
SegwayDiscoveryHK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SegwayMotorsLimited | 开曼 | 开曼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SegwayMotors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HongKong)Trading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销售 | 100.00 | 设立 | |
SegwayDiscoveryEuropeB.V. | 荷兰 | 荷兰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SegwayPowersportsInc. | 美国 | 美国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DiscoveryCapital | 开曼 | 开曼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九号商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创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100.00 | 设立 |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全地形车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100.00 | 设立 |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光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光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 | VIE协议控制(注2) | ||
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VIE协议控制(注2) |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投资管理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 | 100.00 | 设立 |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九号发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 100.00 | 设立(注3) |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 79.27 | 设立(注4) |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货物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 100.00 | 设立(注5) | |
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南 | 海南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99.75 | 设立(注6)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1:于2015年3月25日,本集团子公司NinebotAcquisition收购SegwayInc.100%股权。
注2:
(1) 鼎力联合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是为本集团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有限责任公司。纳恩博常州、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发现为鼎力联合的全资子公司。
(2) 于2015年1月27日,鼎力联合(“协议控股子公司”)及协议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以下简称“名义股东”),与本集团子公司纳恩博北京(“协议控股方”)签订了《独家购买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委托协议》、《独家咨询服务协议》及《配偶同意函》等一揽子协议,协议控股方签订该一揽子协议的目的在取得对协议控股子公司的实质控制权,相关协议约定分别为:
(i)《独家购买权协议》约定:名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授予一项独家的、无条件的且不可撤销的转股期权。根据该等转股期权,协议控股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条件与条款,要求现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转让期权股权。协议控股方亦同意接受该等转股期权。同时,名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不可撤销地且无任何附加条件地独家授予一项资产购买期权,根据该等资产购买期权,控股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条件与条款,要求名义股东向控股方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转让任何及部分公司资产。协议控股方亦同意接受该等资产购买期权。该期权的行权价格为协议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对应的出资额或届时中国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
(ii)《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名义股东将协议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协议控股方,出质人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质押股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质给质权人作为担保债务的偿还担保。该债务是指质权人因出质人和/或公司的任何违约事件而遭受的全部直接、间接、衍生损失和可预计利益的丧失,该等损失的金额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合理的商业计划和盈利预测;及质权人为强制出质人和/或公司执行其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iii)《股东表决委托协议》约定:协议控股子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授权协议控股方在国内的股东会上,分别授权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届时指定的人士代表其行使各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依据届时有效的章程所分别享有的委托权利。
(iv)《独家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为协议控股子公司的独家咨询与服务提供商。为此,由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独家为协议控股子公司提供协议定义的服务,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方同意接受该等任命。
(v)《配偶同意函》约定:名义股东的配偶确认和同意:所持有的登记于名义股东名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股权,将按照其于2015年1月签署的协议控制文件项下的安排进行处分,名义股东持有的协议控股子公司股权并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属于名义股东的个人财产,应当并且可以按照协议控制文件的规定被质押、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不需要配偶的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名义股东有权独自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对应的资产,签订协议控制文件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并不需要其配偶的签字、确认、同意和肯定。
注3:该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注销。
注4:该子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设立,是一家从事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7,190元,其中本集团认缴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
61.2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实缴出资比例为79.27%。
注5:该子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设立,是一家从事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本集团认缴资本人民币160万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8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实缴持股比例为100%。
注6:该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设立,是一家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亿元,本集团认缴资本人民币2亿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99.5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实缴持股比例为99.75%。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联营企业 |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云众动力”) | 13,728,967.14 | 9,229,813.67 |
合计 | 13,728,967.14 | 9,229,813.67 |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728,967.14 | 9,229,813.6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258,269.31 | 6,645,879.83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258,269.31 | 6,645,879.83 |
其他说明: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实缴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 投资的会计 处理方法 | 注册资本 | 对本集团 活动是否 具有战略性 | |
直接 | 间接 | |||||||
联营企业 | ||||||||
云众动力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电子元器件制造 | - | 36.19% | 权益法核算 | 10,526,300 | 否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约定云众动力各股东出资额共计人民币10,526,300元,本集团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按认缴金额计算的出资比例为19.00%,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按实缴金额计算的持股比例为
36.19%。2021年1月5日,云众动力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体股东自2021年度始按照章程认缴出资分享利润。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1)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
53.53%(2020年:65.50%)。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管理层有既定的政策以确保仅向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客户进行销售,且管理层会不断检查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对于赊销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
权。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具体信息,请参见第十节七、5、8和10的相关披露。
除小米集团外,本集团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
(2) 衍生工具
本集团与银行签订衍生工具合同,交易对方须有良好的信用评级,并且已跟本集团订立净额结算协议。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集团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按合同利率(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12月31日的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项目 | 2021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资产负债日 账面价值 | ||||
1年内或实时偿还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1,931,447,866.55 | - | - | - | 1,931,447,866.55 | 1,931,447,866.55 |
应付票据 | 9,057,329.59 | - | - | - | 9,057,329.59 | 9,057,329.59 |
其他应付款 | 175,309,812.58 | - | - | - | 175,309,812.58 | 175,309,812.58 |
应付债券 | - | - | - | 32,800,000.00 | 32,800,000.00 | 20,893,575.85 |
租赁负债 | 30,023,992.33 | 28,264,433.50 | 37,639,793.99 | - | 95,928,219.82 | 88,713,041.32 |
长期应付款 | - | - | 24,800,000.00 | -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合计 | 2,145,839,001.05 | 28,264,433.50 | 62,439,793.99 | 32,800,000.00 | 2,269,343,228.54 | 2,250,221,625.89 |
项目 | 2020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 | ||||
1年内或 实时偿还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20,039,465.99 | - | - | - | 320,039,465.99 | 318,402,369.28 |
应付账款 | 1,726,943,415.13 | - | - | - | 1,726,943,415.13 | 1,726,943,415.13 |
其他应付款 | 155,518,548.35 | - | - | - | 155,518,548.35 | 155,518,548.35 |
长期应付款 | - | - | 24,800,000.00 | -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合计 | 2,202,501,429.47 | - | 24,800,000.00 | - | 2,227,301,429.47 | 2,225,664,332.76 |
3、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1) 本集团于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金融负债 | ||||
-应付债券 | 6.38% | 20,893,575.85 | - | - |
-租赁负债 | 5.47% | 88,713,041.32 | - | - |
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47% | 26,404,133.28 | ||
长期租赁负债 | 5.47% | 62,308,908.04 | ||
合计 | - | 109,606,617.17 | - |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活期 | 1,726,015,506.34 | 活期 | 2,198,285,776.20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1.35%-4.31% | 318,402,369.28 |
合计 | - | 1,726,015,506.34 | 1,879,883,406.92 |
(2)敏感性分析
上年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 / 下降5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增加/减少人民币7,167,889.87 元 (2020年:假定利率上升 / 下降5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增加/减少人民币7,578,829.81 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4、 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1) 本集团于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2021年 | 2020年 |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美元 | 16,793,474.78 | 107,070,157.15 | 28,914,787.77 | 188,666,098.72 |
-欧元 | 38,555,387.60 | 278,358,331.86 | 2,349,011.81 | 18,850,819.78 |
-英镑 | 290,358.26 | 2,581,372.04 | ||
-新加坡元 | 73,142.51 | 345,079.05 | 97,516.74 | 480,894.05 |
-日元 | 19,236.00 | 1,065.67 | - | - |
-加拿大元 | 46,656.66 | 233,497.92 | - | - |
应收账款(注) | ||||
-美元 | 185,285,880.09 | 1,181,327,185.68 | 14,801,716.11 | 96,579,717.45 |
-欧元 | 63,105,932.00 | 455,605,897.23 | 225,753.66 | 1,811,673.12 |
-韩元 | - | - | ||
应付账款(注) | ||||
-美元 | 5,258,276.32 | 33,525,192.33 | 12,623.78 | 82,368.90 |
-欧元 | 6,354.04 | 45,874.26 | 5,070.00 | 40,686.75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4,895,631.03 | 31,213,074.76 | 4,010,846.30 | 26,170,371.00 |
-欧元 | 2,062.95 | 14,893.88 | - |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
-美元 | 191,925,447.52 | 1,223,659,075.74 | 39,693,033.80 | 258,993,076.27 |
-欧元 | 101,652,902.61 | 733,903,460.95 | 2,569,695.47 | 20,621,806.15 |
-英镑 | 290,358.26 | 2,581,372.04 | ||
-新加坡元 | 73,142.51 | 345,079.05 | 97,516.74 | 480,894.05 |
-日元 | 19,236.00 | 1,065.67 | - | - |
-加拿大元 | 46,656.66 | 233,497.92 | - | -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包括集团内公司间的往来余额。
(2) 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平均汇率 | 报告日中间汇率 |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美元 | 6.4515 | 6.8976 | 6.3757 | 6.5249 |
欧元 | 7.6293 | 7.8755 | 7.2197 | 8.0250 |
英镑 | 不适用 | 8.8511 | 不适用 | 8.8903 |
新加坡元 | 4.8028 | 5.0016 | 4.7179 | 4.9314 |
日元 | 0.0588 | 不适用 | 0.0554 | 不适用 |
加拿大元 | 5.1502 | 不适用 | 5.0046 | 不适用 |
(3) 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韩元、日元、加拿大元和新加坡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减少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股东权益 | 净利润 | |
2021年12月31日 | ||
美元 | 46,736,324.81 | 46,736,324.81 |
欧元 | 30,186,259.15 | 30,186,259.15 |
日元 | 42.09 | 42.09 |
加拿大元 | 9,223.17 | 9,223.17 |
新加坡元 | 17,268.76 | 17,268.76 |
合计 | 76,949,117.98 | 76,949,117.98 |
于12月31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欧元、韩元、日元、加拿大元和新加坡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1,489,767.78 | 601,489,767.78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601,489,767.78 | 601,489,767.78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0,714.29 | 160,714.29 | ||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0,251,098.22 | 170,251,098.22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40,251,098.22 | 140,251,098.22 | ||
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01,489,767.78 | 170,411,812.51 | 771,901,580.2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上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银行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是依据现金流量折现法的估值技术计算。估计未来现金流的主要输入变量为可比同类产品预期回报率,采用的折现率为能体现市场同类产品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列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本集团对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法及股权价值分配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未来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自由现金流估计、能体现资本成本的风险调整折现率、以及基于各项退出事件概率的预测估计的股权价值分配。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量化信息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 |
虬龙B轮优先股 | 113,265,150.90 | 57,645,801.67 | 现金流量折现法\股权价值分配模型 | 风险调整折现率/股权价值分配主要基于对各项退出事件概率的预测 | 风险调整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
龙吟工贸投资 | 2,361,347.32 | 7,843,100.00 | 上市公司比较法 | 流动性折价 | 流动性折价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
苏州汉天下股权投资 | 24,624,600.00 | 注1 | 注1 | 注1 | |
南京楚航股权投资 | 30,000,000.00 | 注2 | 注2 | 注2 | |
权益工具投资 | 160,714.29 | 126,272.87 | 注3 | 注3 | 注3 |
注1:于2021年7月22日,本集团子公司海南以莱与苏州汉天下电子有限公司(“苏州汉天
下”)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对苏州汉天下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418,506.67元,获得其1.23%的股权,并享有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和优先清算权,本集团较苏州汉天下普通股股东承担的风险和报酬明显不一致。于2021年8月17日,苏州汉天下引入C2轮投资人,海南以莱对苏州汉天下的持股比例稀释至
1.17%。本集团管理层按2021年8月17日苏州汉天下最新一轮融资的估值乘以本集团对其持股比例确认该笔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从最新一轮融资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汉天下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且报表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以该股权投资的近期交易价格作为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注2: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海南以莱2021年6
月18日投资的南京楚航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南京楚航”)非上市公司股权。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从第一笔投资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楚航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且报表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以该股权投资的近期交易价格作为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注3:该项权益工具投资为本集团于2018年5月15日购入的RosyDomainLimited非上市股权投
资。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2021年 | 年初余额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 购买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 资产和承担的 负债,计入损益 的当年未实现 利得或(损失) | |
注 | 注 | ||||||
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6,272.87 | - | 34,441.42 | 160,714.29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中:虬龙B轮优先股 | 57,645,801.67 | 55,619,349.23 | - | 113,265,150.90 | 55,619,349.23 | ||
龙吟工贸股权投资 | 7,843,100.00 | -5,481,752.68 | - | 2,361,347.32 | -5,481,752.68 | ||
苏州汉天下股权投资 | 4,624,600.00 | 20,000,000.00 | 24,624,600.00 | 4,624,600.00 | |||
南京楚航股权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65,615,174.54 | 54,762,196.55 | 34,441.42 | 50,000,000.00 | 170,411,812.51 | 54,762,196.55 |
注:上述于本年度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计入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4,762,196.55 | 4,713,562.90 |
合计 | 54,762,196.55 | 4,713,562.90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441.42 | -3,136,177.13 |
合计 | 34,441.42 | -3,136,177.13 |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及股权价值分配模型来确定虬龙B轮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与风险调整折现率呈负相关关系。于2021年12月31日,假设其他变量保持不变,风险调整折现率每减少或增加1%,本集团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会分别增加人民币5,763,632.80元或减少人民币5,119,687.10元。
本集团采用可比公司法来确定龙吟工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与流动性折价呈负相关关系。于2021年12月31日,假设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流动性折价每减少或增加5%,本集团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会分别增加人民币128,000.00元或减少人民币132,000.00元。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1) | 其他 |
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XiaomiTechnologyNetherlands(注1) | 其他 |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注3) | 其他 |
重庆创通联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注3) | 其他 |
其他说明注1:相关公司合称“小米集团”。小米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控制的企业,故为本
公司关联法人。
注2:相关公司为虬龙控制的子公司,合称“虬龙集团”。本集团将虬龙B轮优先股作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且本公司董事徐鹏担任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虬龙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注3:相关公司合称“中科创达集团”。中科创达集团为本公司董事赵鸿飞控制的企业,故中科
创达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小米集团 | 采购原材料 | 65,856,478.80 | 21,077,434.22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半成品 | 244,697,962.52 | 127,165,035.80 |
虬龙集团 | 采购原材料、整车 | 27,330,916.15 | 59,340,652.14 |
中科创达集团 | 采购技术服务 | 683,238.51 |
合计 | 338,568,595.98 | 207,583,122.1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小米集团 | 出售商品 | 2,952,944,576.73 | 2,756,112,553.36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原材料 | 575,221.24 | 15,278,715.15 |
虬龙集团 | 出售商品 | 88,854.87 | 31,317.70 |
合计 | - | 2,953,608,652.84 | 2,771,422,586.2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2,376,465.76 | 32,506,267.08 |
注:2021年为关键管理人员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71,695,001.39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229,685,071.31元。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小米集团 | 248,621,666.11 | 2,486,216.67 | 351,622,158.75 | 3,516,221.59 |
应收账款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3,883,650.64 | 414,398.44 | 8,530,989.33 | 784,492.24 |
其他应收款 | 小米集团 | 18,000 | - | 218,000.00 | - |
预付款项 | 小米集团 | 875,874.00 | - | 1,511,200.15 | - |
预付款项 | 虬龙集团 | 944,264.79 | - | - | - |
合同资产 | 小米集团 | - | - | 21,149,010.08 | 211,490.10 |
合计 | 254,343,455.54 | 2,900,615.11 | 383,031,358.31 | 4,512,203.93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小米集团 | 12,620,223.24 | 1,416,762.51 |
应付账款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44,611,833.41 | 44,910,483.16 |
应付账款 | 虬龙集团 | - | 7,313,631.07 |
其他应付款 | 小米集团 | 3,098.00 | 3,098.00 |
其他应付款 | 虬龙集团 | - | 80,386.79 |
合计 | 57,235,154.65 | 53,724,361.5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64,809.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79,554.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12,079.00 |
公司年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及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美元0元/股(人民币0元/股)至人民币189.40元/股;2.25年至9.82年 |
其他说明本年发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如下: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161,567,373.68 | 299,058,750.55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98,794,987.07元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61,567,373.68元 |
其他以下披露中涉及美元的项目,本集团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了折算。
(1) 2015期权计划
初始批准情况及基本条款:
于2015年1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5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简称“2015期权计划”),根据2015期权计划本公司可向本集团高管和员工授予不超过5,652,000份股票期权。基于不同的安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四年或五年,自授予日起员工每任职满一年将有25%(四年等待期)或20%(五年等待期)的股票期权达到可行权条件。
份额调整:
于2015年4月15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2015期权计划可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5,652,000份调整为2,940,235份。
于2018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2015期权计划可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2,940,235份调整为2,900,914份。
实际授予情况及行权情况: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注) | 43,844 |
注: 2015期权计划中43,844份股票期权于2019年4月2日修改时已达到可行权条件,不适用
2015期权计划的第二次修改。
于各授予日,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为美元0.87元(折合人民币5.55元)至美元19.92元(折合人民币127.00元)。
期权计划修改
1. 第一次修改
于2019年3月31日(“第一次修改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2015期权计划下授予的431,167份股票期权条款。于第一次修改日员工可以照美元1.00元或美元零元的价格行权并认购本公司的受限B类普通股。本公司有权在员工离职时以行权价回购受限B类普通股,自第一次修改日起,持有受限B类普通股的员工每任职于本集团一年,本公司的回购权将减少25%,员工自第一次修改日起于本集团任职满四年时本公司不再拥有回购权。于第一次修改日,相关员工将431,167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本公司向行权员工合计发行431,167股受限B类普通股,行权员工通过高管和员工持股平台HctechIIIL.P.持有该等股权。此次期权条款修改导致于第一次修改日,期权条款修改后较期权条款修改前公允价值合计增加美元1,898,820.58元(折合人民币12,106,310.37元)。期权条款修改前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于原等待期内摊销;期权条款修改所导致的公允价值增加在受限B类普通股等待期内进行摊销。于2021年度,此部分受限B类普通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3,884,348.29(2020年度:人民币6,048,261.25元);于2021年12月31日,此部分受限B类普通股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3,740,242.74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199,382.73元)。
修改前股票期权及修改后受限B类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2015期权计划-第一次修改 | 股票期权/受限B类普通股 |
第一次修改日修改前公允价值 | 美元13.45元(人民币85.75元)至美元19.92元(人民币127.00元) |
第一次修改日修改后公允价值 | 美元19.69元(人民币125.54元)至20.65元(人民币131.66元) |
期末发行在外受限B类普通股等待期 | 自第一次修改日起,员工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年本公司的回购权将减少25%,员工任职满四年时本公司不再拥有回购权。 |
2. 第二次修改
于2019年4月2日(“第二次修改日”),本公司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经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计划》,将2015期权计划预留股份2,900,914股A类普通股修订为2,900,914股B类普通股,并且本公司于同日另通过董事会决议修改根据2015期权计划已授予但未适用第一次修改且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1,967,583份股票期权。修改后的条款包括:
(一) 加速行权:
修改后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约定,如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成功上市,则员工所有尚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于本公司成功在中国境内上市时(“加速日”)立即可行权并按照约定的行权价格取得本公司发行的受限B类普通股。
(二) 行权后取得的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条款:
修改后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约定本公司拥有在员工离职时对加速日员工加速行权所取得本公司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权。回购权期限为被加速期权按照股票期权条款修改前之条款自加速日起计算的剩余等待期(“回购期”),如回购期不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回购期”)。加速日后,员工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周年(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本公司有权回购的员工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将相应减少,减少数量为: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乘以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一周年(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年数同回购期之比,如回购期不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即,减少数量=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一周年(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年数/回购期)。
(三) 行权价格:
修改后的期权计划约定在达成(一)加速行权条款触发后,以及(二)员工于本公司回购权期限内任职于本集团,员工可按照原行权价格减半后的价格行权。若员工于回购期内离职,对于股票期权行权所取得的受限B类普通股中本公司无回购权的部分,员工需补缴因行权价格减半而未支付的金额,否则本公司有权以员工实际行权价格回购这部分受限B类普通股;对于本公司有回购权的部分,本公司有权以员工实际行权价格回购这部分受限B类普通股。
此次期权条款导致于第二次修改日,期权条款修改后较期权条款修改前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每份增加美元0.00元至美元3.37元。于2021年度,本集团确认因此批次期权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9,280,221.00元(2020年度:人民币22,475,210.36元)。于2021年12月31日,此部分股票期权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9,786,290.75人民币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2,054,086.30元)。
2015期权计划第二次修改授予及行权情况
2020年1月1日 | 1,891,344 |
作废 | 40,940 |
2020年12月31日 | 1,850,404 |
行权 | 237,609 |
作废 | 30,179 |
2021年12月31日 | 1,582,616 |
股票期权于修改前后公允价值
2015期权计划-第二次修改 | 期权 |
第二次修改日修改前公允价值 | 美元11.24元(人民币71.66元)至美元19.92元(人民币127.00元) |
第二次修改日修改后公允价值 | 美元15.04元(人民币95.89元)至美元19.92元(人民币127.00元) |
受限B类普通股等待期 | 自加速日起,员工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年本公司对员工加速行权而取得的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权相应减少。减少数量=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周年年数/回购期(回购权期限为被加速期权按照其修改前之条款自加速日起计算的剩余等待期,如回购期不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期权合同剩余期限 | 美元零元至美元5元(人民币31.88元);3.84年至7.5年 |
公允价值的确定
本集团按照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上述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第一次修改日修改前及第二次修改日修改前后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评估中使用的参数信息如下:
2015期权计划-授予日 | |
期权 | |
授予日普通股公允价值 | 美元1.62元(人民币10.33元)至美元20.65元(人民币131.66元) |
行权有效期 | 10年 |
无风险利率 | 1.4%至2.5% |
期望寿命 | 10年 |
波动率 | 41.8%至53% |
股息收益 | - |
第一次修改日-修改前 | |
期权 | |
第一次修改日普通股公允价值 | 美元20.65元(人民币131.66元) |
行权有效期 | 10年 |
无风险利率 | 2.4% |
期望寿命 | 6.09年至9.01年 |
波动率 | 41.8%至42.9% |
股息收益 | - |
第二次修改日-修改前及修改后 | |
期权 | |
第二次修改日普通股公允价值 | 美元20.65元(人民币131.66元) |
行权有效期 | 10年 |
无风险利率 | 2.4% |
期望寿命 | 6.40年至9.99年 |
波动率 | 41.6%至42.9% |
股息收益 | - |
本集团以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本集团企业价值并采用股权价值分摊模型确定第一次修改日修改后的公允价值,评估中使用的参数信息如下:
第一次修改日-修改后 | |
股票 | |
缺少流通性折扣 | 10% |
永续增长率 | 3% |
无风险利率 | 2.83% |
折现率 | 13% |
波动率 | 36% |
(2) 2019期权计划
初始批准情况及基本条款
于2019年4月2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经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计划》,除将2015期权计划预留股份2,900,914股A类普通股修订为2,900,914股B类普通股外,同时将本公司的期权计划可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4,900,183股B类普通股(扣除2015期权计划下已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后,简称“2019期权计划”)。
于2019年4月2日,根据2019期权计划授予本集团高管和员工合计2,888,756份股票期权。基于不同的安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三年、四年或五年,自授予日起员工每任职满一年将有
33.33%(三年等待期)、25%(四年等待期)或20%(五年等待期)的股票期权达到可行权条件。如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成功上市,则上述期权触发以下条款:
(一) 加速行权:
如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成功上市,于上市日(“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则员工所有尚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于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立即可行权并按照约定的行权价格取得本公司发行的受限B类普通股。
(二) 回购条款:
本公司拥有在员工离职时对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员工加速行权所取得本公司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权。回购权期限为被加速期权按照股权期权条款修改前之条款自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起计算的剩余等待期(“2019期权计划回购期”),如2019期权计划回购期不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后,员工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周年(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本公司有权回购的员工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将相应减少,减少数量为: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乘以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一周年(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年数同2019期权计划回购期之比(即,减少数量=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一周年(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年数/2019期权计划回购期)。
实际授予情况及行权情况:
2020年1月1日 | 2,813,356 |
作废 | 101,668 |
2020年12月31日 | 2,711,688 |
行权 | 141,945 |
作废 | 81,900 |
2021年12月31日 | 2,487,843 |
2019期权计划 | 期权 |
授予日公允价值 | 美元8.41元(人民币53.62元)至美元15.50元(人民币98.82元)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期权 | 美元5.73元(人民币36.53元)至美元22.91元(人民币146.07元);7.25年 |
于2021年度,2019期权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50,408,275.09元(2020年度:人民币84,815,668.37元);于2021年12月31日,2019期权下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72,177,410.79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393,663.67元)。
公允价值的确定
本集团按照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上述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评估中使用的参数信息如下:
2019期权计划 | |
期权 | |
授予日普通股公允价值 | 美元20.65元(人民币131.66元) |
行权有效期 | 10年 |
无风险利率 | 2.0% |
期望寿命 | 10年 |
波动率 | 42.2% |
股息收益 | - |
(3) 创始人期权计划
初始批准情况及基本条款
于2019年4月2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向本公司创始人高禄峰先生授予可认购331,400股B类普通股的股票期权(通过PutechLimited间接持有),向本公司创始人王野先生授予可认购331,400股B类普通股的股票期权(通过CidwangLimited间接持有)(以上合称为“创始人期权计划”)。于2019年4月2日,以上期权已全部授予完毕,行权价格为美元零元每股,该期权的行权条件为本公司上市成功。本集团已于上市成功日一次性确认该期权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于2021年度,创始人期权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零元(2020年度:人民币88,803,216.58元);于2021年12月31日,该期权下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零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元)。
实际授予情况及行权情况: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 | 662,800 |
创始人期权计划 | 期权 |
授予日公允价值 | 美元19.92元(折合人民币127.00元)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期权 | 美元零元;7.25年 |
公允价值的确定本集团按照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上述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评估中使用的参数信息如下:
创始人期权计划 | |
期权 | |
授予日普通股公允价值 | 美元20.65元(人民币131.66元) |
行权有效期 | 10年 |
无风险利率 | 2.0% |
期望寿命 | 10年 |
波动率 | 42.2% |
股息收益 | - |
(4) 2019限制性股票计划
初始批准情况及基本条款
于2019年3月,本公司向创始人高禄峰先生以美元1.00元每股(人民币6.38元)的价格发行224,833股受限B类普通股(通过PutechLimited间接持有),向创始人王野先生以美元1.00元每股(约折合人民币6.38元)的价格发行224,833股受限B类普通股(通过CidwangLimited间接持有)(“2019限制性股票计划”)。同时本公司有权在创始人离职时对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以发行价格进行回购。自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日起,创始人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年本公司的回购权将减少本次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数量的20%,创始人自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日起任职满5年时或本公司及本集团任一子公司上市成功时,本公司不再拥有对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权。由于公司在2020年10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成功,因此于该日,本公司将该限制性股票计划下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确认完毕。于2021年度,该限制性股票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零元(2020年度:人民币48,716,382.15元);于2021年12月31日,该期权下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零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元)。
于2019年4月2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高管和员工以美元1.00元每股(人民币6.73元)的价格发行1,040,840股受限B类普通股(前述高管和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HctechIIIL.P.间接持有),同时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以发行价格进行回购。自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日起,员工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年本公司的回购权将减少本次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数量的25%,于员工任职满4年时本公司不再拥有回购权。于2021年度,该限制性股票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38,828,842.93元(2020年度:人民币48,200,011.84元);于2021年12月31日,此次限制性股票计划下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23,770,658.79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7,230,199.44元)。
实际授予情况及行权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9限制性股票计划下可授予股票份额已授予1,490,506份,已被记载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 | 1,490,506 |
2019限制性股票计划 | 股票 |
授予日公允价值 | 美元20.65元(人民币131.66元)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受限B类普通股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美元1元(人民币6.38元);2.25年 |
公允价值的确定
本集团以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本集团企业价值并采用股权价值分摊模型确定上述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评估中使用的参数信息如下:
2019限制性股票计划 | |
股票 | |
缺少流通性折扣 | 10% |
永续增长率 | 3.00% |
无风险利率 | 2.83% |
折现率 | 13% |
波动率 | 36% |
(5) 2021限制性股票计划
初始批准情况及基本条款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21年2月23日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起实行一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限制性股票计划”)。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确定2021年2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0.00元/份(关键业务人员)或18.94/份(其他员工)的授予价格向150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9.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91.8470万份存托凭证。据此,本公司董事会获授权酌情授予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以人民币10.00元/份或人民币18.94元/份认购本公司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将授予日起第38个月(其他员工)/50个月(关键业务人员)后的三年作为三个归属期,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行归属。该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其他员工)或2024-2026年(关键业务人员)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设置具体的公司和个人业绩考核目标,若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于2021年7月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将2021年2月23日授予的29.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91.8470万份存托凭证的个人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年度修改为2021-2025年(其他员工)或2021-2026年(关键业务人员)五至六个会计年度。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满足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累加之和。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及2021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19日及2021年10月25日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8.94/份的授予价格分别向22名及5名激励对象分别合计授予4.1115万股及3.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41.1150万份及31.8470万份存托凭证。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将授予日起第38个月后的三年作为三个归属期,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行归属。该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考核方法与2021年7月1日修改后授予给其他员工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的考核方法一致。
于2021年度,2021限制性股票计划下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59,165,686.37元(2020年度:不适用);于2021年12月31日,此次限制性股票计划下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173,651,795.61元(2020年12月31日:不适用)。
实际授予情况及行权情况
2021年1月1日 | - |
授予 | 3,648,090份限制性存托凭证/364,809份限制性股票 |
2021年12月31日 | 3,648,090份限制性存托凭证/364,809份限制性股票 |
2021限制性股票计划 | 股票对应存托凭证 |
授予日公允价值 | 人民币48.46元至人民币72.22元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人民币10.00元或人民币18.94元;9.15年至9.82年 |
公允价值的确定
本集团按照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上述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评估中使用的参数信息如下:
2021限制性股票计划 | |
股票对应存托凭证 | |
授予日普通股对应存托凭公允价值 | 人民币63.68元至人民币80.46元 |
行权有效期 | 10年 |
无风险利率 | 2.89%-3.07% |
期望寿命 | 10年 |
波动率 | 44.86%-47.06% |
股息收益 | -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以股份支付换取服务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于2021年度,本集团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为人民币161,567,373.68元(2020年度:人民币299,058,750.55元)。
十四、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够通过制定与风险水平相当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并确保以合理融资成本获得融资的方式,持续为股东提供回报。
本集团对资本的定义为股东权益扣除未确认的已提议分配的股利。本集团的资本不包括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余额。
本集团定期复核和管理自身的资本结构,力求达到最理想的资本结构和股东回报。本集团考虑的因素包括:本集团未来的资金需求、资本效率、现实的及预期的盈利能力、预期的现金流、预期资本支出等。如果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并影响本集团,本集团将会调整资本结构。
本集团通过经调整的净债务资本率来监管集团的资本结构。经调整的净债务为总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及租赁负债),加上未确认的已提议分配的股利,扣除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2021年的资本管理战略与2020年一致,为了维持或调整维持经调整的净债务资本率,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增加新的借款,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少负债。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已超过本集团的总债务。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均无需遵循的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
十五、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担
项目 | 2021年 |
已批准及已签约 | 615,561,129.32 |
合计 | 615,561,129.32 |
(2) 经营租赁承担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及建筑物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项目 | 2020年 |
1年以内(含1年) | 18,203,863.07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7,647,949.24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7,061,552.72 |
3年以上 | 5,499,919.96 |
合计 | 38,413,284.99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11日,本集团前高管赵忠玮女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提交《仲裁申请书》,要求裁定确认2019年3月PutechLimited(“被申请人一”,由高禄峰先生控制的公司)向本公司转让、本公司从被申请人一处回购被申请人一代持的申请人名下1,019,088股B类普通股的行为无效;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和本公司向申请人返还原本由其持有的1,019,088股本公司B类普通股,或连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照本公司2019年3月27日最后一次增资(C轮融资)时的增资价格人民币151.11元等值美元/股确定,合计人民币153,994,388元或等值美元。鉴于申请人的股权价值可能因本公司上市发生波动,申请人保留对前述索赔金额作出调整的权利;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和本公司共同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以及申请人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要求裁决高禄峰先生对上述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2月24日,贸仲委会向本公司发出《S20200053号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中国贸仲京字第014075号)、《S20200053号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中国贸仲京字第014061号)。
此后,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过多次变更,在2021年12月4日最新的《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中,申请人提出了如下仲裁请求:1)裁决解除2018年10月31日,被申请人一、本公司、高禄峰先生及申请人签署的《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代持协议》”)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基于《代持协议》确立的信托关系;并基于衡平法,裁决被申请人一、本公司及高禄峰先生三共同且连带地向申请人返还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金额为10,190,880份本公司CDR的市场价格的130%。本公司CDR的市场价格,根据仲裁裁决作出之日的收盘价计算;如当日非交易日,根据仲裁裁决作出之前最近的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或者,如果仲裁庭不支持上述第一项仲裁请求,基于普通法,请求裁决三位被申请人共同且连带地向赵女士赔偿给赵女士
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0,190,880份本公司CDR的市场价格;3)裁决被申请人一、本公司、及高禄峰先生共同且连带地承担申请人支出的仲裁费和律师费。
根据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3日提交的《申请人关于仲裁请求金额的说明》,为便于贸仲委计算仲裁费,申请人第一项仲裁请求的金额暂定为人民币776,341,238.4元,第二项仲裁请求的费用为人民币597,185,568元,且第二项仲裁请求为第一项仲裁请求的替代性请求,两项请求并非叠加关系。第三项仲裁请求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未明确。
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前述仲裁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根据目前已知的全部相关信息,尚不能就上述仲裁事项的结果及可能赔偿金额做出可靠估计,因此本集团未就上述仲裁事项计提预计负债。除上述仲裁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新冠疫情”)及俄罗斯与乌克兰冲突(“俄乌冲突”)的影响
由于2022年初全球范围不断持续发生新冠疫情,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客户和供应商所在地曾经采取居家办公、出行限制及隔离等防疫措施,给本集团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就本集团业务而言,新冠疫情已导致本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生产和销售情况增幅放缓,此外,新冠疫情可能影响本集团客户的未来订单需求和付款情况。本集团已密切监控新冠疫情对本集团业务的影响并采取多项应对措施,这些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本集团现有原材料及服务供应商的充足性及适当性,扩大本集团供应商基础以获取合适的原材料及服务,与客户协商发货时间表,于复工后加快生产和销售进度,以及通过加速应收账款结算及与供应商协商付款时间以改善本集团的现金管理等。本集团的未来生产和销售情况以及本集团客户于未来期间付款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并会受新冠疫情的未来持续发展影响。尽管如此,本集团保持积极的态度,认为新冠疫情最终将会受到控制,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监控疫情状况并于需要时采取应对措施,以减低新冠疫情对本集团的影响。
此外,2022年2月起爆发的俄乌冲突造成本集团对俄罗斯的销售有所放缓。考虑到本集团2021年度对俄罗斯的销售收入占本集团总销售收入金额并不重大,本集团对俄罗斯的销售基本采用先收款后发货模式,且本集团对海外其他地区销售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因此本集团认为该事项不会对本集团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十七、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划分经营分部。由于本集团主要在生产和销售智能短交通产品及服务类机器人,对于所有集团内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一致,因此将本集团的业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内部报告的复核、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故本集团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未列示分部信息。
(1)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独立账户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下同)的信息见下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或购买产品的客户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非流动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对于固定资产而言)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对无形资产和商誉而言)或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国家或地区 | 对外交易收入总额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来源于中国大陆境内 | 4,700,087,396.68 | 3,476,486,003.26 | 970,149,882.18 | 741,762,629.72 |
来源于中国大陆境外 | 4,445,966,188.40 | 2,526,255,371.65 | 341,773,913.06 | 347,243,327.44 |
合计 | 9,146,053,585.08 | 6,002,741,374.91 | 1,311,923,795.24 | 1,089,005,957.16 |
注:按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未包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 主要客户
在本集团客户中,本集团来源于单一客户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10%或以上的客户有1个(2020年:1个),约占本集团总收入32.29%(2020年:45.91%)。来自该等客户的收入金额列示如下:
客户 | 2021年 | 2020年 |
小米集团 | 2,952,944,576.73 | 2,756,112,553.36 |
上年比较数字本集团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按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包括对可比期间数字的调整)。另外,为了与本年财务报表附注信息可比,本集团对可比期间部分附注信息进行了增加或合并。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655,795.4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61,606.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9,601,955.0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31,084.0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31,850.4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4,814.65 | |
合计 | 154,411,608.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31 | 5.83 | 5.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4 | 3.64 | 3.34 |
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1年 | 2020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0,434,032.00 | 62,943,428.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83 | 1.17 |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2021年 | 2020年 | |
年初已发行普通股股数 | 70,409,167.00 | 61,446,577.00 |
加:本期发行的普通股加权数 | 24,865.00 | 1,496,851.00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0,434,032.00 | 62,943,428.00 |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1年 | 2020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154,411,608.21 | 22,211,604.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合并净利润 | 256,187,145.44 | 51,261,526.63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0,434,032.00 | 62,943,428.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64 | 0.81 |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注 | 2021年 | 2020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稀释) | (a)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稀释) | (b) | 76,671,513.00 | 66,909,227.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36 | 1.10 |
(a)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计算过程如下:
2021年 | 2020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稀释调整: | - |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b)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过程如下:
2021年 | 2020年 |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0,434,032.00 | 62,943,428.00 |
稀释调整: | ||
限制性股票及股份期权的影响 | 6,237,481.00 | 3,965,799.00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76,671,513.00 | 66,909,227.00 |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2021年 | 2020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154,411,608.21 | 22,211,604.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 | 256,187,145.44 | 51,261,526.63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76,671,513.00 | 66,909,227.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34 | 0.77 |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1年 | 2020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410,598,753.65 | 73,473,131.39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 加权平均数 | 3,980,611,395.43 | 2,502,133,550.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1% | 2.94%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2021年 | 2020年 | |
年初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 | 3,696,778,410.72 | 2,119,621,233.74 |
本年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的 影响 | 205,299,376.83 | 36,736,565.70 |
发行股份的影响 | 683,542.84 | 206,809,332.86 |
股份支付的影响 | 80,783,686.84 | 149,529,375.28 |
适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 - | 15,104,788.82 |
本年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2,933,621.80 | -25,667,745.50 |
年末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 加权平均数 | 3,980,611,395.43 | 2,502,133,550.90 |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1年 | 2020年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 | 256,187,145.44 | 51,261,526.63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 加权平均数 | 3,980,611,395.49 | 2,502,133,550.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4% | 2.0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高禄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