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20 日、 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12 月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 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致同所2024 年度业务收入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 公司客户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审计收费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1 次、纪律处分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3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呈海,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付玉,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92.45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1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2.4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 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9.97%。2026 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 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 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 年3 月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 所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同意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