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21 公司简称:龙图光罩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中关于风险因素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叶小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强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3,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4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8.15%。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7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会计主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龙图光罩、深圳龙图、公司、本公司、深圳工厂 | 指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 |
| 龙图光电 | 指 | 深圳市龙图光电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
| 珠海龙图、珠海公司、珠海工厂 | 指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惠友豪嘉 | 指 | 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南海成长 | 指 | 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华虹虹芯 | 指 | 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瑞扬合伙 | 指 | 宁波瑞扬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士兰控股 | 指 | 士兰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 银杏谷壹号 | 指 | 景宁银杏谷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SEMI | 指 |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nternational的简称,即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定期收集和发布全球半导体行业数据及预测,是全球半导体行业数据的权威机构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 海通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会计师、审计机构、中兴华 | 指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掩模版 | 指 | 掩模版又称光掩模、光罩、掩模版,英文为Photomask、Mask或Reticle,是微电子加工光刻工艺所使用的图形母版,掩模版作为图形信息的载体,通过曝光过程,将图形转移到基体材料上从而实现图形的转移 |
| 集成电路/IC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IC,是采用特定的工艺流程,将一个电路设计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器件通过多层金属线相连,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制作出来,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使其成为具有所设计的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 晶圆、Wafer | 指 | 晶圆、Wafer是指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所以称为晶圆 |
| 晶体管 | 指 | 二极管、三极管、场效应晶体管等半导体器件的泛称 |
| 基板/掩模基板 | 指 | 又称空白掩模版Blank Mask,为掩模版生产的原材料,是在石英或苏打玻璃基板上沉积遮光膜并涂布光刻胶的掩模基材 |
| 版图 | 指 | 在集成电路设计中,将前端设计产生的电路图通过EDA工具进行布局布线和物理验证,最终产生供掩模版制造用的包含芯片设计信息的GDSII或者OASIS格式的图形数据 |
| 功率半导体 | 指 | 功率半导体是电子装置中电能转换与电路控制的核心,主要用于改变电子装置中电压和频率、直流交流转换等,功率半导体可以分为功率IC和功率器件两大类 |
| 第三代半导体 | 指 | 以碳化硅(SiC)、氮化镓(GaN)为主的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具有高击穿电场、高饱和电子速度、高热导率、高迁移率、可承受大功率等特点 |
| 特色工艺半导体 | 指 | 以“超越摩尔定律(More than Moore)”为指导,不完全依赖缩小晶体管特征尺寸,而是通过聚焦新材料、新结构、新器件的研发创新与运用,强调定制化和技术品类多元性的半导体晶圆制造工艺 |
| 封装 | 指 | 将生产加工后的晶圆进行切割、焊线塑封,使电路与外部器件实现连接,并为集成电路提供机械保护,使其免受物理、化学等环境因素损伤的工艺 |
| MEMS传感器 | 指 | 指使用半导体工艺和材料,以半导体为制造技术基础的集成了微传感器、微执行器、微机械结构、微电源、信号处理和控制电路等高性能电子集成器件于一体的新型传感器 |
| 模拟IC | 指 | 即模拟芯片,处理连续性模拟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电学上的模拟信号是指用电参数,如电流和电压,来模拟其他自然物理量而形成的连续性的电信号 |
| 电源管理芯片 | 指 | 电源管理芯片(Power Management Integrated Circuits,PMIC),是在电子设备系统中担负起对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的职责的芯片 |
| CAM | 指 |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ing的简称,即计算机辅助制造,指利用计算机辅助完成从生产准备到产品制造整个过程的活动,CAM是公司版图数据处理的主要过程 |
| 光刻工艺 | 指 | 半导体器件制造工艺中的一个重要步骤,该步骤利用曝光和显影在光刻胶层上刻画几何图形结构,然后通过刻蚀将图形转移到所在基体材料上 |
| 曝光 | 指 | 集成电路制造中光刻工艺的重要工序之一,是利用激光、电子束、离子束等光源照射或辐射将掩模版上的图形经过光学系统投影到光刻胶上,实现图形转移 |
| 显影 | 指 | 通过显影介质的作用,将被曝光过的光刻胶溶解掉,留下曝光图形的工序 |
| 刻蚀 | 指 | 指在集成电路制造中,在暴露的硅衬底或晶圆表面未保护的薄膜上去除材料的工艺 |
| OPC | 指 | Optical Proximity Correction的简称,即光学邻近效应修正技术,是一种光刻分辨率增强技术,OPC通过修正光刻图形和设计图形之间由于曝光产生的变形和偏差,使得投影到光刻胶上的图形更符合设计要求 |
| PSM | 指 | Phase Shift Mask的简称,即相移掩模版,是利用相移(Phase Shift)原理实现光的相位反转,改善图形对比度,增强图形曝光分辨率的一种技术 |
| AOI | 指 | Automated Optical Inspection的简称,即自动光学检测,是基于光学原理来对生产中遇到的常见缺陷进行检测的设备 |
| AMC | 指 | Airborne Molecular Contaminants的简称,即气态分子污染物,指对产品或设备及其工艺流程有不良影响的非粒子状的悬浮化学污染物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龙图光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Longtu Photomask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TARMASK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叶小龙 |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25 |
| 公司网址 | www.starmask.cn |
| 电子信箱 | ir@starmask.net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范强 | 李建东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 |
| 电话 | 0755-23207580 | 0755-23207580 |
| 传真 | 0755-29480739 | 0755-29480739 |
| 电子信箱 | ir@starmask.net | ir@starmask.net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证券日报》(http://www.zgrb.cn/) 《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法务部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龙图光罩 | 688721 | /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赵恒勤、涂雅丽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61楼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殷凯奇、严胜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8.6-2027.12.31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246,503,467.92 | 218,292,698.54 | 12.92 | 161,541,554.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832,934.36 | 83,608,662.12 | 9.84 | 64,482,072.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0,359,606.47 | 81,786,730.18 | 10.48 | 61,055,740.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34,813.58 | 101,478,132.25 | 7.64 | 71,156,585.13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03,865,425.06 | 553,243,259.26 | 117.60 | 464,659,083.41 |
| 总资产 | 1,313,154,265.85 | 631,586,182.24 | 107.91 | 513,820,965.7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84 | -1.19 | 0.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84 | -1.19 | 0.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82 | -1.22 | 0.63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8 | 16.35 | 减少4.67个百分点 | 28.5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9 | 15.99 | 减少4.5个百分点 | 27.04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35 | 9.24 | 增加0.11个百分点 | 9.4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分别同比增长117.60%和107.9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因而大幅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9,722,917.50 | 64,173,253.31 | 63,067,098.65 | 59,540,198.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762,752.93 | 24,574,423.53 | 22,231,682.50 | 20,264,075.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4,741,766.45 | 24,293,332.30 | 21,997,273.82 | 19,327,233.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10,981.86 | 23,000,889.05 | 24,590,106.31 | 38,132,836.3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94.74 | -154,530.49 | -30,074.2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17,890.99 | 2,303,773.77 | 3,600,699.3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56,043.49 | 543,219.2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44.92 | -5,457.45 | -103,905.6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1,256.77 | 321,853.89 | 583,606.2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473,327.89 | 1,821,931.94 | 3,426,332.4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359,191.58 | 330,359,191.58 | 656,043.49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42,690.92 | 7,135,977.74 | 1,193,286.82 | - |
| 合计 | 5,942,690.92 | 337,495,169.32 | 331,552,478.40 | 656,043.49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稀缺的独立第三方半导体掩模版厂商。公司紧跟国内特色工艺半导体发展路线,不断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迭代,量产的半导体掩模版对应下游半导体产品的工艺节点覆盖130nm,更高制程节点的第三代掩模版PSM产品已研发试制成功并送往客户验证。公司掩模版产品广泛应用于功率半导体、MEMS 传感器、IC 封装、模拟 IC 等特色工艺半导体领域,终端应用涵盖新能源、光伏发电、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无线通信、物联网、消费电子等场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深圳工厂的产品结构,快速推进珠海募投项目的建设,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65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83.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4%。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相比以前年度营业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主要原因系公司现有产能已接近瓶颈,珠海募投项目尚未投产释放产能。
1、深挖现有产能,坚持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均来自于深圳工厂现有产能。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深挖现有产能,石英掩模版的收入持续增加,收入占比由2023年的78.79%提升至2024年的81.31%,苏打掩模版的收入规模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同比增长6.3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65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2%。同时,公司不断提高运营效率,推进国产材料使用,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采购流程,把控原材料采购量与采购时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增加国产供应商占比等方式,有效控制了材料成本。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83.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4%。
2、紧抓募投项目,实现制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珠海工厂主要生产设备如电子束光刻机、高精度激光光刻机、干法刻蚀设备、KLA高端检测设备、涂胶/显影设备等关键设备自第一季度末开始陆续到货,并顺利完成安装调试。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珠海工厂已完成第三代掩模版PSM产品的工艺调试和样品试制,并已送样至客户进行验证。
随着上述项目的推进,公司产品制程水平将拓展至90nm、65nm,实现制程升级和产品迭代,下游应用领域也将向驱动芯片、MCU、信号链、CIS、Flash、eNVM等扩展,充分满足下游大型晶圆厂的配套需求,在扩大市场份额的同时,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强化公司的领先优势。
3、增加研发投入,保持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加快工艺创新、完善关键技术和产品专利布局,全年研发费用金额为2,305.07万元,同比增长14.25%。公司对第三代半导体掩模版技术的全流程
进行了充分的技术研发和工艺调试,包括版图数据处理、OPC补偿、电子束光刻、相移掩模技术、干法刻蚀、缺陷检测及修补等。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授权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上述研发成果的实现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保持公司在半导体掩模版领域的技术优势。
4、坚持“筑巢引凤”,强化队伍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开放包容的人才理念,坚持“筑巢引凤”,积极引进行业内及上下游技术人才,进一步储备和充实公司的研发和技术队伍,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同时,公司为充分激发人才潜力,持续完善激励制度,从物质和精神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新体系建设筑牢根基。培训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为人才发展赋能。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涵盖专业技能、专有技术、管理知识、个人成长等多领域的培训,激发了员工的内在潜能与职业追求,继续完善管理与专业技术双轨晋升通道,以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互利共赢。
5、精进治理效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合规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e互动平台、投资者现场调研及日常电话、邮件等方式,建立起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了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始终践行“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公司经营情况和分红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股东回报。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稀缺的独立第三方半导体掩模版厂商。公司紧跟国内特色工艺半导体发展路线,不断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迭代,形成涵盖CAM、光刻、检测全流程的核心技术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功率半导体、MEMS传感器、IC封装、模拟IC等特色工艺半导体领域,终端应用涵盖新能源、光伏发电、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无线通信、物联网、消费电子等场景。
公司主要产品为掩模版,掩模版也称光罩,是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的图形转移工具或者母板,承载着图形信息和工艺技术信息,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平板显示、电路板、触控屏等领域。掩模版的作用是将承载的电路图形通过曝光的方式转移到硅晶圆等基体材料上,从而实现集成电路的批量化生产。
公司生产的掩模版产品根据基板材质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石英掩模版、苏打掩模版两类,具体图示和介绍如下: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例 | 产品简介 | 应用场景 |
| 石英掩模版 | 以高纯石英玻璃为基材,具有高透过率、高平坦度、低膨胀系数等优点,成本较高,通常应用于高精度掩模版产品。 | 主要用于对精度要求高的功率半导体、模拟芯片、逻辑芯片等领域。 | |
| 苏打掩模版 | 使用苏打玻璃作为基板材料,热膨胀率相对高于石英玻璃,平整度和耐磨性相对弱于石英玻璃,成本相对较低,主要用于中低精度掩模版。 | 主要用于对精度要求较低的中低端半导体制造、半导体封装、光学器件、触控屏和电路板制造等领域。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下游客户定制化的需要,设计和生产掩模版。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领域,凭借良好的客户需求转换能力、制程能力、品质保证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等不断开拓行业内大客户、持续获取订单,实现产品销售并获得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建立了涵盖新产品开发、工艺研发、CAM软件开发、设备研发的研发体系。公司建立了《研发与知识产权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与验收的全流程。公司始终致力于探索、改进掩模版的工艺制造流程,提升产品良率,提高生产制造效率,同时对于掩模版生产所需的部分设备进行了研发、改进,从工艺到设备多角度提升掩模版产品性能。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物料主要分为主料与辅料,其中主料包括制作掩模版所需要的石英基板、苏打基板以及光学膜,辅料主要为在显影刻蚀环节用到的显影刻蚀材料,以及ABS包装盒等。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的方式,同时对于通用性较强的原材料,如石英基板、苏打基板、光学膜等,根据销售预测、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供应情况适当备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显著定制化特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同时存在少量代理商销售收入,其协助公司开拓及维护中国台湾地区客户。公司依据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工艺要求,通过产品成本加合理毛利并结合市场竞争情况等确定销售价格。
5、生产模式
由于掩模版为定制化产品,产品需要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与生产,因此,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公司拥有包含CAM版图处理、光刻、显影、刻蚀、清洗与检测等掩模版全环节自主生产能力,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的技术水平能够快捷高效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与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受世界经济格局的复杂性和地缘政治因素的交织影响,2024年的全球半导体行业呈现出复杂且多元的发展态势。半导体行业作为现代高科技产业与新兴战略产业的核心支柱,为现代信息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以及信息化等产业构筑起不可或缺的坚实支撑体系。近年来,新能源、AI、自动驾驶、物联网、5G通信、VR/AR、元宇宙等新兴领域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促使半导体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步伐,推动了掩模版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
从公司主要面向的国内市场来看,面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为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国内企业纷纷加大在芯片制造领域的投入,并在半导体材料和设备领域不断推进国产替代,致力于构建自主可控的半导体产业链。国内芯片制造产能不断扩充,在特色工艺、成熟制程以及先进封装等领域,也不断进行产品和技术创新,带动了行业上下游的快速发展。
面对上述市场机遇,公司继续坚持“深耕特色工艺,突破高端制程”的发展战略与思路,持续人才引入、技术研发创新及市场拓展,在不断扩大现有制程范围的经营规模下,稳步推进130nm以下“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的建设投产,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半导体掩模版的行业地位,为我国半导体掩模板领域的自主可控持续贡献技术力量。
(1)半导体行业景气度上升,掩模版需求稳步增长
从全球看,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达到6,276亿美元,比2023年的5,268亿美元增长了19.1%。此外,根据SEMI在 2024年第四季度发布的《世界晶圆厂预测》报告显示,全球半导体行业从2023年至2025年计划开始运营97家新的大型晶圆厂,其中包括2024年的48个项目和2025年将启动的32个项目。全球半导体产能将进一步扩充,预计2025年年增长率将达到6.6%,每月8寸等效晶圆总量将达到3,360万片;同时,成熟的技术节点也仍在继续扩张,SEMI预计这一细分市场将增长5%,每月8寸等效晶圆总量到2025年将达到1,400万片。
数据来源:SEMI
从国内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为保障供应链安全,国内企业加大在芯片制造领域的投入,致力于构建自主可控的半导体产业链。国内芯片制造端产能仍在继续扩张,根据SEMI数据,中国芯片制造商预计将保持两位数的产能增长,每月8寸等效晶圆总量在2024年增长15%至885万片后,2025年将增长14%至1,010万。
而作为半导体产业上游的核心材料,半导体掩模版的战略地位也将随之稳步提升。掩模版是芯片制造的“母版”,其精度与质量直接决定了芯片的性能和制程水平。随着半导体产业的蓬勃发展,对掩模版的需求将不断攀升,其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也将成为推动半导体行业进步的重要力量。
(2)国产替代空间广阔,进口替代进程加速
长期以来国内半导体掩模版市场份额主要由国际巨头所占据,如美国Photronics、日本Toppan、日本DNP等。国内半导体掩模版行业起步较晚,早期面临着技术落后、设备依赖进口等诸多困境,在半导体掩模版的技术水平及产业化能力方面与美国、日本等国际先进厂商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中国大陆厂商已量产的半导体掩模版仍主要停留在350nm-130nm,130nm及以下工艺节点目前参与厂商较少。根据中国电子协会官网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半导体掩模版的国产化率10%左右,90%需要进口,高端掩模版的国产化率仅约3%。
数据来源:SEMI
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半导体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以及国内企业在技术研发上的不懈努力,我国半导体产业亦进入全方位成长阶段,产业链上下游国产替代持续推进,关键材料和设备逐步实现自主可控。国内晶圆厂的产能持续扩张,如华虹集团、芯联集成、晶合集成、长鑫存储、芯恩半导体、士兰微、立昂微、燕东微、积塔半导体、粤芯半导体、鼎泰匠芯等企业的崛起,带动了对掩模版的旺盛需求,这为国产掩模版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众多国内掩模版厂商抓住机遇,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逐步实现了对部分进口产品的替代。
(3)半导体掩模版逆周期特征明显,行业具有较高的需求稳定性
由于掩模版产品在半导体生产中起到光刻模具的功能,可多次曝光、重复使用,因此掩模版产品需求不仅依赖于半导体行业的整体规模情况,更依赖于下游半导体行业的产品创新。半导体创新产品越多,掩模版需求量越大。国内半导体掩模版需求推动因素如下:
①半导体产品不断迭代创新:随着我国半导体芯片行业的国产替代推进,技术水平、工艺能力不断进步,芯片设计公司将会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对于掩模版的产品需求不断增加;
②半导体掩模版具有部分逆产业周期特性:当半导体行业处于下行周期,晶圆制造厂商的产能利用率不足时,为了提升产能利用率,晶圆制造厂商会向众多的中小芯片设计公司提供晶圆代
工服务,从而生产的半导体产品类型亦会增多,相应增加掩模版的需求量;
③半导体产品种类繁多,应用广泛:半导体行业的产品种类繁多、工艺多样、应用广泛,不同类型的产品应用于不同的终端场景,如消费电子、人工智能、汽车电子、新能源、工业制造、无线通信、物联网等,掩模版的需求此消彼长,不会因为单个终端领域产生较大的需求波动。
(4)半导体掩模版生产工艺复杂,技术壁垒较高
半导体掩模版在光刻工艺中需要绘制的图形特征尺寸小、精度高,配套的掩模版层数多,且随着半导体工艺的不断提升,掩模版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因此半导体掩模版对最小线宽、位置精度、CD 精度、缺陷管控等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工艺难度大,技术壁垒高。半导体掩模版在晶圆制造中的关键作用及制作难度决定了半导体掩模版供应商必须具备较强的制程工艺水平、精度控制能力以及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才能满足不断升级的半导体制造的苛刻要求。
在CAM版图处理方面,光刻技术是在掩模版上制作图形的核心关键工艺,其核心目标是实现高分辨率、高精度的图形转移。以电子束光刻技术为例,它能够突破传统光刻技术的分辨率限制,达成更小的特征尺寸,满足先进制程对超精细图形的需求。然而,由于光刻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光学畸变等问题,这就需要运用图形补偿技术,通过复杂的算法和模拟,对设计图形进行精确的补偿,以确保最终在晶圆上形成的图形与设计要求精确匹配。
在光刻及工艺匹配技术方面,掩模版需要与光刻机的波长、分辨率、曝光方式等参数相匹配,才能实现最佳曝光效果。不同类型的下游光刻机具有不同的技术特点和参数范围,掩模版的设计和制造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确保两者之间的兼容性和协同性。同时,要充分了解晶圆制造过程中的蚀刻、掺杂、光刻胶等工艺,因为掩模版上的图形最终要在晶圆上通过一系列工艺步骤转化为实际的芯片结构。只有确保掩模版上的图形能与后续工艺步骤精准匹配,才能确保产出制程与精度水平达标、符合下游客户工艺需求的半导体掩模版产品。
在检测与修复方面,掩模版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缺陷及各类精度偏差,与生产、传输、储存等环节中出现的污染物,会通过半导体曝光工艺传递到下游芯片上,严重影响芯片的性能与良率,且随着制程的不断提高,对缺陷尺寸的容忍度越来越低。为了确保掩模版的质量,需要借助先进的光学检测设备,对掩模版进行全方位、高精度的检测,精准检出掩模版上纳米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诸如针孔、颗粒、图形畸变等微小缺陷,并在不产生二次污染的情况下通过激光或电子束去除缺陷和精准修补,技术难度较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第三方半导体掩模版市场,境内厂商与境外厂商的技术差距可以体现在特色工艺、成熟制程与先进制程几个层次:
①在特色工艺制程领域,对于130nm 及以上制程节点的半导体掩模版,以公司为代表的境内厂商工艺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际一线竞争对手同等水平,产品关键参数无明显差异,性能水平基本相当,正逐步占据该制程节点下境外厂商的市场份额;
②对于130nm-28nm制程节点的成熟制程半导体掩模版产品,该领域是包括公司在内的当前境内第三方厂商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的主要方向,目前与国际一线厂商各个环节上尚存在一定差距,但是短期内技术追赶存在较大的可能;
③对于28nm 及以下的先进制程节点的半导体掩模版,由于境外掩模版厂商具有资本投入的先发优势和产业链集群优势,同时中国大陆半导体行业受贸易制裁、出口管制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境内第三方掩模版厂商暂时无法涉及28nm及以下制程节点的先进制程掩模制造,仅有极少数头部晶圆厂具备相应制版技术。
公司已经实现了130nm 工艺节点半导体掩模版的量产,更高制程节点的第三代掩模版PSM产品已研发试制成功并送往客户验证。公司与国内重点的晶圆厂及设计公司均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技术实力及工艺能力在国内第三方半导体掩模版厂商处于第一梯队。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发动机,其产业链主要包括集成电路设计、设备材料、芯片制造和封装测试。未来十年,中国半导体芯片行业有望迎来产业升级与自主可控的黄金时期,产业结构将逐步优化升级。在海外技术封锁和贸易摩擦等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背景下,我国半导体芯片产业加速进口替代,实现半导体芯片产业自主可控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中国半导体芯片行业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AI行业和机器人正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以ChatGPT 4和Deepseek为代表的大语言模型、Sora等生成式AI、人形机器人等已经掀起了人工智能技术的革新浪潮。这些新兴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将逐渐渗透到各个行业与领域,带动对计算芯片、光通信、传感器、驱动芯片、电力电子等半导体产品的巨大需求,给半导体掩模版行业带来大量需求。
以SiC 和 GaN 为主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将持续深化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可以制造高耐压、大功率的MOSFET、IGBT 等电力电子器件,用于高铁、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快充等行业。未来,随着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应用市场的增长,半导体芯片的成本因生产技术的不断提升而下降,其应用市场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给半导体掩模版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半导体芯片在封装技术领域持续发展,各种先进封装技术和形式不断涌现。SiP系统级封装、硅通孔(TSV)、2.5D、3D、异构集成、扇出型、FOWLP、FOPLP、RDL、Chiplet技术正在为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HPC)、数据中心、自动驾驶汽车、5G和消费电子等领域带来更大的性能提升。先进封装的成长性要高于传统封装,根据Yole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9年全球先进封
装市场规模预计从378亿美元增至695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0.7%。未来,随着半导体芯片先进封装市场的增长,半导体先进封装用掩模版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2)半导体掩模版行业发展趋势
①随着半导体技术节点的进步,半导体掩模版最小线宽及精度要求不断提升半导体产品随着工艺技术进步和性能提升,线宽越来越窄,对上游掩模版的工艺水平和精度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解决掩模版制作过程中由于线宽逐步缩小带来的诸多难题,以OPC光学邻近效应修正技术、PSM相移掩模版技术、电子束光刻技术为代表的一系列图形分辨率增强技术兴起并快速发展。
②芯片光刻层数增加导致掩模版的张数增加,数据处理难度加大、套刻精度控制要求更高随着终端产品的功能日趋复杂,半导体产品的集成度持续提高,晶圆制造的工艺不断进步。随着芯片堆叠层数的增加,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的电路图也越发复杂,晶圆表面需要光刻的图案由传统的二维电路图像发展成含有多层结构的三维电路图像,这也导致半导体掩模版的张数不断增加,CAM版图处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掩模版的套刻精度控制也更加困难。
③特色工艺半导体快速发展,对掩模版定制化要求越来越高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自动驾驶、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断成熟,特色工艺半导体行业发展迅速。特色工艺不完全依赖缩小晶体管特征尺寸,而是聚焦于新材料、新结构、新器件的研发创新与运用,强调定制化和技术品类多元性。由于下游特色工艺半导体高度定制化,平台繁多、种类庞杂、领域众多,且通常会集成多种功能,这对于第三方掩模版厂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掩模版厂商需要有足够的技术储备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特色工艺半导体的定制化要求。
④凭借规模和技术专业化优势,独立第三方掩模版厂商市场份额增加
半导体掩模版行业具有显著的资本投入大、技术壁垒高、高度依赖专有技术的特点。晶圆制造厂商自行配套掩模工厂,主要是出于信息保密和制作能力的考量。随着制程工艺逐渐成熟及第三方掩模版厂商的制作水平的不断提升,自建掩模工厂的诸多不足逐渐体现,如设备、人工投入巨大,生产环节复杂,成本昂贵等。第三方半导体掩模版厂商能充分发挥技术专业化、规模化优势,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在技术水平、产品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前提下,独立第三方掩模版厂商对晶圆制造厂商的吸引力不断增加。
此外,由于掩模版承载着芯片设计方案和图形信息,涉及到芯片设计公司的重要知识产权,第三方半导体掩模版厂商作为芯片设计与芯片制造的中间桥梁,能够更好地发挥信息隔离功能,芯片设计公司更倾向于将芯片设计版图交给第三方掩模版厂商以保证自身的信息安全。总体来看,随着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第三方独立掩模版厂商竞争优势将不断体现,市场份额将持续增加。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内容
公司主要依靠自主研发,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4项核心工艺技术,现共拥有14项核心工艺技术,核心技术及其对应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 序号 | 核心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相应无形资产情况 |
| 1 | CAM 版图处理核心技术 | 非标数据识别与转换技术 | 公司自研了一整套数据处理程序,可以针对非标准化图形数据,快速准确将客户的非标芯片设计版图以程序的形式自动转换为可以被掩模版光刻机识别的标准化设计图,并进行逻辑运算,极大提升了数据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 自主研发 | 软件著作权: 2012SR034393、2012SR078140、2012SR034884、 2012SR034162、2015SR092290、2018SR914405、 2018SR913365、2022SR1048442、2022SR1051978、 2022SR1068988、2022SR1068985、2022SR1051931等 |
| 2 | 图形补偿(OPC)技术 | 自研了一套OPC程序,在计算机算法优化的基础上,结合丰富的版图处理经验,针对不同的设计图形、曝光方式、工艺流程等特点加入了补偿修正。 | 自主研发 | 软件著作权: 2022SR1126416(掩模版OPC图形自动生成软件); 正在申请 CN202210453660.X(超结 MOS 器件OPC 掩模版制作方法及装置) | |
| 3 | 精准对位标记技术 | 建立了涵盖国内晶圆厂绝大多数光刻机(制程130nm及以上)的对位数据库,开发了一套掩模版多层套刻对位标自动生成软件,实现了多层掩模版精准套刻对位标的生成和确认。 | 自主研发 | 软件著作权: 2018SR913365(坐标数据转换生成掩模版图形软件); 2022SR1068988(掩模版多层套刻对准标自动生成软件) | |
| 4 | 相移掩模版 版图处理技术 | 针对相移掩模版一张版“两层图形”的特性,公司通过自研程序实现PSM掩模数据自动分层、相移层数据的MRC自动检查、不同层数据对应的光刻工艺匹配转换等,有效的提升了PSM掩模版超大数据量处理速度与工艺匹配准确性。 | 自主研发 | 软件著作权: 2022SR1120544(PSM 掩模数据自动分层软件) 2023SR0962485(基于MAIN CHIP添加特定要求的字符处理软件V1.0) 2025SR0162389(基于CATS软件MRC规则自动生成的一种软件) |
| 序号 | 核心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相应无形资产情况 |
| 2025SR0161556(基于自动化平台自研项目图形密度复核数据自动生成软件)等 | |||||
| 5 | 光刻相关核心技术(曝光、显影、刻蚀、清洗) | 电子束光刻及套刻技术 | 结合电子束邻近效应修正,通过研究不同光刻胶条件下的光刻工艺,建立不同胶型、厚度、烘烤条件下的曝光-显影工艺库,实现相比于激光光刻更高的分辨率;自研了一套利用电子束与激光光刻相结合的套刻制程工艺,包含数据bias与工艺bias匹配、刻写扫描方向统一、曝光DOSE依图微控等控制细节,能够高效、精准的满足二次光刻套刻精度需求。 | 自主研发 | ZL202210340217.1(半导体芯片用相移掩模版光刻胶烘烤方法及存储介质); ZL202410816783.4(掩膜版的参数测量方法、装置、设备、系统以及程序产品); ZL202410130232.2(曝光范围扩展方法、装置、终端设备以及存储介质) ZL202410841312.9(掩模版位置精度测量方法、装置、设备、介质以及产品)。 |
| 6 | 光刻制程管控技术 | 公司自研了一套高精密制程管控系统,可以对光刻环节的温度、湿度、气流扰动、微振动等制程参数 进行实时监控与调节,提高了产品的位置精度、套刻精度,降低了产品的缺陷水平。 | 自主研发 | ZL202121906718.9(掩模版原材料恒温装置); ZL202021575925.6(新风控制系统); ZL202110930986.2(掩模版曝光过程表面颗粒实 时清除装置); ZL202210336511.5(半导体芯片 用掩模版传送装置及其传送方法) | |
| 7 | 位置精度匹配技术 | 根据不同的位置精度的数据对光刻机工作平台进行正交性补偿,根据不同的光刻机台定制相应的标准校准版,实现掩模版产品与不同光刻机台的位置 精度匹配,极大地提升了掩模版的位置精度、套刻精度。 | 自主研发 | ZL202111044702.6(曝光设备正交性检测方法); ZL202021577174.1(曝光定位装置); ZL202310379785.7(掩模版的对位校准方法、装 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ZL202310387417.7(掩模版预校准方法、系统、 电子设备以及可读存储介质) |
| 序号 | 核心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相应无形资产情况 |
| 8 | 曝光精细化控制技术 | 针对不同的基板材料、光刻机参数、后制程工艺特点,通过对光刻光源输出功率、曝光时间、聚焦深度、束斑形状等参数进行精细化控制,从而增强曝光分辨率、优化曝光图案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 自主研发 | ZL201922098140.8(一种掩模版用的曝光补偿装置); ZL201821365677.5(一种激光器冷却循环系统); ZL202111046088.7(光刻机参数状态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及其存储介质); ZL202210340217.1(半导体芯片用相移掩模版光刻胶烘烤方法及存储介质); ZL201811108567.5(一种掩模板及其制作方法) | |
| 9 | 精准工艺匹配技术 | 根据晶圆厂工艺基线(Baseline)CD 精度和位置精度的要求,并结合客户对掩模版物理结构或性能参数的特殊要求,定制开发光刻及后制程工艺、特殊管控流程,实现与晶圆厂工艺的精准匹配。 | 自主研发 | 2022SR1138055(工艺控制图形单元自动添加软 件); ZL201911242153.6(掩模版及其制造方法) | |
| 10 | 显影刻蚀控制技术 | 公司在显影刻蚀环节自研了一套精准控制技术,能够实现蚀刻速率、刻蚀选择比、均匀性等参数的精确控制,同时能够最大程度降低温度、液流扰动、AMC等制程因素对显影刻蚀环节的影响,建立了不同场景下的刻蚀CDU调控工艺库,可实现CDU与刻蚀偏差的大幅度优化,遮光层性能改善,较大地提升了刻蚀工艺的精度水平。 | 自主研发 | 软件著作权:2015SR092294(龙图光电洁净车间温湿度监控系统); ZL201922121652.1(一种掩膜版清洗用水恒流缓 压供水装置); ZL202121935646.0(自动后处理机的恒温净化供 水装置); ZL202310379779.1(掩模版刻蚀设备、方法、系统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ZL202311534950.8(显影方法及显影装置); ZL202311542929.2(图形辅助的干法刻蚀装置及方法); ZL202410797921.9(掩模版刻蚀方法、装置、设备以及存储介质) | |
| 11 | 相移掩模无损清洗和精准贴膜技术 | 利用自研的后处理离子残留控制装置,有效的实现了清洗效果与效率的双提升、相移层清洗损伤与离子残留的双下降,提升了PSM掩模使用可靠性;开发了一套光学膜贴附工艺以及自研的一系列硬件设施,有效的提高 | 自主研发 | ZL202223486175.7(一种掩模版后处理设备的离子残留控制装置); ZL202421132725.1(掩膜版清洗装置);ZL202210446397.1(掩模护膜、掩模护膜移除方法以及掩模护膜移除装置); ZL202311551979.7(掩模版贴膜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
| 序号 | 核心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相应无形资产情况 |
| 了相移掩模版光学膜的贴附良品率与效率。 | ZL202410147739.9(贴膜方法、装置、终端设备以及存储介质); ZL202410139101.0(掩膜版与薄膜贴合度检测方法、装置、设备以及存储介质) | ||||
| 12 | 检测核心技术 | 高精度 测量技术 | 自研了一系列掩模版精度测量及缺陷检测技术,包括AOI初检、高精度CD测量、Overlay测量、居中测量、贴膜后检查、终检等工序,能够有效地测量出掩模产品的关键参数及瑕疵(Defect)、微粒(Particle)、图形CD精度偏差过大、位置精度偏差过大等缺陷情况。 | 自主研发 | ZL202021577171.8(掩模版光学自动检测的载入装置); ZL202021575894.4(掩模版光学自动检测的载入装置); ZL202111052415.X(掩模版辅助静态图像测量装置及掩模版静态图像测量系统); ZL201922119150.5(掩模版尺寸测量装置); ZL202121891228.6(掩模版外形尺寸测量装置); ZL202210340199.7(半导体芯片用掩模版贴膜精度检测方法及检测装置) |
| 13 | 缺陷修补与异物去除技术 | 针对检测出的各项缺陷,公司自研了一套缺陷修补与异物去除技术,能够有效地对瑕疵(Defect)、微粒(Particle)等缺陷进行修补或去除,实现了准确率高、速度快的缺陷修补与异物去除。 | 自主研发 | ZL201721329399.3(一种掩模板边角残留铬的清除装置); ZL202110930984.3(掩模版缺陷无痕去除方法、装置、设备及其存储介质); ZL202210353462.6(半导体芯片用掩模版膜下异物清理方法及设备); ZL202310387421.3(掩模版缺陷处理装置、方法以及终端设备) | |
| 14 | PSM掩模版缺陷修补技术 | 开发了一套相移掩模版缺陷修补工艺,利用自研修补设施针对相移掩模版的白缺陷进行修补,满足缺陷点修复所需达到的光学性能和清洗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ZL202311542933.9(PSM掩模版白缺陷修补方法、设备及存储介质); ZL202421124141.X(掩膜版修补机及其校正掩膜版位置的夹具)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半导体功率芯片掩模版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始终致力于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全力追赶国际先进技术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重点涵盖产品创新、技术升级以及工艺优化等多个领域,旨在全面提升技术节点、提高生产效率,并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分为新品研发项目、工艺开发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和设备研发项目。以下是各主要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
新品研发项目:目前已完成基于半导体BCD工艺制程用掩模版产品研发、光芯片用掩模版产品研发、110nm节点半导体用掩模版产品研发和第三代掩模版产品研发等。
工艺研发项目:目前已完成0.13~0.35um工艺节点高端功率芯片光罩缺陷综合检测技术研发、掩模版的MPC分辨率增强技术研究、不同机台掩模registration基准匹配研发、130nm节点功率半导体用掩膜版良品率提升项目研发和DUV用掩模版表面清洗离子残留控制技术等。
软件研发项目:目前已完成基于SPC在线监控系统的掩模版制程稳定性提升的研发项目和PSM掩模版CAM环节分辨率增强及自动化处理提升研究项目。
设备研发项目:目前已完成精密掩模版光学防尘膜Remount设备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达2,305.07万元,同比增长14.25%,占营业收入比例9.35%;公司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2件,实用新型专利4件,软件著作权5件;新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9件,实用新型专利9件。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12 | 9 | 44 | 25 |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9 | 42 | 40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5 | 0 | 41 | 36 |
| 其他 | 0 | 0 | 0 | 0 |
| 合计 | 21 | 18 | 127 | 101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3,050,746.82 | 20,175,941.18 | 14.25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3,050,746.82 | 20,175,941.18 | 14.25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35 | 9.24 | 增加0.11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应用于掩模版的MPC分辨率增强技术研究项目 | 189.80 | 53.17 | 371.13 | 研发完成 | 建立MPC补偿模型,对图形二次补偿,提高OPC补偿效果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2 | 不同机台掩模registration基准匹配项目 | 188.00 | 78.69 | 428.39 | 研发完成 | 实现不同光刻机台的套刻和位置精度水平大幅提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3 | 第三代掩模版工艺制程与检测技术研究项目 | 288.00 | 262.52 | 432.45 | 研发完成 | 打通第三代掩模版制作的全流程工艺和搭建相应的检测技术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4 | 应用于130nm节点功率半导体用掩膜版良品率提升项目研发 | 175.00 | 105.23 | 280.87 | 研发完成 | 提升130nm节点功率半导体用掩模版产品的良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5 | 基于SPC在线监控系统的掩模版制程稳定性提升的研发项目 | 100.00 | 39.59 | 125.56 | 研发完成 | 利用SPC在线监控,提升产品品质,实现制程的持续优化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6 | PSM掩模版CAM环节分辨率增强及自动化处理提升研究项目 | 288.00 | 100.70 | 154.64 | 研发完成 | 用于提升PSM掩模版数据自动化处理能力,增强掩模曝光图形的分辨率水平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7 | 基于半导体BCD工艺制程用掩模版研发项目 | 130.00 | 187.66 | 238.74 | 研发完成 | 开发应用于半导体BCD工艺制程平台的掩模版产品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8 | 光芯片用掩模版制作工艺 研究项目 | 200.00 | 221.26 | 240.06 | 研发完成 | 开发应用于光芯片生产用掩模版产品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9 | 基于电子束光刻技术的掩模版 工艺开发项目 | 300.00 | 192.55 | 205.69 | 工艺开发 阶段 | 提高产品最小分辨率,及CD精度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0 | 应用于110nm节点半导体用掩模版项目研发 | 220.00 | 214.14 | 216.77 | 研发完成 | 掩模版产品CD精度可达±17nm,CD均匀性≦20nm,缺陷尺寸≤180nm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1 | 基于ICP技术的掩模版干法刻蚀工艺开发 | 300.00 | 168.10 | 172.64 | 工艺开发 阶段 | 实现CDU与etch bias的大幅度优化,改善遮光层profile性能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2 | 精密掩模版光学防尘膜remount 研究项目 | 135.00 | 135.69 | 135.69 | 研发完成 | 优化基于光学防尘膜的remount流程,降低重贴膜订单清洗异常率,提升制程效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3 | 制程精度检测精准度与及时性提升项目 | 180.00 | 143.83 | 143.83 | 工艺开发 阶段 | 改善测量系统的性能和适用范围,提升制造过程中精度检测的效率与工艺改善及时性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4 | 应用于半导体掩模版Contact层的AOI检查优化项目 | 220.00 | 139.91 | 139.91 | 工艺开发 阶段 | 满足不同形式Contact层的兼容检测,提升检测的通用性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5 | 湿法工艺侧壁角优化技术研发项目 | 185.80 | 157.32 | 157.32 | 工艺开发 阶段 | 减小湿法刻蚀bias,改善线边粗糙度,提升产品刻蚀工艺的精度和制程能力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6 | 特色工艺用掩模版local CDU的改善优化项目 | 177.00 | 41.36 | 41.36 | 工艺开发 阶段 | 实现产品Edge Roughness<5nm、CD Linearity<10nm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7 | 应用于CMOS图像传感器的掩模版项目研发 | 186.00 | 39.81 | 39.81 | 工艺开发 阶段 | 开发应用于CMOS图像传感器的掩模版产品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8 | 多尺寸规格掩模版overlay精度提升项目 | 190.00 | 5.31 | 5.31 | 项目调研及立项目阶段 | 提升多种尺寸掩模版间的overlay精度,减小因基板尺寸差异影响的位置精度偏差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19 | 三维掩模版侧壁角检测优化系统开发项目 | 165.00 | 2.39 | 2.39 | 项目调研及立项目阶段 | 通过对测量数据处理,利用编程软件实现侧壁角的实时自动化计算及合规性对比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20 | PSM掩模版的工艺制程良率提升研究项目 | 485.00 | 3.91 | 3.91 | 项目调研及立项目阶段 | 提升PSM掩模的工艺制程良品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21 | 显影方式优化对图像精度及缺陷改善的研究项目 | 340.00 | 3.58 | 3.58 | 项目调研及立项目阶段 | 提升掩模版图像精度,降低缺陷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22 | 基于高精度半导体掩模版的检测算法研究 | 480.00 | 3.71 | 3.71 | 项目调研及立项目阶段 | 提升高精度半导体掩模版检测效率与检出能力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23 | 基于0.13μm节点的Laser和dry etch工艺良率提升研究项目 | 432.00 | 4.64 | 4.64 | 项目调研及立项目阶段 | 提升0.13节点半导体用掩模版工艺良品率,产品 CD Linearity小于15nm,CD Iso-Dense小于20nm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 生产 |
| 合计 | / | 5,554.60 | 2,305.07 | 3,548.40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43 | 42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41 | 21.99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214.03 | 1,029.11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41 | 19.40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0 |
| 硕士研究生 | 8 |
| 本科 | 29 |
| 专科 | 5 |
| 高中及以下 | 1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3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与创新优势
半导体掩模版高度依赖专有技术,有鲜明的“Know-How”特点。半导体掩模版的技术研发需要技术人员懂工艺、懂技术、懂设备、懂软件,对技术人员的复合能力及从业经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公司的研发团队在半导体掩模版领域耕耘多年,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以及良好的技术转化能力。同时,公司不断吸收和引进人才,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强大的人才队伍为公司技术研发与积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是公司研发实力的有力保证。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深厚的行业经验,公司获得了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广东省功率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25项发明专利和36项软件著作权,具有较强的研发优势。
(2)领先的技术实力
公司在高精度半导体掩模版领域不断进行设备引进与技术攻关,针对半导体掩模版的工艺特点,形成了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图形补偿(OPC)技术、精准对位标记技术、光刻制程管控技术、曝光精细化控制技术、缺陷修补与异物去除技术等,涵盖CAM、光刻、检测三大环节;同时公司还积极开展技术布局与储备,自主研发掌握了电子束光刻及套刻技术及PSM相移掩模版相关技术。
公司目前已实现130nm工艺节点半导体掩模版的量产,未来随着珠海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量产的制程节点将进一步提升至65nm,技术实力及工艺能力在国内第三方半导体掩模版厂商处于第一梯队。
(3)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扎实的技术实力、优质的服务与可靠的产品质量,赢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已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并形成了优质的客户结构,客户不仅涵盖芯片制造厂商、MEMS传感器厂商、先进封装厂商,还包括进行基础技术研究的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
同时,下游客户对半导体掩模版厂商要求高、认证周期长,因此,一旦与下游客户建立起合作关系,客户轻易不会更换供应商,双方合作稳定性较高,形成较强的客户黏性。公司产品已通过多个国内知名晶圆制造厂商的认证,如华虹宏力、芯联集成、士兰微、立昂微、燕东微、新唐科技、比亚迪半导体、粤芯半导体、长飞先进、扬杰科技等,以上述厂商为代表的客户构成了公司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4)全面的客户服务能力
掩模版工厂除了需要对晶圆工厂的制版等级要求(品质规格和标准)严格执行外,还需要非常清楚客户光刻机台特点及其特殊要求。公司有着多年的晶圆厂业务磨合经历,积累了大量的服务经验,在掌握并建立了市场上大部分光刻机的制版要求信息库的同时,还能精准识别、理解不同客户不同设备的特殊要求,缩短与下游客户的磨合期,提升了与客户的合作黏性。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售后服务,公司保存了所有掩模版的出厂信息,对所有需要二次服务的掩模版可以追溯到其生产信息、品质信息,在实际掩模版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的情况时,可以快速及时识别异常原因并提供解决方案,以保障下游客户生产需要。全面的客户服务能力构成了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迭代风险
半导体掩模版是芯片制造的关键工具,对晶圆光刻的质量有重要影响。公司目前正处于第三代半导体掩模版产品PSM的客户验证阶段,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以满足技术研发的需求,在关键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或新产品开发未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可能导致公司产品被赶超或替代,前期的各项成本投入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掩模版行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在产品研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足够的研发技术人员。我国半导体掩模版起步较晚,关键技术人才稀缺。如果公司对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安排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优势,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研发技术人员流失,则可能对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依赖进口且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英基板、苏打基板和光学膜等。石英基板和光学膜技术难度较大,供应商主要集中于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公司的原材料存在一定的进口依赖。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金额占比为73.17%。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如光刻机主要向境外供应商采购。
公司主要原材料和光刻机采购依赖于境外且集中度较高,目前各国半导体贸易限制政策主要针对于先进制程相关产品,但是不排除美国、日本、荷兰等国家扩大限制的范围,对公司涉及制程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也加以限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若供应商自身经营状况、交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掩模版是下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核心材料,是下游产品精度和质量的决定因素之一。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向客户提供符合其品质指标要求的产品,如果未来公司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将可能面临客户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赔偿或中断与公司业务合作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为52.70%,且主要由基板和光学膜构成,上述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如果受贸易政策或全球市场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又不能及时将价格压力传导至下游客户,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在掩模版行业的发展与竞争中,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至关重要,也是获取竞争优势与长期发展的关键要素。公司结合多年的上下游匹配与服务经验,形成了大量的专有技术,具有鲜明的“Know-How”特点。由于专有技术保护措施的局限性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公司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核心技术相关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等行为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并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毛利率水平下滑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7.01%,但若未来随着竞争对手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或采取低价竞争手段,下游半导体行业的整体需求大幅下降或半导体产品创新周期拉长,导致公司市场需求下降从而竞争加剧,主要原材料受贸易政策限制、全球市场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价格上涨,珠海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分摊大幅提升而超过产品平均单价上升幅度,抑或人工成本大幅上升,且公司不能适时调整适应市场竞争策略或产品成本控制不力,将可能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款项也相应增长。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663.39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2.31%,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0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如若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发生,将会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外币结算的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为40.66%,公司新增光刻机等重要设备亦为境外采购,公司境外采购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日元。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及工艺节点提升,新增境外采购设备及进口原材料亦将持续增长,如果未来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风险
当前全球半导体掩模版市场呈现高度集中的寡头垄断格局,美日企业Photronics、Toppan、DNP占据独立第三方掩模版市场8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技术节点已突破至7nm以下,并在设备、工艺模型库和客户黏性上形成壁垒,占据着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
近年来,在产业政策推动下,半导体掩模版行业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良好的行业前景吸引了一定新进入者,伴随新增产能的释放,行业竞争可能日趋激烈。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通过自研工艺的迭代与大量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实践,已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和生产经验,但相较于全球的龙头企业,公司在技术先进性、市场竞争力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未来,若国际主要竞争对手未来为了保持市场份额而加大对中国大陆市场的重视与投入、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为取得市场份额而采取价格竞争等手段,将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替代风险
目前全球范围内半导体、平板显示等行业主要采用掩模版为基准图案进行曝光量产。截至目前,由于芯片直写光刻技术对于大批量半导体晶圆制造而言光刻速度过慢而未被证明是一项商业化可行的替代技术。但如果未来无需使用掩模版的芯片直写光刻技术,或其他替代性图形转移技术获得了技术突破并取得下游市场的广泛应用,而公司由于资源、技术或其他限制,不能够很好地应对或跟进这些技术变化,公司的运营及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大背景下,未来国际贸易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贸易限制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半导体掩模版的技术升级、设备引进、材料进口和市场开发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半导体产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推动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增强了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带动了整个产业的发展。但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下滑、税收优惠减少、政府补贴金额下降等,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50.3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2.9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83.29万元,较上年度增长9.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35.9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0.4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46,503,467.92 | 218,292,698.54 | 12.92 |
| 营业成本 | 105,978,283.45 | 89,790,214.79 | 18.03 |
| 销售费用 | 7,281,254.86 | 6,273,649.94 | 16.06 |
| 管理费用 | 12,651,369.64 | 11,688,029.27 | 8.24 |
| 财务费用 | -2,292,490.47 | -3,752,568.42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23,050,746.82 | 20,175,941.18 | 14.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34,813.58 | 101,478,132.25 | 7.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0,393,273.61 | -131,338,074.56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3,989,336.25 | -3,987,636.26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1,460,077.95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购置设备时,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金额增加,利息收入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689,055,199.05元,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和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557,976,972.51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50.35万元,同比增长12.92%;营业成本10,597.83万元,同比增长18.03%。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掩模版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57.01 | 12.92 | 18.03 | 减少1.86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石英掩模版 | 200,429,007.87 | 85,081,806.13 | 57.55 | 16.53 | 23.99 | 减少2.55个百分点 |
| 苏打掩模版 | 46,074,460.05 | 20,896,477.32 | 54.65 | -0.49 | -1.30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销售 | 243,717,373.26 | 104,677,537.59 | 57.05 | 12.82 | 18.06 | 减少1.90个百分点 |
| 境外销售 | 2,786,094.66 | 1,300,745.86 | 53.31 | 22.44 | 15.84 | 增加2.66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243,430,494.68 | 104,882,822.54 | 56.91 | 12.56 | 17.80 | 减少1.92个百分点 |
| 非直销 | 3,072,973.24 | 1,095,460.91 | 64.35 | 51.28 | 44.30 | 增加1.7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分行业说明:报告期内,掩模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92%,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拓展市场、优化业务和产品结构,持续推动研发创新、工艺改进和技术升级;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18.03%,主要系产销量增加的影响。
分产品说明:报告期内,石英掩模版收入增长,苏打掩模版营收略微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调整影响,营业成本上升主要系产销量增加的影响。
分地区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2.4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中国台湾客户销售额增加。
分销售模式说明:报告期内,非直销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1.28%,主要系报告期内的中国台湾客户需求增加所致,该地区客户主要为非直销销售模式。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石英掩模版 | 片 | 40,891 | 41,009 | 82 | 19.46 | 20.02 | -58.79 |
| 苏打掩模版 | 片 | 38,148 | 38,311 | 72 | -5.63 | -5.28 | -69.10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将产能、研发、市场资源向石英掩模版领域倾斜,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制程较高、精度要求较高的石英掩模版的产销量和收入占比持续提升,苏打掩膜版则保持了较为稳定的产销量,主要服务于现有客户的存量需求。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50.35万元,同比增长12.92%;营业成本10,597.83万元,同比增长18.03%。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输费用构成,其中各项占比较为稳定,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半导体掩模版 | 直接材料 | 5,584.63 | 52.70 | 4,701.79 | 52.36 | 18.78 | |
| 直接人工 | 1,539.53 | 14.53 | 1,161.26 | 12.93 | 32.57 | ||
| 制造费用 | 3,343.17 | 31.54 | 2,965.43 | 33.03 | 12.74 | ||
| 运输费用 | 130.50 | 1.23 | 150.54 | 1.68 | -13.31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石英掩模版 | 直接材料 | 4,829.39 | 56.76 | 3,863.35 | 56.30 | 25.01 | |
| 直接人工 | 1,094.00 | 12.86 | 782.76 | 11.41 | 39.76 | ||
| 制造费用 | 2,480.02 | 29.15 | 2,100.75 | 30.61 | 18.05 | ||
| 运输费用 | 104.77 | 1.23 | 115.04 | 1.68 | -8.93 | ||
| 苏打掩模版 | 直接材料 | 755.24 | 36.14 | 838.44 | 39.60 | -9.92 | |
| 直接人工 | 445.53 | 21.32 | 378.50 | 17.88 | 17.71 | ||
| 制造费用 | 863.15 | 41.31 | 864.68 | 40.84 | -0.18 | ||
| 运输费用 | 25.73 | 1.23 | 35.50 | 1.68 | -27.52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末,半导体掩模版成本中直接人工金额为1,539.53万元,同比增长32.57%,主要系公司石英掩模版生产销售数量有所增加,以及公司员工薪酬福利提高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277.8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5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25,195,976.51 | 10.22 | 否 |
| 2 | 第二名 | 21,192,735.32 | 8.60 | 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3 | 第三名 | 15,249,050.22 | 6.19 | 否 |
| 4 | 第四名 | 13,273,584.94 | 5.38 | 否 |
| 5 | 第五名 | 7,867,388.95 | 3.19 | 否 |
| 合计 | / | 82,778,735.94 | 33.5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13,829,605.77 | 20.18 | 否 |
| 2 | 第二名 | 11,156,765.13 | 16.28 | 否 |
| 3 | 第三名 | 9,151,703.20 | 13.35 | 否 |
| 4 | 第四名 | 8,118,242.36 | 11.84 | 否 |
| 5 | 第五名 | 7,896,760.99 | 11.52 | 否 |
| 合计 | / | 50,153,077.45 | 73.1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7,281,254.86 | 6,273,649.94 | 16.06 |
| 管理费用 | 12,651,369.64 | 11,688,029.27 | 8.24 |
| 研发费用 | 23,050,746.82 | 20,175,941.18 | 14.25 |
| 财务费用 | -2,292,490.47 | -3,752,568.42 | 不适用 |
4、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34,813.58 | 101,478,132.25 | 7.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0,393,273.61 | -131,338,074.56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3,989,336.25 | -3,987,636.2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增加775.67万元,同比增长7.64%,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和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增加55,797.7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51,609,785.75 | 3.93 | 212,444,297.09 | 33.64 | -75.71 | 注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359,191.58 | 25.16 | - | 100.00 | 注2 | |
| 预付款项 | 1,142,078.39 | 0.09 | 4,236,783.08 | 0.67 | -73.04 | 注3 |
| 存货 | 11,558,614.58 | 0.88 | 8,568,172.04 | 1.36 | 34.90 | 注4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126,791.23 | 4.58 | 5,562,520.33 | 0.88 | 980.93 | 注5 |
| 在建工程 | 541,121,587.46 | 41.21 | 92,760,460.81 | 14.69 | 483.35 | 注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39,141.48 | 0.42 | 3,293,997.78 | 0.52 | 68.16 | 注7 |
| 短期借款 | 353,100.00 | 0.03 | - | 100.00 | 注8 | |
| 合同负债 | 807,781.11 | 0.06 | 1,354,592.92 | 0.21 | -40.37 | 注9 |
| 其他应付款 | 61,562,276.11 | 4.69 | 35,435,013.43 | 5.61 | 73.73 | 注10 |
| 租赁负债 | 1,936,872.08 | 0.15 | 2,782,734.99 | 0.44 | -30.40 | 注11 |
| 递延收益 | 11,267,110.53 | 0.86 | 6,022,244.74 | 0.95 | 87.09 | 注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980,053.82 | 0.31 | -100.00 | 注13 |
其他说明:
注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5,160.98万元,同比下降75.71%,主要系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注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33,035.92万元,为报告期新增,主要系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现金管理。注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114.21万元,同比下降73.04%,主要系期初预付中介发行费用导致金额较高,期末预付账款主要内容为预付日常经营涉及的供应商款项。注4: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1,155.86万元,同比增长34.90%,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原材料库存。
注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6,012.68万元,同比增加980.93%,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大额长期资产导致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注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54,112.16万元,同比增长483.35%,主要系报告期内珠海子公司购置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生产设备。注7: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553.91万元,同比增长68.16%,主要系政府补助确认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注8:报告期末,短期借款35.31万元,为报告期新增,主要系报告期内已贴现的未到期的不能终止确认的票据重分类至短期借款。注9:报告期末,合同负债80.78万元,同比下降40.37%,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客户款项减少。注10: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6,156.23万元,同比增长73.73%,主要系本期增加大额设备投入导致其他应付款增加。注11:报告期末,租赁负债为193.69万元,同比下降30.40%,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租金导致租赁付款额减少。注12:报告期末,递延收益为1,126.71万元,同比增长87.09%,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25.28万元。注13: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为0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系将同一纳税主体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互抵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 100,000,000 | 0 | 100%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 半导体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新设 | 200,000,000 | 100% | 自有资金 | 已设立 | -2,980,846.82 | / |
| 合计 | / | / | 200,000,000 | 100% | / | / | -2,980,846.82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5,942,690.92 | 412,471.64 | 460,000,000.00 | 130,053,280.06 | 1,193,286.82 | 337,495,169.32 |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2,471.64 | 460,000,000.00 | 130,053,280.06 | 330,359,191.58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42,690.92 | 1,193,286.82 | 7,135,977.74 | |||||
| 合计 | 5,942,690.92 | 412,471.64 | 460,000,000.00 | 130,053,280.06 | 1,193,286.82 | 337,495,169.3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主营业务 |
| 1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 | 100% | 73,458.32 | 19,681.24 | -298.08 | 半导体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半导体掩模版生产厂商可以分为晶圆厂自建配套工厂和独立第三方掩模厂商两大类。由于28nm 及以下的先进制程晶圆制造工艺复杂,其配套掩模版涉及晶圆制造厂的重要工艺机密,因此先进制程晶圆厂所用的掩模版大部分由自己的内部工厂生产,如英特尔、三星、台积电、中芯国际等。对于28nm以上等较为成熟的制程所用的掩模版,芯片制造厂商为了降低成本,在满足技术要求下,更倾向于向独立第三方掩模版厂商进行采购。根据SEMI 数据,在全球半导体掩模版市场,晶圆厂自行配套的掩模版工厂规模占比65%,独立第三方掩模厂商规模占比35%,其中独立第三方掩模版市场主要被美国Photronics、日本Toppan和日本DNP三家公司所控制,三者共占80%以上的市场规模,市场集中度较高。境内独立第三方掩模版厂商与境外头部厂商在制程能力上存在一定差距。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跟随国家半导体行业发展战略,围绕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资金投入,逐步实现90nm、65nm 以及更高节点的高端制程半导体掩模版的量产与国产化配套。
未来三至五年,公司将利用现有的优势和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特色工艺半导体市场掩模版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大力推进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项目达产达效,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建立了国内专业化的半导体掩模版工程中心并联合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将不断针对高端制程半导体掩模版制造技术、应用技术、检测技术、上游材料制造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拓宽半导体掩模版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实现镀膜、涂胶等工序的部分自制。同时,公司未来发展坚持持续创新、自主研发和人才队伍建设,以现有技术为基础,加大对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的技术研发投入,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不断强化公司技术的领先地位,深耕特色工艺的同时,逐步突破高端制程,成为国内半导体掩模版领域的龙头企业。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公司将从项目投产、技术升级、降本增效、人才培养、客户服务等多维度发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力争在增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同时,继续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扩大覆盖的制程节点和客户范围,并保持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给投资者带来稳定、可预期的回报,具体的经营计划描述如下:
(1)紧抓项目投产,拓宽应用领域
公司目前量产产品为130nm 及以上制程节点半导体掩模版,产品主要应用于功率半导体、MEMS 传感器、IC 封装等半导体领域。2025年,公司将完成珠海募投项目的建设投产,通过与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的紧密合作,完成第三代光罩产品的客户验证、小批量试产、批量供货,进一步拓宽产品覆盖的制程节点,增加营业收入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加快技术升级,优化产品结构
2025年,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以及行业动态合理规划,在现有产品技术和工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和创新。公司将着重提升研发能力,持续增加技术研发的投入,从产品的材料、工艺、品质以及生产管理等方面持续创新,通过技术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和产能配置。
(3)贯彻精益生产,推动降本增效
2025年,公司将继续强化管理平台建设。在生产管理上,公司将加快新MES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工艺选择自动化、管理流程化,推进精细化管理。在成本管理上,突出流程管控,强化费用管控,重点通过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国产替代、人员激励等方式来降本增效,力求维持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4)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团队建设
2025年,公司将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行业优秀人才加盟;同时,持续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建立多样化的奖励机制,包括开展荣誉奖励、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公司将借助上线培训系统鼓励员工自主学习,不断提升员工技能,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发展。公司致力于营造积极的学习型文化氛围,激发团队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人才发展、关爱员工成长。
(5)聚焦客户服务,提升品牌价值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客户服务水准和服务效率,确保客户产品稳定供货,推进新产品顺利验证和导入。同时,公司将准确理解客户需求,建立高效沟通渠道,做好技术对接和工艺匹配,增加客户对公司品牌和产品的认可度。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旨在确保股东大会的高效与规范运作。
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从召集方式到议事程序,再到表决方式以及决议内容,都完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了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始终将保障各股东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全方位保障股东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在会议过程中,公司充分尊重每一位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旨在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地履行其职责。
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结构合理,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上,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诚信行事,并且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从而促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的提升。
公司独立董事在财务管理和集成电路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三)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遵循现行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要求,构建了系统化的监事会运作机制。在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构成及任职资格完全符合法定条件与公司治理文件规定。监事会在各项工作中始终保持规范运作,严格依照既定制度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全体监事始终秉持专业审慎的职业态度,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持续强化对公司财务活动、重大经营决策以及董事高管履职行为的监督职能。通过定期审查财务报告、参与重大
事项审议、开展合规性检查等工作,监事会切实发挥了风险防控与治理优化的双重作用,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
(四)信息披露
公司通过构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建立了覆盖全流程的信息管控机制。在日常运营中,公司严格遵循《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监管指引,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内部信息的高效传导与集中管理,并且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为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设立了多层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经过合规性审查与真实性验证。通过实施差异化信息分级管理制度,公司能够精准把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与完整性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以标准化格式披露重大事项。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始终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维度渠道,向全体股东提供对称的信息获取机会。特别是针对中小投资者,公司建立了专项沟通机制,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专业信息,切实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秩序。
(五)投资者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权益保护,建立了多维度投资者沟通机制,并认真听取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3.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详见下文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详见下文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30 | www.sse.com.cn | 2024.12.31 | 本次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在公司上市之前,故无需在指定网站披露。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柯汉奇 | 董事长、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9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26,366,670 | 26,366,670 | 0 | / | 99.04 | 否 |
| 叶小龙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2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26,366,670 | 26,366,670 | 0 | / | 123.14 | 否 |
| 张道谷 | 董事 | 男 | 61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19,586,700 | 19,586,700 | 0 | / | - | 是 |
| 袁振超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0 | 0 | 0 | / | 7.20 | 否 |
| 安丰伟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3年9月 | 2025年10月 | 0 | 0 | 0 | / | 7.20 | 否 |
| 侯广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5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0 | 0 | 0 | / | 73.45 | 否 |
| 何祥 | 监事、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0 | 0 | 0 | / | 24.51 | 否 |
| 崔嘉豪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27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0 | 0 | 0 | / | 19.43 | 否 |
| 王栋 | 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0 | 0 | 0 | / | 86.91 | 否 |
| 范强 | 财务负责人 | 男 | 59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0 | 0 | 0 | / | 75.79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3年10月 | ||||||||||
| 黄执祥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22年10月 | / | 0 | 0 | 0 | / | 52.10 | 否 |
| 肖宝铎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22年10月 | / | 0 | 0 | 0 | / | 49.85 | 否 |
| 白永智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27 | 2022年10月 | / | 0 | 0 | 0 | / | 22.69 | 否 |
注:上表持股数均为直接持股数量,不包括间接持股。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柯汉奇 | 1988年9月至1992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历任工程师、部门经理;1992年4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事业部总裁、集团副总裁;自2018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
| 叶小龙 | 1998年1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
| 张道谷 | 1983年9月至1995年4月,任职于湖北省黄冈铝业公司,担任副厂长;1995年5月至2007年11月,担任深圳美科电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美泰莱电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4年1月,担任深圳市兴美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
| 袁振超 | 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担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讲师;2019年7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与财务实验中心讲师、副教授、副主任;自2022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安丰伟 | 2013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职于日本国立广岛大学工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任职于日本松下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主管工程师;2019年3月至今,担任南方科技大学深港微电子学院副教授;自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侯广杰 | 2001年2月至2010年2月,任职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1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且自2022年10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 何祥 | 2008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特变电工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艺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9年1月,任职于瑞声声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后道测试工程师;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设备研发主管,且自2022年10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
| 崔嘉豪 | 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工艺研发副主管,且自2022年10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 王栋 | 2004年8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担任助理工程师;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7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职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品质服务工程师;2011年2月至今,曾任公司品质部负责人,2019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 范强 | 1987年9月至1999年2月,任职于洛阳市财会中等专业学校,担任讲师;1999年3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历任审计师、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黄执祥 | 2010年至今,曾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现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
| 肖宝铎 |
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员;201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CAM部经理。
| 白永智 | 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展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实验室技术员;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任职于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担任产品工程师;2020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工艺研发主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柯汉奇 | 深圳市奇龙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6月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奇龙谷合伙为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柯汉奇为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 |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柯汉奇 | 深圳鹏城裕泉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 | / |
| 张道谷 | 深圳市经纬通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2年5月 | / |
| 泰州市博泰电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5年11月 | / | |
| 深圳市美泰莱电脑设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9年3月 | / | |
| 深圳市兴美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8月 | 2024年1月 | |
| 北京约瑟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3月 | / | |
| 袁振超 |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与财务实验中心 | 副教授兼副主任 | 2021年1月 | / |
|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8月 | / | |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4月 | / | |
| 安丰伟 | 深圳市晶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
| 深圳市南科汇聚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0月 | / | |
| 深圳南科汇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2月 | / | |
| 南方科技大学深港微电子学院 | 副教授 | 2019年3月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经监事会审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领取薪酬并且按照其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奖金额度,监事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公司每年为独立董事发放固定报酬。外部董事不领取本公司董事报酬。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16.65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35.09 |
注:上述董事若同时存在核心技术人员身份,则报酬重复计算。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2-21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15.《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16.《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18.《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4-2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IPO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5-20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等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4.《关于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6-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7-21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7-2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8-1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10-1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12-2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 柯汉奇 | 否 | 9 | 9 | 4 | 0 | 0 | 否 | 3 |
| 叶小龙 | 否 | 9 | 9 | 4 | 0 | 0 | 否 | 3 |
| 张道谷 | 否 | 9 | 9 | 5 | 0 | 0 | 否 | 3 |
| 袁振超 | 是 | 9 | 9 | 5 | 0 | 0 | 否 | 3 |
| 安丰伟 | 是 | 9 | 9 | 5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袁振超、安丰伟、张道谷 |
| 提名委员会 | 安丰伟、袁振超、柯汉奇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袁振超、安丰伟、叶小龙 |
| 战略委员会 | 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2-21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认的议案》 5.《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024-4-26 | 1.《关于变更公司IPO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5-20 | 1.《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7-21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10-16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12-2 |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2-21 | 《关于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5-20 | 《关于修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2-21 | 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关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5-20 |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2-21 | 《关于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5-20 |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5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2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47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160 |
| 销售人员 | 20 |
| 技术人员 | 43 |
| 财务人员 | 7 |
| 行政人员 | 17 |
| 合计 | 247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硕士以上 | 13 |
| 本科学历 | 127 |
| 大专及大专以下 | 107 |
| 合计 | 24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致力于构建科学合理且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体系,旨在吸引、激励并留住优秀人才,以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与壮大。在综合考量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所处地域及行业的平均薪酬范围等因素的基础上,我们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与此同时,公司坚持以业绩为导向,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公司各个月度的经营情况,设置绩效奖金、项目奖金以及股票期权激励等多样化的浮动薪资方案,鼓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关怀与保障,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福利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健康体检、职业培训与发展机会、团队建设以及旅游活动等。公司持续健全薪酬管理体系,秉持业绩导向,兼顾公平与差异化激励,不断完善各层级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针对不同人才制定长短结合的激励计划,致力于打造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构建了针对不同岗位进行不同培训的差异化培养体系架构,人才培训计划采用分层递进式设计,覆盖新员工融入、专业技能强化、管理能力提升三大维度,形成“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实施监控-效果评估”的全流程体系。课程架构包含基础素养、专业技能、管理技能等模块,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公司的人才培训计划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助力员工快速成长。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财务报表经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未来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根据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3,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4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8.15%。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0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3,400,000.00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832,934.36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8.15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3,400,000.00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8.15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设有2个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即奇龙谷、众芯赢,两个股权激励平台合计持有公司602.67万股,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及落实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及考核指标。公司建立较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其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浮动奖金的具体数额。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保障公司治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制度体系,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新增《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治理有据可依。
在组织上,建立了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子公司内部管理。公司通过经营管理、人事和薪酬管理、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审计和监督等多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约束,以此保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ESG,将ESG工作纳入企业文化体系中,通过建立公司的社会责任文化,由职能部门配合推进公司社会责任治理实践,将ESG落实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实践中,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管理政策、标准执行,将绿色环保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方针和质量环境管理手册,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交给有资质公司处理。
在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职责分工明确,确保了公司依法管理和规范运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切实推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 。
未来,公司将会严格履行证监会加强ESG实践的要求,督促公司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环境信息情况
|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21.24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废弃物排放情况:
| 排放主体 | 污染物类别 | 危险废物名称及代码 | 处置方式 |
| 深圳龙图 | 一般固体废弃物 | 废玻璃等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
| 危险废弃物 | 固体废物、酸性废液、碱性废液等 | ||
| 珠海龙图 | 一般固体废弃物 | 废过滤芯、废包装材料等 | |
| 危险废弃物 | 废定影液、废碱液、废原料包装容器等 |
废气排放情况:
| 排放主体 | 主要污染因子 | 许可限值(mg/ m?) | 判定 |
| 深圳龙图 | 氨 | - | 达标 |
| 氯 | 65 | 达标 | |
| 氯化氢 | 100 | 达标 |
| 排放主体 | 主要污染因子 | 许可限值(mg/ m?) | 判定 |
| 硫酸雾 | 35 | 达标 |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达标 | |
| 氟化物 | 9 | 达标 | |
| 总VOCs | 120 | 达标 | |
| 珠海龙图 | 氟化物 | 9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80 | 达标 | |
| 硫酸雾 | 35 | 达标 | |
| 氨 | 1 | 达标 |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达标 |
污染物(废水)排放情况:
| 排放主体 | 主要污染因子 | 许可限值(mg/L) | 判定 |
| 深圳龙图 | pH | 6-9无量纲 | 达标 |
| 氨氮(NH3-N) | 1.5 | 达标 | |
| 化学需氧量 | 30 | 达标 | |
| 总氮(TN) | 15 | 达标 | |
| 氟化物 | 1.5 | 达标 | |
| 悬浮物(SS) | 10 | 达标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 | 达标 | |
| 总磷 | 0.3 | 达标 | |
| 珠海龙图 | pH | 6-9无量纲 | 达标 |
| 悬浮物 | 400 | 达标 | |
| 石油类 | 20 | 达标 | |
| 化学需氧量 | 500 | 达标 | |
| 氨氮 | 45 | 达标 | |
| 总氮 | 70 | 达标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20 | 达标 | |
| 氟化物 | 20 | 达标 | |
| 总磷 | 8 | 达标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已经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无不良和违规情况。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各建设项目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因素监测及验收,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建设项目均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的批复。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10月,深圳龙图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11月8日完成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备案,备案编号为:440306-2022-0187L。
2024年6月,珠海龙图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7月4日完成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的备案,备案编号为:440405-2024-0035-L。
2024年公司已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均依照要求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依照方案完成定期监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的排放指标皆达标。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各项生产管理活动已严格按 ISO 14001 管理体系执行。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消耗的资源能耗主要是电力和水,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公司根据环保法规标准的要求配备了相关的环保设施,使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控制,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1、 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环境保护,以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了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七)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稀缺的独立第三方半导体掩模版厂商。公司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外还获得广东省功率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公司以特色工艺半导体市场为切入点,紧扣国内半导体厂商的发展需求,不断提升掩模版工艺技术水平和客制化服务能力,在部分工艺节点上实现了对国外掩模版厂商的国产替代,公司致力于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加速产业国产替代化的进程。行业关键指标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深刻认识到科技伦理对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将遵守科技伦理贯穿于科技创新与产品研发的全过程。公司规定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数据使用等环节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确保所有科技活动都在符合伦理道德的框架内进行。在研发项目开展前,公司会评估项目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从源头上避免潜在的伦理问题。对于涉及数据处理和人工智能应用的项目,严格遵循数据隐私保护和算法公平性原则,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和算法的公正性,防止出现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违背科技伦理的现象。
(三)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无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无 |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无 |
| 救助人数(人) | - | 无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无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无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无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和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召开,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及时,维护股东知情权。公司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建立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包括上交所e互动平台、专线电话、专用邮箱等,及时回复投资者询问,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度。投资者也可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等途径获取公司相关披露信息。
(五)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将合规运营视为发展的基石,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要求,与每一位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切实尊重并全方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打造多元化福利体系,提供丰富多样的福利活动与优厚待遇。公司组织年度体检关心员工健康状况;开展月度团建和年度旅游活动增进团队凝聚力,提供日常运动场所鼓励员工养成良好运动习惯等,致力于为员工打造一个满意度高、利于长期发展的工作环境。通过这些切实的行动,公司不仅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也为自身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基础。
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44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7.81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574.79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4.31 |
注:上表员工持股为公司员工通过股权激励平台奇龙谷、众芯赢所持股份情况,不含实控人所持份额
(六)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供应链的优化,将其视为经营管理的关键点之一。报告期内,综合考量产能规模、质量把控、产品定价、售后服务等多维度指标,对供应商展开全面深入的评估。经过严谨筛选,与行业内的优质企业达成深度合作意向,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供应链的深度发展。在客户方面,公司直接对接客户,完成订单接收与产品交付的全过程,极大地缩短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链条,不仅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还能依据客户反馈对产品进行优化调整,切实保障客户权益,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从产品源头抓起,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质量,生产过程中执行高标准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产品品质。同时,公司设有品质部处理客诉,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全方位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七)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到成品出厂,各个环节都设置了严格的安全标准。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只与具备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每一批次原材料都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无有害物质混入。生产过程中,引入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通过精准的程序控制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同时,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团队,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家相关法规,对每一件产品进行检测。
(八)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将知识产权视为核心资产,建立了专业且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一方面,在研发创新过程中,对每一项新技术、新设计都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和著作权登记。另一方面,公司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保在日常工作中严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于任何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采取法律手段予以维权,通过积极诉讼和行政投诉等方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九)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限制数据访问权限,实施最小权限原则,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特定数据。在技术防护上,部署了先进的防火墙、准入网关、杀毒软件和防泄密安全软件,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被窃取或篡改。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于任何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采取法律手段予以维权,通过积极诉讼和行政投诉等方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十)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4.25%,为创新活动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公司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与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在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公司打造了一支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的研发团队,通过提供优厚待遇和广阔发展空间,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加入,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1 | 报告期内,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召开了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官网: https://www.starmask.cn/ 投资者关系专栏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投资者沟通工作中,公司致力于构建多元化、多形式的沟通体系,不断拓宽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通过线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服务热线、投资者咨询邮箱、上交所e互动平台、公司官网设立的投资者关系专栏,以及线下机构调研等方式,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持紧密且积极的互动。在沟通交流过程中,公司不仅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问,还着重传递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引导投资者形成正确认知,进一步强化了双方的良性互动关系。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紧密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强化对信息披露事务的全面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依法运作,从根本上切实维护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在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层面,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的境内代表,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公平且便捷的信息获取途径,其中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等。通过这些渠道,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的公开信息。上市后,公司完成了1次定期报告、20次临时公告以及相应中介文件等附件的披露,涵盖公司财务报告、资金置换、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等公司治理事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开及透明,向资本市场有效传达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现状及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积极采用多元化沟通方式,致力于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认知。通过精心组织投资者调研活动,公司与投资者展开深度对话,及时、详尽地回应机构投资者的各类疑问,并虚心接纳他们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规则的前提下,公司主动披露重大事项的最新动态与实际经营状况,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开性与公正性,切实尊重并维护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致力于与投资者构建起长期稳定且良好的公共关系,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五)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视为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确保企业运营风清气正。公司严格规范员工在商务活动、内部管理等各环节的行为准则。公司对采购、销售等易滋生问题的业务流程进行严密监控,通过搭建举报平台,鼓励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收到的线索进行及时、深入调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公司秉持零容忍态度,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依据相关制度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违规事件进行复盘,查找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柯汉奇 | 详见附注1 | 2023-05-18 | 是 | 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36个月 | 是 | / | / |
| 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叶小龙 | 详见附注2 | 2023-05-18 | 是 | 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36个月 | 是 | / | / | ||
| 实际控制人、董事张道谷 | 详见附注3 | 2023-05-18 | 是 | 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36个月 | 是 | / | / | ||
| 员工持股平台奇龙谷合伙 | 详见附注4 | 2023-05-18 | 是 | 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36个月内 | 是 | / | / | ||
| 员工持股平台众芯赢合伙 | 详见附注5 | 2023-09-12 | 是 | 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36个月内 | 是 | / | / | ||
| 南海成长、惠友豪嘉、华虹虹芯、瑞扬合伙、士兰控股、银杏谷壹号 | 详见附注6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 | / | ||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强、曾任公司高级 | 详见附注7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 | 是 | / | /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管理人员邓少华 | 日起12个月 | ||||||||
| 监事侯广杰、崔嘉豪 | 详见附注8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 | / | ||
| 核心技术人员黄执祥、肖宝铎、白永智 | 详见附注9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 | / | ||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王栋 | 详见附注10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 | / | ||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何祥 | 详见附注11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 | / | ||
| 自然人股东王日升、欧阳方菲 | 详见附注12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附注13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36个月 | 是 | / | / |
| 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 | 详见附注14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36个月 | 是 | / | / | ||
| 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15 | 2023-05-18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36个月 | 是 | / | /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附注16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实际控制人柯汉奇、 | 详见附注17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叶小龙、张道谷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和张道谷 | 详见附注18 | 2023-05-18 | 是 | 股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 是 | / | / | |
| 股东奇龙谷合伙 | 详见附注19 | 2023-05-18 | 是 | 股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 是 | / | /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附注20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 | 详见附注21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22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附注23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附注24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 | 详见附注25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26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和张道谷 | 详见附注27 | 2023-05-22 | 是 | 任职期间 | 是 | /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 | 详见附注28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29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奇龙谷合伙 | 详见附注30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柯 | 详见附注31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汉奇、叶小龙、张道谷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 | 详见附注32 | 2024-06-21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三年 | 是 | / | / | |
| 员工持股平台奇龙谷合伙 | 详见附注33 | 2024-06-21 | 是 | 自上市之日2024年8月6日起三年 | 是 | / | / | ||
| 其他 | 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附注34 | 2023-05-18 | 是 | 长期 | 是 | / | / |
附注1: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柯汉奇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前述规定。
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承诺发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2: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叶小龙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前述规定。
4.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承诺发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3:实际控制人、董事张道谷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前述规定。
4.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承诺发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注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奇龙谷合伙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公司上市后的锁定期后,合伙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合伙协议、股权激励方案及其他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5:员工持股平台众芯赢合伙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公司上市后的锁定期后,合伙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合伙协议、股权激励方案及其他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6: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南海成长、惠友豪嘉、华虹虹芯、瑞扬合伙、士兰控股、银杏谷壹号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公司在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之内完成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则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公司完成本企业增资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取得的前述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企业减持前进行公告,则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强、曾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邓少华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附注8:监事侯广杰、崔嘉豪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附注9:核心技术人员黄执祥、肖宝铎、白永智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附注10: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王栋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附注11:监事、核心技术人员何祥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附注12:自然人股东王日升、欧阳方菲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13: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将启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①公司回购股票;②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③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的前提: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果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
①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A、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提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B、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同时,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单次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如果在12个月内公司多次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则累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C、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D、如公司未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A、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触发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B、实际控制人每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之和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之和的50%。
C、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过程中,如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实际控制人可停止实施该方案。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①触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
③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过程中,如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停止实施该方案。
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附注14: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触发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时,本人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本人每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
(3)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过程中,如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可停止实施该方案。
本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附注15: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且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施完毕股价稳定措施(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本人增持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触发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时,本人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本人每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
(3)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过程中,如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可停止实施该方案。
本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附注16: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附注17: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各方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附注18: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和张道谷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对于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函,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如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4.如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每年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0%。
5.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6.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附注19: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奇龙谷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函,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4.如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企业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每年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0%。
5.本企业承诺,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6.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附注20: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慎重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基础上,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而确定,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投资者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为了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坚持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运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得到积极开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运营进度,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强日常运营效率,推动技术进步和降本增效
公司将从资金使用效率、人员配置效率、生产安排效率等多方面促进公司日常运行效率,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运营成本,节省各项开支,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还将制定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积极保证投资者利益。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若公司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2.在公司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3.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依法予以赔偿。
附注21: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附注22: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附注23: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指引、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充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附注24: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附注25: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
1.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购
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票(如有),同时,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附注26: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
1.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票(如有),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附注27: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和张道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也未参与投资任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也不会参与投资任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或变更经营范围引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则本人将促成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的方式,或将该等相竞争业务/股权/权益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的方式,消除潜在同业竞争。
4.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5.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并将忠实履行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日起两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附注28: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遵守公司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附注29: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遵守公司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附注30: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奇龙谷合伙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企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遵守公司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附注31: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本人承诺并促使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以及本人/本人近亲属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
“关联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性文件,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无偿拆借、委托投资、开具没有真实商业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或者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不与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关联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赔偿一切损失。附注32: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关于业绩下滑情形承诺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如前项未触发,不累计计算);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如前项未触发,不累计计算)。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
1.“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2.“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附注33:员工持股平台奇龙谷合伙承诺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如前项未触发,不累计计算);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如前项未触发,不累计计算)。
4.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
1.“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2.“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附注34: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在公司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依法予以赔偿。
2.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将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导致公司及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实际控制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若对于任一承诺,如涉及公司股东为承诺义务人的,则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股东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股东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将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导致公司及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公司股东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4.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如有);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
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将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若被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赔偿责任,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原聘任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00 | 53.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1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华、唐娟 | 赵恒勤、涂雅丽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 | 1 |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2.00 |
| 保荐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选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深圳龙图 | 公司本部 | 珠海龙图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2024-07-11 | 2024-07-11 | 2025-06-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 深圳龙图 | 公司本部 | 珠海龙图 | 全资子公司 | 20,000 | 2023-11-09 | 2024-01-19 | 2029-01-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 深圳龙图 | 公司本部 | 珠海龙图 | 全资子公司 | 15,000 | 2023-11-07 | 2023-11-07 | 2032-11-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5,00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178.79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2,178.79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1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178.7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178.79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是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6,000 | 14,000 | 0 |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0 | 19,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 损失 | 未到期 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 中信银行大鹏新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0 | 2024-11-22 | 2025-01-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1.94% | 8,000.00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大鹏新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2-31 | 2025-01-0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1.61% | 5,000.00 | 是 | 是 | ||||
| 工行深圳新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29 | 2025-01-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32% | 1,000.00 | 是 | 是 | ||||
| 海通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1-18 | 2025-03-31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 约定 | 2.2% | 2,000.00 | 是 | 是 | ||||
| 海通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1-13 | 2025-03-31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 约定 | 2.2% | 5,000.00 | 是 | 是 | ||||
| 海通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11 | 2025-03-31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 约定 | 2.2% | 1,000.00 | 是 | 是 | ||||
| 申万宏源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1-20 | 2025-01-20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 约定 | 1.95% | 1,000.00 | 是 | 是 | ||||
| 申万宏源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0 | 2024-11-26 | 2025-01-20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 约定 | 1.95% | 10,000.00 | 是 | 是 |
注:上述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收益率,最终收益率以实际结算为准;上述委托理财终止日期也为预计终止日期,最终以实际赎回日期为准。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4/8/1 | 61,743.75 | 55,346.25 | 66,320.00 | 不适用 | 52,369.05 | 0 | 94.62 | 0 | 14,740.30 | 26.63 | 0 |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不包括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628.7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3,346.25 | 14,500.30 | 51,541.44 | 96.62 | 2025年第四季度 | 否 | 是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000.00 | 240.00 | 827.61 | 41.38 | 2025年第四季度 | 否 | 是 | 不适用 | 注1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 | / | / | 55,346.25 | 14,740.30 | 52,369.05 | / | / | / | / | / | / | / |
注1:“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4年8月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628.75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7,628.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 | 55,000.00 | 53,346.25 | 37,041.14 | 37,041.14 |
| 2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 | 3,320.00 | 2,000.00 | 587.61 | 587.61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 | - | - | - |
| 合计 | 66,320.00 | 55,346.25 | 37,628.75 | 37,628.75 | |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3号),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97.50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77.1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77.10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不含增值税) | 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459.25 | 459.25 |
| 2 | 律师费用 | 100.00 | 100.00 |
| 3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 17.85 | 17.85 |
| 合计 | 577.10 | 577.10 | |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8月16日 | 10,000 | 2024-8-16 | 2025-8-15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125,000 | 100 | 8,279,724 | 8,279,724 | 108,404,724 | 81.20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674,928 | 1,674,928 | 1,674,928 | 1.25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0,125,000 | 100 | 6,603,540 | 6,603,540 | 106,728,540 | 79.94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4,791,670 | 24.76 | 6,598,322 | 6,598,322 | 31,389,992 | 23.51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5,333,330 | 75.24 | 5,218 | 5,218 | 75,338,548 | 56.43 | |||
| 4、外资持股 | 1,256 | 1,256 | 1,256 | 0.01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256 | 1,256 | 1,256 | 0.01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5,095,276 | 25,095,276 | 25,095,276 | 18.8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095,276 | 25,095,276 | 25,095,276 | 18.8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100,125,000 | 100 | 33,375,000 | 33,375,000 | 133,500,000 | 1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7.5000万股,并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上市前公司总股本10,012.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350万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 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 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 限售日期 |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668,750 | 1,668,750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 | 2026/8/6 | ||
| 富诚海富通龙图光罩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43,243 | 1,243,243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 | 2025/8/6 | ||
| 富诚海富通龙图光罩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70,810 | 570,810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 | 2025/8/6 | ||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596,098 | 1,596,098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 | 2025/8/6 | ||
|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7,561 | 997,561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 | 2025/8/6 | ||
|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8,538 | 598,538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 | 2025/8/6 | ||
| 网下配售限售股 | 1,604,724 | 1,604,72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 | 2025/2/6 | ||
| 合计 | 8,279,724 | 8,279,724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 A股 | 2024/7/26 | 18.50 | 33,375,000 | 2024/8/6 | 33,375,000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7.5000万股,并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上市前公司总股本10,012.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350万股。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337.50万股,发行后的股本总数为13,350.00万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25.00%。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63,158.62万元,负债总额为7,834.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40%;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31,315.43万元,负债总额为10,928.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2%,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因而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82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62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 叶小龙 | 0 | 26,366,670 | 19.75 | 26,366,67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柯汉奇 | 0 | 26,366,670 | 19.75 | 26,366,67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张道谷 | 0 | 19,586,700 | 14.67 | 19,586,7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882,500 | 3.66 | 4,882,5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882,500 | 3.66 | 4,882,5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500,000 | 3.37 | 4,5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深圳市奇龙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766,680 | 2.82 | 3,766,68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王日升 | 0 | 2,259,990 | 1.69 | 2,259,99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深圳市众芯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259,990 | 1.69 | 2,259,99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宁波瑞扬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250,000 | 1.69 | 2,25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41,105 | 人民币普通股 | 941,105 | |||||
| 徐贵昌 | 345,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477 | |||||
| 刘振林 | 240,5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539 | |||||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500 | |||||
| 刘林 | 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 |
| 邢平 | 15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800 |
| 辛巧霞 | 134,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526 |
| 陈冲 | 131,8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859 |
| 张剑峰 | 130,4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454 |
| 傅晴荣 | 125,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69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之间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柯汉奇为奇龙谷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 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柯汉奇 | 26,366,670 | 2027-8-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叶小龙 | 26,366,670 | 2027-8-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3 | 张道谷 | 19,586,700 | 2027-8-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南海成长 | 1,146,902 | 2025-8-6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取得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 |
| 293,098 | 2025-10-10 | ||||
| 187,500 | 2025-12-9 | ||||
| 3,255,000 | 2025-12-16 | ||||
| 5 | 惠友豪嘉 | 1,146,902 | 2025-8-6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公司完 |
| 293,098 | 2025-10-10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 187,500 | 2025-12-9 | 成本次增资取得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 | |||
| 3,255,000 | 2025-12-16 | ||||
| 6 | 华虹虹芯 | 1,500,000 | 2025-12-9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取得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 |
| 3,000,000 | 2025-12-16 | ||||
| 7 | 奇龙谷合伙 | 3,766,680 | 2027-8-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8 | 众芯赢合伙 | 2,259,990 | 2027-8-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9 | 王日升 | 753,330 | 2025-8-6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且申报前6个月内新增股份的限售期自该部分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 |
| 1,506,660 | 2025-12-16 | ||||
| 10 | 瑞扬合伙 | 750,000 | 2025-12-9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 |
| 1,500,000 | 2025-12-16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之间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柯汉奇为奇龙谷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 | ||||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富诚海富通龙图光罩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43,243 | 2025-8-6 | 0 | 1,243,243 |
| 富诚海富通龙图光罩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70,810 | 2025-8-6 | 0 | 570,810 |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 1,668,750 | 2026-8-6 | 0 | 1,668,75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一持股30%以上的股东,第一、第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9.75%、19.75%、14.67%,均无法单独对公司实施控制,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
2、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柯汉奇 |
| 国籍 | 中国香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 姓名 | 叶小龙 |
| 国籍 | 中国大陆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 姓名 | 张道谷 |
| 国籍 | 中国大陆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图光罩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图光罩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图光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收入是龙图光罩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龙图光罩公司的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合同条款及履约义务,以评价龙图光罩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结合产品类型、客户、市场需求等情况,判断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4)选取适当的收入交易样本执行函证程序,核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5)选取适当的收入交易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
销售订单、送货单、出口报关单、快递单、销售发票、签收单;
(6)执行截止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送货单、出口报关单、快递单、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在建工程会计政策、长期资产减值、在建工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龙图光罩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1,121,587.46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1.21%。由于在建工程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且确定相关开支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和开始计提折旧的时点等事项均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在建工程存在、完整性和准确性认定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实施监盘程序,了解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及状态;
(3)对于本年度在建工程的发生额,核对工程承包合同、设备购买合同、结算文件、进度款支付申请书、项目监理报告、发票、付款凭证等,检查在建工程入账金额是否准确,对本年度计入在建工程的间接费用检查是否符合资本化的条件;
(4)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如联合验收意见、竣工验收备案表,评价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的准确性;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实施访谈程序,以了解工程管理情况、项目施工进展情况、设备使用情况,了解相关资产是否存在长期闲置、工艺技术限制、设备使用限制、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并判断公司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6)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在建工程发生额进行截止测试,检查在建工程的成本是否按照实际的工程进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龙图光罩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龙图光罩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龙图光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龙图光罩公司、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龙图光罩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图光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龙图光罩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龙图光罩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51,609,785.75 | 212,444,297.09 |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359,191.58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2,487,980.64 | 10,246,883.94 | |
| 应收账款 | 66,633,898.05 | 59,250,783.28 | |
| 应收款项融资 | 7,135,977.74 | 5,942,690.92 | |
| 预付款项 | 1,142,078.39 | 4,236,783.08 |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329,930.63 | 470,770.25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1,558,614.58 | 8,568,172.04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126,791.23 | 5,562,520.33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41,384,248.59 | 306,722,900.93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21,331,354.58 | 136,592,987.15 | |
| 在建工程 | 541,121,587.46 | 92,760,460.81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286,982.08 | 3,131,071.17 | |
| 无形资产 | 17,293,059.26 | 16,764,960.7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92,213.98 | 3,152,542.4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39,141.48 | 3,293,997.7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1,405,678.42 | 69,167,261.2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1,770,017.26 | 324,863,281.31 | |
| 资产总计 | 1,313,154,265.85 | 631,586,182.2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53,100.00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3,479,613.64 | 11,465,295.18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807,781.11 | 1,354,592.92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6,828,408.45 | 6,221,187.67 | |
| 应交税费 | 5,991,874.86 | 5,202,646.43 | |
| 其他应付款 | 61,562,276.11 | 35,435,013.43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2,564.90 | 818,957.0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49,239.11 | 7,060,196.71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6,084,858.18 | 67,557,889.43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936,872.08 | 2,782,734.99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1,267,110.53 | 6,022,244.7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0,053.82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03,982.61 | 10,785,033.55 | |
| 负债合计 | 109,288,840.79 | 78,342,922.9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3,500,000.00 | 100,125,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863,947,225.76 | 338,532,994.32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4,311,131.50 | 14,829,753.38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82,107,067.80 | 99,755,511.56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03,865,425.06 | 553,243,259.26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03,865,425.06 | 553,243,259.26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13,154,265.85 | 631,586,182.24 |
公司负责人:叶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8,706,877.45 | 212,170,990.11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359,191.58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2,487,980.64 | 10,246,883.94 | |
| 应收账款 | 66,633,898.05 | 59,250,783.28 | |
| 应收款项融资 | 7,135,977.74 | 5,942,690.92 | |
| 预付款项 | 919,844.39 | 4,236,783.08 | |
| 其他应收款 | 478,130,233.90 | 55,392,071.14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8,672,662.03 | 8,568,172.04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38.11 | ||
| 流动资产合计 | 923,046,665.78 | 355,810,912.6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20,630,911.23 | 136,491,454.40 | |
| 在建工程 | 230,533.54 | 17,924.51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286,982.08 | 3,131,071.17 | |
| 无形资产 | 4,564,345.99 | 3,848,912.18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92,213.98 | 3,152,542.4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83,320.74 | 3,225,700.3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000.00 | 61,33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3,383,307.56 | 249,928,934.97 | |
| 资产总计 | 1,256,429,973.34 | 605,739,847.59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53,100.0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2,082,197.05 | 11,465,295.18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807,781.11 | 1,354,592.9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07,513.57 | 5,594,908.09 | |
| 应交税费 | 5,958,207.79 | 5,197,799.09 | |
| 其他应付款 | 5,202,316.13 | 10,013,006.51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2,564.90 | 818,957.0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49,239.11 | 7,060,196.71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172,919.66 | 41,504,755.59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936,872.08 | 2,782,734.99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1,267,110.53 | 6,022,244.7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0,053.82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03,982.61 | 10,785,033.55 | |
| 负债合计 | 49,376,902.27 | 52,289,789.1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3,500,000.00 | 100,125,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863,947,225.76 | 338,532,994.32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4,311,131.50 | 14,829,753.38 | |
| 未分配利润 | 185,294,713.81 | 99,962,310.75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07,053,071.07 | 553,450,058.45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56,429,973.34 | 605,739,847.59 |
公司负责人:叶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强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46,503,467.92 | 218,292,698.54 | |
| 其中:营业收入 | 246,503,467.92 | 218,292,698.54 |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8,943,432.04 | 126,260,773.71 | |
| 其中:营业成本 | 105,978,283.45 | 89,790,214.79 |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2,274,267.74 | 2,085,506.95 | |
| 销售费用 | 7,281,254.86 | 6,273,649.94 | |
| 管理费用 | 12,651,369.64 | 11,688,029.27 | |
| 研发费用 | 23,050,746.82 | 20,175,941.18 | |
| 财务费用 | -2,292,490.47 | -3,752,568.42 | |
| 其中:利息费用 | 73,666.69 | ||
| 利息收入 | 3,169,836.11 | 4,145,143.76 | |
| 加:其他收益 | 4,231,569.13 | 4,069,791.38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571.85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2,471.64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1,407.82 | -472,514.18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896.35 | -208,392.84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0.00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1,999,344.33 | 95,420,559.19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449.24 | 8,325.37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99.06 | 168,063.31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009,994.51 | 95,260,821.25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177,060.15 | 11,652,159.13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832,934.36 | 83,608,662.12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832,934.36 | 83,608,662.12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832,934.36 | 83,608,662.12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832,934.36 | 83,608,662.12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84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84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叶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强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246,503,467.92 | 218,292,698.54 | |
| 减:营业成本 | 105,978,283.45 | 89,790,214.79 | |
| 税金及附加 | 1,998,080.22 | 1,924,910.79 | |
| 销售费用 | 7,281,254.86 | 6,273,649.94 | |
| 管理费用 | 12,036,885.00 | 11,568,469.35 | |
| 研发费用 | 17,969,023.88 | 20,175,941.18 | |
| 财务费用 | -2,425,242.81 | -3,734,859.74 | |
| 其中:利息费用 | 72,700.02 | ||
| 利息收入 | 2,631,129.11 | 4,116,028.71 | |
| 加:其他收益 | 3,804,489.58 | 4,069,791.38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571.85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2,471.64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1,890.41 | -471,001.22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896.35 | -208,392.84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0.00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7,676,929.63 | 95,684,519.5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4,234.02 | 8,325.37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99.06 | 166,156.55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7,678,364.59 | 95,526,688.37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864,583.41 | 11,718,149.22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813,781.18 | 83,808,539.15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813,781.18 | 83,808,539.15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4,813,781.18 | 83,808,539.15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叶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7,426,020.77 | 210,751,276.37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0,347.39 | 20,836.2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94,221.47 | 4,588,956.8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300,589.63 | 215,361,069.47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613,758.63 | 47,783,749.43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484,916.64 | 28,946,886.40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252,559.43 | 27,729,926.00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14,541.35 | 9,422,375.3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065,776.05 | 113,882,937.2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34,813.58 | 101,478,132.25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6,851.9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3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296,851.91 | 9,300.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0,690,125.52 | 131,347,374.56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0,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0,690,125.52 | 131,347,374.56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0,393,273.61 | -131,338,074.56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7,437,5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1,365,352.72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8,802,852.72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9,44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9,676.85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23,839.62 | 3,987,636.2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813,516.47 | 3,987,636.2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3,989,336.25 | -3,987,636.2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57.64 | -28,407.4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7,171,881.42 | -33,875,985.99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8,781,667.17 | 242,657,653.1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609,785.75 | 208,781,667.17 | |
公司负责人:叶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7,426,020.77 | 210,751,276.37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0,347.39 | 20,836.2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8,992,294.02 | 4,544,592.8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7,698,662.18 | 215,316,705.47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411,259.60 | 47,783,749.43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209,602.15 | 28,800,734.62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005,191.64 | 27,569,329.8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7,231,915.09 | 64,186,078.71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5,857,968.48 | 168,339,892.6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159,306.30 | 46,976,812.87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6,851.9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3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296,851.91 | 9,300.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17,482.64 | 22,819,274.35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6,017,482.64 | 72,819,274.35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720,630.73 | -72,809,974.35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7,437,5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925,352.72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9,362,852.72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7,800.02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23,839.62 | 3,987,636.2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281,639.64 | 3,987,636.2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4,081,213.08 | -3,987,636.2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58.79 | -28,407.4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801,482.74 | -29,849,205.16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8,508,360.19 | 238,357,565.3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06,877.45 | 208,508,360.19 | |
公司负责人:叶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125,000.00 | 338,532,994.32 | 14,829,753.38 | 99,755,511.56 | 553,243,259.26 | 553,243,259.2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125,000.00 | 338,532,994.32 | 14,829,753.38 | 99,755,511.56 | 553,243,259.26 | 553,243,259.2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75,000.00 | 525,414,231.44 | 9,481,378.12 | 82,351,556.24 | 650,622,165.80 | 650,622,165.8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1,832,934.36 | 91,832,934.36 | 91,832,934.3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75,000.00 | 525,414,231.44 | 558,789,231.44 | 558,789,231.4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375,000.00 | 520,087,496.00 | 553,462,496.00 | 553,462,496.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326,735.44 | 5,326,735.44 | 5,326,735.44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9,481,378.12 | -9,481,378.12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481,378.12 | -9,481,378.12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500,000.00 | 863,947,225.76 | 24,311,131.50 | 182,107,067.80 | 1,203,865,425.06 | 1,203,865,425.06 |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125,000.00 | 333,557,480.59 | 6,448,899.46 | 24,527,703.36 | 464,659,083.41 | 464,659,083.4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125,000.00 | 333,557,480.59 | 6,448,899.46 | 24,527,703.36 | 464,659,083.41 | 464,659,083.4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4,975,513.73 | 8,380,853.92 | 75,227,808.20 | 88,584,175.85 | 88,584,175.85 | ||||||||||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608,662.12 | 83,608,662.12 | 83,608,662.1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75,513.73 | 4,975,513.73 | 4,975,513.7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75,513.73 | 4,975,513.73 | 4,975,513.73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8,380,853.92 | -8,380,853.92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80,853.92 | -8,380,853.92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125,000.00 | 338,532,994.32 | 14,829,753.38 | 99,755,511.56 | 553,243,259.26 | 553,243,259.26 |
公司负责人:叶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125,000.00 | 338,532,994.32 | 14,829,753.38 | 99,962,310.75 | 553,450,058.4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125,000.00 | 338,532,994.32 | 14,829,753.38 | 99,962,310.75 | 553,450,058.4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75,000.00 | 525,414,231.44 | 9,481,378.12 | 85,332,403.06 | 653,603,012.6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4,813,781.18 | 94,813,781.1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75,000.00 | 525,414,231.44 | 558,789,231.4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375,000.00 | 520,087,496.00 | 553,462,496.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326,735.44 | 5,326,735.44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9,481,378.12 | -9,481,378.12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481,378.12 | -9,481,378.12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500,000.00 | 863,947,225.76 | 24,311,131.50 | 185,294,713.81 | 1,207,053,071.07 |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125,000.00 | 333,557,480.59 | 6,448,899.46 | 24,534,625.52 | 464,666,005.5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125,000.00 | 333,557,480.59 | 6,448,899.46 | 24,534,625.52 | 464,666,005.5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75,513.73 | 8,380,853.92 | 75,427,685.23 | 88,784,052.8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808,539.15 | 83,808,539.1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75,513.73 | 4,975,513.7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75,513.73 | 4,975,513.73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8,380,853.92 | -8,380,853.92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80,853.92 | -8,380,853.92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125,000.00 | 338,532,994.32 | 14,829,753.38 | 99,962,310.75 | 553,450,058.45 |
公司负责人:叶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强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龙图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9日。公司以截至2022年7月31日止的净资产为基础,2022年10月1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553875325M。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929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7.5000万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数13,350万股,注册资本为13,350万元,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 4#厂房101,总部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 4#厂房101。
本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专注于半导体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3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①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执行解释17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③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解释18号。执行解释18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公司将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重要的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公司将单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 重要的核销应收款项 | 公司将单项应收款项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预算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工程项目确认为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
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信用评级远低于银行,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较高,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相对较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3 |
| 1-2年 | 10 |
| 2-3年 | 30 |
| 3-4年 | 50 |
| 4-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3 |
| 1-2年 | 10 |
| 2-3年 | 30 |
| 3-4年 | 50 |
| 4-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账龄 |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3 |
| 1-2年 | 10 |
| 账龄 |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率(%) |
| 2-3年 | 30 |
| 3-4年 | 50 |
| 4-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3 |
| 1-2年 | 10 |
| 2-3年 | 30 |
| 3-4年 | 50 |
| 4-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的计价方法
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10% | 31.67-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
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3、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4、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 项 目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软件 | 3-10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 土地使用权 | 50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 专利权 | 5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① 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
② 开发无形资产的意图为使用或出售;
③ 运用该无形资产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④ 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可行。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能够获得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
⑤ 设立了完备的内控制度,对于研发活动的支出单独核算,研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和改造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1)内销: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2)外销:
FOB或CIF模式:公司根据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以货物报关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DAP模式:公司根据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以货物报关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在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并经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价值低于40,000元)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①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 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执行解释 17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③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 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解释 18号。执行解释 18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 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44200465,有效期三年,于2022年至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所得税税率15%。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40,775.40 | 69,394.40 |
| 银行存款 | 51,569,010.35 | 208,712,272.77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3,662,629.92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51,609,785.75 | 212,444,297.09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未到期应收利息为七天通知存款计提利息收入人民币3,662,629.92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0,359,191.58 | / | |
| 其中: | |||
| 债务工具投资 | 330,359,191.58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330,359,191.58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5,608,229.56 | 6,903,614.04 |
| 商业承兑票据 | 6,879,751.08 | 3,343,269.90 |
| 合计 | 12,487,980.64 | 10,246,883.9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721,021.50 | |
| 商业承兑票据 | 1,375,204.62 | |
| 合计 | 4,096,226.12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74,206.85 | 100.00 | 386,226.21 | 3.00 | 12,487,980.64 | 10,563,797.88 | 100.00 | 316,913.94 | 3.00 | 10,246,883.94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781,679.96 | 44.91 | 173,450.40 | 3.00 | 5,608,229.56 | 7,117,127.88 | 67.37 | 213,513.84 | 3.00 | 6,903,614.04 |
| 商业承兑汇票 | 7,092,526.89 | 55.09 | 212,775.81 | 3.00 | 6,879,751.08 | 3,446,670.00 | 32.63 | 103,400.10 | 3.00 | 3,343,269.90 |
| 合计 | 12,874,206.85 | / | 386,226.21 | / | 12,487,980.64 | 10,563,797.88 | / | 316,913.94 | / | 10,246,883.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781,679.96 | 173,450.40 | 3.00 |
| 合计 | 5,781,679.96 | 173,450.40 | |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商业承兑汇票 | 7,092,526.89 | 212,775.81 | 3.00 |
| 合计 | 7,092,526.89 | 212,775.8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6,913.94 | 109,375.71 | 40,063.44 | 386,226.21 |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3,513.84 | 40,063.44 | 173,450.4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3,400.10 | 109,375.71 | 212,775.81 | |||
| 合计 | 316,913.94 | 109,375.71 | 40,063.44 | 386,226.2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67,853,991.40 | 60,012,300.29 |
| 1年以内小计 | 67,853,991.40 | 60,012,300.29 |
| 1至2年 | 598,816.00 | 994,220.00 |
| 2至3年 | 391,760.00 | 187,220.00 |
| 3至4年 | 4,720.00 | 26,000.00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68,849,287.40 | 61,219,740.2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849,287.40 | 100.00 | 2,215,389.35 | 3.22 | 66,633,898.05 | 61,219,740.29 | 100.00 | 1,968,957.01 | 3.22 | 59,250,783.28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68,849,287.40 | 100.00 | 2,215,389.35 | 3.22 | 66,633,898.05 | 61,219,740.29 | 100.00 | 1,968,957.01 | 3.22 | 59,250,783.28 |
| 合计 | 68,849,287.40 | / | 2,215,389.35 | / | 66,633,898.05 | 61,219,740.29 | / | 1,968,957.01 | / | 59,250,783.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67,853,991.40 | 2,035,619.74 | 3.00 |
| 1至2年 | 598,816.00 | 59,881.61 | 10.00 |
| 2至3年 | 391,760.00 | 117,528.00 | 30.00 |
| 3至4年 | 4,720.00 | 2,360.00 | 50.00 |
| 合计 | 68,849,287.40 | 2,215,389.3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68,957.01 | 246,432.34 | 2,215,389.35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968,957.01 | 246,432.34 | 2,215,389.35 | |||
| 合计 | 1,968,957.01 | 246,432.34 | 2,215,389.3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6,827,700.01 | 6,827,700.01 | 9.92 | 204,831.00 | |
| 第二名 | 3,048,984.00 | 3,048,984.00 | 4.43 | 91,469.52 | |
| 第三名 | 2,281,190.00 | 2,281,190.00 | 3.31 | 68,435.70 | |
| 第四名 | 2,238,050.00 | 2,238,050.00 | 3.25 | 67,141.50 | |
| 第五名 | 2,017,770.00 | 2,017,770.00 | 2.93 | 60,533.10 | |
| 合计 | 16,413,694.01 | 16,413,694.01 | 23.84 | 492,410.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7,135,977.74 | 5,942,690.92 |
| 合计 | 7,135,977.74 | 5,942,690.9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8,788,270.46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计 | 8,788,270.46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142,078.39 | 100.00 | 2,824,518.92 | 66.67 |
| 1至2年 | 1,412,264.16 | 33.33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1,142,078.39 | 100.00 | 4,236,783.0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611,509.44 | 53.54 |
| 第二名 | 152,192.00 | 13.33 |
| 第三名 | 59,887.29 | 5.24 |
| 第四名 | 57,500.00 | 5.03 |
| 第五名 | 52,448.13 | 4.59 |
| 合计 | 933,536.86 | 81.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29,930.63 | 470,770.25 |
| 合计 | 329,930.63 | 470,770.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225,645.58 | 327,077.99 |
| 1年以内小计 | 225,645.58 | 327,077.99 |
| 1至2年 | 58,856.00 | 42,732.00 |
| 2至3年 | 10,132.00 | 22,064.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22,064.00 | 199,202.00 |
| 4至5年 | 199,202.00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515,899.58 | 591,075.9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280,654.00 | 373,636.38 |
| 代垫员工款项 | 205,645.58 | 147,839.61 |
| 备用金 | 29,600.00 | 69,600.00 |
| 合计 | 515,899.58 | 591,075.9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0,305.74 | 120,305.74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5,663.21 | 65,663.21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5,968.95 | 185,968.9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305.74 | 65,663.21 | 185,968.95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20,305.74 | 65,663.21 | 185,968.95 | |||
| 合计 | 120,305.74 | 65,663.21 | 185,968.9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205,999.02 | 39.93 | 代垫员工款项 | 1年以内 | 6,179.97 |
| 第二名 | 183,630.00 | 35.59 | 押金、保证金 | 4至5年 | 146,904.00 |
| 第三名 | 66,524.00 | 12.89 | 押金、保证金 | 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 | 27,904.80 |
| 第四名 | 26,000.00 | 5.04 | 押金、保证金 | 1至2年 | 2,600.00 |
| 第五名 | 20,000.00 | 3.88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600.00 |
| 合计 | 502,153.02 | 97.33 | / | / | 184,188.7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1,389,610.56 | 107,523.31 | 11,282,087.25 | 8,138,167.31 | 201,488.20 | 7,936,679.11 |
| 在产品 | 68,560.50 | 68,560.50 | 89,889.87 | 89,889.87 | ||
| 库存商品 | 7,552.35 | 7,552.35 | 187,763.66 | 187,763.66 | ||
| 发出商品 | 200,414.48 | 200,414.48 | 353,839.40 | 353,839.40 | ||
| 合计 | 11,666,137.89 | 107,523.31 | 11,558,614.58 | 8,769,660.24 | 201,488.20 | 8,568,172.04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201,488.20 | 66,896.35 | 160,861.24 | 107,523.31 | ||
| 合计 | 201,488.20 | 66,896.35 | 160,861.24 | 107,523.31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对外销售、领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7,655,805.30 |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470,985.93 | 5,562,520.33 |
| 合计 | 60,126,791.23 | 5,562,520.33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21,331,354.58 | 136,592,987.15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121,331,354.58 | 136,592,987.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78,287,584.01 | 1,807,735.64 | 345,294.13 | 2,815,558.65 | 183,256,172.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1,840.55 | 1,840,898.68 | 2,242,739.23 | ||
| (1)购置 | 401,840.55 | 1,840,898.68 | 2,242,739.23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2,682.37 | 63,832.98 | 1,657.70 | 748,173.05 | |
| (1)处置或报废 | 18,965.52 | 63,832.98 | 1,657.70 | 84,456.20 | |
| (2)其他减少 | 663,716.85 | 663,716.85 | |||
| 4.期末余额 | 177,604,901.64 | 2,145,743.21 | 345,294.13 | 4,654,799.63 | 184,750,738.6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44,431,818.90 | 1,039,482.39 | 82,007.40 | 1,109,876.59 | 46,663,185.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313,406.42 | 432,485.09 | 82,007.36 | 1,009,961.34 | 16,837,860.21 |
| (1)计提 | 15,313,406.42 | 432,485.09 | 82,007.36 | 1,009,961.34 | 16,837,860.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017.24 | 61,986.52 | 1,657.70 | 81,661.46 | |
| (1)处置或报废 | 18,017.24 | 61,986.52 | 1,657.70 | 81,661.46 | |
| 4.期末余额 | 59,727,208.08 | 1,409,980.96 | 164,014.76 | 2,118,180.23 | 63,419,384.0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7,877,693.56 | 735,762.25 | 181,279.37 | 2,536,619.40 | 121,331,354.5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3,855,765.11 | 768,253.25 | 263,286.73 | 1,705,682.06 | 136,592,987.1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541,121,587.46 | 92,760,460.81 |
| 合计 | 541,121,587.46 | 92,760,460.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珠海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土建投资 | 142,297,226.14 | 142,297,226.14 | 92,742,536.30 | 92,742,536.30 | ||
| 珠海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设备投资 | 387,267,853.11 | 387,267,853.11 | ||||
| 设备工程 | 10,895,121.96 | 10,895,121.96 | ||||
| 生产线工程 | 600,056.25 | 600,056.25 | ||||
| 其他 | 61,330.00 | 61,330.00 | 17,924.51 | 17,924.51 | ||
| 合计 | 541,121,587.46 | 541,121,587.46 | 92,760,460.81 | 92,760,460.81 |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珠海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土建投资 | 101,173,669.72 | 92,742,536.30 | 50,154,746.09 | 142,897,282.39 | 140.65 | 99.55 | 297,572.21 | 297,572.21 | 2.90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 珠海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设备投资 | 453,963,274.34 | 387,282,534.52 | 14,681.41 | 387,267,853.11 | 85.31 | 待调试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 设备工程-检测仪 | 10,669,723.72 | 10,669,723.72 | 10,669,723.72 | 100.00 | 待调试 | 募集资金 | ||||||
| 合计 | 92,742,536.30 | 448,107,004.33 | 14,681.41 | 540,834,859.22 | / | / | 297,572.21 | 297,572.21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095,514.85 | 6,095,514.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0,938.75 | 290,938.75 |
| 租赁 | 290,938.75 | 290,938.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0,161.97 | 1,050,161.97 |
| 租赁到期 | 1,050,161.97 | 1,050,161.97 |
| 4.期末余额 | 5,336,291.63 | 5,336,291.6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964,443.68 | 2,964,443.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5,027.84 | 1,135,027.84 |
| (1)计提 | 1,135,027.84 | 1,135,027.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0,161.97 | 1,050,161.97 |
| (1)租赁到期 | 1,050,161.97 | 1,050,161.97 |
| 4.期末余额 | 3,049,309.55 | 3,049,309.5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86,982.08 | 2,286,982.0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31,071.17 | 3,131,071.1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3,245,939.05 | 57,316.45 | 4,586,192.85 | 17,889,448.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828.30 | 1,571,898.44 | 1,650,726.74 | |
| (1)购置 | 78,828.30 | 1,571,898.44 | 1,650,726.7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3,324,767.35 | 57,316.45 | 6,158,091.29 | 19,540,175.09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329,890.48 | 34,727.36 | 759,869.76 | 1,124,487.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6,163.60 | 10,856.38 | 845,608.25 | 1,122,628.23 |
| (1)计提 | 266,163.60 | 10,856.38 | 845,608.25 | 1,122,628.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596,054.08 | 45,583.74 | 1,605,478.01 | 2,247,115.8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728,713.27 | 11,732.71 | 4,552,613.28 | 17,293,059.2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916,048.57 | 22,589.09 | 3,826,323.09 | 16,764,960.7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2,925,281.92 | 62,503.41 | 337,628.73 | 2,650,156.60 | |
| 机房改造工程 | 227,260.49 | 85,203.11 | 142,057.38 | ||
| 合计 | 3,152,542.41 | 62,503.41 | 422,831.84 | 2,792,213.98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
| 差异 | 资产 | 差异 | 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895,107.82 | 434,447.47 | 2,607,664.89 | 391,379.28 |
| 政府补助 | 11,267,110.53 | 1,690,066.60 | 6,022,244.74 | 903,336.71 |
| 股份支付 | 14,602,097.82 | 2,190,314.66 | 9,275,362.38 | 1,391,304.36 |
| 可抵扣亏损 | 11,657,932.61 | 2,914,483.15 | 270,894.48 | 67,723.62 |
| 租赁负债 | 2,749,436.98 | 412,415.55 | 3,601,692.08 | 540,253.81 |
| 合计 | 43,171,685.76 | 7,641,727.43 | 21,777,858.57 | 3,293,997.7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 公允价值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9,191.58 | 53,878.74 | ||
| 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税前扣除 | 10,946,757.85 | 1,705,659.90 | 10,069,287.58 | 1,510,393.14 |
| 使用权资产 | 2,286,982.08 | 343,047.31 | 3,131,071.17 | 469,660.68 |
| 合计 | 13,592,931.51 | 2,102,585.95 | 13,200,358.75 | 1,980,053.8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02,585.95 | 5,539,141.48 | 3,293,997.78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02,585.95 | 1,980,053.8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81,405,678.42 | 81,405,678.42 | 69,167,261.24 | 69,167,261.24 | ||
| 合计 | 81,405,678.42 | 81,405,678.42 | 69,167,261.24 | 69,167,261.24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353,100.00 | |
| 合计 | 353,1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材料款 | 13,479,613.64 | 11,465,295.18 |
| 合计 | 13,479,613.64 | 11,465,295.1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807,781.11 | 1,354,592.92 |
| 合计 | 807,781.11 | 1,354,592.9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6,221,187.67 | 40,791,121.17 | 40,183,900.39 | 6,828,408.45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60,562.31 | 1,660,562.31 | ||
| 三、辞退福利 | 96,600.00 | 96,600.00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6,221,187.67 | 42,548,283.48 | 41,941,062.70 | 6,828,408.4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839,239.58 | 38,113,248.57 | 37,124,079.70 | 6,828,408.45 |
| 二、职工福利费 | 381,948.09 | 1,731,793.46 | 2,113,741.55 | |
| 三、社会保险费 | 526,801.14 | 526,801.14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23,359.84 | 423,359.84 | ||
| 工伤保险费 | 47,925.74 | 47,925.74 | ||
| 生育保险费 | 55,515.56 | 55,515.56 | ||
| 四、住房公积金 | 419,278.00 | 419,278.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6,221,187.67 | 40,791,121.17 | 40,183,900.39 | 6,828,408.4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95,106.85 | 1,595,106.85 | ||
| 2、失业保险费 | 65,455.46 | 65,455.46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1,660,562.31 | 1,660,562.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220,122.64 | 1,430,061.62 |
| 企业所得税 | 4,543,952.58 | 3,460,652.56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78,722.30 | 137,666.0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961.78 | 101,655.27 |
| 教育费附加 | 37,269.34 | 43,566.54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846.22 | 29,044.36 |
| 合计 | 5,991,874.86 | 5,202,646.43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61,562,276.11 | 35,435,013.43 |
| 合计 | 61,562,276.11 | 35,435,013.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60,000.00 | |
| 费用款 | 2,059,231.42 | 1,147,444.97 |
| 长期资产款 | 59,503,044.69 | 34,227,568.46 |
| 合计 | 61,562,276.11 | 35,435,013.4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12,564.90 | 818,957.09 |
| 合计 | 812,564.90 | 818,957.09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2,506,112.99 | 2,287,700.12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未到期票据 | 3,743,126.12 | 4,772,496.59 |
| 合计 | 6,249,239.11 | 7,060,196.7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总额 | 2,956,659.20 | 3,958,615.16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07,222.22 | 356,923.08 |
| 租赁付款额现值 | 2,749,436.98 | 3,601,692.0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12,564.90 | 818,957.09 |
| 合计 | 1,936,872.08 | 2,782,734.99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56,362.11元。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6,022,244.74 | 6,252,800.00 | 1,007,934.21 | 11,267,110.53 | 与资产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6,022,244.74 | 6,252,800.00 | 1,007,934.21 | 11,267,110.5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00,125,000 | 33,375,000 | 33,375,000 | 133,500,000 |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929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7.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50元,募集资金总额617,43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975,00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3,462,496.00元。其中,计入“股本”33,37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20,087,496.0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3号”验资报告。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1,540,431.94 | 520,087,496.00 | 851,627,927.94 | |
| 其他资本公积 | 6,992,562.38 | 5,326,735.44 | 12,319,297.82 |
| 合计 | 338,532,994.32 | 525,414,231.44 | 863,947,225.7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确认股本溢价520,087,496.00元。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5,326,735.44元,系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4,829,753.38 | 9,481,378.12 | 24,311,131.50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14,829,753.38 | 9,481,378.12 | 24,311,131.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9,755,511.56 | 24,527,703.36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9,755,511.56 | 24,527,703.36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1,832,934.36 | 83,608,662.12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481,378.12 | 8,380,853.9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2,107,067.80 | 99,755,511.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18,292,698.54 | 89,790,214.79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18,292,698.54 | 89,790,214.7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营业收入-分部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石英掩模版 | 200,429,007.87 | 85,081,806.13 | 200,429,007.87 | 85,081,806.13 |
| 苏打掩模版 | 46,074,460.05 | 20,896,477.32 | 46,074,460.05 | 20,896,477.32 |
| 按经营地分类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境内销售 | 243,717,373.26 | 104,677,537.59 | 243,717,373.26 | 104,677,537.59 |
| 境外销售 | 2,786,094.66 | 1,300,745.86 | 2,786,094.66 | 1,300,745.8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自行开拓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合同类型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直销 | 243,430,494.68 | 104,882,822.54 | 243,430,494.68 | 104,882,822.54 |
| 非直销 | 3,072,973.24 | 1,095,460.91 | 3,072,973.24 | 1,095,460.91 |
| 合计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86,545.77 | 1,004,869.33 |
| 教育费附加 | 465,662.48 | 430,658.29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0,441.65 | 287,105.53 |
| 土地使用税 | 200,002.10 | 108,334.47 |
| 印花税 | 210,496.75 | 216,612.81 |
| 其他 | 1,118.99 | 37,926.52 |
| 合计 | 2,274,267.74 | 2,085,506.95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970,689.58 | 3,594,740.86 |
| 股份支付 | 595,075.80 | 566,160.40 |
| 业务招待费 | 1,184,324.71 | 1,237,754.05 |
| 房租水电费 | 202,441.74 | 195,907.42 |
| 差旅费 | 188,935.06 | 194,142.56 |
| 车辆交通费 | 131,723.91 | 139,284.54 |
| 广告宣传费 | 753,681.97 | |
| 其他 | 254,382.09 | 345,660.11 |
| 合计 | 7,281,254.86 | 6,273,649.94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5,697,185.98 | 5,849,452.17 |
| 股份支付 | 2,708,561.29 | 2,392,219.44 |
| 中介机构费用 | 2,029,125.48 | 2,210,484.22 |
| 办公费 | 347,690.71 | 357,952.68 |
| 折旧与摊销 | 344,506.14 | 369,195.01 |
| 房租水电费 | 202,852.32 | 198,555.01 |
| 业务招待费 | 892,904.92 | 57,009.81 |
| 差旅费 | 366,663.01 | 108,583.75 |
| 其他 | 61,879.79 | 144,577.18 |
| 合计 | 12,651,369.64 | 11,688,029.27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2,140,289.24 | 10,291,093.60 |
| 股份支付 | 1,376,304.78 | 1,551,864.17 |
| 材料费用 | 2,412,010.78 | 1,864,409.76 |
| 折旧与摊销 | 3,537,886.02 | 3,474,586.94 |
| 维修检测费 | 1,950,032.48 | 1,381,855.96 |
| 房租水电费 | 997,327.40 | 957,209.92 |
| 其他 | 636,896.12 | 654,920.83 |
| 合计 | 23,050,746.82 | 20,175,941.18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73,666.69 | |
| 减:利息收入 | 3,169,836.11 | 4,145,143.76 |
| 汇兑损益 | 588,780.49 | 111,909.03 |
| 银行手续费 | 38,744.69 | 51,570.78 |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 156,362.11 | 194,208.17 |
| 其他 | 19,791.66 | 34,887.36 |
| 合计 | -2,292,490.47 | -3,752,568.42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2,040,725.20 | 2,303,773.77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079,801.10 | 1,766,017.61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1,042.83 | |
| 合计 | 4,231,569.13 | 4,069,791.38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3,571.85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243,571.85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2,471.64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412,471.64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9,312.27 | -83,188.26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46,432.34 | -340,284.1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5,663.21 | -49,041.74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381,407.82 | -472,514.18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6,896.35 | -208,392.84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66,896.35 | -208,392.84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50.00 | |
| 合计 | -250.00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其他 | 13,449.24 | 8,325.37 | 13,449.24 |
| 合计 | 13,449.24 | 8,325.37 | 13,449.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794.74 | 156,187.25 | 2,794.74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
| 其他 | 4.32 | 11,876.06 | 4.32 |
| 合计 | 2,799.06 | 168,063.31 | 2,799.0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402,257.67 | 12,961,675.3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225,197.52 | -1,309,516.18 |
| 合计 | 10,177,060.15 | 11,652,159.1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02,009,994.51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301,499.18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66,837.01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38,064.24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1,740.71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研发费加计扣除及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 -4,141,278.49 |
| 所得税费用 | 10,177,060.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6,832,466.03 | 712,791.62 |
| 政府补助 | 7,481,123.27 | 3,853,119.00 |
| 往来款 | 266,572.38 | 15,248.95 |
| 其他 | 14,059.79 | 7,797.32 |
| 合计 | 14,594,221.47 | 4,588,956.8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费用款 | 9,454,087.03 | 8,864,562.97 |
| 往来款 | 260,450.00 | 544,029.60 |
| 其他 | 4.32 | 13,782.82 |
| 合计 | 9,714,541.35 | 9,422,375.3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00 | |
| 合计 | 13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0,690,125.52 | 131,347,374.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0,000,000.00 | |
| 合计 | 950,690,125.52 | 131,347,374.56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租赁付款 | 1,344,639.40 | 1,331,636.26 |
| IPO中介机构费用 | 23,779,200.22 | 2,656,000.00 |
| 合计 | 25,123,839.62 | 3,987,636.2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21,925,352.72 | 7,626.28 | 20,000,000.00 | 1,579,879.00 | 353,100.00 | |
| 长期借款 | 49,440,000.00 | 49,440,000.00 | ||||
| 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601,692.08 | 455,662.67 | 1,276,456.52 | 31,461.25 | 2,749,436.98 | |
| 合计 | 3,601,692.08 | 71,365,352.72 | 463,288.95 | 70,716,456.52 | 1,611,340.25 | 3,102,536.98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91,832,934.36 | 83,608,662.12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6,896.35 | 208,392.84 |
| 信用减值损失 | 381,407.82 | 472,514.18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747,675.44 | 15,761,648.65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35,027.84 | 1,154,517.76 |
| 无形资产摊销 | 856,464.63 | 778,978.07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22,831.84 | 613,679.9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0.00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94.74 | 154,280.49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2,471.64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46,305.89 | 258,687.5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3,571.8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45,143.70 | -998,892.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80,053.82 | -310,624.0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57,338.89 | -693,104.77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76,185.98 | -15,136,754.47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85,639.32 | 10,630,382.25 |
| 其他 | 10,571,601.23 | 4,975,513.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34,813.58 | 101,478,132.25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609,785.75 | 208,781,667.17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8,781,667.17 | 242,657,653.1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7,171,881.42 | -33,875,985.9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51,609,785.75 | 208,781,667.17 |
| 其中:库存现金 | 40,775.40 | 69,394.4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569,010.35 | 208,712,272.7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609,785.75 | 208,781,667.17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12,053.96 | 7.1884 | 86,648.69 |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101,929.00 | 7.1884 | 732,706.42 |
| 应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367,104.00 | 7.1884 | 2,638,890.39 |
| 日元 | 44,177,060.00 | 0.046233 | 2,042,438.01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2,410,000.00 | 7.1884 | 17,324,044.00 |
| 日元 | 29,200,000.00 | 0.046233 | 1,350,003.60 |
| 欧元 | 197,995.40 | 7.5257 | 1,490,053.98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 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156,362.11 |
|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研发费用 | 187,582.76 |
| 管理费用 | 5,778.41 | |
| 销售费用 | 22,699.41 |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管理费用 | 21,497.49 |
注:上表中“短期租赁费用”不包含租赁期在1个月以内的租赁相关费用;“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不包含包括在“短期租赁费用”中的低价值资产短期租赁费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2,140,289.24 | 10,291,093.60 |
| 股份支付 | 1,376,304.78 | 1,551,864.17 |
| 材料费用 | 2,412,010.78 | 1,864,409.76 |
| 折旧与摊销 | 3,537,886.02 | 3,474,586.94 |
| 维修检测费 | 1,950,032.48 | 1,381,855.96 |
| 房租水电费 | 997,327.40 | 957,209.92 |
| 其他 | 636,896.12 | 654,920.83 |
| 合计 | 23,050,746.82 | 20,175,941.18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3,050,746.82 | 20,175,941.18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新区 | 200,000,000.00 | 珠海 | 制造业 | 100 | 新设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 收益 | 6,022,244.74 | 6,252,800.00 | 1,007,934.21 | 11,267,110.53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6,022,244.74 | 6,252,800.00 | 1,007,934.21 | 11,267,110.5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1,007,934.21 | 800,374.77 |
| 与收益相关 | 1,032,790.99 | 1,503,399.00 |
| 合计 | 2,040,725.20 | 2,303,773.7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和日元有关,除本公司部分外销项目和采购业务以美元、欧元和日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除81、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和日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期 | 上期 |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1,201,303.74 | -1,201,303.74 | -248,171.89 | -248,171.89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1,201,303.74 | 1,201,303.74 | 248,171.89 | 248,171.89 |
②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银行借款。
③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本公司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
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由于本公司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因此本公司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二)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项 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53,100.00 | |||
| 应付账款 | 13,479,613.64 | |||
| 其他应付款 | 61,562,276.11 |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49,239.11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理财产品 | 330,359,191.58 | 330,359,191.58 | ||
| 应收款项融资 | 7,135,977.74 | 7,135,977.74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30,359,191.58 | 7,135,977.74 | 337,495,169.32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系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现金管理产品,公司采用合同约定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能够取得实际交易价格的,采用实际交易价格,并考虑一定流通性折扣等影响作为其公允价值,对于不能取得实际交易价格的,本公司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估值,并考虑提前偿付率、违约损失率等因素进行估值。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汇票,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因此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应付款项、其他流动负债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袁振超 | 独立董事 |
| 安丰伟 | 独立董事 |
| 侯广杰 | 监事会主席 |
| 何祥 | 监事 |
| 崔嘉豪 | 职工代表监事 |
| 王栋 | 副总经理 |
| 范强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深圳市奇龙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柯汉奇持有2.60%财产份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GP) |
| 深圳鹏城裕泉投资有限公司 | 柯汉奇持股12.00%,担任其董事 |
| 深圳市兴美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张道谷持股50%,曾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于2024年1月注销 |
| 深圳市美泰莱电脑设计有限公司 | 张道谷持股70%,担任其总经理 |
| 深圳市经纬通贸易有限公司 | 张道谷及其配偶合计持股100%,张道谷配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
| 深圳市梅谷商行 | 张道谷配偶持股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
| 深圳市太盈科兴电子有限公司 | 张道谷配偶汪小梅之姐妹汪小兰持股50% |
| 深圳市爱航贸易商行 | 张道谷配偶汪小梅之姐妹汪小兰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 |
| 泰州市博泰电子有限公司 | 张道谷持股49%,具有重要影响 |
| 深圳市标林电子有限公司 | 张道谷配偶之兄弟汪万国控制的企业 |
| 深圳市新力思创科技有限公司 | 张道谷配偶之兄弟汪竹平控制的企业 |
| 美泰莱(惠州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张道谷持股70%,张道谷子女张立持股30%。 |
| 江苏迪卢实业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王栋之兄王梁持股60%,王栋持股20%,王梁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 上海臻盛实业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王栋之兄王梁持股100%,担任执行董事 |
| 深圳南科汇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安丰伟持有90%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深圳市南科汇聚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南科汇聚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 44.1% |
| 深圳凝视芯聚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丰伟之配偶陈蕾控制的企业 |
| 深圳凝视芯聚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丰伟之配偶陈蕾控制的企业 |
| 无锡聚源视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安丰伟之配偶陈蕾控制的企业 |
| 深圳聚源视芯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聚源视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深圳市众芯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员工持股平台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叶小龙 | 注 | 2020-01-01 | 2027-12-31 | 否 |
注:系为公司与圣佐治建筑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中龙图有限的合同义务提供的担保。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担保金额系为公司与圣佐治建筑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中龙图有限的合同义务提供的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61.48 | 524.02 |
注: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特殊待遇及有价证券等(不包括股份支付的金额)。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考PE入股价格或以公司整体资产价值评估结果确认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不适用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照激励对象入伙持股平台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602,097.82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生产人员 | 646,793.57 | |
| 销售人员 | 595,075.80 | |
| 管理人员 | 2,708,561.29 | |
| 研发人员 | 1,376,304.78 | |
| 合计 | 5,326,735.44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93,772,253.20 | 149,473,801.56 |
| —大额发包合同 | 29,718,487.62 | |
| 合 计 | 93,772,253.20 | 179,192,289.18 |
(2)其他承诺事项
无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1月23日,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总承包工程 (二期) 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885万元,计划于2025年2月开工。
2、截止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已签订交易金额在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且对公司业务构成重大影响的设备采购合同共2份,累计折合人民币25,059.40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3,400,000.0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4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1月23日,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总承包工程 (二期) 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885万元,计划于2025年2月开工。
2、截止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已签订交易金额在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且对公司业务构成重大影响的设备采购合同共2份,累计折合人民币25,059.40万元。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67,853,991.40 | 60,012,300.29 |
| 1年以内小计 | 67,853,991.40 | 60,012,300.29 |
| 1至2年 | 598,816.00 | 994,220.00 |
| 2至3年 | 391,760.00 | 187,220.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4,720.00 | 26,000.00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68,849,287.40 | 61,219,740.2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849,287.40 | 100.00 | 2,215,389.35 | 3.22 | 66,633,898.05 | 61,219,740.29 | 100.00 | 1,968,957.01 | 3.22 | 59,250,783.28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68,849,287.40 | 100.00 | 2,215,389.35 | 3.22 | 66,633,898.05 | 61,219,740.29 | 100.00 | 1,968,957.01 | 3.22 | 59,250,783.28 |
| 合计 | 68,849,287.40 | / | 2,215,389.35 | / | 66,633,898.05 | 61,219,740.29 | / | 1,968,957.01 | / | 59,250,783.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67,853,991.40 | 2,035,619.74 | 3.00 |
| 1至2年 | 598,816.00 | 59,881.61 | 10.00 |
| 2至3年 | 391,760.00 | 117,528.00 | 30.00 |
| 3至4年 | 4,720.00 | 2,360.00 | 50.00 |
| 合计 | 68,849,287.40 | 2,215,389.3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68,957.01 | 246,432.34 | 2,215,389.35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968,957.01 | 246,432.34 | 2,215,389.35 | |||
| 合计 | 1,968,957.01 | 246,432.34 | 2,215,389.3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6,827,700.01 | 6,827,700.01 | 9.92 | 204,831.00 | |
| 第二名 | 3,048,984.00 | 3,048,984.00 | 4.43 | 91,469.52 | |
| 第三名 | 2,281,190.00 | 2,281,190.00 | 3.31 | 68,435.70 | |
| 第四名 | 2,238,050.00 | 2,238,050.00 | 3.25 | 67,141.50 | |
| 第五名 | 2,017,770.00 | 2,017,770.00 | 2.93 | 60,533.10 | |
| 合计 | 16,413,694.01 | 16,413,694.01 | 23.84 | 492,410.82 |
其他说明无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478,130,233.90 | 55,392,071.14 |
| 合计 | 478,130,233.90 | 55,392,071.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478,026,136.01 | 55,246,083.45 |
| 1年以内小计 | 478,026,136.01 | 55,246,083.45 |
| 1至2年 | 56,856.00 | 42,732.00 |
| 2至3年 | 10,132.00 | 22,064.00 |
| 3至4年 | 22,064.00 | 199,202.00 |
| 4至5年 | 199,202.00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478,314,390.01 | 55,510,081.4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278,654.00 | 311,254.00 |
| 代垫员工款项 | 147,217.54 | 133,707.63 |
| 备用金 | 29,600.00 | 69,600.00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477,858,918.47 | 54,995,519.82 |
| 合计 | 478,314,390.01 | 55,510,081.4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8,010.31 | 118,010.31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6,145.80 | 66,145.80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4,156.11 | 184,156.1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010.31 | 66,145.80 | 184,156.11 | |||
| 其中: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
| 账龄组合 | 118,010.31 | 66,145.80 | 184,156.11 | |||
| 合计 | 118,010.31 | 66,145.80 | 184,156.1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477,858,918.47 | 99.9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二名 | 183,630.00 | 0.04 | 押金、保证金 | 4至5年 | 146,904.00 |
| 第三名 | 147,570.98 | 0.03 | 代垫员工款项 | 1年以内 | 4,427.13 |
| 第四名 | 66,524.00 | 0.01 | 押金、保证金 | 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 | 27,904.80 |
| 第五名 | 26,000.00 | 0.01 | 押金、保证金 | 1至2年 | 2,600.00 |
| 合计 | 478,282,643.45 | 99.99 | / | / | 181,835.9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18,292,698.54 | 89,790,214.79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18,292,698.54 | 89,790,214.7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营业收入-分部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石英掩模版 | 200,429,007.87 | 85,081,806.13 | 200,429,007.87 | 85,081,806.13 |
| 苏打掩模版 | 46,074,460.05 | 20,896,477.32 | 46,074,460.05 | 20,896,477.3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境内销售 | 243,717,373.26 | 104,677,537.59 | 243,717,373.26 | 104,677,537.59 |
| 境外销售 | 2,786,094.66 | 1,300,745.86 | 2,786,094.66 | 1,300,745.8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自行开拓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合同类型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 直销 | 243,430,494.68 | 104,882,822.54 | 243,430,494.68 | 104,882,822.54 |
| 非直销 | 3,072,973.24 | 1,095,460.91 | 3,072,973.24 | 1,095,460.91 |
| 合计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246,503,467.92 | 105,978,283.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3,571.85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243,571.85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94.7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17,890.99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56,043.4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44.9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1,256.7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473,327.8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68 | 0.83 | 0.8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9 | 0.81 | 0.8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柯汉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