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租赁 |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100 | 52.19 | 299.70 | 100 | 不适用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租赁 |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299.70 |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3,482.00 | 12,951.00 | 2,324.50 | 553.00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 敏 余皓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