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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纳微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纳微科技签订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纳微科技业务情况,对纳微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1年上半年度纳微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1年上半年度纳微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2021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纳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纳微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纳微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纳微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纳微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纳微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1年上半年度,纳微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1年上半年度,纳微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2021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纳微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1年上半年度,纳微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1年上半年度,纳微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场环境的重大调整。如公司下游制药客户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适应监管环境和卫生政策变化,将导致其产品研发、生产经营出现问题,从而引致采购需求减少,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政策,分析相关政策对公司重要客户形成的影响,并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和业务模式,减少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2.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生物药市场的快速增长和公司在科创板成功上市,使得药物分离纯化这一细分领域得到更高关注和重视。一直垄断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供应的大型跨国公司更加重视中国市场业务,而国内的同行业公司也较以往更容易取得股权融资和加快发展速度,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应用需要供需双方在分离纯化工艺优化方面展开深入合作,需要下游制药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应用方案充分信任。与跨国公司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品牌影响力方面存在显著差距,使得公司的产品在进口替代过程中还处于劣势,也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

公司将更加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以满足客户更高的产品技术要求,保持国产高性能色谱填料/层析介质龙头的优势,实现既定的业绩增长目标。

3. 生物医药市场拓展风险

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微球是用于从生物发酵液中捕获、纯化目标生物活性成分的核心材料,也是抗生素、有机合成药物、手性药物、天然药物等小分子药物重要的分离纯化材料。按照我国药品生产监管规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品获批时需要报备相关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厂家,若更换相关供应商,需对更换后的产品进行试产、测试并在药监局履行相关变更程序,替代成本较高,客户对于色谱填料及层析介质供应商的黏性较强。上述产品应用特点使得公司作为市场新兴参与者,在与原有国际大型科技公司的竞争过程中,需要结合医药企业客户的日常生产排期、产能扩张规划等因素,经过较长时间的方案论证、产品导入、变更备案等环节,才能最终完成替代。整个替代过程需要医药企业客户的深入配合,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凭借性价比优势或单一产品技术优势,实现市场快速替代。生物医药市场拓展进度存在不达预期风险,将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趋势。公司在深入服务有既有客户的同时,将持续加大销售团队和应用技术建设,不断增加对目标客户、目标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

4. 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用于生物医药领域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和用于平板显示领域的间隔物微球等,以生物医药的分离纯化为主要应用场景。生物医药产品质量与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而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作为药品分离纯化环节的核心材料直接影响着药品质量,因此下游客户亦对公司产品性能与质量提出较高要求。由于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微球均为微米级、亚微米级甚至纳米级产品,生产制备、表面改性与功能化精细程度较高,若公司在采购、生产等环节质量控制把关不力,或未能持续改进质量控制体系以适应生产经营相关变化,可能造成产品质量控制出现问题,对产品品牌及公司市场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和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结合经营规模快速扩大和新产品、新业务的发展计划,公司将继续加大品质保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设备投入,加强质量挂钩的绩效考评,营造质量为上的企业文化。

5. 新材料行业政策变化与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纳米微球材料的研发、规模化生产、销售及应用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隶属于“3.6前沿新材料”中的“3.6.4纳米材料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隶属于“C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新材料行业暂未纳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因此由有关部门参照化工行业进行管理,其行业政策可能因行业分类和监管定位改变而发生变化,具体生产经营中亦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严格要求。若公司未能针对行业政策变化进行及时调整,或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出现漏洞,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不断加大安全和环保设施投入,确保生产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6. 应收账款回收和存货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7,988.07万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23%。未来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公司客户发生信用风险,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损失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957.26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1%,占比较高。公司产品种类较多,可以按照材质、粒径、孔径等分成多种不同规格,且由于产品精密度较高,生产周期较长,公司对标准品均备有一定存货,因此存货余额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存货余额有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此外,若公司产品发生滞销,或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出现损坏、过期等情况将导致存货减值,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存在发生影响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风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结合生物制药、平板显示、体外诊断、科研院所等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形成差异化的客户信用管理政策,健全常态化的应收款项跟催机制。对于存货,将借助ERP系统提高销售预测、安全库存、排产调度、供应链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合理压降不必要的库存量,提高运营效率。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1-6月2020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6,561.947,825.5111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5.652,384.84172.79

本报告中,报告期指2021年1-6月,报告期末指2021年6月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47.881,990.76203.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3.572,960.09-2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409.8553,512.2870.82
总资产105,241.4063,984.8064.48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6月2020年1-6月增减变动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270.0670172.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270.0670172.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980.0559203.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05.07增加6.3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94.23增加6.3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9518.66减少6.71个百分点

1、微球材料底层制备技术创新优势

通过持续研发创新,公司突破并掌握了微球精准制备底层技术,实现了不同基质微球材料制备中粒径大小及粒径分布的精确控制,孔径大小、孔径分布和比表面积的精准调控,表面性能和功能化的调控以及产业化生产应用。

以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微球为例,其粒径大小及分布是决定产品色谱性能的最关键参数之一。目前业内进口色谱填料微球的粒径分布变异系数(用于比较数据离散程度,变异系数越大,离散程度越大)一般超过10%,而公司产品微球的相应变异系数可做到3%以下,粒径差异更小、更均匀。粒径精确可控且具备高度均一性的单分散色谱填料因而具有柱效高、柱床稳定、压力低、批次间重复性好、分离度好等优势。

基于微球材料底层制备技术优势,公司不仅可以提供用于生物大分子工业分离纯化的层析介质产品,还可提供用于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的色谱填料产品,以及分析检测用高分辨率色谱填料和色谱柱产品;既可满足工业纯化的高比表面积、高载量需求,又可满足色谱分析检测的精细粒径需求。公司微球精确制备技术作为平台性技术,具有较强延展性,除现有色谱填料与间隔物微球的生产外,还可用于开发生产诊断领域用磁性微球、荧光编码微球及乳胶颗粒等。

2. 更齐全的产品种类

不同使用场景对色谱填料/层析介质的产品要求不同,需求种类繁多。基于微球材料底层制备技术,公司已开发出用于小分子分离纯化的硅胶色谱填料,及用于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的层析介质,产品种类齐全,可满足各类客户不同需求。

基质方面,公司填料基质种类覆盖齐全,是全球少数可同时生产硅胶、聚苯乙烯、聚丙烯酸酯和琼脂糖或葡聚糖等四种性能互补填料的公司之一。

粒径与孔径方面,公司可提供粒径小于2微米的超高压硅胶色谱填料、粒径3-5微米的高压硅胶色谱填料及粒径10微米以上的工业分离纯化用色谱填料;孔径可选范围包括10、20、30、50、100、150纳米。

分离模式方面,公司已突破聚合物填料表面亲水改性及功能化技术,成功克服合成聚合物色谱填料与软胶相比亲水性差、非特异性吸附大的缺点,使其既可

用于中小分子的分离纯化,也可用于生物大分子的分离纯化。公司可生产不同分离模式的色谱填料,具体包括硅胶正相、反相、亲水、体积排阻,聚合物反相、聚合物离子交换、疏水、体积排阻、亲和及混合模式等。

3. 规模化生产能力

制药行业关系到民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而色谱填料则直接影响药品质量与主要成本,因此制药行业对色谱填料的持续安全供应有较高要求。目前,国内少有填料生产企业可进行规模化生产,而公司已在苏州工业园区和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建成合计约3万平方米的研发和大规模生产基地,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可保证产品安全供应。公司拥有完整质量控制体系,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部分产品经客户质检合格出口至韩国、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已实现批量生产与稳定供应,可同时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数量及稳定性三方面要求。

4. 综合技术服务能力

公司致力于通过综合技术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增强合作深度与广度。公司已投资建成完善的生物制药、手性药物分离纯化实验室及中试放大平台,并建有专业应用技术团队,可为客户提供色谱填料筛选、新工艺开发、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计、生产成本评估、产品杂质分析检测、专用色谱产品定制等个性化服务以及“实验-中试-大规模生产”各环节的工艺放大和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可为客户相关技术人员提供理论和实验技能培训,保障产品应用效果。

5. 及时的响应速度

市场响应方面,境外色谱填料厂商供货周期普遍较长,而公司主要产品均有备货,供货周期一般为2周左右,在时效性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同时,公司销售部门与技术支持部门均与客户直接对接,响应能力强,有条件迅速获知并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及需求,与境外填料厂商相比速度更快。

6. 强大的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董事长江必旺博士兼任首席科学家并主管研发工作,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成员稳定、技术实力强。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研发,以技术门槛高、附加值大的

高性能微球产品为目标,支持高难度、长周期的研发项目。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已在单分散硅胶色谱填料、Protein A亲和层析介质、导电金球、磁性微球等多个高端微球制备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公司秉持“以创新,赢尊重,得未来”的经营理念,已形成尊重创新、重视技术的企业文化与研发氛围,持续创新能力强。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979.101,460.0035.55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979.101,460.0035.5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1.9518.66下降6.7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257926
实用新型专利1
合计258026
报告期新授权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授权日期
1ZL201810963586.X一种耐盐阴离子交换层析介质及其制备方法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03-12
2ZL201711457928.2一种微米级中空磁性二氧化硅微球的制备方法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04-02
3ZL201711415420.6一种达托霉素的纯化方法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06-01
4ZL201810763807.9限进型色谱填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包含其的固定相以及应用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2021-05-14
5ZL201810923448.9一种反相色谱填料的制备方法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2021-06-25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30,793.6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21,50020,50020,500-20,50002023.12不适用不适用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5,0003,0003,000-3,00002024.06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7,293.617,293.61-7,293.6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6,50030,793.6130,793.61-30,793.6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未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持股情况
1江必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直接持有公司 6,464.6835 万股 2、通过深圳纳微间接持股6,060.1166万股 3、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股1,719.3100万股 4、通过苏州纳卓间接持股504.4500万股
2胡维德董事直接持有公司 2,008.9084 万股
3陈荣姬副总经理1、通过苏州纳合间接持股942.0835万股 2、通过苏州纳卓间接持股342.0000万股
4林生跃董事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股98.8000万股
5赵顺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通过苏州纳卓间接持股256.5000万股
6张俊杰董事通过华杰投资间接持股7.8634万股
7陈学坤监事会主席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股43.3200万股
8余秀珍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股43.7000万股
9武爱军副总经理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股342.0000万股
10华晓锋副总经理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股76.0000万股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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