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 公告编号:2021-010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 | 21,500.00 | 21,500.00 | 20,500.00 |
2 |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3,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7,293.61 |
合计 | 36,500.00 | 36,500.00 | 30,793.6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 | 205,000,000.00 | 8,719,181.87 |
2 |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00.00 | 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72,936,112.39 | 0 |
合计 | 307,936,112.39 | 8,719,181.8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含税金额 | 不含税金额 |
1 |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 | 3,211,800.00 | 3,030,000.00 |
2 | 律师费用 | 569,400.00 | 537,169.81 |
3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752,845.95 | 710,232.03 |
合计 | 4,534,045.95 | 4,277,401.84 |
纳微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6,583.7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6,583.7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6,583.7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171号)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