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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卢治临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次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桂林、邓定远、张燕琴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桂林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邓定远、独立董事张燕琴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内容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3-10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4-24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8-18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10-30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2023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2023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审计工作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事项、计划及安排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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