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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5.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3,708,655.9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784,791.1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44%。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

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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