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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高效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席世昌、谢力、非独立董事李晓昱,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席世昌先生担任。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梦云、唐侃、非独立董事章继生,其中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吴梦云女士担任。

二、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月20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一致通过
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2月3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一致通过
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一致通过
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3月30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通过
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
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7月25日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专项审计报告一致通过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容诚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审计部制定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审计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指导,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

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发挥专业特长,提升审计委员会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协调,督促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稳健运行、规范运作,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和经营效率有效提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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