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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谦、李鹏飞联系方式:021-68804278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号),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1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943.9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4,690.64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9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60.2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2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机构”)作为海优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2023年5月,因公司2023年2月28日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审阅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不存在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5月,因公司2023年2月28日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完成了2023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公司在2023年度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自律监管措施事项

2023年5月,因公司2023年2月28日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义务,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二)经营业绩亏损事项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57.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6.29%。公司经营大幅业绩下滑并出现亏损,主要原因为:1、2023年原材料光伏级EVA粒子市场价格波动下滑,并在年末降至低点,公司根据原材料及订单价格、期末市场价格情况计提存货减值,较大幅度影响了当期利润;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来源相对单一,所属光伏封装胶膜细分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毛利率下滑;3、期间费用金额未随收入变动同步减少。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13,927.10万元,投入金额仍然较大;前期公司快速扩张阶段银行借款规模较大以及本年度可转债付息成本增加,导致公司2023年财务费用金额9,199.98万元,利息费用金额增加。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防范潜在风险,并将持续跟踪公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光伏胶膜的需求受行业因素影响反复波动,主要原材料EVA树脂的价格由于扩产周期、需求传导、短期因素扰动等原因亦剧烈波动,导致胶膜的售价及毛利率水平随之波动。报告期内,胶膜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向下,胶膜销售价格随之下调,加之光伏行业整体产业扩增产能,竞争格局较为严峻,胶膜毛利率受到挤压并原材料存货减值金额较大,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情况。

公司近两年产能和销售量快速增长,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光伏产业,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宏观经济、下游需求、上游价格、行业竞争格局、供需关系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等内部因素的影响,若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的风险

光伏胶膜产品品类多、性能要求高、认证周期长,对行业新进入者存在较高技术壁垒。此外,公司汽车产业新型膜产品尚处于新技术发展期。但光伏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均处于技术快速发展期,如果公司在技术革新和研发成果应用等方面不能与时俱进,将可能被其他具有新产品、新技术的公司赶超,从而影响公司发展前景。

2、人才流失的风险

高分子膜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对企业发展十

分重要。优秀的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晋升体系、培训发展、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可能会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现有管理团队成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也可能流失,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一直从事特种高分子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在核心技术上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的内控和保密机制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因行业中可能的不正当竞争等使得核心技术泄密,则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下游行业波动与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下游光伏发电行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易受各类因素影响而呈现一定波动性。若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产业链发展均衡程度、市场需求、其他能源竞争比较优势等因素影响,使得对于光伏封装胶膜的需求下降,且公司无法较好应对上述因素带来的负面冲击,将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行业龙头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与该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高质量新客户,但未来若主要客户因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波动或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而公司未能及时增加其他客户,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光伏封装用胶膜生产过程中所需要原材料主要为EVA和POE等树脂。近年来,EVA树脂市场价格因下游行业波动而呈现大幅波动态势。随着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仍可能存在因供求关系失衡等原因导致的异常波动情形,若未来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以转移成本波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则有可能面临原料采购成本大幅波动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上下游供需关系有所变化,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优势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同时,竞争焦点也由原来的重规模、控成本,转向产业供应链整合管理能力和企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日益增强的市场竞争压力,不能充分发挥公司在研发、技术、质量、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重点产品以及新研发产品的市场份额,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同业企业市场竞争风险。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较低并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由于行业波动引发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胶膜产品价格随之波动,胶膜产品毛利率近年来亦呈现大幅波动态势。同时,行业供需关系变化以及新产能整合,行业竞争加剧,胶膜产品毛利率亦受到挤压。如未来下游行业持续波动,行业竞争仍保持激烈态势,公司受下游降本压力或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下调等不利因素影响,仍将面临毛利率较低并波动较大的风险,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2、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普遍存在付款周期较长的情况且通常以汇票结算货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大。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光伏组件生产企业或其子公司,经营及回款情况正常,但若未来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下游客户因经营过程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产品质量不理想等因素导致其经营出现持续性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承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3、营运资金不足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组件企业,通常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产品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同时,行业供应商主要为化工原料厂商,通常以现款结算,采购付款周期较短,行业具有营运资金占用规模较大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主动管理库存、优化应收账款、提升运营效率等方法,公司营运资金占用、短期借款、资产负债率均有所下降,经营性现金流明显改善。但

如果公司未来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客户的款项支付情况出现负面变化,或公司筹资能力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封装行业,受光伏行业整体景气指数影响较大。当前阶段,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鼓励政策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发展增速。报告期内,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积极推进国内光伏发电项目,为行业企业带来发展机遇。但若未来光伏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行业的发展不及预期,下游企业投资意愿及产销量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各国出于保护本国产业,对光伏产业鼓励政策的力度、持续性存在一定程度的调整,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知识产权诉讼等贸易摩擦事项也时有发生。中国光伏企业纷纷采取海外布局以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在东南亚建立了生产基地的同时,也在加快更多国家的海外市场开拓及业务延展,但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摩擦冲击,光伏产品出口状况可能受到影响,近而对公司胶膜产品销售带来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末2022年度/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871,892,570.785,306,849,727.12-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572,655.7750,093,419.20-55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5,237,251.7928,404,673.11-963.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181,591.36-2,915,002,767.5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98,477,839.412,481,782,203.69-11.42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末2022年度/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总资产5,383,406,260.326,477,827,753.46-16.89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730.60-55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630.57-56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920.34-95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42.09减少11.8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41.19减少11.9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894.66减少0.77个百分点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胶膜细分市场竞争态势严峻,加之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向下,导致胶膜产品的销售价格下调,毛利率下降。

(2)公司经营所需,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备货。报告期内,胶膜主要原材料EVA树脂价格震荡向下并胶膜销售价格即期同步向下调整,备货成本的下降相较胶膜销售价格的即期下调有所滞后,公司期末根据在手订单及市场价格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亏损。

(3)公司胶膜产品销售数量持续较快增长,所需产能及生产运营规模持续增加,包括越南工厂建设在内的各项投资均处于投入期,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4)公司坚持加大研发投入,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及新能源汽车用电子功能膜和新型环保表面材料等领域持续投入,对公司当期的经营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5)公司在非光伏领域的新产品的产能建设及产业化交付、市场推广与营销、团队人才引入与培养等方面,新增投入较大,暂未达到盈亏平衡,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发和创新能力突出、具有持续创新的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成立至今,致力于特种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取得多项研发成果并获得多项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了突出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领先优势。在光伏组件封装胶膜领域,公司已形成包括抗PID、耐水解、电子束辐照预交联、共挤、反射增效、转光增效等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多次与产业深度融合,在业内保持良好技术与质量优势,以产品迭代快、品质好而著称,并因技术领先成为各大组件厂优选核心原料供应商之一。在非光伏新型材料创新领域,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高效专业的研发团队,已形成呈现清晰图案的夹层玻璃、夹层玻璃复合胶膜、调光技术、液晶、电子、合成、染色、发泡技术在内的多项技术,根据市场需求设计新产品并根据需求快速改进产品性能,业内以创新思想领先及研发速度快而受到客户好评,并成为汽车零配件企业主要合作的新品开发的材料供应商之一。

(二)优质的行业头部客户群体

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下游头部组件厂商,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具备经营稳定、运作规范等特点。公司通过与优质客户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行业的核心需求、产品变化趋势、新技术要求的理解更为深刻和敏捷,有利于研发生产更符合光市场需求的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三)较为有利的行业发展地位

由于光伏组件客户通常经营规模较大,为确保其自身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其关键原料通常至少需两个以上核心供应商。胶膜行业经过技术不断迭代,在技术创新层面和经营管理层面均经历了深度的产业整合,竞争格局日趋稳定,形成了胶膜供应商较少的产业格局。下游客户为保障其自身原材料供应的安全与稳定,在现有市场格局下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司较为有利的市场地位保障公司未来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和长期持续的发展。

(四)将研发成果转化并快速发展的能力

历经十余年耕耘,公司光伏胶膜产品从实验室配方研究、生产装备设计、产品批量验证到规模化供应,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历经新产品导入、快速产能扩增到大规模生产,生产运营及管理经验持续提升,目前已成为具有多家生产基地的集团化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制造、运营、供应链、信息化、投融资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管理经验,拓展新产品具备核心竞争力。

(五)技术、产品与市场并进的核心团队以及规模化生产及管理经验的管理人才

公司核心团队由多名具备研发、经营管理与市场经验的资深人士组成,随着公司规模增长,公司持续引入具有规模化生产和管理经验的高端人才加入管理团队,并通过绩效激励、员工持股、股权激励、住房借款等福利措施与公司利益捆绑一致,共享公司成长,激励研发和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创造更多更好的产品,与公司共同发展。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3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根据海优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89,643,427.42247,480,513.96-23.37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89,643,427.42247,480,513.96-23.3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894.66减少0.7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公司2023年度研发投入189,643,427.42元,较2022年度研发投入247,480,513.96元下降23.37%。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89%,较2022年度4.66%减少0.7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本年新增

项目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60517328
实用新型专利2521135113
外观设计专利5383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0000
合计902931614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144项,2023年度新申请知识产权90项,累计已申请知识产权共316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34,690.6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1,069.11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9,347.28
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49,027.49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4,690.64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20.84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06.13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67.37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69,139.7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416.17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1,332.52
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28,454.3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000.00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269.0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971600788011000026230.72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堰支行501310008383347221,034.80
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堰支行5013100083831865431.74
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堰支行501310008527355230.11
合计1,067.37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551431111.20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030049705773.97
盐城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1219459235102010.00
盐城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堰支行501310009021559570.00
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农商银行张堰支行501310009191859066,111.85
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50131000902126039118.50

户名

户名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
限公司份有限公司张堰支行
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7015012200033651314.07
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971600788010000039739.44
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2165601001000217390.04
合计6,269.07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直接持股数量(股)是否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形
1李民副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020,120
2李晓昱董事长、副总经理8,735,040
3齐明董事、核心技术人员2,864,921
4全杨监事2,420,807
5黄书斌监事会主席640,000

(二)间接持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持股企业名称在持股企业出资比例持股企业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是否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形
1李民副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海优威投资51.00%1.75%
海优威新投资31.91%2.05%
2李晓昱董事长、副总经理海优威投资49.00%1.75%
海优威新投资30.39%2.05%
3黄书斌监事会主席海优威新投资7.61%2.05%
4王怀举董事、财务总监海优威新投资2.80%2.05%
5章继生董事海优威新投资1.17%2.05%
6覃勇核心技术人员海优威新投资3.08%2.05%

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2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52,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成交合计金额10,490,938.59元,成交均价

201.238元/股”。本次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员工自筹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按公司公告完成海优新材股票购买之日算起满12个月后解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姓名持有人职务持有份额数(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比例
齐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50.004.76%
王怀举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董事15.001.4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小计65.006.19%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人员及其它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不超过169人)470.9044.85%
预留份额514.1048.96%
总计1,050.00100.00%

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

(三)上述人员股权减持情况

2023年2月11日,公司发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个人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齐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公司监事全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公司监事黄书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沈 谦 李鹏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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