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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6,943.9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2,253.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4,690.6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12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年产1.7亿平米高分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目34,500.0034,5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5,500.0025,500.00
合计60,000.0060,000.00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134,690.6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74,690.64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4,690.64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90.6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经上述决议并实施后,公司已经使用了66,690.64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8,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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