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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通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鼎通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督导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就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鼎通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鼎通科技的业务发展情况,对鼎通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度,鼎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结项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披露,除此之外,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该类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鼎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结项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进行规范,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已会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时报告。除此之外,经核查,2023年
度,公司不存在该类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经核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经核查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度,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结项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均能得到有效执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鼎通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经核查,2023年度,鼎通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2023年度,鼎通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2023年度,鼎通科技未发生该等情况。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经核查,2023年度,鼎通科技未发生该等情况。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已展开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工作。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经核查,2023年度,鼎通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8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鼎通科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此过程中,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规定及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认识不足,在前述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即视为可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部分节余资金用于公司日常款项支出,涉及金额为79,518.14元。

2024年1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均已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与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上述事项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保荐机构督促,公司采取了以下规范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后续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

(1)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管理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组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财务中心、各业务部门及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对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培训,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加深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重视程度,树立合法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要求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

(2)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

公司进一步细化内部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针对募集资金使用,加强付款申请人及审批人对付款申请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关注程度;公司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财务中心、各业务部门横向沟通机制,要求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财务中心支付募集资金前应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确认后再执行付款程序。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莫仕、安费诺、中航光电、泰科电子等连接器行业内知名企业及比亚迪等知名汽车厂商。2023年度,公司前五名合并集团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正在不断开发拓展新客户群体,但新增客户对公司收入贡献仍然较低。未来,若公司无法持续深化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及合作规模、无法有效开拓新客户资源并转化为收入、下游市场波动导致订单减少、主要客户经营方向发生重大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023年度,公司业绩下滑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

及合理性”。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的风险

公司以客户需求及市场趋势为导向进行技术研发,公司目前的技术水平能够充分满足客户对于精密模具开发和连接器产品精密制造方面的要求。若未来通讯和汽车等下游领域对于连接器产品的技术要求发生较大的革新,如产品精度指标出现质的改变或产品形态要求与现有产品相比出现质的改变,而公司又不能迅速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将可能导致公司技术出现落后,进而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连接器行业是技术和人才密集型产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是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发展的持续性的关键。2023年12月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85名,其中核心技术人员4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承担着公司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管理方面的重要职责,对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公司对技术人员的需求可能进一步增加。随着连接器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竞争对手对技术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福利、工作环境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则公司可能面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影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三)经营风险

1、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7.97%。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高速通讯连接器及其组件和汽车连接器及其组件,在高速通讯连接器及其组件方面,公司通讯连接器及其组件产品主要按照客户需求进行生产,以非标为主,由于产品结构变动或需求变动导致产能不饱和,可能会导致毛利率下滑;在汽车连接器及其组件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成本压力较大,产品毛利有下降的风险。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连接器组件主要为通讯连接器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组件,其中通讯连接器

组件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大型数据存储和交换设备,汽车连接器组件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家用汽车。如果在终端产品使用过程中连接器组件出现质量问题,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公司下游客户对连接器组件产品质量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若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将可能影响双方合作关系。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3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7,845.07万元。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分布较为集中,2023年12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合计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为94.60%。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公司主要客户信誉较高,资本实力较强、回款情况较好,但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五金材料、塑胶材料等,在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随着产品原材料价格上升等因素,公司运营成本和费用不断增加。如果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及时向下游转移相关成本,公司将面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5、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成将有效提升公司连接器组件产品产能,使公司生产和交付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但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增长未及预期或市场开拓受阻,将有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人员富余,从而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而增加成本费用负担的风险。2023年度,由于客户直接需求的变动,导致公司现有产能的不饱和。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连接器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连接器产品类别众多,细分市场高度分散,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众多中小连接器企业市场份额较低。从行业的竞争趋势看,全球连接器市场逐渐呈现集中化的趋势,形成寡头竞争的局面。未来,通信、汽车等下游应用领域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一方面,现有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企

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其他应用领域内的连接器企业横向发展进入通信、汽车领域。如果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不能持续保持产品品质的稳定和技术先进,紧跟下游市场的需求,并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通讯连接器产品处于通讯产业链上游,其需求受到下游通讯市场和数据中心市场发展态势的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通讯、云计算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5G 建设和数据中心建设大幅推迟,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汽车连接器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终端车厂和电池厂商等,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发生波动,将对公司汽车连接器产品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为4,909.69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7.19%。2023年度,公司外销业务产生汇兑损益-82.18万元,报告期的汇兑损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23%。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因人民币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8,266.4283,911.82-18.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7.0416,846.69-6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08.3915,727.39-6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2.258,801.69-9.20%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2,690.81173,116.50-0.25%
总资产195,013.43201,694.89-3.31%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1.95-65.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71.95-65.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1.82-67.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619.65减少15.7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318.35减少14.9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657.81增加2.84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7.04万元,同比下降 60.48%。一方面,公司通讯连接器及其组件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宏观经济环境低迷、通讯市场疲软加之公司下游客户消化库存,市场需求暂时性放缓;另一方面,公司汽车连接器及其组件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承压,毛利下降。 2、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0.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2.43%,主要为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及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同程度上升所致。经营利润的下降进而导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大幅度下降。

3、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20%,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4、2023年度,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同期下降3.31%,主要为2023年度公司盈利减少、归还银行借款及应付职工薪酬等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的变动主要为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因素影响所致,公司业务仍正常运转,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针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持续关注

并防范经营风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营稳定及财务稳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通讯连接器及其组件、汽车连接器及其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紧密把握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在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细分领域形成了连接器组件产品精密制造、精密模具设计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优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连接器组件产品精密制造能力优势、研发及设计开发优势、持续技术创新优势、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及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2023年度,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84%。公司对核心技术展开了进一步研究,紧贴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优化模具设计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同步自主配套自动化生产设施。在通讯连接器领域,公司伴随客户着力开发QSFP 112G和QSFP-DD等系列产品并对散热器部件不断进行优化;在汽车连接器领域,不断优化开发电控、电机模块等产品;逐渐在BMS方面逐渐研发新产品,如模组水冷板、精密结构件等;改善电池安全性,使电池结构更加稳定,并利用新型安全技术来降低电池的温度、压力和湿度。

综上,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为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不断提高公司在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领域核心技术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重视并不断加强研发投入。2023年度,公司研发支出为7,268.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4%;公司研发投入占比为10.65%,较去年同期增加2.84个百分点。

2023年度,公司新取得发明专利5件,各在研项目亦如期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27,290,3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8,949,104.73
加:利息收入4,659,688.00
加:理财收益8,786,251.81
减:手续费支出38,022.03
减:永久补流注51,570,449.30
募集资金余额178,663.75

注:详见本报告之“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799,999,551.04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3,068,502.42
减: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556,000,000.00
加:利息收入356,798.33
加:理财收益17,646,903.33
减:手续费支出3,245.97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23,931,504.31

2023年度,鼎通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详见本报告之“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针对相关问题,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采取相关规范措施,确保后续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上述事项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宏骏盛”),截至2023年12月末,鼎宏骏盛持有公司39,122,631股,占比39.58%。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成海、罗宏霞夫妇,截至2023年12月末,王成海、罗宏霞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8,737,765股,占比49.31%。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合计(股)持股比例
王成海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3,658,77627,162,79830,821,57431.18%
孔垂军董事、核心技术人员19,500125,831145,3310.15%
许辉董事----
肖继辉独立董事----
刘族兵独立董事----
袁志华监事会主席----
王成涛监事----
徐浩监事----
徐孝新副总经理19,500153,453172,9530.17%
朱圣根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5,00075,19290,1920.09%
陈公平财务总监15,000-20,0000.02%
王晓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5,000-15,0000.02%
罗宏国核心技术人员80046,03646,8360.05%

注:王成海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7,315股,通过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043股,通过鼎宏骏盛间接持有公司27,002,440股;孔垂军、徐孝新、朱圣根、罗宏国均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变动主要为相关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所

致,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职务本次减持股票数量(股)减持完成时间
孔垂军董事、核心技术人员6,5002023年6月
徐孝新副总经理6,5002023年6月
朱圣根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0002023年6月
王晓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0002023年6月
陈公平财务总监5,0002023年7月
罗宏国核心技术人员13,2002023年6月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纠纷等其他争议。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袁炜 黄波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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