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在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