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1 公司简称:和林微纳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骆兴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俊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和林微纳/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指 | 骆兴顺 |
MEMS | 指 | Micro-Electro Mechanical System,即微机电系统,是微电路和微机械系统按功能要求在芯片上的集成,通过采用半导体加工技术能够将电子机械系统的尺寸缩小到毫米或微米级 |
半导体芯片 | 指 | 在半导体片材上进行浸蚀,布线,制成的能实现某种功能的半导体器件 |
屏蔽罩 | 指 | 一种微型金属壳体,通过自身的屏蔽体将电子元器件、电路、组合件、电线电缆或整个电子系装保护起来,防止外界的干扰电磁场及热能向壳体内扩散,从而达到屏蔽各种外部电磁及热源的功效 |
连接器 | 指 | 一种常见的电子元器件,由一个或多个零部件装配而成的电子元件,主要起支撑和固定电子零部件的作用 |
结构件 | 指 | 一种常见的电子元器件,由一个或多个零部件装配而成的电子元件,主要起支撑和固定电子零部件的作用 |
精微模具 | 指 | 用来制作微型精密成型物品的工具 |
CP测试 | 指 | Circuit Probing、Chip Probing,也称为晶圆测试,测试对象是针对整片wafer中的每一个Die,目的是确保整片wafer中的每一个Die都能基本满足器件的特征或者设计规格书,通常包括电压、电流、时序和功能的验证。可以用来检测fab厂制造的工艺水平。 |
FT测试 | 指 |
Final Test,是芯片出厂前的最后一道拦截。测试对象是针对封装好的chip,CP测试之后会进行封装,封装之后进行FT测试。可以用来检测封装厂的工艺水平。
基板级测试 | 指 | 基板级测试主要应用于芯片的功能测试,使用PCB板+芯片搭建一个“模拟”的芯片工作环境,利用芯处片的测试socket将芯片的接口都引出,检测芯片的功能,或者在各种严苛环境下看芯片能否正常工作。 |
TWS耳机 | 指 | True Wireless Stereo,即真无线立体声耳机,一种基于MEMS技术发展起来的无线耳机 |
苏州和阳 | 指 |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赣州兰石 | 指 | 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和林贸易 | 指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工业园区和林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和林微纳科技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世纪同仁 | 指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
天衡 | 指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
意法半导体 | 指 | 意法半导体(ST)集团,是世界知名的半导体公司之一,本文意法半导体是指其在马耳他的附属公司,即ST Microelectronics (Malta) Ltd |
英伟达 | 指 | NVIDIA CORP,是一家位于美国加州的以设计智核芯片组为主的无晶圆IC半导体公司,是全球图形技术和数字媒体处理器行业领导厂商 |
英飞凌 | 指 | 英飞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一家全球领先的半 |
导体公司之一,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 | ||
霍尼韦尔 | 指 | 霍尼韦尔国际(Honeywell International)是一家多元化高科技制造企业,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 |
安靠公司 | 指 | Amkor,是一家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公司,也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封装和测试服务供应商 |
楼氏电子 | 指 | KNOWLES CORP,是世界上领先的高灵敏、微型麦克风与扬声器的制造商 |
歌尔股份 | 指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一家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上市公司,是国内先进的电声设备制造商 |
共达电声 | 指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潍坊的上市公司,是国内电声电子零组件的主要厂商之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科创板上市法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和林微纳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UIGreen Micro&Nano Technologie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UIGre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骆兴顺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63 |
公司网址 | http://www.uigreen.com |
电子信箱 | zqb@uigree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川 | 赵川 |
联系地址 | 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 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
电话 | 0512-87176306 | 0512-87176306 |
传真 | 0512-87176310 | 0512-87176310 |
电子信箱 | zqb@uigreen.com | zqb@uigreen.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和林微纳 | 688661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6,862.80 | 18,119.35 | -6.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40.81 | 5,418.46 | -32.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38.03 | 4,706.70 | -29.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4.24 | 5,892.37 | -65.6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6,628.41 | 57,116.48 | -0.85 |
总资产 | 68,090.40 | 69,543.23 | -2.0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5 | 0.774 | -41.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5 | 0.774 | -41.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7 | 0.672 | -37.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5 | 18.94 | 减少12.6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3 | 13.67 | 减少7.9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35 | 6.26 | 增加7.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62.80万元,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0.81万元。其中:
1)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布局AR/VR领域核心精微组件、超高频探针测试组件、基板级测试探针及部分微型医用耗材等项目,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8.53%;
2)报告期内,微机电(MEMS)精微电子零部件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系上一年主要终端产品更新发生季节性调整,本年度将跟随消费电子秋季新品发布正常出货;
3)报告期内,受疫情管控影响,部分时间供应链不畅,主要产品收入确认受到影响,新项目推进被动延迟。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增加、支付上一年度年终奖金及公司进一步扩充研发与海外销售团队(美国、日本、新加坡等)从而引起的职工薪酬增加。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6 | 固定资产处理净收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67 | 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奖励40万及其他奖励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6.88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4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02.7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现状
1、所属行业
公司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耕半导体芯片测试及MEMS精微零部件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属于“1.2电子核心产业”中的“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1)半导体芯片测试行业
半导体测试是半导体设计、生产、封装、测试流程中的重要步骤。半导体芯片的测试主要包括芯片设计验证、晶圆测试(CP测试)以及成品测试(FT测试)。测试芯片的各项功能指标须完成两个步骤:一是将芯片的引脚与测试机的功能模块连接起来,二是要通过测试机对芯片施加输入信号,并检测芯片的输出信号,判断芯片功能和性能指标的有效性。在晶圆或芯片测试时,半导体测试探针用于晶圆/芯片引脚或锡球与测试机之间的精密连接,实现信号传输以检测产品的导通、电流、功能和老化情况等性能指标。半导体测试探针用于设计验证、晶圆测试、成品测试环节,筛选出产品设计缺陷和制造缺陷,在确保产品良率、控制成本、指导芯片设计和工艺改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图:探针所处产业链结构示意图 来源:Uresearch
(2)MEMS行业
MEMS(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即微电子机械系统,通过将微传感器、微执行器、微电源、机械结构、信号处理、控制电路、高性能电子集成器件、接口、通信等子系统集成在一个微米甚至纳米级的器件上,从而达到电子产品的微型化、智能化、低成本、低能耗、易于集成和高可靠性。MEMS产品通常可分为MEMS执行器和MEMS传感器,其中传感器的市场占比约为70%左右。MEMS执行器主要负责接收电信号并将其转化为微动作,常见MEMS执行器包括微电动机、微开关等;MEMS传感器是一种检测装置,将感受到的信息按规律变换成电信号或其他形式的信息输出,常见的MEMS传感器包括惯性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声学传感器、环境传感器以及光学传感器等。
图:MEMS传感器产业链结构示意图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2、行业发展现状
(1)公司所处半导体芯片测试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在半导体市场需求旺盛的引领下,2021年半导体测试设备及其零部件市场高速增长,全球半导体测试探针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5.94亿美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20%。未来,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不断发展,2025年全球半导体测试探针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27.41亿美元 ,2021-2025年期间复合年增长率达14.51%,呈良好发展态势。
随着全球半导体产能不断向我国大陆地区转移,封装测试业已成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链中最具竞争力的环节,其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半导体测试探针的市场需求。同时,在迫切的产业自主可控需求、本土晶圆产线建设、5G新基建带来的本土设备需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我国半导体尤其是集成电路设备国产替代速度加快,空间巨大。2021年我国半导体测试探针市场规模达到18.75亿元,随着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不断发展,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32.83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超过15%。
来源:Uresearch
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新型应用终端的涌现,高性能SoC以及采用SiP封装工艺的芯片逐渐成为市场主流。高端SoC的结构复杂、SiP工艺在封装环节整合了各种不同的芯片,这均给芯片测试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对测试探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更大的可负载电流、更小的接触阻抗、更快的测算速度等。
随着电子设备的小型化、高性能化,集成电路向高密度化、高精度化方向发展,半导体元件的电极间距具有微细化的倾向。为适应集成电路的变化,必然要求测试时探针的数量更多、探针
间距更微细,以满足微小型芯片的检测要求。探针产品尺寸更细微化,这对于探针厂商的精密制造工艺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MEMS工艺。随着5G时代的到来,未来电子产品的信号频率将会有显著提高,用于检测半导体芯片的测试探针必须要能够适应高频条件下的测试环境,需要在高频环境下保持探针的接触稳定性、避免相互间干扰等。
(2)公司所处MEMS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由于移动互联网的推动、5G通信网络升级、数字信息与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微机电(MEMS)市场需求随着下游应用行业的持续发展而高速成长,据Yole Developement预计,微机电(MEMS)全球市场将在2019年到2024年间有+8.3%的价值增长和+11.9%的单位增长。
根据赛迪智库的统计,2019年中国MEMS市场规模约600亿元,占全球市场比例约54%,预计到2022年,中国MEMS市场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国产替代需求强烈。从细分领域来看,中国市场射频MEMS以25.9%的比例成为2019年最广泛应用的MEMS产品,MEMS压力传感器占比
19.2%,位居第二,排名三至四位的分别是IMU惯性传感器、MEMS麦克风传感器,市场占比分别为8.9%和7.1%。
图:按应用领域划分市场规模预测 图:按产品划分市场规模预测 来源:Yole
微机电(MEMS)的新用途,如用于高分辨率打印的MEMS打印头,更广泛用于语音接口的麦克风将使设备厂商受益;红外传感器将在建筑智能化和零售行业得到较好的发展;5G商用将推动对新芯片的需求,RF MEMS和MEMS振荡器的市场需求将受益于新基站的部署和持续增长的边缘计算;在中国,根据《乘用车轮胎气压检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规定要求,2020年1月1日起TPMS(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的缩写,即轮胎压力监测系统)强制安装法规开始执行,国内生产的所有车辆必须安装TPMS系统,这有利于压力传感器市场需求的增长。
另外,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基于语音的虚拟个人助理(VPA)的快速增长,为微机电(MEMS)需求带来了强劲的市场发展驱动力,VPA现已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无线耳机、智能音箱、汽车及智能电视等设备中。VPA音频系统主要由麦克风、扬声器、音频编解码器、音频放大器及计算和分析语音数据的组件组成。
根据Yole预测,2026年新兴技术应用将驱动全球MEMS市场规模增至182亿美元,2021-2026年Cagr6.5%。可穿戴设备中的MEMS麦克风、惯性MEMS、气体传感器和环境感知、用于LIDAR和
AR/VR的光学MEMS、MEMS微型扬声器和其他由新技术驱使的设备将在未来5年驱动MEMS器件市场较快速成长。
图:MEMS细分产品市场规模预测(百万美元)来源:Yole
(二)主营业务说明
1、主要业务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微型精密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微型精密电子零部件和元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MEMS精微屏蔽罩、精密结构件、精微连接器及零组件。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精微屏蔽罩等,应用领域如下:
(1)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系列产品
由于半导体产品的生产工艺十分繁杂,任何工序的差错都可能导致出现大量产品质量不合格,并对终端应用产品的性能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测试对于半导体产品的生产而言至关重要,贯穿半导体产品设计、制造、封装及应用的全过程。
探针是半导体测试中所需的重要耗材,通过与测试机、分选机、探针台配合使用,用于设计验证、晶圆测试、成品测试环节,通过连接测试机来检测芯片的导通、电流、功能和老化情况等性能指标,在确保产品良率、控制成本、指导芯片设计和工艺改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和林微纳的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深抽拉套筒产品、射频芯片测试一体化探针、高频高速 50GHz测试探针以及组件及引脚 0.15pitch 及以下微型测试探针等,主要应用于测试机及探针台等半导体封测设备。
(2)精微屏蔽罩
精微屏蔽罩是精密电子设备主板上的一种微型金属壳体,通过自身的屏蔽体将电子元器件、电路、组合件、电线电缆或整个电子系统封装保护起来,防止外界的干扰电磁场及热能向内扩散,从而达到屏蔽各种外部电磁及热源的功效。
在公司精微屏蔽罩系列产品中,MEMS屏蔽罩主要应用于手机、耳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音箱、汽车轮胎等领域;医疗电子屏蔽罩主要应用在医疗助听器等领域;光学屏蔽罩主要应用在手机、汽车、安防等领域。
图:和林微纳的主要产品用途及其应用领域
2、主要经营模式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产业链供应模式以及VMI(寄售)业务合作模式。在产业链供应模式下,公司主要与部分终端品牌厂商以及组件厂商共同设计、开发精微电子零部件产品,并向组件厂商供应产品;在VMI业务模式下,供应商需要根据合同约定为客户供应不低于最低标准库存的货物,客户从库存中领用产品后根据实际领用情况与供应商结算货款。
(2)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按需采购、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并设置采购部负责管理采购活动。公司的采购体系执行ISO9001标准,由采购部门根据各个产品的需求量、生产计划以及库存情况确定原材料的采购计划,采购价格的确定方式主要采用询价模式,质量部负责对采购商品和服务的检验工作,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采购预算及资金支付。
(3)定制化开发模式
公司的微机电(MEMS)精微电子零部件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系列产品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程度。在部分定制化产品的开发中,公司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组件厂商或部分终端品牌厂商的前端产品设计,并与客户的开发人员共同制定产品的技术标准和生产方案;方案通过评估后,公司安排进行模具设计以及产品的试生产;在试生产经客户认可后,公司开始为客户批量供应相关产品。
(4)生产模式
公司在产品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后,对于采取非VMI业务模式的客户,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对于采取VMI业务模式的客户,公司每月根据客户的产品领用、结算以及库存情况制定当期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客户介绍、现有客户挖掘、参加行业展会、主动拜访以及客户主动询价等方式获得业务机会,相关的销售活动和客户服务工作主要由市场及销售部和技术部负责执行。且由于公司的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在报告期内基本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
(6)研发模式
公司专注于精微电子零部件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在微机电(MEMS)精微电子零部件以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领域内积累丰富的研发经验。公司制定了严格、规范的
研发管理制度和研发流程,产品和工艺的研发主要包括了立项阶段、策划阶段、设计阶段、验证阶段和终试转量产阶段,涵盖了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的所有主要环节。
3、市场地位
在微机电(MEMS)精微电子零部件领域,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成功进入国际先进 MEMS厂商供应链体系并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 在声学传感器领域内,公司拥有突出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
在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领域,公司虽然业务开展时间较短,但是相关业务的开展十分迅速,并已经成为了众多国际知名芯片及半导体封测厂商的探针供应商,是国内同行业中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之一。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潜心研发,公司已在MEMS用精微电子零部件和元器件以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的生产、研发和检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有效提高了产品的品质和性能。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适用产品 | 技术用途 | 先进性指标 | 先进程度 | 技术来源 | 是否专利 | 目前阶段 |
1 | 多排多列的模具设计和高速生产加工工艺排布技术 | 精微屏蔽罩 | 1、显著提高生产效率; 2、有效降低产品成本。 | 在高精度(高度公差控制在±0.012mm条件下)批量生产情况下,单日的精微屏蔽罩产量达到了200万只以上。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是 | 批量生产 |
2 | 微型双金属屏蔽罩模内交叉叠层技术 | 精微屏蔽罩 | 创新型产品,满足高频环境下的屏蔽和隔热需求。 | 属于创新型产品,少数能够应用于5G高频高热工作环境的屏蔽罩产品。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否 | 批量生产 |
3 | 微型电阻焊焊点冲压成型技术 | 精密结构件 | 1、提升产品加工精度; 2、提高产品生产的良品率。 | 1、在200微米的宽度内实现高精度焊接; 2、实现焊接后的位置偏差在8微米以内。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是 | 批量生产 |
4 | 微型精密复杂异性深拉伸技术 | 精微屏蔽罩 | 1、全翻边成型技术,替代原有技术; 2、显著提升同类产品的生产效率; 3、显著提高产品的防水防尘等级。 | 1、取代原有的机加工工艺,使得同类产品的产能得到有效提升,每日产出由5,000件增加至90,000件; 2、全翻边技术有效阻挡了防水密封圈的松动,使防水防尘等级达到IP67以上。 | 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是 | 批量生产 |
5 | 微型精密拉伸旋切制造技术 | 精微屏蔽罩 | 1、在不破损微型模具零件的情况下实现产品的量产; 2、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 1、微小零件旋切技术,能够实现批量生产直径2.5mm的麦克风屏蔽罩; 2、使用该技术生产的屏蔽罩产品的切口表面平整度度能够达到12微米以内,可直接进行焊接,免去了平面研磨环节。 | 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是 | 批量生产 |
6 | 微型精密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生产制造工艺 | 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 | 1、能够满足0.5mm引脚间距及以上的探针自动化组装; 2、能够将该类产品的生产效率提高70% 以上。 | 1、将探针产品每小时的产能从150件/小时提高到650 件/小时; 2、在大批量生产的条件下将产品关键尺寸精度误差控制在+/-5微米以内。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是 | 批量生产 |
7 | QFN(方形扁平无引脚)封装芯片测试探针和基座 | 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 | 1、可以满足高频大电流射频芯片低插损的测试要求; 2、显著提高测试系统的使用寿命。 | 1、可实现30GHz高频率工作环境下测试电信号的插损小于1dB; 2、可负载电流大于5A; 3、使探针产品的阻值小于20 毫欧姆,提高产品传导性; 4、使该类产品的使用寿命达到了15万次,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是 | 批量生产 |
8 | 测试高速GPU芯片的同轴探针 | 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 | 1、可满足高频高速芯片的测试要求; 2、显著减少信号串扰和失真。 | 1、减少信号串扰和失真; 2、可实现60GHz带宽频率工作环境下测试电信号的插损小于1dB。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是 | 批量生产 |
9 | 防震动、高可靠低阻值连接器 | 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 | 1、可以实现工作全程无断点; 2、产品可在震动环境下保持稳定工作; 3、显著减少产品阻值; 4、产品寿命时间长。 | 1、产品连接阻值小于10毫欧姆; 2、产品寿命可以达到25万次以上; 3、实现零插拔力; 4、具备防震动功能,可用于5G通信基站。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是 | 批量生产 |
10 | 半导体测试探针套筒深拉伸工艺 | 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 | 1、显著提升产品的生产效率;2、替代进口加工件,有效降低产品成本。 | 1、取代原有的机加工工艺,使得同类产品的产能得到有效提升,相同生产周期内,效率可提高近5-10倍; 2、替代进口加工件,成本可降低2-3成。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申请中 | 批量生产 |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未出现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7项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0 | 0 | 58 | 14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7 | 80 | 6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1 | 0 | 1 | 0 |
合计 | 9 | 7 | 141 | 85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508,901.84 | 11,337,491.36 | 98.5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22,508,901.84 | 11,337,491.36 | 98.5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35 | 6.26 | 7.0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较去年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扩编研发团队,研发人员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5G射频扁平无引脚封装芯片测试用冲压端子研发 | 60.00 | 92.89 | 157.70 | 项目正常推进中,已实现与初代产品相比,插损及回损频段均提高了4-5Ghz,现处于小批量生产中。 | 达到30Ghz以上的测试带宽,并且优化设计,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达到300k以上的测试寿命。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 QFN射频芯片封装领域 |
2 | 精密探针针头制造工艺研发 | 1,350.00 | 256.71 | 353.50 | 项目正常推进中,现处于探针的零部件样品研发过程中。 | 实现高精度探针的零部件的国产加工替代。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测试探针 |
3 | 塑胶与金属结合成型技术制造工艺研发 | 180.00 | 187.21 | 413.35 | 项目拟结题,已实现冲压金属件尺寸精度控制在0.005mm以内,产品平面度控制在0.02mm以内。 | 复杂度高、精度高的冲压产品与注塑结合,进一步增加产品应用率。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医疗、工业级连接器、芯片测试领域 |
4 | 新型特种材料助听器屏蔽壳的研发 | 80.00 | 87.54 | 243.26 | 项目正常推进中,现处于小批量生产中。 | 通过对新型特种材料的研发,实现特种材料的旋切工艺能满足断面平面度0.02Max的能力,将镜像产品镭射焊接的良率提升到96%以上,为医疗类助听器屏蔽壳提供更高的品质保障。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医疗助听器领域 |
5 | 新型异型微型马达金属罩的研发 | 120.00 | 149.79 | 241.70 | 项目正常推进中,现处于小批量生产中。 | 实现高端摄像模组对微型马达罩的品质要求,诸如:无痕拉伸、侧面平面度 0.02Max,无毛刺冲压等的工艺能力,以保证打码识别无异常。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摄像模组中 |
6 | TOF镜头外壳研发 | 80.00 | 60.26 | 105.57 | 项目拟结题,已实现整版产品平面度达到0.6mm以内, | 实现产品平面度达到 0.6mm 以内;模具加工精度控制在 0.003mm以内,并保证产品位 | 国内 | 主要应用于手机领域 |
产品位置度控制在0.025mm以内。 | 置度控制在0.025mm 以内;实现模具关键零部件寿命提升约 20%。 | 先进 | ||||||
7 | 超高频65GHz的探针和基座的测试组件研发 | 900 | 475.13 | 475.13 | 项目正常推进中,已实现仿真可达到预定设计的65GHz带宽,现处于客户验证阶段、小批量生产中。 | 实现欧美产品的国产替代。 | 国际先进 | 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同轴测试探针、测试座 |
8 | 微型传动系统中齿轮箱组件及塑胶齿轮研发 | 600.00 | 197.15 | 197.15 | 项目正常推进中,现处于样品研发过程中。 | 塑料成型工艺替代传统金属机加工齿轮,齿形齿向精度可达到ISO 1328 8级精度,轴孔直径齿轮控制在0.02mm以内。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汽车、智能机器人、手表领域 |
9 | 70以上级测试线针研发 | 1,330.00 | 144.10 | 144.10 | 项目正常推进中,现处于样品与工艺研发过程中。 | 能够对0.03mm~0.09mm针段进行磨尖,且确保磨尖过程中针段磨尖部分不会发生较大震颤而导致精度低下;设计限制端磨塞最大磨削进给量的控制结构,从而保证对针段两端的有效磨平。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晶圆级Wafer测试及芯片封装测试 |
10 | 存储类晶圆测试机机箱研发 | 100.00 | 54.31 | 54.31 | 项目正常推进中,初期型号样品目前已验证通过,正在研发测试效率更高的型号。 | 气孔位置精度达到0.03mm内,平面度0.1mm以内,框体罩壳表面平整度提升约50%。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电子数据的存储 |
11 | 叠层型3D封装用屏蔽罩的研发 | 1,200.00 | 278.22 | 278.22 | 项目正常推进中,已完成样品模具设计。 | 产品最终高度公差需满足+/-0.014mm,实现叠层型3D封装用屏蔽罩的上料、采用CCD检测进行点胶、贴膜、保压等工序。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MEMS传感器领域 |
12 | 精微复杂异型产品成型工艺研发 | 600.00 | 144.74 | 144.74 | 项目正常推进中,已完成样品模具设计。 | 满足产品多步折弯角度和R角需求,解决产品料带送料不顺技术问题,实现模具关键零部件寿命提升约50%。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 |
13 | 全自动智能注射笔研发 | 590.00 | 39.97 | 39.97 | 项目正常推进中,已完成样品设计。 | 药液以超过150米/秒-250米/秒之间的速度从药管喷出,药管出口直径在0.15mm以内,注射精度控制在0.01ml。 | 国内 | 主要用于胰岛素注射领域 |
先进 | ||||||||
14 | 医用疫苗给药雾化器研发 | 200.00 | 26.02 | 26.02 | 项目正常推进中,现处于样品设计过程中。 | 50%的雾化粒子直径不大于9um,药液残留量不大于0.5ml。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疫苗给药领域 |
15 | 精微异型模具成型零部件加工技术研发 | 1,300.00 | 23.97 | 23.97 | 项目正常推进中,现处于模具零件设计过程中。 | 实现模具零件制造过程的大数据查询,满足异型零件加工精度0.005mm以内。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模具加工领域 |
合计 | / | 8,690.00 | 2,218.01 | 2,898.6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18 | 7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8.37 | 22.5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173.64 | 562.9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9.95 | 8.0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本科及以上 | 35 | 29.66 |
大专及以下 | 83 | 70.34 |
合计 | 118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1 | 26.2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9 | 58.4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 | 15.26 |
合计 | 118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丰富的精微零部件和芯片探针制造技术
公司的研发工作主要由研发中心和各项目事业部下属的技术部承担,公司分管研发的副总经理担任研发部门的负责人。公司的研发部门主要包括精微金属冲压、精微注塑以及半导体测试探针三条产品线,各产品线分别负责相关产品的产品、工艺以及技术研发。由于公司较早进入并聚焦MEMS精微零部件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领域,高度重视技术积累和专利储备,在专利数量、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等技术成果方面,公司常年坚持投入并取得良好成果。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国内专利85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累计申请国内专利141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
(2)精微零部件行业精密加工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数十项国内国际先进的核心技术。在精微金属制造、精微模具设计以及微型复杂结构加工等领域有着突出的技术优势,产品有加工精度高、结构复杂精密、环境适应性好、批量生产中良品率高等特点,已达到了行业内知名厂商对精微电子零部件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2021年,和林微纳加工能力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工材料厚度最薄达0.01mm,冲裁公差可控制在
0.005mm以内,弯曲公差仅为0.01mm,位置公差仅为0.02mm,模具零件制造精度达到0.001mm,
微型注塑平面度达到0.02mm,成型总公差达只有0.01mm。半导体探针产品每小时的产能从250件/小时提高到650件/小时;在大批量生产的条件下将产品关键尺寸精度误差控制在+/-5微米以内。
(3)精密生产下规模化供货优势
MEMS及半导体封测厂商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速度通常都有较高的要求,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在行业中能够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也更容易获得下游客户稳定的订单需求。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组装设备可实现2μm以内的精微产品对位组装,在大批量生产的条件下生产的探针产品能够实现引脚间距为0.15mm的芯片的检测,优于国内同行业的半导体测试探针产品
0.3~0.4mm的平均水平。目前,和林微纳已具备对超精微产品的自动化生产能力,是国内同行业中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之一。
(4)服务国际知名厂商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
公司下游客户对合格供应商的认证程序十分严格,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周期较长,认证程序复杂。凭借较高良品率和参数一致性水平、持续稳定的产品供应能力,公司已通过众多国际领先客户的合格认证,在MEMS精微零部件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与多家海外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加大力度开拓海外市场,获得数家芯片设计厂商需求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的验证机会,并取得数家芯片设计厂商的部分订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宏观环境不容乐观,国内各地疫情不断反复,面对困难形势,公司一方面深化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内部运行效率;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司所处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关系,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6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40.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3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08%。
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如下:
1、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
公司依托自身研发能力,结合客户实际应用场景和需求,积极与客户技术部门建立完善的合作研发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本着研发创新为发展基石的思路,持续地、有计划地推进公司自主研发,公司研发费用为2,250.8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35%。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国内专利85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累计申请国内专利141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
2、加强现有行业深耕,推进新行业布局
在微机电(MEMS)精微电子零部件领域,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成功进入国际先进MEMS厂商供应链体系并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在声学传感器领域内,公司拥有突出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并且在光学传感器结构件领域有了突破性技术积累,成功成为行业头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在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领域,公司虽然业务开展时间较短,但是相关业务的开展十分迅速,并已经成为了众多国际知名芯片及半导体封测厂商的探针供应商,是国内同行业中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之一。同时,公司的研发团队已开展对MEMS工艺晶圆测试探针和基板级测试探针的相关研究,已形成了部分技术储备,其中一种MEMS螺旋弹簧探针、一种含有定位柱结构的MEMS针、一种具有刻蚀尖部的MEMS悬臂梁探针、一种新型线型探针测试结构和一种具有加强结构的悬臂梁探针等专利已经提交申请,处于审核阶段。
3、新厂区建设及精益改善有序推进,提升整体制造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在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厂区的生产线规划建设及IPO部分项目搬迁,该厂区规划实施完成后将可以逐步实现产能扩大及新项目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对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规划、夯实未来发展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另一方面,公司围绕效率提升、成品质量提升、产品交付周期缩减三个方向,有序开展各项精益改善活动,优化工序分布,提高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同时积极调动全员参与精益改善并培养一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益改善骨干,为公司未来精益化夯实人才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技术风险
1、技术更新及产品升级风险
公司所处的精密制造行业对技术及工艺水平要求较高,公司下游应用行业包括消费电子、半导体等行业属于技术驱动型行业,行业产品更迭速度较快,只有不断更新技术和提升工艺水平,才能满足市场需求。若未来公司不能及时跟踪、掌握并正确分析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对行业的影响并采取恰当应对措施,无法及时完成原有产品的升级换代,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将对未来公司业绩增长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
精密制造行业涉及的学科知识众多,且下游企业大多集中在欧美以及日韩等发达地区,行业内的企业需要充分参与国际化经营才能获得更多的业务计划,因此行业对技术和经营人才都有着较高的要求。未来,随着MEMS以及半导体芯片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国内企业进一步融入全球产业链,相关人才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高,而国内涉及MEMS以及半导体封测产业的精密制造行业起
步较晚,行业内优秀人才较为缺乏。近年来,国内外企业人才资源竞争激烈,如果公司关键研发技术人员离职,且公司在短期内无法补足人才缺口,可能使得公司无法实现产品技术的不断迭代,对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半导体行业周期及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MEMS和半导体芯片产业。半导体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具有周期性特征。如果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增长大幅放缓,或行业景气度下滑,半导体厂商的资本性支出可能延缓或减少,对半导体测试的需求亦可能延缓或减少,将给公司的短期业绩带来一定的压力。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的完善,资本市场的投资热情不断增长,促使更多的企业开始尝试进入MEMS以及半导体封测相关的精微电子零部件和元器件制造业中,若市场竞争加剧且公司无法持续保持较好的技术水平,可能导致公司客户流失、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占比较大的风险
公司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部分主要客户销售占比较大的风险。未来,如果主要客户的技术创新、业务布局和采购政策等业务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对公司相应产品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4、新市场和新领域拓展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周期可能非常漫长,并且具有不确定性。从最初与客户接触到配合开发、验证直至执行采购订单,公司的销售周期一般是6到24个月甚至更长。未来公司将加大市场拓展,加快新应用领域产品开发。若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拓展客户,或无法在新应用领域取得进展,将导致公司新市场或新领域拓展不利,并对公司增长的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5、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28.45万元、
865.83万元和82.6万元,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显著降低,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降低盈利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半导体产业链和消费类电子行业,其需求直接受到芯片制造、封测行业及终端应用市场的影响。
如果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增长大幅放缓,或行业景气度下滑,导致5G通信、计算机、消费电子、网络通信、汽车电子、物联网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晶圆制造、封测企业将面临产能过剩
的局面,从而导致芯片产品销量和价格的下降,其营业收入、盈利能力也将随之下降。半导体厂商的资本性支出可能延缓或减少,对半导体测试的需求亦可能延缓或减少,将给公司的短期业绩带来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积极开发客户并且尽可能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测试方案,同时加大对市场空间的拓展力度,推出更多类型的产品,以减缓行业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冲击。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新冠疫情在国内已基本稳定,但国外疫情仍然处于反复状态。虽然各国政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新冠疫情发展、降低疫情对经济影响,但是对宏观经济及国际贸易最终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出现反复,不排除防控措施的实施对行业供应链及公司产品生产及验收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国际贸易环境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国外。同时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多为境外品牌,且部分产品所需原材料亦来自于境外采购。若未来美国与中国的贸易摩擦持续升级、贸易产品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进而发生提高关税及限制进出口的情况,公司可能出现客户流失、生产设备来源受限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销售收入中有部分为外销收入,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收入确认时间与货款结算时点存在一定差异,期间汇率发生变化将使公司的外币应收账款产生汇兑损益,人民币对主要结算货币汇率的升值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86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0.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8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6,862.80 | 18,119.35 | -6.93 |
营业成本 | 9,650.89 | 10,203.78 | -5.42 |
销售费用 | 610.92 | 482.62 | 26.58 |
管理费用 | 777.99 | 787.85 | -1.25 |
财务费用 | -239.62 | 14.71 | -1,728.44 |
研发费用 | 2,250.89 | 1,133.75 | 98.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4.24 | 5,892.37 | -65.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9.81 | -30,371.8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63.05 | 30,867.30 | -117.7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微机电(MEMS)精微电子零部件收入略有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的减少主要系收入减少,成本亦相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增加而引起的薪酬成本的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及业务招待费减少综合影响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力度,而引起的研发薪酬及研发机物料消耗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及应收款项及存货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度购买的理财资产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去年3月在科创板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777.65万元,主要系本年度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重点布局AR/VR领域使用的MEMS精微零组件、超高频探针测试组件、基板级测试探针等项目,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17.14万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6,270,793.71 | 17.08 | 111,523,754.60 | 16.04 | 4.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730,709.59 | 16.26 | 204,433,262.87 | 29.40 | -45.84 | 主要系用于理财的结构性存款减少 |
应收款项 | 86,593,124.37 | 12.72 | 73,398,760.27 | 10.55 | 17.98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059,897.15 | 6.03 | 40,728,243.12 | 5.86 | 0.81 | |
存货 | 48,830,207.27 | 7.17 | 39,251,781.03 | 5.64 | 24.40 | |
合同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137,730,056.07 | 20.23 | 73,919,362.05 | 10.63 | 86.32 | 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增加 |
在建工程 | 53,835,788.95 | 7.91 | 13,173,825.91 | 1.89 | 308.66 | 主要系在安装设备增加 |
无形资产 | 19,345,345.95 | 2.84 | 8,253,512.11 | 1.19 | 134.39 | 主要系土地使用权的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
短期借款 | ||||||
合同负债 | 271,907.26 | 0.04 | 138,385.20 | 0.02 | 96.49 | 主要系预收 |
款增加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4.41 | 38,000,000.00 | 5.46 | -21.05 | |
租赁负债 | ||||||
预付款项 | 3,776,170.37 | 0.55 | 1,167,329.88 | 0.17 | 223.49 | 主要系预付的材料款股价 |
应付职工薪酬 | 8,765,948.64 | 1.29 | 14,730,072.42 | 2.12 | 40.49 |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一年度年终奖金 |
应交税费 | 1,411,943.93 | 0.21 | 533,246.60 | 0.08 | 164.78 | 主要系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附加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872,603.3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余额为11,073.07万元,均为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及一家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工业园区和林微纳科技有限公司 | 拟从事半导体测试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正在筹建中,未实际开展业务 | 500 | 100% | 499.89 | 499.83 | 0 | -0.17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拟从事MEMS精微零部件及半导体测试探针等的销售,筹建中,未实际开展业务 | 10 | 100% | 9.64 | 9.25 | 0 | -0.75 |
UIGREEN株式会社 | 拟从事半导体测试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正在筹建中,未实际开展业务 | 8,000万日元 | 100% | 444.18 | 438.75 | 0 | -4.5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2年4月20日 | 详见《和林微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刘以可 | 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江晓燕 | 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企业。公司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冲压、清洗、研磨、抛光、注塑成型、精密机加工、测试探针组装、调试、自动化贴膜、激光打孔、自动化包装、检验等环节,主要消耗能源为电能;生活污水经市政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浒光运河;生活垃圾与苏州高新区通安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清运协议,由通安市政负责厂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餐厨垃圾与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清运协议,由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由2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普通固废分类后出售,危险废物与有资质的厂商签订处置协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设备隔音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实现厂界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生产运营,符合环保方面的相关规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公司严格遵循14001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内容,从废气、废水、废弃、噪声等的管理办法,到用水、电、纸管理办法等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来提高全公司员工的环保意识,保障生态环保职责的履行。公司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内部宣传,增强员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意识,从细小做起,在日常办公中注重节电、节水、节纸、绿色出行等,倡导员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骆兴顺 | 备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苏州和阳 | 备注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崔连军 | 备注3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江晓燕、罗耘天 | 备注4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钱晓晨 | 备注5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刘志巍 | 备注6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王玉佳、杨勇 | 备注7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德志 | 备注8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马洪伟 | 备注9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骆兴顺 | 备注1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苏州和阳 | 备注1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崔连军 | 备注1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江晓燕、罗耘天 | 备注13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钱晓晨 | 备注1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刘志巍 | 备注15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马洪伟 | 备注1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余方标 | 备注17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赣州兰石 | 备注18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和林微纳 | 备注19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苏州和阳 | 备注2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和林微纳 | 备注2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骆兴顺 | 备注23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苏州和阳 | 备注2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和林微纳 | 备注25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骆兴顺 | 备注2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苏州和阳 | 备注27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骆兴顺 | 备注28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苏州和阳 | 备注29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3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和林微纳、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苏州和阳 | 备注3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和林微纳 | 备注3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骆兴顺 | 备注33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3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崔连军、余方标、马洪伟、钱晓晨、以及江晓燕与罗耘天 | 备注35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赣州兰石、苏州和阳 | 备注3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骆兴顺 | 备注37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苏州和阳 | 备注38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骆兴顺 | 备注39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钱晓晨、马洪伟、余方标、崔连军、江晓燕与罗耘天 | 备注4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和阳、赣州兰石 | 备注4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4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5)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2: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
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5)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4:
(1)本人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通过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5)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5: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5)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6: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已取得的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备注7: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已取得的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3)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备注8: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已取得的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备注9: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
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10: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备注11: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备注12: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备注13: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
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备注14: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备注15: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备注16: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备注17: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备注18: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
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备注19: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备注20:
本人将严格按照《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备注21:
本企业将严格参照《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控股股东各项义务和责任,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企业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备注22: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将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购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备注23: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也将购回公司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备注24: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企业也将购回公司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备注25: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26: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27: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28: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⑦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⑧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备注29:
①本企业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③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④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备注30: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⑦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备注31: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32: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③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④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33: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本人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④不得转让公司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⑥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备注34: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本人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④不得转让公司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⑥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35: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不得转让公司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⑤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36: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不得转让公司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⑤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37: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人近亲属以及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二、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控股、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三、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转让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四、在公司审议本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公司认定本人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五、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六、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备注38:
公司实际控制人骆兴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苏州和阳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二、在本企业为骆兴顺控制期间,本企业将不会采取控股、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同时,本企业将对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按本承诺函的内容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按照本承诺函履行不竞争的义务。三、在本企业为骆兴顺控制期间,如本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转让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四、在公司审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公司认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企业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五、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其他
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六、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为骆兴顺控制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备注39:
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骆兴顺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三、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四、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五、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六、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七、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八、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九、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备注40:
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股东钱晓晨、马洪伟、余方标、崔连军、江晓燕与罗耘天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三、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四、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五、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六、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七、本人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八、本人承诺在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九、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41:
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股东苏州和阳、赣州兰石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报告期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三、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四、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五、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六、本企业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七、本企业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八、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42:
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三、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四、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五、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六、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七、本人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八、本人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九、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354,200,000 | 311,957,547.17 | 327,257,800 | 311,957,547.17 | 150,881,611.02 | 48.37 | 52,560,671.36 | 16.85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微机电(MEMS)精密电子零部件扩产 | 否 | 首发 | 141,061,300.00 | 125,761,047.17 | 52,560,375.05 | 41.79 | 2024年3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 | 否 | 首发 | 76,196,500.00 | 76,196,500.00 | 59,163,647.30 | 77.65 | 2024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 | 否 | 首发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39,157,588.67 | 35.60 | 2023年3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3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赎回金额为35,3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11,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000,000 | 78.75 | -8,000,000 | -8,000,000 | 55,000,000 | 68.7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3,000,000 | 78.75 | -8,000,000 | -8,000,000 | 55,000,000 | 68.7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800,000 | 13.5 | -5,000,000 | -5,000,000 | 5,800,000 | 7.2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2,200,000 | 65.25 | -3,000,000 | -3,000,000 | 49,200,000 | 61.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7,000,000 | 21.25 | 8,000,000 | 8,000,000 | 25,000,000 | 31.2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0 | 21.25 | 8,000,000 | 8,000,000 | 25,000,000 | 31.2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0,000,000 | 100 | 80,00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8,000,000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余方标 | 3,000,000 | 3,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29 |
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3,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29 |
华兴证券科创板和林科技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0 | 2,000,00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2/3/29 |
合计 | 8,000,000 | 8,000,000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1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骆兴顺 | 110,449 | 30,710,449 | 38.39 | 30,710,449 | 30,710,44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钱晓晨 | 0 | 7,800,000 | 9.75 | 7,800,000 | 7,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马洪伟 | 69,000 | 4,869,000 | 6.09 | 4,869,000 | 4,869,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800,000 | 6 | 4,800,000 | 4,8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余方标 | 0 | 3,000,000 | 3.75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崔连军 | 0 | 3,000,000 | 3.75 | 3,000,000 | 3,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000,000 | 3.75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江晓燕 | 0 | 1,800,000 | 2.25 | 1,800,000 | 1,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罗耘天 | 0 | 1,200,000 | 1.5 | 1,200,000 | 1,2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华兴证券-招商银行-华兴证券科创板和林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00,000 | 1,100,000 | 1.3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余方标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华兴证券-招商银行-华兴证券科创板和林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60,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63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品质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8,4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436 |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月异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40,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69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价值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4,9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99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8,2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22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7,8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846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84,2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29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骆兴顺持有苏州和阳28.12%的合伙份额,担任苏州和阳的普通合伙人;崔连军为骆兴顺的外甥;江晓燕与罗耘天为母子关系; (2)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骆兴顺 | 30,710,449 | 2024/3/2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 | 钱晓晨 | 7,800,000 | 2024/3/2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3 | 马洪伟 | 4,869,000 | 2024/3/2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4 |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00,000 | 2024/3/2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5 | 崔连军 | 3,000,000 | 2024/3/2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6 | 江晓燕 | 1,800,000 | 2024/3/2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7 | 罗耘天 | 1,200,000 | 2024/3/2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8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10 | / | /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骆兴顺持有苏州和阳28.12%的合伙份额,担任苏州和阳的普通合伙人;崔连军为骆兴顺的外甥;江晓燕与罗耘天为母子关系; (2)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华兴证券-招商银行-华兴证券科创板和林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1/3/29 | 无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华兴证券科创板和林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骆兴顺 | 董事 | 30,600,000 | 30,710,449 | 110,449 | 股份增持 |
马洪伟 | 董事 | 4,800,000 | 4,869,000 | 69,000 | 股份增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及关于5%以上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5%以上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骆兴顺先生完成股份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710,449股;报告期内董事马洪伟先生增加持有公司股份69,000股,累积持有公司股份4,869,000股。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6,270,793.71 | 111,523,754.6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10,730,709.59 | 204,433,262.8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86,593,124.37 | 73,398,760.2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1,059,897.15 | 40,728,243.12 |
预付款项 | 七、7 | 3,776,170.37 | 1,167,329.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804.55 | 11,864.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8,830,207.27 | 39,251,781.0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584,396.45 | 5,624,908.21 |
流动资产合计 | 411,851,103.46 | 476,139,904.1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37,730,056.07 | 73,919,362.05 |
在建工程 | 七、22 | 53,835,788.95 | 13,173,825.9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9,345,345.95 | 8,253,512.1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662,246.84 | 8,933,448.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006,511.61 | 866,507.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0,472,904.07 | 114,145,785.2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9,052,853.49 | 219,292,441.47 | |
资产总计 | 680,903,956.95 | 695,432,345.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64,286,753.80 | 55,961,388.1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71,907.26 | 138,385.2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765,948.64 | 14,730,072.4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11,943.93 | 533,246.6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88,747.07 | 76,678.77 |
其中:应付利息 | 31,666.67 | 47,777.78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884,652.42 | 2,555,830.17 |
流动负债合计 | 78,009,953.12 | 78,995,601.3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0,000,000.00 | 38,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6,609,884.95 | 7,271,979.2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609,884.95 | 45,271,979.25 | |
负债合计 | 114,619,838.07 | 124,267,580.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59,789,859.55 | 359,789,859.5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23,892.67 | -35,12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3,786,489.80 | 13,786,489.8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3,231,662.20 | 117,623,535.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6,284,118.88 | 571,164,765.0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6,284,118.88 | 571,164,765.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0,903,956.95 | 695,432,345.65 |
公司负责人:骆兴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879,671.35 | 106,472,208.6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730,709.59 | 204,433,262.8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86,586,286.28 | 73,398,760.27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059,897.15 | 40,728,243.12 | |
预付款项 | 3,776,170.37 | 1,167,329.88 | |
其他应收款 | 6,000.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8,830,207.27 | 39,251,781.0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72,153.53 | 5,624,640.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7,435,095.54 | 471,082,226.51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7,730,056.07 | 73,919,362.05 | |
在建工程 | 53,835,788.95 | 13,173,825.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9,345,345.95 | 8,253,512.1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662,246.84 | 8,933,448.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4,314.75 | 855,381.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472,904.07 | 114,145,785.2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4,120,656.63 | 224,381,315.02 | |
资产总计 | 681,555,752.17 | 695,463,541.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4,281,942.16 | 55,957,500.9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71,907.26 | 138,385.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21,642.71 | 14,730,072.42 | |
应交税费 | 1,410,062.02 | 501,564.20 | |
其他应付款 | 388,747.07 | 53,451.74 | |
其中:应付利息 | 31,666.67 | 47,777.78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84,652.42 | 2,555,830.17 | |
流动负债合计 | 77,958,953.64 | 78,936,804.7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3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609,884.95 | 7,271,979.2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609,884.95 | 45,271,979.25 | |
负债合计 | 114,568,838.59 | 124,208,783.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9,789,859.55 | 359,789,859.5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786,489.80 | 13,786,489.80 | |
未分配利润 | 113,410,564.23 | 117,678,408.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6,986,913.58 | 571,254,757.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1,555,752.17 | 695,463,541.53 |
公司负责人:骆兴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俊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8,628,019.36 | 181,193,533.7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68,628,019.36 | 181,193,533.7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1,772,393.32 | 127,204,437.5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6,508,937.08 | 102,037,795.1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61,701.10 | 977,253.25 |
销售费用 | 七、63 | 6,109,217.88 | 4,826,233.90 |
管理费用 | 七、64 | 7,779,884.10 | 7,878,514.00 |
研发费用 | 七、65 | 22,508,901.84 | 11,337,491.36 |
财务费用 | 七、66 | -2,396,248.68 | 147,149.91 |
其中:利息费用 | 672,927.78 | ||
利息收入 | 728,643.51 | 590,261.9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73,977.12 | 7,035,539.4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938,054.5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30,709.59 | 1,370,441.6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13,240.34 | 114,754.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0,138.91 | -257,716.6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604,988.04 | 62,252,115.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2,030.67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655.70 | 32,368.1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624,363.01 | 62,219,746.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216,236.53 | 8,035,169.3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408,126.48 | 54,184,577.5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408,126.48 | 54,184,577.5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408,126.48 | 54,184,577.5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23,892.6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23,892.6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23,892.67 |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5,884,233.81 | 54,184,577.5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884,233.81 | 54,184,577.5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5 | 0.77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5 | 0.77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骆兴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俊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8,620,124.79 | 181,193,533.75 | |
减:营业成本 | 96,500,711.64 | 102,037,795.16 | |
税金及附加 | 1,260,732.79 | 977,253.25 | |
销售费用 | 6,109,217.88 | 4,826,233.90 | |
管理费用 | 7,649,858.64 | 7,878,514.00 | |
研发费用 | 22,508,901.84 | 11,337,491.36 | |
财务费用 | -2,411,969.23 | 147,149.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672,927.78 | - | |
利息收入 | 727,637.28 | 590,261.97 | |
加:其他收益 | 873,977.12 | 7,035,539.4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8,054.54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0,709.59 | 1,370,441.6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2,752.51 | 114,754.5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0,138.91 | -257,716.6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752,521.06 | 62,252,115.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030.67 |
减:营业外支出 | 12,655.70 | 32,368.1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771,896.03 | 62,219,746.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3,239,740.02 | 8,035,169.3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532,156.01 | 54,184,577.5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532,156.01 | 54,184,577.5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6,532,156.01 | 54,184,577.5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7 | 0.77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7 | 0.774 |
公司负责人:骆兴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0,538,768.86 | 166,524,319.0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313,471.45 | 6,086,295.2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7,470.63 | 7,623,551.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8,999,710.94 | 180,234,165.6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5,424,426.92 | 75,331,696.6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316,444.16 | 28,345,824.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16,730.46 | 9,081,739.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99,746.29 | 8,551,206.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757,347.83 | 121,310,466.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42,363.11 | 58,923,699.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71,317.4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700.00 | 68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4,408,017.41 | 685.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309,868.02 | 28,718,884.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8,000,000.00 | 27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6,309,868.02 | 303,718,884.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98,149.39 | -303,718,199.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3,969,811.3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969,811.3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489,038.89 | 6,4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509.43 | 8,896,811.3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630,548.32 | 15,296,811.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630,548.32 | 308,673,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37,074.93 | -397,058.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47,039.11 | 63,481,441.0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523,754.60 | 27,397,069.5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270,793.71 | 90,878,510.57 |
公司负责人:骆兴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0,538,768.86 | 166,524,319.0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313,471.45 | 6,086,295.2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6,464.40 | 7,623,551.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8,998,704.71 | 180,234,165.6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5,412,681.98 | 75,331,696.6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316,444.16 | 28,345,824.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16,092.96 | 9,081,739.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43,793.07 | 8,551,206.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589,012.17 | 121,310,466.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09,692.54 | 58,923,699.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71,317.4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700.00 | 68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4,408,017.41 | 685.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309,868.02 | 28,718,884.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8,000,000.00 | 27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6,309,868.02 | 303,718,884.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98,149.39 | -303,718,199.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3,969,811.3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969,811.3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489,038.89 | 6,4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509.43 | 8,896,811.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630,548.32 | 15,296,811.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630,548.32 | 308,673,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30,169.05 | -397,058.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07,462.66 | 63,481,441.0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472,208.69 | 27,397,069.5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879,671.35 | 90,878,510.57 |
公司负责人:骆兴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 | 359,789,859.55 | -35,120 | 13,786,489.80 | 117,623,535.72 | 571,164,765.07 | 571,164,765.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 | 359,789,859.55 | -35,120 | 13,786,489.80 | 117,623,535.72 | 571,164,765.07 | 571,164,765.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8,772.67 | -4,391,873.52 | -4,880,646.19 | -4,880,646.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8,772.67 | 36,408,126.48 | 35,919,353.81 | 35,919,353.81 | |||||||||||
(二)所有者投入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800,000 | -40,800,000 | -40,8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800,000 | -40,800,000 | -40,8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 | 359,789,859.55 | -523,892.67 | 13,786,489.80 | 113,231,662.20 | 566,284,118.88 | 566,284,118.88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 | 67,832,312.38 | 3,446,272.21 | 31,016,449.88 | 162,295,034.47 | 162,295,03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 | 67,832,312.38 | 3,446,272.21 | 31,016,449.88 | 162,295,034.47 | 162,295,03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 | 291,957,547.17 | 47,784,577.53 | 359,742,124.70 | 359,742,124.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184,577.53 | 54,184,577.53 | 54,184,577.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 | 291,957,547.17 | 311,957,547.17 | 311,957,547.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 | 291,957,547.17 | 311,957,547.17 | 311,957,547.1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00,000 | -6,400,000 | -6,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00,000 | -6,400,000 | -6,400,000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 | 359,789,859.55 | 3,446,272.21 | 78,801,027.41 | 522,037,159.17 | 522,037,159.17 |
公司负责人:骆兴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 | 359,789,859.55 | 13,786,489.80 | 117,678,408.22 | 571,254,757.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 | 359,789,859.55 | 13,786,489.80 | 117,678,408.22 | 571,254,757.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67,843.99 | -4,267,843.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532,156.01 | 36,532,156.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800,000 | -40,8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800,000 | -40,8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 | 359,789,859.55 | 13,786,489.80 | 113,410,564.23 | 566,986,913.58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 | 67,832,312.38 | 3,446,272.21 | 31,016,449.88 | 162,295,03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 | 67,832,312.38 | 3,446,272.21 | 31,016,449.88 | 162,295,03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 | 291,957,547.17 | 47,784,577.53 | 359,742,124.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184,577.53 | 54,184,577.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 | 291,957,547.17 | 311,957,547.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 | 291,957,547.17 | 311,957,547.1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00,000 | -6,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00,000 | -6,4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 | 359,789,859.55 | 3,446,272.21 | 78,801,027.41 | 522,037,159.17 |
公司负责人:骆兴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以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苏州和林微纳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和林微纳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由骆兴顺、马洪伟、钱晓晨、江晓燕、崔连军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骆兴顺认缴出资3,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马洪伟认缴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钱晓晨认缴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江晓燕认缴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崔连军认缴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截至2012年6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首期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骆兴顺缴纳660万元,马洪伟缴纳240万元,钱晓晨缴纳180万元,江晓燕缴纳60万元,崔连军缴纳6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该实收资本已经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东恒会验字[2012]第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12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公司实收资本由1,200万元增至5,400万元,各股东分别以其所有的专利权出资,其中骆兴顺出资2,310万元,马洪伟出资840万元,钱晓晨出资630万元,江晓燕出资210万元,崔连军出资210万元,专利权均经北京东鹏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该实收资本已经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东恒会验字[2014]第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11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公司实收资本由5,400万元增至5,7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300万元由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其中骆兴顺出资165万元,马洪伟出资60万元,钱晓晨出资45万元,江晓燕出资15万元,崔连军出资15万元。
2014年12月,骆兴顺将其持有公司的12%股权转让给程巨润。
2015年3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公司实收资本由5,700万元增至6,0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300万元由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其中骆兴顺出资129万元,马洪伟出资60万元,钱晓晨出资45万元,江晓燕出资15万元,崔连军出资15万元,程巨润出资36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减至1,800万元。
2019年11月,马洪伟将其持有公司的8%的股权转让给骆兴顺,马洪伟、钱晓晨以及程巨润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4%、2%、2%的股权转让给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11月,程巨润将其持有的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5%的股权转让给余方标;江晓燕将其持有的公司2%的股权转让给罗耘天。
2019年12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87,880,312.38元为基数,按1:0.6827折合股本6,000万元。该注册资本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9)0015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5985748841。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经营范围:微型精密模具及部件、微型冲压件、微型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医疗、通讯类电子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微型电子及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微型芯片测试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详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节第五、38收入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
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 | 5% | 5% | 5% |
一至二年 | 10% | 10% | 10% |
二至三年 | 30% | 30% | 30% |
三至四年 | 50% | 50% | 50% |
四至五年 | 80% | 80% | 80% |
五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2、应收账款”的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模具零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本节五、8金融工具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在当前状况下根据惯常条款可立即出售,已经作出处置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并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者计量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本节五、6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机械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器具、工具、家具 | 平均年限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 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外购软件 | 10年 |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②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的,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针对上述原因或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
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政策: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① 境内销售业务
除VMI寄售业务,公司境内销售收入按合同(或订单)约定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公司每月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验收的产品数量和金额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 发往保税区客户的外销业务
除VMI寄售业务,直接发往保税区境外客户的外销业务,在外销产品已经完成报关取得海关报关单出口后,确认销售收入。
③ 直接发往境外客户的外销业务
除VMI寄售业务,直接发往境外客户的外销业务,在外销产品已经完成报关取得海关报关单出口后,确认销售收入。
④ VMI寄售业务
公司按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的生产后,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仓库,公司每月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实际领用的产品数量和金额,确认寄售产品的销售收入。
⑤ 模具销售业务
公司根据客户产品图纸设计要求,开发产品相应模具,实现客户产品要求,将生产出来的样品交付客户验证合格后,确认模具产品的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
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承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见本节五、28及本节五、34。
(5)出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公司自 2021 年 1月1日起执行。 | 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 详见下述“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决议通过,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1)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以下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3)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4)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5)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首次执行日前经营租赁的上述简化处理未对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按照新租赁准则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产生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25%、15%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苏州工业园区和林微纳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25% |
UIGREEN株式会社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母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高新复审,并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2767,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2)孙公司UIGREEN株式会社系在日本注册的公司,日本政府规定年所得金额800万日元以下的中小企业优惠法人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16,270,793.71 | 107,090,554.60 |
其他货币资金 | 4,433,200.00 | |
合计 | 116,270,793.71 | 111,523,754.6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786,217.03 | 4,433,200.00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730,709.59 | 204,433,262.87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10,730,709.59 | 204,433,262.87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10,730,709.59 | 204,433,262.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0,922,557.93 |
1至2年 | 240,771.48 |
2至3年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1,163,329.4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163,329.41 | 100 | 4,570,205.04 | 5.01 | 86,593,124.37 | 77,261,852.91 | 100 | 3,863,092.64 | 5 | 73,398,760.27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91,163,329.41 | 100 | 4,570,205.04 | 5.01 | 86,593,124.37 | 77,261,852.91 | 100 | 3,863,092.64 | 5 | 73,398,760.27 |
合计 | 91,163,329.41 | / | 4,570,205.04 | / | 86,593,124.37 | 77,261,852.91 | / | 3,863,092.64 | / | 73,398,760.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0,922,557.93 | 4,546,127.89 | 5 |
1至2年 | 240,771.48 | 24,077.15 | 10 |
合计 | 91,163,329.41 | 4,570,205.04 | 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863,092.64 | 707,112.40 | 4,570,205.04 | |||
合计 | 3,863,092.64 | 707,112.40 | 4,570,205.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6,293,265.78 | 17.87 | 814,663.29 |
客户二 | 10,366,242.79 | 11.37 | 518,312.14 |
客户三 | 9,178,735.98 | 10.07 | 458,936.80 |
客户四 | 7,058,706.40 | 7.74 | 352,935.32 |
客户五 | 4,362,719.53 | 4.79 | 218,135.98 |
合计 | 47,259,670.48 | 51.84 | 2,362,983.5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银行承兑票据 | 41,059,897.15 | 40,728,243.12 |
合计 | 41,059,897.15 | 40,728,243.1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76,170.37 | 100 | 1,167,329.88 | 1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776,170.37 | 100 | 1,167,329.88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
的比例(%) | ||
预付供应商一 | 731,484.00 | 19.37 |
预付供应商二 | 717,582.89 | 19.00 |
预付供应商三 | 713,814.80 | 18.90 |
预付供应商四 | 181,075.72 | 4.80 |
预付供应商五 | 157,995.53 | 4.18 |
合计 | 2,501,952.94 | 66.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804.55 | 11,864.20 |
合计 | 5,804.55 | 11,864.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4,308.65 | 24,308.6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96.86 | 5,996.8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0,305.51 | 30,305.5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6,110.0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30,000.00 |
合计 | 36,110.06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6,110.06 | 36,172.85 |
合计 | 36,110.06 | 36,172.85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4,308.65 | 24,308.6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96.86 | 5,996.8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0,305.51 | 30,305.5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其他款项 | 24,308.65 | 5,996.86 | 30,305.51 | |||
合计 | 24,308.65 | 5,996.86 | 30,305.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 | 30,000.00 | 5年以上 | 83.08 | 30,000.00 |
第二名 | 押金 | 5,618.70 | 1年以内 | 15.56 | 280.94 |
第三名 | 押金 | 491.36 | 1年以内 | 1.36 | 24.57 |
合计 | / | 36,110.06 | / | 100 | 30,305.51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519,901.25 | 4,519,901.25 | 4,228,758.50 | 4,228,758.50 | ||
在产品 | 7,818,471.95 | 7,818,471.95 | 3,706,164.75 | 3,706,164.75 | ||
库存商品 | 12,230,225.62 | 1,323,732.20 | 10,906,493.42 | 10,265,083.42 | 1,263,822.26 | 9,001,261.16 |
周转材料 | 6,517,469.98 | 6,517,469.98 | 4,264,151.85 | 4,264,151.85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自制半成品 | 11,198,146.53 | 315,330.90 | 10,882,815.63 | 9,576,205.31 | 331,099.96 | 9,245,105.35 |
委托加工物资 | 400,609.57 | 400,609.57 | 497,827.29 | 497,827.29 | ||
发出商品 | 8,040,968.90 | 256,523.43 | 7,784,445.47 | 8,529,037.53 | 220,525.40 | 8,308,512.13 |
合计 | 50,725,793.80 | 1,895,586.53 | 48,830,207.27 | 41,067,228.65 | 1,815,447.62 | 39,251,781.0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63,822.26 | 59,909.94 | 1,323,732.2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自制半成品 | 331,099.96 | -15,769.06 | 315,330.90 | |||
发出商品 | 220,525.40 | 35,998.03 | 256,523.43 | |||
合计 | 1,815,447.62 | 80,138.91 | 1,895,586.5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保险费 | 148,571.08 | |
增值税待抵扣税金 | 1,656,569.10 | 1,894,362.89 |
预缴税款 | 1,286,671.47 | 2,042,069.93 |
再融资相关发行费用 | 1,429,245.28 | 1,429,245.28 |
其他 | 211,910.60 | 110,659.03 |
合计 | 4,584,396.45 | 5,624,908.2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7,654,278.77 | 73,919,362.05 |
固定资产清理 | 75,777.30 | |
合计 | 137,730,056.07 | 73,919,362.0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器具、工具、家具 | 电子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150,164.72 | 46,717,483.31 | 2,853,263.55 | 16,152,387.12 | 4,244,770.73 | 97,118,069.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315,275.17 | 15,476,863.72 | - | 1,430,120.67 | 862,538.06 | 70,084,797.62 |
(1)购置 | 52,315,275.17 | 10,935,288.39 | - | 996,182.61 | 722,635.40 | 64,969,381.57 |
(2)在建工程转入 | 4,541,575.33 | 433,938.06 | 139,902.66 | 5,115,416.0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75,470.09 | 64,134.07 | 1,139,604.16 | |||
(1)处置或报废 | 1,075,470.09 | 64,134.07 | 1,139,604.16 | |||
4.期末余额 | 79,465,439.89 | 61,118,876.94 | 2,853,263.55 | 17,518,373.72 | 5,107,308.79 | 166,063,262.8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44,181.52 | 9,651,362.04 | 604,273.02 | 5,269,247.53 | 1,929,643.27 | 23,198,707.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8,877.94 | 2,304,684.21 | 289,507.00 | 1,492,873.18 | 501,936.43 | 6,267,878.76 |
(1)计提 | 1,678,877.94 | 2,304,684.21 | 289,507.00 | 1,492,873.18 | 501,936.43 | 6,267,878.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021,696.61 | - | 35,905.41 | - | 1,057,602.02 |
(1)处置或报废 | 1,021,696.61 | 35,905.41 | 1,057,602.02 | |||
4.期末余额 | 7,423,059.46 | 10,934,349.64 | 893,780.02 | 6,726,215.30 | 2,431,579.70 | 28,408,984.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042,380.43 | 50,184,527.30 | 1,959,483.53 | 10,792,158.42 | 2,675,729.09 | 137,654,278.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405,983.20 | 37,066,121.27 | 2,248,990.53 | 10,883,139.59 | 2,315,127.46 | 73,919,362.0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报废固定资产待处理 | 75,777.30 | |
合计 | 75,777.30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3,835,788.95 | 13,173,825.9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3,835,788.95 | 13,173,825.9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三期厂房工程 | 73,066.04 | 73,066.04 | ||||
在安装设备 | 46,937,596.85 | 46,937,596.85 | 6,416,160.00 | 6,416,160.00 | ||
日立厂房附着资产 | 6,684,599.87 | 6,684,599.87 | 6,684,599.87 | 6,684,599.87 | ||
厂房改造 | 213,592.23 | 213,592.23 | ||||
合计 | 53,835,788.95 | 53,835,788.95 | 13,173,825.91 | 13,173,825.9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三期厂房工程 | 73,066.04 | 73,066.04 | 自有资金 | |||||||||
在安装设备 | 6,416,160.00 | 58,251,328.65 | 17,729,891.80 | 46,937,596.85 | 募投资金、自有资金 | |||||||
日立厂房附着资产 | 6,684,599.87 | 6,684,599.87 | 自有资金 | |||||||||
厂房改造 | 213,592.23 | 213,592.23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3,173,825.91 | 58,464,920.88 | 17,729,891.8 | 73,066.04 | 53,835,788.95 | / | / | / | / |
(3). 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25,476.23 | 4,032,721.00 | 9,858,197.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65,778.00 | 206,143.30 | 11,471,921.30 | ||
(1)购置 | 11,265,778.00 | 206,143.30 | 11,471,921.3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091,254.23 | 4,238,864.30 | 21,330,118.5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67,006.23 | 537,678.89 | 1,604,685.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893.76 | 208,193.70 | 380,087.46 | ||
(1)计提 | 171,893.76 | 208,193.70 | 380,087.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38,899.99 | 745,872.59 | 1,984,772.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852,354.24 | 3,492,991.71 | 19,345,345.9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58,470.00 | 3,495,042.11 | 8,253,512.1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自用模具 | 840,019.26 | 250,182.72 | 589,836.54 | ||
厂房装修改造 | 6,904,441.66 | 43,920.51 | 1,527,628.47 | 5,420,733.70 | |
消防工程 | 1,132,723.65 | 532,061.64 | 600,662.01 | ||
其他 | 56,264.05 | 5,249.46 | 51,014.59 | ||
合计 | 8,933,448.62 | 43,920.51 | 2,315,122.29 | 6,662,246.84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895,586.53 | 284,337.98 | 1,815,447.62 | 272,317.1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215,747.06 | 32,196.86 | 65,690.30 | 11,052.05 |
信用减值损失 | 4,602,725.65 | 689,976.77 | 3,887,401.29 | 583,138.30 |
合计 | 6,714,059.24 | 1,006,511.61 | 5,768,539.21 | 866,507.4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30,709.59 | 109,606.44 | 1,433,262.87 | 214,989.43 |
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 | 43,335,190.03 | 6,500,278.51 | 47,046,598.79 | 7,056,989.82 |
合计 | 44,065,899.62 | 6,609,884.95 | 48,479,861.66 | 7,271,979.2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与长期资产相关的预付款 | 50,472,904.07 | 50,472,904.07 | 114,145,785.29 | 114,145,785.29 | ||
合计 | 50,472,904.07 | 50,472,904.07 | 114,145,785.29 | 114,145,785.2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采购 | 46,895,887.52 | 49,465,761.18 |
应付工程及设备采购 | 11,709,261.69 | 4,714,006.67 |
应付费用 | 5,681,604.59 | 1,781,620.32 |
合计 | 64,286,753.80 | 55,961,388.1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情况。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71,907.26 | 138,385.20 |
合计 | 271,907.26 | 138,385.2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730,072.42 | 35,979,010.10 | 41,943,133.88 | 8,765,948.6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31,703.08 | 2,131,703.08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730,072.42 | 38,110,713.18 | 44,074,836.96 | 8,765,948.6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371,337.60 | 31,096,348.71 | 36,967,730.31 | 8,499,956.00 |
二、职工福利费 | 1,540,142.10 | 1,540,142.10 | ||
三、社会保险费 | 992,608.53 | 992,608.5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62,957.03 | 862,957.03 | ||
工伤保险费 | 27,896.62 | 27,896.62 | ||
生育保险费 | 101,754.88 | 101,754.88 | ||
四、住房公积金 | 4,879.61 | 1,486,447.49 | 1,486,413.76 | 4,913.3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53,855.21 | 863,463.27 | 956,239.18 | 261,079.3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730,072.42 | 35,979,010.10 | 41,943,133.88 | 8,765,948.6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67,581.44 | 2,067,581.44 | ||
2、失业保险费 | 64,121.64 | 64,121.6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131,703.08 | 2,131,703.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536,744.73 | 148,367.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6,444.43 | 155,930.77 |
教育费附加 | 268,888.89 | 111,379.12 |
印花税 | 8,237 | 42,034.30 |
房产税 | 202,769.06 | 69,248.85 |
土地使用税 | 18,859.82 | 6,286.39 |
合计 | 1,411,943.93 | 533,246.6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1,666.67 | 47,777.78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57,080.40 | 28,900.99 |
合计 | 388,747.07 | 76,678.7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1,666.67 | 47,777.78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31,666.67 | 47,777.7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300,000.00 | |
其他 | 57,080.40 | 28,900.99 |
合计 | 357,080.40 | 28,900.9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应付退货款 | ||
预提费用 | 2,884,652.42 | 2,555,830.17 |
合计 | 2,884,652.42 | 2,555,830.1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 | 38,000,000.00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30,000,000.00 | 38,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抵押借款本金3,000.00万元(年利率4.00%),抵押物:厂房。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9,789,859.55 | 359,789,859.55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359,789,859.55 | 359,789,859.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120.00 | -488,772.67 | -488,772.67 | -523,892.6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5,120 | -488,772.67 | -488,772.67 | -523,892.6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5,120 | -488,772.67 | -488,772.67 | -523,892.6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786,489.80 | 13,786,489.8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3,786,489.80 | 13,786,489.8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7,623,535.72 | 31,016,449.8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7,623,535.72 | 31,016,449.8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408,126.48 | 103,347,303.4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340,217.5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0,800,000.00 | 6,4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3,231,662.20 | 117,623,535.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67,151,347.76 | 96,508,937.08 | 179,661,651.49 | 102,037,795.16 |
其他业务 | 1,476,671.60 | 1,531,882.26 | ||
合计 | 168,628,019.36 | 96,508,937.08 | 181,193,533.75 | 102,037,795.1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1,602.99 | 414,249.83 |
教育费附加 | 365,430.70 | 295,892.7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16,524.65 | 138,497.70 |
土地使用税 | 29,337.35 | 12,572.78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8,805.41 | 116,040.20 |
合计 | 1,261,701.10 | 977,253.2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28,080.33 | 1,085,768.35 |
业务招待费 | 115,312.55 | 57,789.52 |
差旅费 | 160,111.85 | 130,482.61 |
交通费 | 15,199.25 | 11,559.16 |
折旧费 | 197,792.69 | 13,435.08 |
业务宣传费 | 52,798.54 | 1,959,792.91 |
服务费 | 2,490,809.09 | 1,526,984.65 |
租赁费 | - | 23,119.26 |
其他 | 49,113.58 | 17,302.36 |
合计 | 6,109,217.88 | 4,826,233.9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41,360.04 | 3,597,342.64 |
折旧费 | 1,274,059.10 | 147,019.04 |
业务招待费 | 250,940.12 | 1,646,231.69 |
无形资产摊销 | 162,165.52 | 47,690.46 |
中介机构费用 | 990,804.05 | 1,384,219.92 |
办公费 | 219,734.37 | 243,528.09 |
差旅费 | 16,897.41 | 95,088.60 |
其他 | 423,923.49 | 717,393.56 |
合计 | 7,779,884.10 | 7,878,514.0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736,400.42 | 5,629,355.04 |
折旧费 | 2,409,240.73 | 1,069,065.58 |
物料消耗 | 4,732,937.36 | 2,586,486.44 |
租赁费 | 143,000.00 | 280,550.00 |
其他 | 3,487,323.33 | 1,772,034.30 |
合计 | 22,508,901.84 | 11,337,491.3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72,927.78 | |
减:利息收入 | 728,643.51 | 590,261.97 |
汇兑损失 | -2,418,624.16 | 679,538.76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78,091.21 | 57,873.12 |
合计 | -2,396,248.68 | 147,149.9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26,668.17 | 7,006,436.16 |
其他 | 47,308.95 | 29,103.26 |
合计 | 873,977.12 | 7,035,539.4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38,054.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938,054.5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0,709.59 | 1,370,441.66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730,709.59 | 1,370,441.66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07,240.34 | 124,174.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000 | -9,420.0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13,240.34 | 114,754.50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0,138.91 | -257,716.6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80,138.91 | -257,716.6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2,030.67 | 32,030.6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2,030.67 | 32,030.67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32,030.67 | 32,030.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430.70 | 2,368.17 | 2,430.7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430.70 | 2,368.17 | 2,430.7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225.00 | 30,000.00 | 10,225.00 |
合计 | 12,655.70 | 32,368.17 | 12,655.7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97,264.55 | 8,307,428.2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81,028.02 | -272,258.85 |
合计 | 3,216,236.53 | 8,035,169.3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9,624,363.0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943,654.4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05.2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8.2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726,044.39 |
所得税费用 | 3,216,236.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728,643.51 | 590,261.97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861,227.12 | 7,033,289.42 |
收到的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0 | |
代收收入 | 57,600.00 | |
合计 | 2,147,470.63 | 7,623,551.3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期间费用 | 6,799,746.29 | 8,551,206.22 |
支付的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 | |
合计 | 6,999,746.29 | 8,551,206.2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发行相关的费用 | 141,509.43 | 8,896,811.32 |
合计 | 141,509.43 | 8,896,811.3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408,126.48 | 54,184,577.5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0,138.91 | -114,754.50 |
信用减值损失 | 713,240.34 | 257,716.6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267,878.76 | 3,416,822.9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80,087.46 | 176,099.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15,122.29 | 1,579,826.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68.1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655.7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30,709.59 | -1,370,441.6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56,160.48 | 397,058.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8,054.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0,004.12 | -21,444.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2,094.30 | -250,814.5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578,426.24 | -4,056,908.9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088,287.21 | -4,534,656.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58,849.65 | 9,258,249.2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42,363.11 | 58,923,699.2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6,270,793.71 | 90,878,510.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1,523,754.60 | 27,397,069.5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47,039.11 | 63,481,441.0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6,270,793.71 | 111,523,754.6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6,270,793.71 | 107,090,554.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433,200.0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270,793.71 | 111,523,754.6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9,954,492.35 |
其中:美元 | 2,647,618.00 | 6.71140 | 17,769,223.45 |
日元 | 77,188,900.00 | 0.049136 | 3,792,753.79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683,449.59 | 6.7114 | 38,143,903.58 |
日元 | 951,840.00 | 0.049136 | 46,769.61 |
欧元 | 28,800.00 | 7.008400 | 201,841.92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16,748,919.21 |
其中:美元 | 2,300,162.60 | 6.7114 | 15,437,311.28 |
日元 | 26,693,421.00 | 0.049136 | 1,311,607.93 |
欧元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种类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UIGREEN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73,977.12 | 其他收益 | 873,977.12 |
合计 | 873,977.12 | 873,977.1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工业园区和林微纳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苏州市 | 贸易 | 100 | 设立 | |
UIGREEN株式会社 | 日本东京 | 日本东京 | 研发与贸易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41,059,897.15 | 110,730,709.59 | 151,790,606.74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730,709.59 | 110,730,709.5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730,709.59 | 110,730,709.5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账款融资 | 41,059,897.15 | 41,059,897.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1,059,897.15 | 110,730,709.59 | 151,790,606.7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理财产品在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持有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理财产品购买成本加上预期收益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5.16 | 301.2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0,8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0,800,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0,915,359.95 |
1至2年 | 240,771.4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1,156,131.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156,131.43 | 100 | 4,569,845.15 | 5.01 | 86,586,286.28 | 77,261,852.91 | 100 | 3,863,092.64 | 5 | 73,398,760.27 |
其中: | ||||||||||
1年以内 | 90,915,359.95 | 99.74 | 4,545,768 | 5 | 86,369,591.95 | 77,261,852.91 | 100 | 3,863,092.64 | 5 | 73,398,760.27 |
1-2年 | 240,771.48 | 0.26 | 24,077.15 | 10 | 216,694.33 | |||||
合计 | 91,156,131.43 | / | 4,569,845.15 | / | 86,586,286.28 | 77,261,852.91 | / | 3,863,092.64 | / | 73,398,760.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特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0,915,359.95 | 4,545,768 | 5 |
1-2年 | 240,771.48 | 24,077.15 | 10 |
合计 | 91,156,131.43 | 4,569,845.15 | 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3,863,092.64 | 706,752.51 | 4,569,845.15 | |||
合计 | 3,863,092.64 | 706,752.51 | 4,569,845.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6,293,265.78 | 17.88 | 814,663.29 |
客户二 | 10,366,242.79 | 11.37 | 518,312.14 |
客户三 | 9,178,735.98 | 10.07 | 458,936.80 |
客户四 | 7,058,706.40 | 7.74 | 352,935.32 |
客户五 | 4,362,719.53 | 4.79 | 218,135.98 |
合计 | 47,259,670.48 | 51.85 | 2,362,983.5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6,000 | |
合计 | 6,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0,000 |
合计 | 30,00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 | 30,000 |
合计 | 30,000 | 30,000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4,000 | 24,00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000 | 6,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0,000 | 30,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押金及保证金 | 24,000 | 6,000 | 30,000 | |||
合计 | 24,000 | 6,000 | 3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00 | 5年以上 | 100 | 24,000.00 |
合计 | / | 30,000.00 | / | 100 | 24,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100,000 | 5,100,000 | 5,100,000 | 5,1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100,000 | 5,100,000 | 5,100,000 | 5,1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工业园区和林微纳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
合计 | 5,100,000 | 5,1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7,143,453.19 | 96,500,711.64 | 179,661,651.49 | 102,037,795.16 |
其他业务 | 1,476,671.60 | 1,531,882.26 | ||
合计 | 168,620,124.79 | 96,500,711.64 | 181,193,533.75 | 102,037,795.1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6 | 固定资产处理净收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67 | 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奖励40万及其他奖励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6.88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 | 捐赠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4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02.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5 | 0.455 | 0.4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3 | 0.417 | 0.41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骆兴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