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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迅捷兴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迅捷兴签订了《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迅捷兴业务情况,对迅捷兴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持续督导期间,迅捷兴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本持续督导期间,迅捷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迅捷兴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迅捷兴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迅捷兴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迅捷兴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迅捷兴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迅捷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迅捷兴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迅捷兴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迅捷兴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本持续督导期间,迅捷兴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其发展与下游行业联系密切,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性较大。宏观经济波动对PCB下游行业如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医疗器械、通信设备、消费电子等行业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PCB行业的需求。若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导致客户PCB产品需求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通过调整客户和订单结构来有效应对,将会造成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和金盐,前述主要原材料受铜价、石油和黄金的价格影响较大。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时未能做好存货管理,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和应收票据将随之增长。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突然出现恶化,将会给公司带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且市场规模与行业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与行业龙头企业兴森科技、崇达技术相比,公司在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伴随着国内PCB企业纷纷扩产,未来市场竞争可能加剧,竞争对手可能利用其资金优势加大投入,如若生产管理、技术水平以及产品质量不能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革新的风险

样板主要应用于客户研发阶段,对于生产样板的PCB企业来说,技术要求高,同时样板企业平均订单面积更小,客户较分散,不同客户的产品技术要求存在一定差异,这对PCB样板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PCB生产企业主要通过在生产实践中不断研发、积累,形成各自的核心技术。未来公司若无法保持对新技术的吸收应用以及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公司将面临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落后的风险。

(六)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PCB“样板”企业,不仅需要具备对产品结构、制造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开发的能力,以帮助客户快速完成新产品开发、抢占市场先机,还需要具备满足客户优化产品的设计布局、提升产品稳定性需求的能力。因此,PCB企业必须

拥有大量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往往需要经过大量的知识体系训练和长期的行业经验积累,耗时较长。而PCB行业内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数量较多,竞争激烈,行业内的人才流动频繁。若未来核心技术人员大面积流失,公司生产经营尤其是新产品研发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2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1-6月2021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223,688,875.10286,628,242.55-2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85,164.3035,956,388.88-4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566,667.2034,452,068.35-51.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75,529.4826,608,535.3910.77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8,576,295.24648,195,873.341.60
总资产837,285,561.73850,691,150.99-1.58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32-53.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32-53.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31-61.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07.67减少4.5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27.35减少4.8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016.68增加0.33个百分点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68.89万元,同比下降21.96%,主要系受新冠疫情持续冲击及外部宏观经济局势动荡影响,在整体经济下行所带来的压力下,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如安防电子领域客户PCB需求有所调整,导致公司销量同比有所下降,经营业绩短期承压明显。同时叠加原材料价格同比处于较高位置,公司产品成本上升,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5.91%,主营业务毛利同比下降39.33%,导致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43.31%、51.91%。

2、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7.55万元,同比提升10.77%,同比较为稳定,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有所增加。

3、2022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同比较为稳定。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将工艺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1,568.92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0.33%。2022年上半年,公司盲埋孔板生产技术、厚铜板生产技术、高频高速板生产技术、挠性板及刚挠结合板生产技术项下新增多项核心技术,并新掌握类载板生产技术、毫米波雷达技术,工艺研发及产品制造能力持续提升。为了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公司持续对相关研发成果申请专利。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13项,共获得发明专利4项、实用

新型7项。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209个(其中发明专利22个、实用新型专利187个),软件著作权32个。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一站式服务的先发优势

公司致力于服务客户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试制等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到批量生产一站式服务,实现从样板生产到批量板生产的无缝衔接,助力客户研发效率的提升,加快客户从产品研发到批量生产的速度,减少中间环节时间和资源的浪费,降低订单转移带来的品质风险。

目前国内PCB企业多以大批量业务为主,专注于样板业务的企业较少,为此从样板向批量板生产一站式服务模式延伸的企业更是屈指可数。目前公司业务涵盖样板、小批量板、大批量板,相较于大批量板企业,公司具有专业的样板业务,可以更早接触到客户产品研发阶段;相较于样板、小批量板企业,公司有专业的大批量业务作为一站式业务模式的支撑,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客户产品定型后的批量生产。

在客户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公司技术人员参与新产品的电路定型、阻抗匹配、材料选用等,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建议;在客户试样阶段,为配合客户研发需求、缩短新产品开发时间,公司采用柔性化生产方式尽可能缩短样板交货周期,为客户争取时间;在客户批量生产阶段,公司在已熟知产品生产难点、特殊工艺要求的基础上,可减少打样、试生产环节,并能够迅速组织产品批量生产,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为客户节省不必要的成本。

(二)技术和产品全面

公司深耕PCB样板和小批量板行业多年,形成了完善的技术体系。为满足不同领域客户不同产品差异化的需求,公司积累了包括选择性局部镀镍金板生产技术、LED 板生产技术、盲埋孔板生产技术、厚铜板生产技术、高精度阻抗和线性电阻板生产技术、高频高速板生产技术、服务器板生产技术、挠性板及刚挠结合板生产技术、高精密多层板生产技术等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在印制电路板生产过程中起到了改进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优化技术参数等作

用,同时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公司技术能力全面,产品种类丰富。可根据客户终端产品需求提供多样化、定制化的产品,除普通刚性板外,种类覆盖了 HDI 板、高频板、高速板、厚铜板、金属基板、挠性板、刚挠结合板等多种特殊工艺和特殊基材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安防电子、通信设备、医疗器械、工业控制、汽车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

(三)客户资源丰富

PCB在电子产品的生产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性能、品质、工艺会直接影响客户的产品质量。当客户产品经过较长的开发和测试周期,并实现终端应用后,如果更换供应商将会花费较大的时间和资金,并且可能影响到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为保证PCB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PCB供应商与客户之间一般具有较强的黏性。

受益于公司在PCB样板、小批量板领域多年的深耕,公司累计服务了过万家企业,为后续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客户资源。主要客户包括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步科股份、震有科技、舜宇光学科技、迈瑞医疗、中国中车、阿纳克斯、道通科技、Würth(伍尔特)等国内外著名企业。

(四)质量优势

PCB样板和小批量板的生产具有料号多、工序长、精细化程度要求高等特点。为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交期,避免因报废、返工、补投等原因造成的延迟交货和资源浪费,公司建立了贯穿原材料采购、各工序生产、产品检验、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持续、稳定、快速地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

(五)交期优势

为保证多品种、小批量的产品交付能力,公司建立了快速响应的工程服务体系、柔性化的生产管理体系和快捷高效的产品配送体系,以最快速度响应客户需求,尽可能缩短交货周期,助力客户研发效率的提升。目前,公司双面板最快可实现24小时内交货,多层板最快可实现36小时内交货。

综上所述,2022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公司始终将工艺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持续引进研发人员进行研发投入。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120人,占全体员工人数的比例为10.97%。2022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568.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01%,同比增加0.33%。

(二)研发进展

公司专注核心技术能力的积累与新产品开发,报告期持续加强研发资源投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2022年1-6月,公司新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共8项、实用新型专利共13项,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4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7项。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共有15项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3,937万元,本期已投入金额1,568.92万元。截至2022年6月末,处于已完成阶段的项目共1个、处于设计试验阶段的项目共8个、处于试样阶段的项目共4个、处于样品阶段的项目共2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580,788.7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00,055,177.46
加: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50,026.3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5,319,203.74
减:累计募投项目支出52,843,618.74
减:尚未到期结构性存款120,000,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2,580,788.7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755917304810828活期存款24,483,302.6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753674742360活期存款28,763.4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440304016000336590活期存款787,418.0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755933502310828活期存款7,281,304.59
合计32,580,788.76

2022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马卓,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573,100股,2022年上半年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2022年1-6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肖 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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