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46公司简称:逸飞激光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
六、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树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26,190.7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477,340.25元。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
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 61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3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37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逸飞激光 | 指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 逸飞智能 | 指 | 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江苏逸飞 | 指 | 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东莞逸飞 | 指 | 东莞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大雁软件 | 指 | 武汉大雁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逸飞科技 | 指 | 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逸科兴 | 指 | 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新聚力 | 指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数聚软件 | 指 | 无锡数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为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逸智先进 | 指 | 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逸智信诚 | 指 | 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 逸扬兴能 | 指 | 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共青城逸扬 | 指 | 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共青城逸兴 | 指 | 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怡珀新能源 | 指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共青城朗润 | 指 | 共青城朗润涵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海富长江 | 指 | 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蚌埠宏鹰 | 指 | 蚌埠宏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湖州潺智 | 指 | 湖州潺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合肥轩一 | 指 | 合肥轩一新能源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中珈资本 | 指 | 中珈资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智逸新能源 | 指 | 湖北智逸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中比基金 | 指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惠友创嘉 | 指 | 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博力威 | 指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45.SH),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咸宁香城 | 指 | 咸宁香城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民生投资 | 指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广西海东 | 指 | 广西海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嘉兴两山 | 指 | 嘉兴两山逸聘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广西海达 | 指 | 中欧海达(广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容易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首发前股东 |
| GGII | 指 | 高工产业研究院,是以新兴产业为研究方向的专业咨询机构。自2006 |
| 年创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动车、锂电、氢电、机器人、智能汽车、新材料、LED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产业研究和咨询服务 | ||
| 动力电池 | 指 | 为工具提供动力来源的电源,多指为电动汽车、电动列车等提供动力的蓄电池 |
| 储能电池 | 指 | 储能电池是指为太阳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以及可再生能源储蓄能源用的蓄电池 |
| 消费电池 | 指 | 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用于电动工具、电动二轮车等小动力领域的蓄电池 |
| 锂电池、锂离子电池 | 指 | 可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本报告中提到的“锂电池”均指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锂离子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
| 钠电池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钠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与锂离子电池工作原理相似 |
| 固态电池 | 指 | 一种使用固态电解质取代传统锂离子电池中的电解液的新型电池,按照固态电解质含量,固态电池可分为半固态电池和全固态电池等类型,通常将电池内液体含量10%作为区分半固态电池和液态电池的分界线,而全固态电池将完全使用固态电解质,液体含量将降为0% |
| 模组/PACK | 指 | 模组是多个电芯按特定要求串并联组成的模块;PACK是多个模组按特定要求串并联组成的电池包 |
| 集流体 | 指 | 汇集电流的结构或零件,在锂离子电池上主要指的是金属箔,如铜箔、铝箔 |
| 集流盘 | 指 | 圆柱全极耳电池中的盘形金属组件,用于收集锂电池电极产生的电流,并连通集流体和盖板 |
| 汇流排 | 指 | 汇流排指模组/PACK中连接单体电芯极柱之间的导体材料,又称Busbar、连接片 |
| 极耳 | 指 | 从电芯中将正负极引出来的金属导电体 |
| 全极耳 | 指 | 相对单极耳而言的一种电池工艺,该工艺下,将整个正/负极集流体都变成极耳,通过集流体与电池壳体或集流盘的全面积连接,能够大幅降低电池内阻和发热量,有效解决高能量密度电芯的发热问题,保证安全性的同时提高充放电峰值功率 |
| GWh、TWh | 指 | 电能单位,1GWh=1,000,000KWh,1TWh=1000GWh |
| 18-80mm | 指 | 圆柱电池型号系列,代表电池外径长度,单位为mm(毫米) |
| PPM | 指 | PartPerMinute,每分钟产出数,电池生产效率衡量单位 |
| 装配式建筑 | 指 | 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主要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等 |
| EOL测试 | 指 | Endoflife,一种全智能化测试平台,产品下线前将产品进行EOL测试检测产品功能是否正常 |
| BOM | 指 | 物料清单,BillofMaterial |
| 能量密度 | 指 | 在一定的空间或质量物质中储存能量的大小 |
| 功率密度 | 指 | 电池输出的功率与其重量之比 |
| AMHS | 指 | AutomaticMaterialHandlingSystem的缩写,即自动物料搬送系统 |
| eVTOL | 指 | electricVerticalTake-offandLanding的缩写,即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 |
| 公司章程或章程 | 指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内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逸飞激光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uhanYifiLaserCorporation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ifiLaser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轩 |
|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C1栋11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7年1月8日由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543-2号变更为东湖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1号楼1栋3单元9层908号。2013年3月27日由东湖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1号楼1栋3单元9层908号变更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2021年6月4日由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C1栋1101室。 |
| 公司办公地址 |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6030 |
| 公司网址 | www.yifilaser.com |
| 电子信箱 | ir@yifilaser.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曹卫斌 | 高泽远 |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 |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 |
| 电话 | 027-87592246 | 027-87592246 |
| 传真 | 027-87592246 | 027-87592246 |
| 电子信箱 | ir@yifilaser.com | ir@yifilaser.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逸飞激光 | 688646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顺利、陈清松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艳朋、吕彦峰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7月28日-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692,068,745.41 | 697,202,587.15 | -0.74 | 538,956,078.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326,190.71 | 101,120,349.40 | -75.94 | 93,894,228.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9,412,336.64 | 75,748,092.32 | -87.57 | 68,097,179.05 |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655,720.52 | -37,280,238.20 | 不适用 | 54,904,857.64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5,943,860.99 | 1,665,485,142.70 | -5.98 | 569,805,252.24 |
| 总资产 | 2,822,617,495.55 | 2,475,912,860.76 | 14.00 | 1,349,033,857.1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1.24 | -79.03 | 1.3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1.24 | -79.03 | 1.3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93 | -89.25 | 0.9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0 | 9.77 | 减少8.27个百分点 | 18.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8 | 7.32 | 减少6.74个百分点 | 13.06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39 | 9.96 | 增加3.43个百分点 | 8.9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7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7.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锂电行业竞争加剧,锂电设备毛利下滑,期间费用阶段性大幅增加、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大幅增长。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1)客户回款周期延长,销售收款减少,同时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2)公司人力资源持续优化,研发人员增长,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3、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119,447,852.63 | 229,161,476.51 | 186,121,922.05 | 157,337,494.2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840,608.70 | 24,541,537.79 | 15,196,828.89 | -31,252,784.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741,446.26 | 17,804,844.40 | 9,652,495.05 | -26,786,449.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384,878.32 | -14,424,454.25 | 12,820,938.19 | -44,667,326.1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925.40 | -64,913.52 | -61,219.1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53,326.74 | 15,281,201.38 | 20,315,012.9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423,351.47 | 13,004,199.24 | 3,879,516.0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47,688.87 | 652,025.12 | 209,503.21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21,825.00 | 63,769.91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8,884.69 | 1,234,235.18 | -54,416.8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053,193.38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1,165.03 | 4,734,490.32 | 4,608,310.4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712.89 | |||
| 合计 | 14,913,854.07 | 25,372,257.08 | 25,797,049.0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5,268,263.03 | 420,678,002.78 | -194,590,260.25 | 13,795,751.4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090,700.00 | 33,075,182.66 | 11,984,482.66 | |
| 合计 | 636,358,963.03 | 453,753,185.44 | -182,605,777.59 | 13,795,751.48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整体经营情况2024年,全球新能源电池面临周期性结构调整,行业竞争加剧,公司持续聚焦主业,全面启动“激光+智能装备”平台化升级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滚动创新体系优势,积极拓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平台优势,通过投资、并购、孵化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拓展新兴业务,推动业务与资本协同发展。公司进行数字化、精益化管理平台升级,同时全面落实动态回款机制,提高回款效率,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加速全球化发展步伐。受锂电池市场需求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锂电设备毛利率短期内有所下滑,加之公司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大幅增加,导致公司业绩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068,745.41元,同比下降0.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26,190.71元,同比下降75.94%。
(二)聚焦主业,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聚焦主业,全面启动“激光+智能装备”平台化升级发展战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不断拓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和质量双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新能源电池装备领域“结构件装配-电芯组装-模组PACK-回收/拆解-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
在新能源电池装备领域,公司全新推出了高速磁悬浮全极耳大圆柱电池装配线、方形电池高速装配线、方形电池CTP模组全自动生产线、新型电芯结构件装配线、钠离子电池智能装备、固态/半固态智能装备等新产品。其中,在圆柱电池装备方面,公司围绕核心技术、量产装备、市场应用等构建了全面领先优势,累计申请相关专利420余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52项,并推出了直线、转盘、环形、转塔、高速磁悬浮等不同装备形式的全系列装备,效率覆盖25-360PPM,全面用于直径18mm、21mm、32mm、40mm、46mm、60mm等全系列圆柱全极耳电池量产应用,以满足圆柱电池加速量产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圆柱电池设备订单大幅增长,圆柱全极耳电池系列装备全面量产出货,46系大圆柱全极耳电池智能装备实现批量交付;在模组PACK装备领域,公司基于市场多元化需求特征,推出了单机、工作站、半自动产线、全自动产线到电池系统组装整厂解决方案的模组PACK全系列产品和服务,实现不同规格圆柱、方形、软包电池模组PACK的多样化、高效率、高质量生产,报告期内,公司方形电池CTP模组全自动生产线凭借其智能化、柔性化特征,也获得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并出口至欧美、亚洲等多元市场。
公司战略并购新聚力,拓展智慧物流、半导体业务版图。随着双方业务的深度融合,新聚力在报告期内发布东风系列AMHS系统产品,包含天车搬运系统(OHT)、高速塔式提升机(Tower)以及线边密集库(Stocker)等核心设备,部分设备已实现了国产替代,能够满足国内外客户的多元化、定制化需求,目前已实现了头部客户的交付。
(三)创新升级,强化技术积累,提升研发转化效率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92,636,747.99元,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39%,同时,公司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公司及子公司研发人员共计430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43%,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持续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保证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以及能够快速攻坚新技术、新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授权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为633项,其中发明专利103项、软件著作权152项。
公司依托研究院全新构建的“研发创新-工程转化-分析测试”为一体的新型创新平台,建设有先进激光元器件、激光系统、激光工艺、智能软件、智能装备、数字孪生等23个专业实验室,配套有工业CT、扫描电镜、X射线衍射仪、光束质量分析仪、分光光度计、电性能检测等200余套先进设备,能够实现涉及机械结构、材料成分、光学性能、电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119项分析测试项目,搭建了电池结构件、电芯中试验证、电池成组应用、电池回收拆解等全产业链中试验证平台。研究院以新能源电池、钙钛矿及相关新型材料应用等先进产业的应用需求为导向,指引新能源电池装备与激光应用技术的全面创新突破,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器件、新装备的融合创新机制,打通成果转化垂直链条,全面提升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整体效能,助力新能源电池等先进产业创新迭代与智能化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成果丰厚,开发了高动态激光加工技术、焊接质量闭环监测系统、精准定制激光调质系统等新技术,推出了光伏钙钛矿装备、结构件装备、激光超快加工设备、激光刻槽设备等新产品。同时,在固态电池领域,公司与科研院所、专业企业共同推进激光技术与固态电池材料、工艺的联合开发,将激光微加工技术用于固态电池的极片涂层表面处理、激光极片快速干燥等工艺,有效降低固态电池电解液质量分数、优化NP比,进一步拓展了固态电池的激光应用与激光装备需求。
公司积极推进公共验证测试平台建设,注册成立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配备了先进的验证测试设备和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开展检测业务,包含微观晶体结构、材料成分、光学器件系统分析、电性能等多项测试,覆盖领域包含新能源电池、半导体、电子、汽车以及五金等领域。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第三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CNAS实验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筹备工作,并同步规划CMA、TUV等权威资质能力建设。未来将服务链上企业验证测试需求,为产业链研发创新提供更加专业、科学的技术与产品支持。
(四)资本协同,拓展边界,打造可持续发展能力
自上市以来,公司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通过投资、并购、孵化等方式,不断寻求产业整合的机会,以扩大业务规模,拓展新兴领域业务,实现内生式和外延式双轮驱动的发展。2024年,公司完成了对新聚力51%股权的战略并购,收购完成后,双方相继召开了业务融合工作会、新聚力战略伙伴大会等,积极推动业务以及市场、客户、技术、供应链等资源的深度融合,实现“1+1>2”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智慧物流与智能装备的协同效益,在智能制造领域实现智慧物流、智能
装备与生产管理系统的高效协同,并拓展了半导体、医疗健康、消费电子、食品等其他领域业务,推动实现多元化业务布局。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逸智先进投资福勒尔数智绿能(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天瑞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沿着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布局,进一步拓展业务版图,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五)有序扩产,推进多样化产能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华中智能制造基地二期、华东智能制造基地二期、珠海逸科兴基地均已投入使用,武汉总部基地项目和IPO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中,2025年公司将推进华中智造基地三期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会加强募投项目管理,积极稳妥、保质保量地推进上述项目的建成落地,力争早日全面投入使用,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化和产品性能提出的更高要求。
(六)精益管理,提质增效,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数字化升级和精益化管理,完善ERP系统、MES系统等数字化平台的建设,进一步优化运营管理,并深入开展“5S管理与目视化管理”专项行动,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助力提质增效;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大营销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客户服务效率,有效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口碑,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切实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保证、以创新为驱动、以服务为后盾”的经营理念。
公司推行产品事业部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缩短管理半径,加快信息传递的速度和准确性,为业务多元化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此外,公司不断优化财务费控管理体系,提高财务预算管理水平,并全面落实动态回款机制,进一步提高回款效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积极推动国际化人才战略,通过人才培养与引进,构建了一支具备创新能力和技术专长的国际化团队。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员工持续自我提升,激励人才成长。同时,积极引进海外市场、研发、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人才,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蓄力。此外,公司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强调“求实、进取、创新、协同”的核心价值观,树立明确的价值导向,提升员工凝聚力、向心力。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智能激光装备及创新工艺方案提供商,专业从事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电芯自动装配线、模组/PACK自动装配线等自动化产线,以及各类精密激光加工智能化专机、工厂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能够为客户提供
“激光+工艺+装备”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的电芯、模组PACK制造以及电池回收/拆解领域,并延伸至半导体、医疗健康、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汽车零部件等行业。
2、公司主要产品
按照产品功能划分,公司主营产品可分为自动化产线和智能化专机。智能化专机是实现特定加工工序的一体化设备,一般由加工主机、运控系统、检测系统及机械工装等组成。自动化产线是实现多工序自动加工的产线设备,一般由多个智能化专机、上下料系统、物流传送系统、整线控制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组成。
按照应用领域划分,公司主营产品可分为新能源电池智造装备、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通用激光智能装备及改造与增值服务等。
(1)新能源电池智造装备业务
新能源电池的生产可分电芯制造和模组/PACK两大环节,其中电芯制造包含极片制作(前段)、电芯装配(中段)和电芯激活检测(后段)三大工序。公司新能源电池智造装备产品主要用于各类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半固态电池、超级电容等产品的电芯封装、电池结构件组装、模组/PACK组装、退役PACK回收/拆解等工序段,具体情况如下:
注:标红部分为公司新能源电池智造装备产品涉及的主要工序。
①圆柱全极耳电芯智能封装装备
圆柱全极耳电芯智能封装装备产品适用于圆柱全极耳电池的大批量、智能化制造,涵盖圆柱全极耳电芯切卷折、揉平/拍平、包胶、入壳、集流盘焊接、合盖预焊、电芯封口、密封钉焊接、氦检、清洗、组盘等全套装配工序,单线效率高,兼容18-80mm全系列圆柱全极耳电芯规格和不同工艺结构,整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②方形电芯智能封装装备
方形电芯智能封装装备产品适用于蝴蝶焊、长刀、短刀等类型方形电池的智能化制造,涵盖方形电池预热、冷/热压、X-ray检测、极耳焊接、转接片焊接、合芯贴胶、包膜、入壳预焊、顶盖焊接、氦检、装盘叠盘、密封钉焊接等全套装配工序,可兼容多种电芯规格,具有产品合格率高、生产质量稳定等特点。
③电池结构件智能组装装备
电池结构件智能组装装备产品适用于各类电池结构件组装、焊接及检测,包含防爆阀焊接、极柱焊接、极柱铆接、塑料支架焊接、氦检、多功能检测、壳体表面毛化、蓝膜清洗等工序,具有生产效率高、设备空间利用率高、兼容性强等特点。
④电池系统智能组装装备
电池系统智能组装装备产品基于多项柔性工艺技术与精密激光焊接技术,适用于动力/小型储能/大型储能等领域各规格方形、圆柱、软包电池模组、PACK、电池簇及电池集装箱的智能化组装,搭载了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柔性工装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自适应激光焊接技术及智能产线信息化管理技术等,涵盖电芯分选、清洗、涂胶、模组堆叠、模组捆扎及结构件装配、汇流排激光焊接、模组外框(端/侧/顶/底板)激光焊接、FPC线束焊接、EOL测试、模组下线、箱体上线、模组入箱、模组固定、采集线安装、BMS装配、模组盖板安装、箱盖装配、PACK气密性测试、充放电测试等全套装配工序,支持异种模组随机混线生产模式,兼具柔性化、智能化等特点。在生产效率、良品率等关键要素上,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准。
⑤退役PACK回收拆解装备
退役PACK回收拆解装备产品适用于各规格方形、圆柱、软包电池PACK/模组的检测与拆解,涵盖电池包测试、PACK箱拆解、连接件拆解、电池单体分拣与测试,具有作业安全性高、生产效率高及自主适应能力强等特点。
(2)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业务
子公司新聚力可提供应用于智能工厂整线环节的输送系统、分拣系统、堆垛机、立体库、机器人、智能仓储管理控制系统等智能物流设备和智能制造执行系统(MES)、整线物流信息管理平台(LMIS)、智能仓储管理系统(WMS)、智能仓储调度系统(WCS)、智能AGV调度系统(ACS)、物流搬送控制系统(MCS)、仓储自动搬运系统(LCS)、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等智能工厂软件系统。通过自动化物流装备与大数据平台的协同,为生产制造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提供全工艺流程的整体物流设计及实施解决方案。
针对半导体行业,子公司新聚力依托领先的半导体生产线物料搬运自动化技术和经验,推出了东风系列AMHS系统产品,包含天车搬运系统(OHT)、高速塔式提升机(Tower)以及线边密集库(Stocker)等核心设备,为客户提供覆盖原料库、晶圆切片段至切割前段、成品库等全工艺流程的定制化自动物料搬送系统(AMHS)解决方案,实现半导体工厂大规模量产条件下的高效、安全、无尘的全自动搬运和仓储。
(3)通用激光智能装备业务
公司基于先进的自适应激光加工技术、柔性工装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自动化生产技术及智能物流技术等,创新开发了适用于整体橱柜、油烟机、烤箱、蒸箱、微波炉、水槽、洗碗机、洗衣机内筒、电热水壶、不锈钢水杯/保温杯等家电厨卫产品及集成建筑领域不锈钢、碳钢、铝和铝合金等金属板材、管材的拼接焊、搭接焊、叠焊等工艺的系列自动化焊装生产线和智能化专机产品,产品焊接精度高、焊缝美观、焊接强度高、可拓展性强。
(4)改造与增值服务
公司改造与增值服务主要是对客户已有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近年来,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迅速,下游电池制造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进步,对已有电池制造产线的技术升级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和工艺优势为上述客户提供技术升级服务,改造与增值服务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在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方面,通过向新能源电池、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提供各类自动化产线、精密激光加工智能化专机及改造与增值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在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方面,通过向新能源电池、半导体、消费电子、医疗健康等行业客户提供新能源电池整厂物流成套系统、半导体CIM软件、半导体AMHS设备、智能化仓储物流系统、自动化输送分拣系统、数字工厂可视化平台系统、智慧工厂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物流线核心设备供应的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激光光学器件、机械标准件、机械非标件、电气标准件、仪器设备及耗材等。激光光学器件、机械标准件、电气标准件等,由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直接采购;机械非标件、仪器设备,定制化程度较高,供应商按照公司的技术及质量要求进行供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对应原材料的类别、型号较多,公司采用“以产定采”为主,“适当库存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预付、现款现货、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等,主要采用银行转账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3、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为各类自动化产线、精密激光加工智能化专机以及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另外,为提高产品交付效率,公司也会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预测,进行备货生产。计供中心根据BOM进行物料采购,工程制造中心对产品进行组装调试,检验合格后发往客户现场,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由客户最终验收确认。另外,随着下游电池已投产设备存量的不断增加,以及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已投产存量设备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因此,除设备销售以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改造与增值服务。
4、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及服务销售主要为直销模式。公司的销售流程主要包括前期接触了解客户需求、技术洽谈制定技术方案、合同签订实施生产制造、进度跟进确保产品交付、产品运行满足客户验收等五个阶段。公司产品主要采用依照市场价格定价的方式,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技术研发难度、客户订单规模、客户信誉、交货周期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部分客户采用招投标定价的方式。结算方式主要根据合同约定按阶段收款,部分情况下根据客户需求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收款。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业(C3563)”。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主营产品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中的“2.1.3工业机器人与工作站”,同时属于“5新能源汽车产业”之“5.3生产测试设备”之“5.3.1电池生产装备”中的“极片成型、极耳焊接、卷绕及叠片单机自动化以及连线自动化生产线装备”和“模块焊接设备”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2高端装备制造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中的“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同时属于“5新能源汽车产业”之“5.2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中的“5.2.2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制造”。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①高端装备制造业
高端装备制造行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引领,处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作为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柱,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动力。近年来,随着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政策支持的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日益深化,以及行业内的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显著提升,市场需求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在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前沿领域,高端装备制造的应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市场规模也在迅速扩张。《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全球工业4.0浪潮的推动,使得高端装备制造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正加速推进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的转型升级。
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鼓励智能制造的发展与创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针对不同制造业领域的智能化发展方向、数字化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重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划与要求,有助于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增强国产智能制造产品保障能力和质量效益,提升制造业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智能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技术条件逐渐成熟以及下游消费需求释放的推动下,中国智能制造市场规模预计在2024至2029年间持续增长,到2029年市场规模预计将突破7.6万亿元,2024-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15.6%。
高端装备制造业目前正处于从传统“制造”模式向现代“智造”模式转变的关键阶段。智能制造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成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企业纷纷引入智能制造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个性化定制和柔性生产;高度自动化与智能化生产为企业降低成本、提升质量,从而推动制造业从机械自动化向数字自动化转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智能制造装备将逐渐深入普及,为整个制造业的智能化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持续赋能下,智能制造的“升级版”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智能制造将积极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全产业链一体化的数字生态体系,加
快建设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等项目,推动产线及运营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个性化定制和柔性生产,满足市场对多样化产品的需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智能制造产品也将进一步与信息技术相融合,从而促使装备性能提升及智能化水平提高。在政策支持与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下,高端装备制造业未来将保持持续升级的态势,不仅对于提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型工业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构建制造强国的战略支撑点。
高端装备制造业以其技术密集、附加值高及产业关联度强为核心特征,技术门槛不仅体现在技术本身的复杂性上,还包括人才、资金、创新等多方面的综合要求。该产业不仅需要将机械系统、自动化控制、电气传感、软件开发、信息管理等多学科技术深度融合,还需要对生产流程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将各种独立的技术模块和设备有机地整合到一起,从而研发出与具体应用工艺、场景相结合的工艺技术、智能化装备技术以及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等多方面的应用技术,形成高效、稳定、具备感知、决策与执行能力的智能装备。企业面临非标准化、定制化的开发需求时,需针对不同客户的生产工艺、产品特性进行专项设计,导致技术方案需不断迭代优化,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智能装备的深度融合,企业需要不断投入资源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以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在研发过程中还可能面临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导致资金的浪费,对企业的资金、技术储备和创新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新进入企业及转型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各类资源的整合。
②新能源行业
新能源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双碳”目标、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新能源的发展,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涵盖产业规划、技术创新、市场推广、基础设施建设及全产业链协同等多个维度。在产业规划方面,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实施电池技术突破行动,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及回收管理体系建设。2024年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进一步要求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优化锂、硅等关键资源产能布局,推动再生金属供应占比提升至24%以上。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方面,中央财政通过科技计划支持新能源汽车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布局固态电池、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等前沿方向。工信部等部门推动建立动力电池创新中心,鼓励企业开展高能量密度电池研发。产业链协同与资源保障方面,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提升锂电生产智能化水平,并通过《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等政策规范行业秩序,引导产业链协同发展。
当前锂电行业处于“需求扩张+技术升级+资源整合”的多重驱动阶段,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产业链不断通过技术创新与生态构建,向绿色化、智能化深度转型,推动锂电产业向更高附加值、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根据研究机构EVTank和伊维经济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数据,2024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1,214.6GWh,同比增长36.9%,
较2023年增速高2.6个百分点,在全球锂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78.6%,出货量占比继续提升;预计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在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达到1,899.3GWh和5,127.3GWh。
在全球绿色低碳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市场的快速发展,锂电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出货量逐年上升,带动了锂电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在技术革新和智能化升级的双重推动下,锂电企业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融合先进的传感技术、控制策略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创新技术,实现设备的远程监控、故障预警和智能调度等功能,提升设备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确保其运行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及良好的兼容性,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并确保产品质量。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拓展,市场对于锂电设备的定制化与柔性化需求日益增长,以满足不同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的锂电池生产,锂电设备企业需具备快速迭代能力以适应多元化技术路线带来的挑战。
③智慧物流行业
智慧物流行业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物流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和高效化。随着这些技术的不断深化应用,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在仓储、搬运、码垛、拣选、包装及装卸等环节中的表现更加成熟,通过整合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物流全过程的协同运作和优化管理。当前,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孪生等技术与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的深入融合,不仅提高了物流的自动化水平,还使得物流系统能够进行自我优化和预测分析,增强了其自主学习能力,将进一步优化智能路径规划、需求预测、智能运输等方面的物流作业流程,从而提升决策精度与效率,实现复杂场景下的自主化操作,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物流环境。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的成熟,智慧物流将向“数字孪生+自主决策”演进。
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智慧物流行业目前正处于从自动化向智能化转型的关键阶段。随着物流系统中智能设备的普及和物流网络的完善,行业正在逐步实现从“人工作业”向“智能作业”的转变。在新能源、半导体、消费电子、食品医疗等下游行业的增长趋势下,智慧物流行业市场空间广阔。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发展,并从政策上加强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相继出台了《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与规划,旨在推动建立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助力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以及应用智能化转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我国实体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水平。根据CIC灼识咨询统计,未来随着物流智能化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工业智能化的全面推广,预计到2027年度中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920.2亿元,2023年至2027年度的年化复合增速达18.3%。智慧物流是降低产业物流成本,是提升国家经济效益、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力,符合未来国民经济及行业发展方向。
AMHS(自动物料搬送系统)是晶圆厂和封测厂的“物流大动脉”,作为智慧物流中的细分领域和半导体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其国产化进程正在加速。由于半导体产品的高附加值、精密性和对环境条件的严格要求,其物流服务具有更高的技术门槛和定制化需求。随着半导体设备国产
化的持续推进,AMHS的应用场景已从半导体晶圆制造扩展到先进封装、功率和化合物半导体、硅片与面板行业。技术演进方面,AMHS正从单一搬运功能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升级,数字孪生技术用于虚拟调试与能耗优化,人工智能算法提升动态调度效率,自主移动机器人(AMR)与天车搬运系统(OHT)的协同应用拓展柔性生产场景。此外,在化合物半导体、先进封装及新型显示领域的渗透率提升,进一步打开了市场空间。根据SEMI的预测,到2025年,全球半导体设备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280亿美元。AMHS在整个半导体前道设备市场中的占比约为3%,预计到2025年,全球AMHS市场规模将达到39.2亿美元,中国市场规模将达到11亿美元,国产AMHS厂商在国内市场的份额有望逐渐提升,并在部分细分领域取得突破。国产AMHS厂商陆续发力新产品,以及进口海外半导体设备受限,AMHS国产化将为国内厂商带来广阔的成长空间。尽管短期内日本大福、村田仍主导全球市场,但国产厂商通过技术引进、联合研发及垂直整合,有望在短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进行国产替代,形成差异化竞争力,最终在全球供应链中占据重要地位。
AMHS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系统集成复杂度、高精度控制能力及极端环境适应性等方面。AMHS需要整合天车搬运系统(OHT)、自动导引运输车(AGV)、升降机(Lifter)等搬运设备与物流搬送控制系统(MCS)、仓储自动搬运系统(LCS)等软件系统,实现全厂级物流路径优化与实时调度,涉及机械设计、电气控制、软件算法及网络通信等多学科技术融合。天车搬运系统(OHT)需在高洁净度环境中实现高速、精准、稳定搬运价值高昂且易破损的晶圆,同时满足低振动、产尘量趋近于零的严苛要求,以确保晶圆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对轻量化结构设计、伺服驱动精度及动态响应算法提出极高挑战,操作系统与多核异构架构等底层技术存在“卡脖子”环节。对于国内AMHS企业来说,起步晚,经验积累少,面临着layout布局设计能力、设备性能、软件系统、行业经验等诸多方面的挑战。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与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领域,坚持创新和质量双驱动的发展战略,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成为行业知名的智能装备供应商。
公司的自动化产线和各类精密激光加工智能化专机,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电芯、模组/PACK制造以及电池回收/拆解领域,同时也覆盖了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及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公司前瞻布局圆柱全极耳电池,在业内率先突破圆柱全极耳电池制造工艺技术难题,推出了圆柱全极耳电芯装配段全工序设备和圆柱全极耳电芯自动装配线等系列装备,具有先发优势,产线效率、良品率更高,且拥有更加完善的专利布局,形成了技术、工艺、产品、市场等多方面领先优势,技术水平和市场份额处于行业领先。2022年10月,公司“圆柱全极耳锂电池激光焊接设备及全自动组装生产”入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第七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单。公司的模组/PACK自动装配线和智能化专机,具有高柔性化、多兼容性特征,自动装配线在良品率、定位精度和设备故障率等方面具有一定领先优势,整体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的方形电芯自动装配线和智能化专机,在焊接精度、密封耐压强度、设备故障率等方面
具有一定领先优势,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整体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同时,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新兴产品和重点市场拓展力度,推出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电芯结构件、钙钛矿等多类新型装备,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的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在新能源电池、半导体、消费电子、医疗健康等领域形成了一定领先优势,东风系列AMHS系统包含天车搬运系统(OHT)、高速塔式提升机(Tower)以及线边密集库(Stocker)等核心设备,可以帮助半导体晶圆厂实现大规模量产条件下的高效、安全、无尘的全自动搬运和仓储,系统整体设计行业领先,打破了部分核心设备的国外垄断,目前已经实现部分设备的国产替代。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大圆柱电池正迈向产业化高速发展的新阶段
随着圆柱电池在电动工具电池、电动二轮车电池等领域的深入应用,以及东南亚小动力市场和海外户用储能市场的拓展,圆柱电池的出货量持续提升。GGII预计,到2030年中国圆柱电池出货量将超400GWh,2023-2030年复合增长率超50.1%。根据《2024中国大圆柱锂电池行业发展蓝皮书》显示,大圆柱电池在细分市场表现突出,凭借生产成本更低、壳体成本低、PACK成组效率高、能量密度高的优势,大圆柱电池2024年在户用储能、便携式储能以及二轮车市场的出货量同比增速都将突破100%。
不同系列大圆柱电池凭借独特性能与优势在不同细分市场占据主导地位,3系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电动二轮车市场、新能源汽车市场,4系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便携式储能以及户用储能市场,6系产品应用于工商业储能市场。3系、4系大圆柱将加速替代便携式储能、二轮车市场的小圆柱电池,相较于新能源汽车、电力储能及工商业储能市场,圆柱电池在便携式储能、电动二轮车市场渗透率较高。主要在于这两类市场用电池系统容量较小,对电池的体积﹑重量较敏感,并对电芯灵活串并联提出更高要求,与圆柱电池尤其是大圆柱电池匹配度较高。
中国企业在圆柱电池新的应用场景如BBU备用电源、机器人、eVTOL等新的应用场景的开拓走在行业前列,且部分企业已经在上述领域开始批量供应圆柱电池产品。“半固态+大圆柱”的组合逐步开始应用于eVTOL市场;人形机器人也将为大圆柱电池拓展应用边界,要求锂电池同时满足高能量密度、高功率、高倍率、高安全和长寿命等多重要求,无疑也是大圆柱电池的又一应用赛道;AI服务器的功率提升正在推动BBU技术快速迭代,叠加数据中心BBU极度重视安全性与稳定性,且对电芯成本不敏感,全极耳大圆柱能显著提高电芯的热安全性,因此也将成为其高附加值应用市场。特斯拉4680供应起量,宝马大圆柱电池2025年装车消息,以及多元应用场景蓄势待发,都将成为大圆柱电池全面产业化的拐点,由此也将带动中国46系大圆柱产业链高速发展。
公司率先突破了圆柱全极耳关键核心工艺和装备技术,从无到有构建了覆盖不同结构和工艺路径、不同装备形式、不同产能规模的圆柱全极耳系列智能装备,率先实现了圆柱全极耳电池量产组装线的成熟应用和批量交付。同时,公司作为圆柱全极耳电池智能装备的引领者,通过十数年的创新和工程经验积累,已建成超过100万级的专业工艺数据库,再结合多维检测技术、人工
智能技术和数字孪生的赋能,助力客户有效缩短产业化周期。并通过激光调制技术等多个新型焊接系统,实现更出色的飞溅抑制、更精细的焊接过程,有效提高产品一致性、降低生产成本,助力大圆柱电池全面实现精细化、大规模制造。
(2)多领域需求驱动固态电池产业化提速固态电池在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价值,从材料到设备,固态电池产业链逐渐完善,多家企业已布局并取得进展,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速。根据GGII预计,2024年固态电池出货达7GWh,2030年出货有望超过65GWh;到2035年,出货量有望进一步扩大至超过300GWh。从终端市场来看,固态电池场景应用边界明显拓宽,除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电动工具等传统领域以外,随着eVTOL、人形机器人等新兴行业高速发展,其对电池能量密度、安全性、倍率性能等提出更高要求,未来固态电池有望在新兴领域率先迎来批量应用。同时,我国高度重视固态电池作为新型储能技术路线的发展潜力,已推出多项政策文件,支持固态电池作为储能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应用。长远来看,随着固态电池研发持续推进,性能和成本进一步得到优化,固态电池亦有望在储能领域逐步渗透。
(3)半导体AMHS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受地缘政治、国家政策因素与国外技术限制影响,国内半导体设备的国产化率较低,在此背景下,中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大力推动国内半导体技术的创新,加速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趋势。AMHS作为半导体设备的一部分,是助力晶圆厂降本增效的关键设备,国产替代空间较大,国产化发展也在提速。AMHS下游应用场景已逐渐从半导体晶圆制造,向先进封装、功率和化合物半导体、硅片与面板行业渗透。随着晶圆制造工艺愈发复杂,晶圆片尺寸从8寸到12寸不断增大,物料的安全搬运需求日益凸显,AMHS在12寸晶圆厂已成为智能制造的标配。根据SEMI的数据,日本大福与日本村田合计占全球AMHS市场90%以上市场份额,在国内AMHS行业的市占率达90%以上。考虑到AMHS技术壁垒较高,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存在路径依赖,导致更早入局的海外厂商份额领先。在高端半导体设备受限的背景下,国产AMHS厂商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以适应新的挑战,国内市场份额有望逐渐提升,并在部分细分领域取得突破。
从行业发展趋势和投资规模来看,半导体市场的总体规模将持续扩张,新建晶圆厂的数量也将不断增长。一方面,全球各地的半导体厂商正积极扩充生产基地以提升产能;另一方面,主流制造商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工厂布局,推动大规模生产效率的提升,将进一步刺激AMHS系统需求的增长。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核心技术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精密激光加工技术为核心,以智能制造装备为载体的技术和
产品体系。目前,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激光加工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技术。
①激光加工技术公司拥有的激光加工技术分为激光加工系统技术和激光加工工艺技术两大类,包括激光数字化控制技术、激光多维自适应加工技术、激光光场无级时空调质技术、多参量融合感知激光焊接实时监测技术、高反材料激光焊接技术、集流体激光焊接技术、汇流排激光焊接技术、激光飞行焊接技术、钙钛矿电池激光加工技术,上述技术的基本情况如下:
| 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来源 | 应用场景及产品 |
| 激光加工系统技术 | 激光数字化控制技术 | 激光控制系统直接影响着激光加工系统的加工质量与适应能力。该技术针对传统激光加工过程中缺乏在线测量与数字化控制手段的问题,通过数字化传感技术实时获取激光加工系统的激光能量、激光焦距、焊接速度、保护气流量等关键数据,并结合激光加工闭环控制技术与多轴运动控制技术,实现激光加工系统工艺参数及运动参数的高精度动态调节,以适应加工工况的复杂性与多变性,有效提升了激光加工系统的加工精度与一致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激光精密加工场景对激光、工艺参数的控制 |
| 激光多维自适应加工技术 | 针对由于激光加工过程缺乏自主适应性而导致的调试过程繁琐、调试风险增加、影响正常生产等问题,该技术基于RFID、二维码、机器视觉等工件识别技术与激光加工专家数据库,实现来料的智能识别与加工程序的自动适配,同时通过焊点智能定位技术与焊接焦距实时补偿技术,实现了加工轨迹的自主规划与加工过程的动态控制,并能够结合材料、加工工艺以及检验标准等不断进行修正和优化,提高了激光加工系统的自适应能力。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各类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场景,尤其适用于异型材料加工、混线生产及一些不适宜人工作业的场景 | |
| 激光光场无级时空调质技术 | 针对激光焊接过程缺陷抑制及大温度梯度控制难题,该技术通过自研时空调质系统,实现激光波形的精准编辑及激光输出光斑形状、尺寸、内外环功率比的无级、高分辨率调节,可适配不同材料、厚度的焊接场景与各类激光焊接系统,有效提升激光焊接焊接质量与焊接过程的飞溅抑制效果。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激光精密加工场景,尤其适用于超薄金属叠焊场景 | |
| 多参量融合感知激光焊接实时监测技术 | 针对无法有效形成深熔焊熔池焊接场景的焊中检测难题,通过开发融合了激光功率检测系统、焦点扫描系统、高速摄影系统等的多光谱在线监测感知系统,实现对焊接过程温度分布、熔池形态及焊缝质量的全方位实时监测,结合多维数据融合算法与实时图像处理技术,实现焊缝缺陷的智能识别与预警,有效保障焊接效果的稳定性、一致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激光精密加工场景,尤其适用于超薄金属叠焊场景 | |
| 激光加工工艺技术 | 高反材料激光焊接技术 | 铜、铝等高反金属材料对常规激光束的反射率达90%以上,且具有高热传导性,焊接过程易受热电效应影响而产生熔池裂纹、飞溅、气孔等问题,难以形成高质量熔池。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高脉冲能量高峰值功率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锂电池极耳、软连接、壳体封口、密封钉、模组汇流排以及其他 |
| 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来源 | 应用场景及产品 |
| 激光器技术、激光能量闭环控制技术、激光波形调制技术,提升了激光的功率密度并优化了光束模式,同时结合模拟仿真技术与工艺测试,实现了高质量的高反材料激光焊接。 | 铜铝等高反金属材料焊接场景 | |||
| 集流体激光焊接技术 | 该技术是圆柱全极耳电池制造的关键技术,用以实现全极耳导电结构的稳定、可靠连接。公司发明了一种全极耳集流盘激光焊接技术,通过构建激光焊接温度场数值模拟实验系统,并基于智能多维激光自适应激光加工技术开发激光自适应焊接系统,突破了微米级金属箔材(集流体)的激光焊接难题,在焊点2mm热影响区内温升≤80℃的严苛要求下,实现了铜(熔点1083.4℃)、铝(熔点达660℃)集流盘的激光精确焊接,解决了集流体附近的电池隔膜材料因受热变形或被灼伤从而导致电池失效的行业难题。 | 自主研发 | 专业应用于圆柱全极耳电芯装配场景的全极耳集流体的激光焊接,也可拓展应用于其他超薄金属材料的激光焊接场景 | |
| 汇流排激光焊接技术 | 针对电池模组汇流排激光焊接工艺中常面临的电池组焊接轨迹和高度误差大、重复精度低的问题,公司发明了一种电池模组焊接的五维控制技术,通过视觉平面轨迹检测、激光传感高度检测、激光焦距动态校正和随动焊接件压紧,实现了高柔性、高兼容性电池模组汇流排焊接,有效保障了电池模组的充放电性能及安全性能。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方形、圆柱、软包等各类锂电池模组场景的极耳或极柱与汇流排的激光焊接,也可拓展应用于其他铜-铝-不锈钢等多种材料间的焊接场景 | |
| 激光飞行焊接技术 | 针对新能源电池制造领域对于高速激光焊接的要求,基于高动态光学控制与焊接路径优化,通过自适应能量调控技术、多轴协同运动算法、焊接质量在线监测技术,开发了适用于磁悬浮式与转塔式电池装备的高速激光飞行焊接技术,实现无接触、连续动态激光焊接,有效提升了激光焊接效率。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圆柱、方形等各类电芯高速焊接场景,也可拓展应用于其他焊接场景 | |
| 钙钛矿电池激光加工技术 | 针对钙钛矿电池对高精度工艺需求,通过多波长激光源与实时焦点跟随、能量监控技术,结合自主软件控制系统及多光路分光复用设计,实现对激光加工过程的精准调控。依托高精度多轴运动平台、可调光斑整形技术以及在线监测功能,全面覆盖激光划线、清边、切裂与封焊等关键环节,显著提升钙钛矿电池制造的工艺灵活性、加工精度与量产效率。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钙钛矿电池激光加工场景 |
②智能化装备技术公司拥有的智能化装备技术分为自动化技术、数字化技术和专业化应用技术三大类,包括高速精密传送技术、柔性工装技术、多轴运动控制技术、机器视觉定位技术、数字化在线检测技术、智能产线信息化管理技术、半导体智慧物流全场景协同优化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全极耳集流体无损成型技术、壳盖自动化装配技术和模组自动堆叠技术,上述技术的基本情况如下:
| 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来源 | 应用场景及产品 |
| 自动化技术 | 高速精密传送技术 | 针对现有产线传送技术中传送效率、精度与适应性难以兼顾的问题,该技术通过运动学分析与伺服驱动控制技术,有效缩减了传送机构的运动周期,提升了物料传输效率;结合柔性工装技术满足了产品快速换型、工艺调整、设备升级改造等需求;同时利用高精度闭环控制系统,解决了传输稳定性与重复定位精度问题。形成了覆盖磁悬浮式、凸轮转塔式、直线间歇式、转盘式等多系列高速精密传输技术。该技术有效提升了智能装备的生产效率与柔性化生产能力。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各类自动化生产线的物料传输、上下料等场景 |
| 柔性工装技术 | 针对传统工装多规格工件适应性差、容错性不足,且极易引入应力形变从而影响加工质量的问题,该技术基于成组技术、精密机械设计与制造技术,实现了装备的敏捷换型功能;同时结合机器触感技术、柔性材料技术等,解决了由工件一致性较差及产品换型等因素所导致的产品定位精度问题,可有效提高产品加工、装配、检测、传输等各个环节的自适应能力。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各类加工工件的固定、定位、加工场景,尤其是针对需要柔性化生产的场景 | |
| 多轴运动控制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轴运动控制技术,是一种以伺服运动控制技术和运动控制总线协议为基础,通过研究控制对象的特点与应用需求,完成了运动控制由脉冲控制向总线控制的转变,实现了直线、曲线插补及电子齿轮同步等功能,解决了复杂场景下多轴联动同步难、实时性差、精度低、抗干扰能力差以及调试难度大等问题。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各类自动化生产线与智能化专机的运动控制 | |
| 数字化技术 | 机器视觉定位技术 | 该技术基于光学成像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结合生产工况,构建成像、识别、匹配与定位系统,自研图像自适应分割、特征自主识别与亚像素特征匹配算法,实现了多类型工件自适应定位,并大幅提升定位精度,解决了传统机械定位技术对多样化产品适应性不足、难以满足日益苛刻精度要求的问题。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各类自动化生产线与智能化专机的物料识别、测量与自适应定位 |
| 数字化在线检测技术 | 该技术全方位整合机器视觉检测技术、压力与流量检测技术、电性能检测技术、氦质谱检漏技术等数字化检测手段,实现了对工件质量与设备状态的全方位数字化在线检测,满足了高效、高精度在线数字化检测需求,保障了装备及工艺的可靠性与产品一致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各类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场景对力位、短路、外观、电性能等在线检测场景 | |
| 智能产线信息化管理技术 | 该技术通过对多维度产线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结合数字化在线检测技术、实时反馈控制技术、虚拟调试与远程运维技术,实现产线信息化调度,解决产品生产过程的动态化管理与全生命周期溯源问题,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各类自动化生产线的设备数据采集、分析与信息化管理场景 |
| 为工序设计、APS排产、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运维管理提供数字化决策依据,提高了智能产线的可靠性与运行效率,有效满足了自动化、信息化、精益化生产要求。 | ||||
| 半导体智慧物流全场景协同优化技术 | 针对半导体制造对高洁净、高精度物流的需求,通过数字孪生、多智能体协同调度与高精度动态控制算法,结合物流控制系统(MCS)与仓储系统(LCS)的深度集成,实现对物料搬运全流程的智能优化。依托天车(OHT)高精度定位、AMR的柔性路径规划以及实时异常自愈功能,全面覆盖晶圆搬运、仓储调度与设备联动等关键环节,显著提升半导体物流系统的运行效率、环境适应性与国产化替代能力。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半导体制造场景 | |
| 数字孪生技术 | 该技术通过3D虚拟现实构建工厂高精度数字模型,实现厂房、产线、设备的全要素可视化。系统集成实时数据与仿真场景,动态映射设备运行状态与生产流程,支持多视角透视、多层级场景切换及设备结构拆解展示。静态可解析机械拓扑关系,动态可同步轴承转速等参数,结合预置脚本实现工艺模拟、故障演练与操作培训,为生产优化与运维提供沉浸式数字支撑。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各类智能化生产场景下的设备监控、生产优化和远程运维 | |
| 专业化应用技术 | 全极耳集流体无损成型技术 | 该技术是全极耳电池的核心技术,其基于电池集流体材质、厚度、卷芯直径与整形进给量等基础数据,结合模拟仿真设计开发了微米级金属箔材无损伤整形系统,建立了基于整形速度与进给速度的双回路控制系统,同时结合柔性定位技术、数字化在线实时检测技术、力位混合控制技术等,实现了圆柱全极耳集流体的无损成型。 | 自主研发 | 专业应用于圆柱全极耳电芯装配场景的铜箔、铝箔集流体的无损整形,也可拓展应用于其他超薄金属材料的整形 |
| 壳盖自动化装配技术 | 公司发明了一种电池全自动合盖与组装技术,通过自动同心度纠偏系统、柔性进给套合系统与往复式柔性折弯装置,结合数字化在线检测技术、高速精密传送系统与单端定位系统,实现了电池壳盖的高精度自动化入壳和无损伤装配。 | 自主研发 | 专业应用于方形、圆柱电芯装配场景的电芯入壳、合盖与组装等场景,也可拓展应用于其他自动化装配场景 | |
| 模组自动堆叠技术 | 该技术针对电池模组堆叠工艺中由机械定位方式的局限性及电芯尺寸一致性等因素所导致的电芯基准面难以重合、模组尺寸偏差较大等系列问题,通过采用机器视觉定位技术、多轴运动控制技术与数字化在线检测技术,同时结合模组定长压装技术、自锁拧紧技术、机器人协同控制技术和自动涂胶技术等,实现了模组的高精度、高效率自动堆叠与精准、可靠压装,有效保障了电池模组的装配精度与焊接合格率。 | 自主研发 | 专业应用于方形、软包模组场景的电芯堆叠、涂胶与成组场景,也可拓展应用于其他自动化装配场景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2024年 | / |
| 单项冠军产品 | 2022年 | 圆柱全极耳锂电池激光焊接设备及全自动组装生产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权知识产权共141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授权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为633项(其中发明专利103项、软件著作权152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110 | 49 | 402 | 103 |
| 实用新型专利 | 44 | 34 | 395 | 334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18 | 18 |
| 软件著作权 | 44 | 54 | 153 | 152 |
| 其他 | 8 | 3 | 55 | 26 |
| 合计 | 206 | 141 | 1,023 | 633 |
注:上述“其他”为商标。累计获得数中不包含已经失效的专利。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92,636,747.99 | 69,431,358.96 | 33.42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92,636,747.99 | 69,431,358.96 | 33.42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39 | 9.96 | 增加3.4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12月成立控股子公司逸科兴,以及在2024年6月完成收购新聚力控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有所增加,研发薪酬增加所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超高速圆柱全极耳智能化组装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2,800.00 | 801.84 | 2,651.47 | 已完结 | 1、研发5种以上全极耳圆柱电芯结构智能化产线解决方案;2、激光工位效率:≥16PPM;3、单线效率:≥150PPM;4、整线能耗降低20%;5、设计开发360PPM、480PPM、600PPM等新型超高速组装技术,实现单线20GWh产能目标 | 国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对影响整线组装效率与良品率的关键瓶颈进行量化分析,将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圆柱全极耳动力电池智能化组装线的整线生产效率,解决圆柱全极耳动力电池制造设备“卡脖子”问题 |
| 2 | 数字孪生与虚拟调试技术研发 | 500.00 | 105.79 | 471.06 | 已完结 | 开发数字孪生与虚拟调试平台,突破跨平台数据整合、虚实双向系统控制、虚拟仿真调试等关键技术,实现设备的虚拟调试和远程维护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将实现在虚拟环境里与数据库联系,形成分析和决策结果,通过持续的迭代与改进,指导实际生产,减少人员投入,提高效率,节约生产成本 |
| 3 | 高速模组PACK智能装配线关键技术研究及创新平台搭 | 1,300.00 | 368.56 | 1,409.43 | 已完结 | 1、研究模块化工序分解、数字化全工序管控、柔性化多品种混线生产的智能模组组装技术;2、新增建立兼容动力、储能、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将根据来料检测数据快速调用相应的生产加工参数、或者根据模组产品的设计差异快速切换生 |
| 建 | 小动力等模组PACK柔性智能装配技术创新平台,开发模组PACK柔性制造仿真教学系统;3、模组兼容:长度200-1200mm;宽度100-600mm;高度80-300mm;4、产线效率:≥48PPM | 产程序与加工参数等,实现能够兼容多种来料、生产多种模组产品的柔性化模组生产 | ||||||
| 4 | 激光飞行焊接技术与高速焊接装备研发 | 800.00 | 154.94 | 741.73 | 已完结 | 1、研究圆柱全极耳电芯集流体激光飞行焊接技术,开发集转塔式高速传送机构、模块化工装、激光飞行焊接系统一体的高速焊接装备;2、焊接速度:≥500mm/s;3、加工效率:≥150PPM;4、轨迹精度:±0.1mm | 国际先进 | 本项目完成后,使得集流盘焊接速度快的同时与工件无接触,最大限度地消除每段焊接前不断重复定位造成的非生产性时间的浪费,使得激光束在线时间最大化,并通过盘体不断循环,使得生产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
| 5 | 切卷折揉一体化全极耳成型技术与装备开发 | 1,000.00 | 155.19 | 1,053.28 | 已完结 | 1、研究圆柱全极耳电芯异形极耳激光高速切割、卷绕、极耳折边整形工艺技术等一体化成型技术,开发切卷折揉一体化装备;2、电芯规格兼容:直径26-60mm,高度60-300mm,极耳高度5-20mm;3、加工效率:≥90m/min | 国际先进 | 本项目完成后,能够减小了揉平过程中极耳的变形量和受力,极耳预折模块能够减小极耳揉平过程对极耳的损伤,保证电芯质量的可靠性,实现电芯制造过程的高效及稳定 |
| 6 | 新能源电池高速密封钉焊接工艺与智能焊接技术研究 | 1,200.00 | 250.45 | 1,189.55 | 已完结 | 1、系统研究密封钉焊接质量影响因素,完成密封钉清洗、上料、定位、焊接、检测等工艺创新与升级,开发高速智能焊接技术;2、焊接良率:≥99.8%3、焊接效率:≥60PPM | 国内先进 | 本项目完成后,能够解决密封钉焊接的质量和效率问题,并能提高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的良品率和整线生产效率,能够解决锂离子电池激光焊接密封钉封口装备“卡脖子”问题 |
| 7 | 圆柱全极耳电芯组装一体机的研发 | 1,500.00 | 309.61 | 1,442.54 | 已完结 | 1、研发包含全极耳成型、包胶、集流盘焊接、入壳、合盖、封口等工艺的圆柱全极耳电芯组装一体机;2、专项开发精密高速传送技术,传送速度≥3M/s;3、整机效率:≥50PPM;4、占地面积减少:≥45%。 | 国际先进 | 本项目完成后,实现设备运行状态监测、产品信息全程跟踪、生产数据自动分析处理、生产工艺与工作流程实时优化,解决现有的圆柱全极耳电池智能产线存在装配焊接线效率不高且制造工艺复杂的问题 |
| 8 | 电池结构件精密激光焊接与高速装配线研究及产业化 | 1,800.00 | 860.88 | 1,027.65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1、设计开发新型精密激光焊接系统,研发电池结构件高速装配线并实现产业化;2、设备产能:≥2500pcs/时;3、产线良率:≥99.95%;4、故障率:≤1%。 | 国内先进 | 本项目完成后,可用于电池盖板、防爆阀、极柱等结构件焊接与装配,提升生产效率与品质;形成多种精密激光焊接系统,可广泛适用于铝、铜、不锈钢类精密器件焊接 |
| 9 | 复合集流体焊接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 | 800.00 | 384.92 | 758.57 | 已完结 | 测试分析各类复合铜箔、铝箔的相关性能,研究复合集流体焊接关键技术与工艺,开发复合集流体高速焊接装备,解决复合箔材焊接的可靠性与一致性问题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以开发多类复合集流体焊接技术与装备,应用于各类复合集流体焊接 |
| 10 | 钠电池封装技术与装备开发 | 2,000.00 | 339.50 | 485.16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1、研究钠电池激光封装工艺,开发钠电池新型设备,升级可适配钠电池生产的锂电池装备,开发钠电池激光封装产线,实现安全快速的钠电池封装、测试及质量控制;2、产线效率:≥50PPM;3、良品率:≥99.5%。 | 国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应用于各类钠电池生产,提升生产效率及良品率,助力钠电池加速量产应用 |
| 11 | 激光数字化系统研发 | 1,800.00 | 121.77 | 214.47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依托公司激光技术积累和激光工艺数据库,构建激光与应用技术数字化平台,全面实现光学器件、激光系统配置、焊接工艺、控制系统、装备应用的数据化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以对各类激光数据进行记录、分析、应用、反馈与追溯,实现对激光技术的数字化应用。 |
| 12 | 方形电池高速封装技术及产线研究 | 2,000.00 | 768.39 | 888.92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研究方形电池激光封装工艺,提升激光清洗、焊接效率,开发新型表面处理工艺,开发方形电池高速封装产线,产线效率≥36PPM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以适用于各类方形电池生产,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 |
| 13 | 固态电池封装技术与装 | 3,500.00 | 442.09 | 715.41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1、研究固态电池激光封装工艺,打通固态电池制造关键节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适用于固态电池工艺开发、中 |
| 备开发 | 点,开发固态电池新型设备,升级可适配固态电池生产的锂电池装备,开发固态电池激光封装产线;2、产线效率:≥25PPM;3、良品率:≥99.5% | 试验证与量产应用全过程,助力新能源电池新兴技术的发展 | ||||||
| 14 | 新型气密性检测关键技术的研发 | 1,500.00 | 248.58 | 364.69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研究开发新型气密性检测技术,设计开发智能检测算法,探索验证新型检测气体,降低检测成本≥15%,实现检测优率≥99.95%。 | 国内先进 | 本项目完成后,可以大幅降低气密检测成本,提升检测效率和检测准确率,拓展气密性检测应用场景 |
| 15 | 高速精密传输技术的研发 | 300.00 | 167.04 | 287.88 | 已完结 | 1、设计直线式、回转式等传送系统,开发磁悬浮高速传送技术,提升传送精度与稳定性,降低系统成本≥15%,节省空间≥30%;2、高速传送下实现重复定位精度≤±5μm。 | 国内先进 | 本项目完成后,可广泛应用于各类自动化装备领域 |
| 16 | 超快激光精密加工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3,500.00 | 591.06 | 726.95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搭建超快激光技术开发与应用测试平台,研发高稳定性超快激光加工系统,全面提升超快激光加工效率和利用率,提升精度突破微米级,推进超快激光在微焊接、切割、剥离、划线等精密加工或冷加工领域应用 | 国际先进 | 本项目完成后,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精密电子、新型材料、半导体等精密加工领域 |
| 17 | 面向规模化 | 1,000.00 | 566.48 | 566.48 | 研发与测 | 研发具备动态精准控制能力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广泛用 |
| 制造的高效输送与定位系统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 | 试阶段 | 的高效、高柔性输送系统,覆盖磁悬浮式、凸轮转塔式、直线间歇式、转盘式等多系列高速精密传输系统,进一步提升传输效率、定位精度、重复定位精度与柔性化能力。 | 于各领域高速装配线,支撑装备智能化产线升级 | |||||
| 18 | 面向智能制造的设备电气控制模块化架构设计与关键技术研究 | 1,000.00 | 121.19 | 121.19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构建可重构的模块化电气控制架构,通过开发标准化功能组件库与自适应接口,实现控制模块复用率提升至70%以上。重点突破模块间实时数据交互与动态组态技术,缩短产线电气系统设计周期,实现设备功能单元的即插即用配置。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广泛应用于各类自动化装备领域 |
| 19 | 电池制造多模态高效精密清洗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 | 1,200.00 | 317.69 | 317.69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研发覆盖激光清洗、等离子清洗、干冰清洗、DMC清洗、水洗等多模态的高效精密清洗技术与相关装备,满足新能源电池等领域大规模制造的高效、高质清洗与工艺一致性需求。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家电厨具、集成建筑、汽车零部件等涉及精密清洗的场景 |
| 20 | 全极耳电池组装装备多物理场耦合仿真技术研究与应用 | 1,500.00 | 37.26 | 37.26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开发基于多体动力学仿真技术、流体仿真技术、非线性仿真技术的多物理场耦合仿真技术,构建各领域装备核心工艺的多物理场耦合仿真模型,缩短设备工艺验证周期。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可广泛应用于各领域产品、工艺开发过程,缩短设备工艺验证及设备调试周期 |
| 21 | 大圆柱电池转塔飞行式高速智能装备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 | 2,700.00 | 1,284.72 | 1,284.72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1、研究大圆柱电池转塔飞行式高速智能装备核心技术,实现高速、连续生产状态下的良率≥99.5%;2、重点突破转塔多工位同步控制、飞行式高精度定位技术、高速上下料模块等核心技术,满足新能源电池规模化生产需求。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将应用于大圆柱电芯的高速封装场景 |
| 22 | 基于超快激光玻璃焊接技术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封装技术及装备 | 600.00 | 86.52 | 86.52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1、开发基于超快激光玻璃焊接的钙钛矿电池气密封装技术及自动化装备,实现封装焊接玻璃尺寸最大可达:2400mm*1200mm;2、气密性:<10-9Pa·m?/s;3、剪切强度:>20MPa;4、焊缝总宽度:>2mm;5、焊缝透光度:>90%。 | 国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厘清跨间隙热质输运微观过程,实现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超快激光直接封焊,提升组件耐候性与服役寿命,支撑高效柔性光伏系统产业化应用。 |
| 23 | 全域振动抑制晶圆盒自动搬运方案 | 1,100.00 | 279.46 | 279.46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1、抗压强度≥500N/cm?;晶圆位移量≤0.1mm;2、载货振动≤0.5g;定位精度≤0.5mm;3、弹性系数≤1;精度±0.01mm。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将应用于长距离搬运晶圆盒的减振运输场景。减少由机构运行引起的振动对晶圆的损坏,满足芯片厂对设备高静音需求 |
| 24 | 锂电池仓储物流管控系 | 900.00 | 447.48 | 447.48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1、入库信息处理响应时间≤2秒;烟雾报警响应时间≤30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将应用于锂电池生产与仓储环 |
| 统 | 秒;2、定位误差≤1mm;静电消除效率≥99%;3、振动衰减率≥70%;共振频率偏移量≥15%;4、实现对数据实时分析,实时预测业务结果,预警风险并及时调整。实现数据采集、建模仿真、分析预警、决策支持的实时一体化集成。 | 节,实现仓储作业自动化管理,适配高敏感工艺需求,减少搬运过程中的振动影响,降低电池损伤与泄漏风险,提升良率与仓储安全 | ||||||
| 25 | 智慧物流执行及可视化监控系统 | 250.00 | 52.26 | 52.26 | 研发与测试阶段 | 1、毫秒级的监控数据采集,跨平台部署跨客户端访问;2、基于用户自定义算法模型,实现物流路径的快速规划和优化;3、开发仓储物流设备AI模型生成器。 | 国内先进 | 项目完成后,将提升多设备协同效率,可快速响应生产波动,降低人工干预需求。可适配新能源、精密制造等领域的复杂物流场景,解决传统物流响应滞后、资源利用率低等痛点,助力企业实现高效、透明的智能化物流管理 |
| 合计 | / | 36,550.00 | 9,263.67 | 17,621.82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430 | 313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3.00 | 35.41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499.61 | 4,553.70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12 | 14.5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4 |
| 硕士研究生 | 25 |
| 本科 | 231 |
| 专科 | 162 |
| 专科以下 | 8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71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19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6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 60岁及以上 | 3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增加117人,较上年同期增长37.38%。主要是公司于2023年12月成立控股子公司逸科兴,以及在2024年6月完成收购新聚力控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有所增加。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优质研发人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研发效率,进一步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作为核心驱动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精密激光加工技术为核心、以智能制造装备为载体的技术和产品体系,通过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公司已搭建高质量技术研发平台,组建高素质研发团队,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1)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和高素质研发团队
激光产业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均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为92,636,747.99元,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3.39%。公司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保持公司技术先进性,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成功开发了一系列前沿技术与产品,包括高动态激光加工技术、焊接质量闭环监测系统、精准定制激光调质系统等,同时推出了光伏钙钛矿装备、结构件装备、激光超快加工设备、激光刻槽设备等新型产品。公司与科研院所、专业企业共同推进激光技术与固态电池材料、工艺的联合开发,将激光微加工技术用于固态电池的极片涂层表面处理、激光极片快速干燥等工艺,有效降低固态电池电解液质量分数、优化NP比,进一步拓展了固态电池的激光应用与激光装备需求。持续的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不仅彰显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实力,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以“高端人才引领+梯队培养”双轮驱动,建立了一支覆盖光学、机械、电气、材料、软件等多个学科领域的复合型研发团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研发人员430人,占员工总数43%。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构建了“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实现领军人才“带团队”、骨干人才“精专深”、青年人才“快成长”的可持续发展生态,为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2)高质量技术研发平台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公司依托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精密激光焊接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深度参与新能源电池激光应用产业链建设,全新构建了覆盖“研发创新-工程转化-分析测试”为一体的工程技术研究院,通过研究院建设有先进激光元器件、激光系统、激光工艺、智能软件、智能装备、数字孪生等23个专业实验室,配套有工业CT、扫描电镜、X射线衍射仪、光束质量分析仪、分光光度计、电性能检测等200余套先进设备,能够实现涉及机械结构、材料成分、光学性能、电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119项分析测试项目,搭建了电池结构件、电芯中试验证、电池成组应用、电池回收拆解等全产业链中试验证平台。分析测试中心的检测业务包含安规失效、无损探伤、机械/物理性能、环境性能等多项测试,覆盖领域包含新能源电池、半导体、电子、汽车以及五金等领域。同时,公司CNAS实验室认可正在按计划推进中,通过获得国家级认可,能够显著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和报告更具权威性和可信度,从而增强客户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信任。
公司通过整合“华中科技大学激光加工质量智能测量联合实验室”“湖北省光纤激光器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等优质资源,构建了从基础研究到工程化应用的完整创新链条。在此基础上,
公司与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科研机构深度合作,并联合华中科技大学、江苏大学等高校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同时,公司积极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形成了覆盖新能源电池激光焊接工艺开发、智能装备研发以及测试验证服务的系统性支撑能力。这一模式不仅推动了技术成果的高效转化,也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坚实保障。
(3)荣誉成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授权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共计633项。公司参与起草了2019年12月发布的《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B/T38331-2019)国家标准和2024年4月发布的《动力电池数字化车间集成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43962.1-2024)国家标准,并主导制定了11项团体标准。2021年12月,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全极耳电芯生产线”发明专利获第二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2022年2月,公司技术入选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评选的2021“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2022年10月,公司“圆柱全极耳锂电池激光焊接设备及全自动组装生产线”入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第七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单;2023年1月,公司“圆柱全极耳动力电池激光加工关键技术与智能装备开发”项目荣获202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并于同年10月荣获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发的2023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子公司江苏逸飞于2023年9月获得“江苏省精密激光焊接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2、产品及服务优势公司成立至今始终专注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领域,形成了以精密激光加工技术为核心、以智能制造装备为载体的技术和产品体系,实现了从激光器、激光单机、自动工作站、自动产线到智能产线的研发突破与产品升级。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自动化产线、智能化专机和工厂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应用于新能源电池、光伏、半导体、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其中新能源电池装备收入占比较高。
公司新能源电池装备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电芯制造的电芯装配环节和模组/PACK环节,形成了圆柱全极耳电芯装配系列装备、模组/PACK系列装备和方形电芯装配系列装备。在圆柱全极耳电芯装备方面,公司在业内率先突破圆柱全极耳电池制造工艺技术难题,推出了圆柱全极耳电芯装配段全工序设备和圆柱全极耳电芯自动装配线等系列装备,技术先进、质量稳定,产线效率、良品率更高,获得众多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且拥有更加完善的专利布局,长期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积累形成了技术、工艺、产品、市场等多方面领先优势。在模组/PACK装备方面,公司推出了模组/PACK装配专机和各类模组/PACK自动装配线,具有高柔性化、多兼容性特征,自动装配线在良品率、定位精度和设备故障率等方面具有一定领先优势,整体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在方形电芯装配方面,公司推出了极耳焊接、转接片焊接、壳盖封口焊接和密封钉焊接等专机设备和方形电芯自动装配线,在焊接精度、密封耐压强度、设备故障率等方面具有一定领先优势,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整体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智慧物流领域的技术突破进一步强化了逸飞激光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可覆盖原材料入库、生产流转到成品出库全流程,有效提升新能源电池制造整体效率;针对半导体行业高洁净度、高精度要求开发的专用物流系统,可适配晶圆传输与封装环节的严苛工艺标准,目前已形成从硬件设备到软件控制的完整解决方案,具备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能力。
在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汽车零部件等其他设备领域,逸飞激光依托柔性激光工作台、机器人激光焊接站等核心产品构建差异化竞争力,实现高精度、高密封性焊接工艺,显著提升产品良率和产线效率,并通过模块化设计实现多品类产品的快速切换生产。
3、高端智能装备数智一体化优势
公司聚焦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领域,通过精密加工智能装备与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的融合,逐步实现从智能装备制造向数智化高质量发展的升级,具备高精度性、高稳定性、高一致性、高感知性、高数据分析能力的数智化智能装备制造优势,结合智慧物流实现各生产环节的精细化、动态化、可视化管理,提高了智能化分析决策和自动化操作执行能力,以解决客户不同复杂程度的生产流程和精细工艺控制问题,满足客户产品制造的高品质要求、高一致性要求和高安全性要求,并能够为客户提供数智一体化的智能装备和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通过数智一体化优势,同时借助智慧物流技术的通用性以及行业适用的广泛性,公司能够快速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具备在泛半导体、消费电子、医疗健康、食品等其他行业领域开发探索与市场布局的优势。
4、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公司重视自身品牌建设,始终专注于智能装备领域,凭借核心技术和产品优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获得了行业龙头与知名企业等优质客户群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优势;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和稳定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具有性价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售后服务方面给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5、区位优势
从区域分布来看,华中地区是我国四大激光产业聚集区之一,其中又以武汉市最为集中,“中国光谷”(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最为知名。公司总部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毗邻华中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能够共享“中国光谷”激光产业集群完善的产业链配套设施,以及周边高等学府的才智资源。此外,公司还分别在我国另外两大激光产业聚集区,长三角(江苏省镇江市)和珠三角(广东省东莞市、珠海市)地区建立了生产研发基地和营销中心,方便公司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现有业务布局有利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区位优势明显。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均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必须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性能,以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保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未来,若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失败,或者竞争对手率先在相关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将会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2、研发人员流失风险公司所属行业为人才密集型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素质优良且稳定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建立了专业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但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竞争对手公司对研发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加剧,公司面临研发人员流失风险。如果公司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或者不能及时补充所需人才,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及被侵权的风险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已针对核心技术设立保密制度,防止技术泄密,但采取的保密措施不能完全消除公司面临的技术泄密风险,且如果未及时将相关技术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者公司核心技术由于人员流动等原因产生的技术泄密及被侵权,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经营业绩分布不均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和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具有非标准、定制化特性。公司产品发货至客户现场后需经安装、调试等过程,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确认收入,此周期相对较长。受春节假期、客户采购习惯及验收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由于公司目前业务规模较小且部分订单金额较大,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业绩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分布不均的风险。
2、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未来,随着资产规模与营收规模的增加,公司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上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也相应提升,从而对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内控体系和
管理水平无法及时适应规模扩张对经营管理各个层面的更高要求,则可能削弱市场竞争力,将存在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3、客户订单延期或取消风险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应用场景、工艺流程和性能参数要求进行设计并组织生产,具有非标准、定制化的特点。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组织生产交付过程中,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客户无法及时履行订单或取消订单的风险,若不能通过诉讼等途径收回剩余货款,公司将因此遭受损失,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海外拓展风险公司践行从设备出海到全球化发展的新路径,推行全球化的市场销售布局,加速公司各体系各环节的全球化进程。如果境外各区域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公司国际化运营能力不足,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下滑的风险下游锂电制造行业面临降本压力,若下游客户加强对设备采购的成本管控,或锂电设备领域的竞争程度加剧,或公司原材料、人工成本大幅上升,将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面临一定价格压力或生产成本增加的情况。若公司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推出高附加值产品,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将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58,341.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67%,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相对较高,主要是本期项目备货增加、收购新聚力新增原材料和发出商品所致。存货规模较大,一方面占用公司营运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发出商品尚未实现收入,若因客户需求变化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发生订单成本增加、订单取消、客户退货的情形,可能产生存货跌价和损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6,209.85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5,498.77万元,合计41,708.6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78%,主要由于本期收购新聚力导致应收账款增加,以及受行业特点、销售模式等因素的影响。若经济形势恶化或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公司现阶段产品主要应用在锂电池制造领域,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产业受政策、宏观经济影响大,若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减弱或下游产业增速放缓,则锂电设备的新增需求会降低。同时锂电产业技术迭代快,大圆柱电池、固态电池等一批新技术正加速产业化,若不能及时对技术更新迭
代、开发出匹配产业及客户需求的竞争性产品,则将面临技术淘汰、订单减少、收入及利润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贸易战的加剧、全球经济增速的放缓、国际政治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可预测的市场波动等因素可能对新能源行业全球产业链和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加深,或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出口限制或其他贸易壁垒进一步恶化,可能导致公司海外开拓计划受阻,同时境外采购可能会被限制或被禁止,从而对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等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692,068,745.41 | 697,202,587.15 | -0.74 |
| 营业成本 | 515,816,454.29 | 478,978,878.75 | 7.69 |
| 销售费用 | 22,709,279.48 | 20,158,700.08 | 12.65 |
| 管理费用 | 40,929,412.87 | 29,620,088.80 | 38.18 |
| 财务费用 | 3,774,010.67 | 291,894.21 | 1,192.94 |
| 研发费用 | 92,636,747.99 | 69,431,358.96 | 33.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655,720.52 | -37,280,238.20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131,456.75 | -806,396,531.5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81,834.32 | 1,022,687,487.76 | -101.81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团队建设,加大数字化管理平台和精益化管理投入,加之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折旧与摊销费用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票据贴现手续费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1)客户回款周期延长,销售收款减少,同时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2)公司人力资源持续优化,研发人员增长,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期收到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电芯自动装配线、模组/PACK自动装配线等自动化产线,以及各类精密激光加工智能化专机、工厂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648.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8.74万元、同比下降0.74%,主要系本期新增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的收入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51,378.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73.85万元、同比增长7.70%,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收入,相应其产品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新能源电池 | 673,808,708.32 | 504,058,620.18 | 25.19 | -0.04 | 9.19 | 减少6.32个百分点 |
| 其他 | 12,680,973.44 | 9,724,548.82 | 23.31 | -27.50 | -36.91 | 增加11.4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自动化产线 | 470,839,241.06 | 355,283,702.66 | 24.54 | -4.39 | 4.36 | 减少6.32个百分点 |
| 智能化专机 | 60,829,556.73 | 55,251,106.95 | 9.17 | -65.93 | -55.24 | 减少21.07个百分点 |
| 改造与增值服务 | 25,833,740.87 | 19,315,194.53 | 25.23 | 25.43 | 46.69 | 减少10.83个百分点 |
| 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 | 128,987,143.10 | 83,933,164.86 | 34.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604,555,829.81 | 482,756,910.29 | 20.15 | -9.69 | 3.90 | 减少10.44个百分点 |
| 境外 | 81,933,851.95 | 31,026,258.71 | 62.13 | 269.38 | 149.97 | 增加18.09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686,489,681.76 | 513,783,169.00 | 25.16 | -0.74 | 7.70 | 减少5.8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主要系本期收购新聚力形成的新增业务。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自动化产线 | 条 | 63.00 | 63.00 | -18.18 | -18.18 | ||
| 智能化专机 | 套 | 90.00 | 90.00 | -50.00 | -50.00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量与销售量一致,智能化专机销量减少主要是中试客户较少,而中试转量产线客户订单增加;
2、公司产品还包括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不适用产销量。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新能源电池 | 直接材料 | 412,041,302.21 | 80.20 | 381,738,165.03 | 80.02 | 7.94 | |
| 新能源电池 | 直接人工 | 42,850,632.06 | 8.34 | 43,787,175.16 | 9.18 | -2.14 | |
| 新能源电池 | 制造费用 | 49,166,685.91 | 9.57 | 36,105,603.17 | 7.57 | 36.17 |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8,870,468.66 | 1.73 | 14,802,123.38 | 3.10 | -40.07 | |
| 其他 | 直接人工 | 513,211.53 | 0.10 | 447,898.70 | 0.09 | 14.58 | |
| 其他 | 制造费用 | 340,868.63 | 0.07 | 163,663.37 | 0.03 | 108.27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自动化产线 | 直接材料 | 288,909,695.74 | 56.23 | 284,155,788.24 | 59.57 | 1.67 | |
| 自动化产线 | 直接人工 | 32,100,705.42 | 6.25 | 30,352,793.97 | 6.36 | 5.76 | |
| 自动化产线 | 制造费用 | 34,273,301.50 | 6.67 | 25,938,383.35 | 5.44 | 32.13 | |
| 智能化专机 | 直接材料 | 43,601,483.06 | 8.49 | 102,914,629.75 | 21.57 | -57.63 | |
| 智能化专机 | 直接人工 | 4,610,800.46 | 0.90 | 11,762,556.15 | 2.47 | -60.80 | |
| 智能化专机 | 制造费用 | 7,038,823.43 | 1.37 | 8,753,248.07 | 1.83 | -19.59 | |
| 改造与增值服务 | 直接材料 | 12,863,008.49 | 2.50 | 9,469,870.42 | 1.99 | 35.83 | |
| 改造与增值服务 | 直接人工 | 2,900,530.71 | 0.56 | 2,119,723.74 | 0.44 | 36.84 | |
| 改造与增值服务 | 制造费用 | 3,551,655.33 | 0.69 | 1,577,635.12 | 0.33 | 125.13 | |
| 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 | 直接材料 | 75,537,583.58 | 14.70 | ||||
| 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 | 直接人工 | 3,751,807.00 | 0.73 | ||||
| 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 | 制造费用 | 4,643,774.28 | 0.90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自动化产线的成本结构占比较上年同期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期营业成本中新增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成本。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收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新聚力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8,206.2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5.2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客户一 | 16,933.19 | 24.47 | 否 |
| 2 | 客户二 | 7,355.44 | 10.63 | 否 |
| 3 | 客户三 | 6,023.84 | 8.70 | 否 |
| 4 | 客户四 | 5,866.37 | 8.48 | 否 |
| 5 | 客户五 | 2,027.43 | 2.93 | 否 |
| 合计 | / | 38,206.27 | 55.2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客户二系报告期年度新增成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人民币7,355.44万元客户三系报告期年度新增成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人民币6,023.84万元客户四系报告期年度新增成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人民币5,866.37万元客户五系报告期年度新增成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人民币2,027.43万元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0,153.4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1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一 | 9,317.84 | 15.79 | 否 |
| 2 | 供应商二 | 3,185.74 | 5.4 | 否 |
| 3 | 供应商三 | 2,985.25 | 5.06 | 否 |
| 4 | 供应商四 | 2,905.59 | 4.92 | 否 |
| 5 | 供应商五 | 1,758.99 | 2.98 | 否 |
| 合计 | / | 20,153.41 | 34.1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供应商一系报告期年度新增成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9,317.84万元。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22,709,279.48 | 20,158,700.08 | 12.65 |
| 管理费用 | 40,929,412.87 | 29,620,088.80 | 38.18 |
| 财务费用 | 3,774,010.67 | 291,894.21 | 1,192.94 |
| 研发费用 | 92,636,747.99 | 69,431,358.96 | 33.42 |
主要变动原因详见第三节、五、(一)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655,720.52 | -37,280,238.20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131,456.75 | -806,396,531.5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81,834.32 | 1,022,687,487.76 | -101.81 |
主要变动原因详见第三节、五、(一)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0,678,002.78 | 14.90 | 615,268,263.03 | 24.85 | -31.63 | 主要是现金理财减少所致 |
| 应收票据 | 54,987,730.34 | 1.95 | 33,229,496.90 | 1.34 | 65.48 | 主要本期收到的票据回款增加 |
| 应收账款 | 362,098,488.50 | 12.83 | 273,522,667.43 | 11.05 | 32.38 | 主要是本期收购新聚力应收账款增加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075,182.66 | 1.17 | 21,090,700.00 | 0.85 | 56.82 | 主要是收购新聚力应收款项融资增加所致 |
| 存货 | 583,416,108.55 | 20.67 | 403,679,233.85 | 16.30 | 44.52 | 主要是本期发出商品增加所 |
| 致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4,075,579.91 | 6.52 | 主要系一年以上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046,593.40 | 1.60 | 16,255,537.87 | 0.66 | 177.12 | 主要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32,282.41 | 0.08 | 主要是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 |||
| 固定资产 | 211,821,021.64 | 7.50 | 111,637,815.40 | 4.51 | 89.74 | 主要是逸飞智能二期、江苏逸飞二期转固以及新增研发设备转固所致 |
| 在建工程 | 97,556,255.20 | 3.46 | 51,844,185.76 | 2.09 | 88.17 | 主要系公司总部基地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4,047,934.32 | 0.50 | 175,712.53 | 0.01 | 7,894.84 | 主要系子公司租赁厂房,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
| 商誉 | 27,347,659.10 | 0.97 | 主要系收购新聚力产生的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07,078.07 | 0.21 | 主要系本期增加厂房装修所致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638,919.18 | 1.33 | 17,286,092.15 | 0.70 | 117.74 | 主要系子公司可抵扣亏损和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733,625.18 | 9.52 | 403,842,452.32 | 16.31 | -33.46 | 主要系一年以上到期大额存单减少所致 |
| 短期借款 | 408,414,939.43 | 14.47 | 279,072,519.68 | 11.27 | 46.35 | 主要是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323,671,569.33 | 11.47 | 163,271,400.26 | 6.59 | 98.24 | 主要系收购新聚力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
| 合同负债 | 306,225,230.00 | 10.85 | 185,023,912.30 | 7.47 | 65.51 | 主要系收购新聚力合同负债 |
| 增加所致 | ||||||
| 应交税费 | 9,743,191.66 | 0.35 | 2,940,562.64 | 0.12 | 231.34 | 主要系子公司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3,337,530.55 | 0.12 | 6,972,875.66 | 0.28 | -52.14 | 主要系本期归还投标保证金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2,694.41 | 0.09 | 80,013.62 | 2,915.35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
| 租赁负债 | 13,794,634.52 | 0.49 | 112,069.07 | 12,209.05 | 主要系本期新增租赁厂房所致 | |
| 递延收益 | 17,915,303.68 | 0.63 | 12,779,694.28 | 0.52 | 40.19 |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40,404.58 | 0.03 | 主要系收购新聚力资产评估增值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的“(三)所处行业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78,500,000.00 | 6,500,000.00 | 1107.69%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 新聚力 | 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 | 收购 | 60,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已收购完成 | 2024年5月24日,公告编号:2024-031 | |
| 合计 | / | / | 60,000,000.00 | /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值变动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5,268,263.03 | 1,398,002.78 | 1,605,939,349.32 | 1,828,927,612.35 | 27,000,000.00 | 420,678,002.78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090,700.00 | 156,558,510.39 | 145,488,476.60 | 914,448.87 | 33,075,182.66 | |||
| 合计 | 636,358,963.03 | 1,398,002.78 | 1,762,497,859.71 | 1,974,416,088.95 | 27,914,448.87 | 453,753,185.4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逸飞智能 | 从事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 3,000.00 | 100% | 25,158.84 | 2,770.13 | 24,239.26 | -561.36 |
| 大雁软件 | 从事激光设备软件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 100.00 | 100% | 8,378.86 | 8,257.08 | 2,293.81 | 1,032.63 |
| 江苏逸飞 | 从事自动化设备、机电一体化、激光设备的生产、研发 | 3,000.00 | 100% | 8,176.15 | 4,642.26 | 12,772.55 | 224.35 |
| 东莞逸飞 | 从事华南区域客户的业务拓展和售后服务 | 200.00 | 100% | 39.22 | -1,131.44 | 10.42 | -5.36 |
| 逸飞科技 | 从事自动化设备、机电一体化、激光设备的生产、研发 | 1,000.00 | 100% | 1,813.29 | 925.45 | -30.20 | |
| 逸科兴 | 从事自动化设备、机电一体化、新型新能源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0 | 65% | 3,868.00 | -672.08 | 1.65 | -1,321.56 |
| 新聚力 | 从事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业务 | 6,123.00 | 51% | 31,627.99 | 6,463.23 | 12,900.93 | 3,374.73 |
| 逸智先进 | 从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及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 1,000.00 | 100% | 929.93 | 929.93 | -20.07 | |
| 逸智信诚 | 从事技术检测服务 | 1,000.00 | 100% | 68.67 | -62.60 | -62.60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分析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下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下的“(三)所处行业情况”的相关表述。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未来,公司将秉承“致力激光创新拓展,笃行装备智能升级”的发展使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完善“结构件、电芯、模组PACK到回收/拆解设备,再到整厂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及仓储”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持续打造优势产品全球竞争力。在巩固锂电设备领域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的同时,持续探索“激光+智能装备”战略,加大新兴领域拓展,不断延伸智能制造产业链布局,围绕“光电+智能化”核心能力,生态协同与资本并举,横向拓展新兴产业,“一横一纵”双向加速发展,进一步扩大公司在不同领域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发性能优异的智能制造装备产品,服务于下游产业的智能化升级,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强化合规经营,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合规经营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关键,未来,公司将会把合规最为公司发展的第一要务,将会加强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加强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和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合规意识和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的理解和认识。加强内部审计的频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动态预警机制,及时识别风险异常。同时,公司将持续开展对大股东、董监高“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培训,并要求“关键少数”人员以及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2、专注智能制造产业升级,加速国际化发展进程
公司将持续深耕精密激光加工与智能装备领域,进一步聚焦智能制造核心内容,通过人工智能、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紧抓国产替代机遇,积极拓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并围绕客户需求与客户价值,打造高效率、高精度、高良率、高稳定性的智能制造装备产品,提升存量客户的市场渗透率及新增量客户应用场景的拓展,不断提升国产智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公司还将立足于激光链式融合创新生态,充分
发挥激光作为先进加工技术的共性基础作用,加强配套共性基础平台建设,聚焦产品的多元化与精细化,深入挖掘不同应用领域的需求,构建产业协同“新生态”,打造升级发展“新模式”,并探索建立以链主企业为牵引的链式发展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产业的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智能制造发展需求,赋能智能制造行业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
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将基于优势产品与协作生态保障,结合海外市场差异,构建跨区域市场协作网络,推进差异化、合作式海外本土布局,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推动高端装备产品的全球化布局,在全球化大市场下获得持续竞争力。同步强化本地化服务能力,建立覆盖东南亚、欧洲等重点区域的营销及售后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
3、强化创新引领与质量提升双轮驱动
公司将聚焦核心业务领域的技术迭代与前瞻性布局,坚持“激光技术+智能装备技术+工艺应用”三维一体创新战略,在关键技术领域持续开展提升与优化工作,致力于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一体化创新研发,推动技术创新,增强竞争壁垒,逐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坚持以应用为导向的原则,遵循“需求牵引、技术驱动”的创新路径,通过对产品技术架构的多维度分析,拓展新兴行业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引导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体系的制定,从而形成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创新驱动标准迭代的良性循环,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公司未来将持续以工程技术研究院为枢纽,深度融合系统思维与矩形架构管理模式,推动研发流程扁平化与跨部门协同创新,完成CNAS实验室的筹建,通过引入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运用系统性思维优化设计与管理效率,显著提升设备的稼动率和良品率等关键性能指标,为提升产品竞争力赋能。在产学研协同创新层面,公司将持续深化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与人才实训基地,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生态,加快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的速度。
同时,公司将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构建从设计阶段精准规划到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产品交付直至售后服务的全链条质量监控体系,通过数据驱动的方法实现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包括生产过程中质量数据的自动化收集、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数据逆向追溯、质量数据的一致性分析、基于质量数据分析的产品设计优化以及质量数据的闭环管理等环节,保障全系列产品达到高标准的质量要求,从而显著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4、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公司将持续推动生产与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融合,深入实施精益生产和组织管理,强化精细化成本控制,优化工艺流程及管控体系,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成本管理方面,公司将强化计划与成本控制,深化“概算、预算、核算、决算”的管理模式,建立全员成本意识,从多角度直观统计分析生产与经营现状,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监控体系,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项目交付的效率,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与绿色化。在供应链管理体系上,公司将持续推进供应链生态协作,打通全流程供应链信息化管理,以终端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
专业分工,促进全面协作,鼓励共同投入,追求共同发展,构建系统竞争力,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运营效率,实现规模效益与质量效益的双重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应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确保每位员工均能成为精益生产理念的积极践行者。为适应智能制造及全球化布局的新挑战,公司将着力于人才培养体系与绩效管理体系的优化升级,精心设计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方案,持续改进部门架构与员工队伍结构,逐步实现从传统模式向精干、高效、精英型人才经营模式的战略转型,以充分满足公司发展的用人需求。依托校企合作实验室、海外研修基地等多元化平台,公司致力于培育一批既精通专业技术又谙熟商业运作的复合型人才,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公司将逐步构建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将技术创新成果与股权激励机制深度融合,打造既能吸引优秀人才、又能促进其长期留任并充分发挥潜能的良性循环系统,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持续保持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持续推动资本赋能,战略布局新兴产业
公司将进一步促进业务与资本的深度融合,通过产业投资、产业并购、产业孵化等多元化机制,围绕泛激光技术、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新能源等产业方向,系统挖掘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行业的潜在价值,积极探寻新兴产业的发展机遇,通过战略性投资优质资源并加以实施高效整合,实现技术、品牌、渠道的跨越式发展和新业态的转型升级。公司将致力于构建“内生增长铸基、外延拓展拓疆、创新驱动赋能”的良性发展模式,确保在内生增长与外部扩展并重、效率提升与创新引领并举的战略目标下,推动主营业务向高附加值环节升级,为公司注入新的增长动能,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
6、创造长期可持续价值,提升股东回报
公司将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统筹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平衡分红与再投资需求,确保资本投入与长期价值创造形成良性循环,进而与投资者共同分享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通过合规且高效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专业化、系统化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致力于积极传达内在价值,利用多渠道、多样化的形式展现公司的成长亮点,不断探索创新的方式以回馈股东。同时,公司将着力提升经营管理的质量,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充分的履行信披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积极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以增强股东回报,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公司、员工、股东及合作伙伴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共建、共享、共担机制。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召集、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了重要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履行职责并发挥应有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及确保投资决策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根据各专委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职,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给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3、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4、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优化相关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以便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6、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此外,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11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2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3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9月4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律师对每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行了见证,每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吴轩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9 | 2020年10月15日 | 2026年10月12日 | 24,429,080 | 24,429,080 | 0 | 不适用 | 46.73 | 否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2年4月18日 | / | |||||||||
| 王树 | 董事 | 男 | 54 | 2021年12月1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654,480 | 654,480 | 0 | 不适用 | 45.30 | 否 |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020年10月15日 | 2026年10月12日 | |||||||||
| 冉昌林 | 董事 | 男 | 40 | 2023年10月1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40.29 | 否 |
| 副总经理 | 2022年1月18日 | 2026年10月12日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2年4月18日 | / | |||||||||
| 丛长波 | 董事 | 男 | 50 | 2023年10月1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34.15 | 否 |
| 张三胜 | 董事 | 男 | 49 | 2024年9月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7.62 | 否 |
| 赵来根 | 董事 | 男 | 50 | 2024年9月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378,401 | 378,401 | 二级市场买卖 | 10.67 | 否 |
| 副总经理 | 2024年8月6日 | 2026年10月12日 | |||||||||
| 邵泽宁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1年12月1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 | 否 |
| 潘红波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1年12月1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 | 否 |
| 杨克成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1年12月1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 | 否 |
| 顾弘 | 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20年10月15日 | 2024年8月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 郭敏 | 董事(离任) | 女 | 38 | 2021年8月31日 | 2024年8月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 王颖超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5 | 2023年10月13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0.95 | 否 |
| 周叶 | 监事 | 女 | 44 | 2020年10月15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6.59 | 否 |
| 曾伟明 | 职工监事 | 男 | 37 | 2020年10月15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8.98 | 否 |
| 向玉枝 | 副总经理 | 女 | 61 | 2020年10月15日 | 2026年10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32.87 | 否 |
| 曹卫斌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男 | 36 | 2020年10月15日 | 2026年10月12日 | 34,920 | 34,920 | 0 | 不适用 | 39.19 | 否 |
| 熊五岳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7 | 2022年4月18日 | / | 1,193,640 | 1,193,640 | 0 | 不适用 | 18.88 | 否 |
| 程从贵 | 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 | 男 | 60 | 2022年4月18日 | 2024年7月1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2.69 | 否 |
| 任) | |||||||||||
| 雷波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22年4月18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29.08 | 否 |
| 孟昌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3 | 2022年4月18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25.23 | 否 |
| 余凤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35 | 2022年4月18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19.0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6,312,120 | 26,690,521 | 378,401 | / | 472.29 | / |
注:1、新任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自任期起始日期计算
2、离任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仅计算至其任期终止日期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吴轩 | 1999年9月至2005年12月,在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在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5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王树 | 1990年9月至1994年12月,在开封市物资集团燃料总公司任会计;1994年12月至1999年12月,在开封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5年3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2005年3月至2008年5月,在利安达会计事务所任部门经理;2008年5月至2011年8月,在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在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在深圳龙青华创投资管理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在京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6月至今,在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冉昌林 | 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任武汉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2010年3月至2014年1月,任东莞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工艺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
| 丛长波 | 1999年7月至2012年8月,在大连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任生产技术部长;2013年10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张三胜 | 1995年6月至2023年7月,历任珠海三益电池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3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研究院院长;2023年12月至今,在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4年6 |
| 月至今,在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在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
| 赵来根 | 1999年10月至2021年3月,历任常州市武进华丰车业有限公司生产厂长、无锡科欣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企之重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力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 邵泽宁 | 1989年7月至1993年10月,中南财经大学经济法系任教师、讲师。1993年10月至1997年8月,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上市部工作人员。1997年8月至1999年7月,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任科员;1999年7月至2015年7月,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先后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5年7月至今,在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同时兼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湖北三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 潘红波 | 2008年1月至今,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系主任。同时兼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783.SZ)、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0332.SZ)的独立董事,湖北省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2021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 杨克成 | 1984年7月至1985年7月,在武汉光学仪器厂担任工程师;1988年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任教,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同时兼任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300557.SZ)、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的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 王颖超 | 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招聘经理;2024年6月至今,在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在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在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在武汉逸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17年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总经办主任 |
| 周叶 | 2001年7月至2005年5月,在北京贝优婷化妆品有限公司任会计;2005年5月至2008年8月,在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财务分析经理;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在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在廖记食品武汉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21年6月至今,在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23年12月至今,在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4年6月至今,在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13年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财务经理、监事 |
| 曾伟明 | 2009年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电芯装备事业部总监、职工监事 |
| 向玉枝 | 1983年3月至1993年6月,在武汉市第五针织厂任计划科科长;1993年7月至2008年12月,在武汉力兴(火炬)电源有限公司任生产/采购经理;2009年1月至2014年10月,在江苏力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 |
| 副总经理 | |
| 曹卫斌 |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历任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商务主管;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在恒丰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副总监;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在广州怡珀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在杭州瑞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吴轩 | 东莞逸飞 | 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11年7月 | / |
| 逸飞智能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月 | / | |
| 逸飞科技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6月 | / | |
| 武汉俊逸 | 监事 | 2017年7月 | / | |
| 新聚力 | 董事长 | 2024年6月 | / | |
| 王树 | 逸飞智能 | 财务负责人 | 2018年1月 | / |
| 逸科兴 | 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 2023年12月 | / | |
| 新聚力 | 董事 | 2024年6月 | / | |
| 冉昌林 | 江苏逸飞 | 执行董事 | 2017年10月 | / |
| 丛长波 | 江苏逸飞 | 总经理 | 2021年3月 | / |
| 张三胜 | 逸科兴 | 董事长 | 2023年12月 | / |
| 逸智先进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年6月 | / | |
| 逸智信诚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年6月 | / | |
| 赵来根 | 新聚力 | 董事、总经理 | 2021年4月 | / |
| 无锡数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1月 | / | |
| 无锡聚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2月 | / | |
| 邵泽宁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助理 | 2015年7月 | / |
| 湖北三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9月 | / | |
| 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 | / |
| 潘红波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系主任、教授 | 2008年1月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 | |
|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 | |
| 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
| 杨克成 |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 教授 | 1988年7月 | / |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 | / | |
| 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9月 | / | |
| 王颖超 | 新聚力 | 监事 | 2024年6月 | / |
| 逸智先进 | 监事 | 2024年6月 | / | |
| 逸智信诚 | 监事 | 2024年6月 | / | |
| 武汉逸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8月 | 2024年9月 | |
| 周叶 | 逸飞科技 | 财务负责人 | 2021年6月 | / |
| 逸科兴 | 监事 | 2023年12月 | / | |
| 逸智先进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6月 | / | |
| 逸智信诚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6月 | / | |
| 向玉枝 | 大雁软件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0月 | / |
| 逸飞科技 | 监事 | 2021年6月 | / | |
| 顾弘(离任) |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 2008年7月 | / |
|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8月 | / | |
| 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0月 | / | |
| 四川川油天然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 | |
| 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 | |
|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4月 | / |
| 郭敏(离任)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1年4月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管的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监事薪酬经监事会审议;其中董事、监事薪酬需进一步经股东大会审议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考核办法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内领取薪酬和津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参考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确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考核办法执行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岗位职责及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考核办法确定薪酬方案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67.34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4.95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张三胜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 赵来根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 赵来根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 顾弘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 郭敏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 程从贵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退休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2月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4.《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5.《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1.《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回避)1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1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8.《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5月2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收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提名张三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提名赵来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 吴轩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 王树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3 |
| 冉昌林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 丛长波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 张三胜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 赵来根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 邵泽宁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 潘红波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 杨克成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 顾弘(离任)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2 |
| 郭敏(离任)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潘红波(主任委员)、邵泽宁、丛长波 |
| 提名委员会 | 杨克成(主任委员)、邵泽宁、吴轩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邵泽宁(主任委员)、潘红波、王树 |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吴轩(主任委员)、杨克成、冉昌林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2月2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 |||
| 2024年8月16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8月6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提名张三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提名赵来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通过高管薪酬方案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81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19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00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385 |
| 销售人员 | 72 |
| 技术人员 | 430 |
| 财务人员 | 21 |
| 行政人员 | 92 |
| 合计 | 1,000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46 |
| 本科 | 359 |
| 大专 | 418 |
| 大专以下 | 177 |
| 合计 | 1,000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和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员工职级、岗位、绩效考核等制定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注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未来,公司将会不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公平和有竞争力的薪酬管理体系,通过股权激励、绩效奖金等薪酬福利政策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凝聚力,让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管理层战略思维与决策能力提升,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精心设计实施“中青年干部训练营”,增强集团中青年干部领导力和人才管理能力,助力企业在挑战中稳健前行并实现持续增长。同时,公司积极关注员工专业技能提升,围绕技术、生产、工程交付技术等领域,开展岗位技能、职业素养、技能提升等培训,推行“培训-上岗-能力认证-晋升”一体化机制和技能等级认证,缩短故障处理时效,助力生产效率的提高;开设“师带徒”“项目实战营”“OPL单点教育”等专项培养模式,推动产线技能掌握能力的提升转化为工作效率的提升。公司着力人
才培养体系的优化与完善,以提高生产效率助力公司长期发展,2024年度公司组织并完成培训142场,组织千余人次参与,完成培训时长超过3,000小时。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64,728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96.02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现有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该政策无调整。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047,258.99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因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3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24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97,200.68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报告期末,具体已实际分配的现金红利为12,197,207.58元,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4年度现金分红政策: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26,190.7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477,340.25元。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197,207.58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3,071,946.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5,269,154.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1.6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2,197,207.5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14%。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2,197,207.58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326,190.71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0.14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83,071,946.74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5,269,154.32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91.63 |
注:上表中现金分红金额包含公司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2,197,207.58元(含税)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326,190.71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81,477,340.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2,197,207.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2,197,207.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4,326,190.7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50.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92,636,747.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3.39 |
注:公司于2023年7月上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设立了逸扬兴能、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3个员工持股平台,并完成了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截至报告期末,逸扬兴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793,540股,共青城逸扬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45,000股,共青城逸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10,00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进行设计并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公司结合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目标的综合完成情况以及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薪酬水平,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更新和完善,排查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以推动建立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提升了公司决策效率,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与募集资金管理及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他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统筹规范,通过OA系统、ERP系统等,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运行效率。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否定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公司董事会始终将ESG理念融入到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日常运营中,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对ESG议题重要性分析的相关要求,进行议题识别和重要性分析讨论,致力于在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积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并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和回收,同时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倡导电子化办公,大力推行无纸化“绿色办公”,践行节能减排,努力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环境标准,并持续投入资源进行环保技术研发,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重视与员工、股东、客户、供应商、政府及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注重员工的权益保护和职业发展,提供公平的薪酬福利和良好的工作环境;致力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关注教育、健康、扶贫等领域,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回馈社会。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的决策科学、透明、高效。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各司其职,有效防范风险。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相关信息,加强与股东和投资者的沟通,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的信任度。
公司将继续秉承ESG理念,不断优化公司的ESG管理体系,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努力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共生,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17.68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工序为机器设备和相关模块的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极少,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重污染企业。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不涉及噪声和废气排放。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
(1)污水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不涉及工业污水排放,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网络,统一由市政部门处理。
(2)固体废弃物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350622E20101R1M)。为持续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公司建立了《管理手册》,编制了《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控制程序》《废气废水控制程序》《噪声控制程序》及《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对资源使用、能源运行、废弃物排放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能源结构转型方面,公司持续完善清洁能源替代,全资子公司逸飞智能在2024年新建成装机容量639.4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已建成总装机容量1,258.48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全资子公司江苏逸飞的厂房屋顶已建成总装机容量321.2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司持续贯彻执行节能减排,积极响应国家对于碳排放相关规定,坚持低碳环保的生产经营理念,全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发电,不仅满足自身能源需求,还能将多余的电力并入电网,推动整个社会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在倡导绿色办公方面,公司推进资源集约管理实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通过组建文控室实现集中文件材料的印制任务,精减打印设备数量减少损耗;实施智能文件管理与无纸化办公,利用电子文档、云存储、电子签名等技术,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构建智能空调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办公区域的能源使用情况,为节能减排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以便制定合理的节能策略;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行为习惯。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采用绿色设计理念,通过产品耗材的减少以及工艺制造流程的优化,从源头降低产品的碳足迹,持续推动产品和技术的迭代升级,实现装备的智能化升级和效率提升,降低装备的维护需求,同时推出高效节能的智能装备产品,积极提高电动元器件在产品中的比例,在运行过程中能够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布局电池回收领域,开发了电池回收拆解重组柔性生产线等产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废旧电池包检测、拆解与重组再生产,助力能源绿色发展和产业升级。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充分利用厂房顶部空间,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发电,践行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倡导绿色低碳办公,集中管控办公区域空调的使用,减少使用打印纸张,倡导纸张二次利用;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将照明设备更换为节能灯管,在非工作时间加强人工管控,对办公区域的照明进行合理控制;倡导并实施垃圾分类,对废旧电池等统一回收。相关措施既节约了资源,也践行了保护环境的责任。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在自身生产运营中增加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绿色电力的自给自足,同时通过采用先进高效的设备和仪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相应的碳排放,推广高效节能的电机、照明系统等,有效降低了单位产品的能耗,推动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公司始终专注于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和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的电芯、模组/PACK制造领域,同时也应用于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公司创新性的将激光加工技术与智能化装备技术深度融合,并结合下游应用领域的具体应用场景,形成了以精密激光加工技术为核心、以智能制造装备为载体的技术和产品体系,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装备需求,助力下游产业智能化升级以及创新迭代。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以工程技术研究院为依托,重点构建新能源电池应用测试与公共检测平台,围绕激光与新能源电池应用产业领域,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资源,着力打造“链式融合创新生态”体系,坚持以用为导向的发展理念,持续强化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与智能制造升级。在技术创新领域,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和高素质研发团队建设,在关键技术领域持续开展技术攻关与优化升级,并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与工业应用场景,推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一体化创新研发和核心装备的智能化升级,有效强化行业竞争壁垒,为产业技术革新注入持续动能。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信息安全风险防控,严格遵循国家信息安全法规及行业标准,构建覆盖“网络边界—应用系统—数据资产”的立体化安全防护体系。通过实时入侵检测、动态访问控制及多重加密技术,有效拦截外部攻击并防范数据篡改与泄露风险;内部实施“数据分级授权+数据分级加密+日志审计追踪”机制,全业务系统均按机密性要求设置访问权限,配合年度全员信息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全年重大信息安全事件为零。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16.65 | 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捐赠物资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7月,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捐赠学生阅读课本4,118本(价值人民币66,502.3元),用于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小学全体学生做课外拓展学习。
2024年11月,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10万元,用于支持利川市第一中学教育事业发展。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合规运营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通过科学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决策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平等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确保其充分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在制度保障层面,公司建立了多层级的权益保护机制,一方面通过完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形成相互监督与协同运作的治理格局;另一方面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原则,确保所有股东和债权人平等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搭建了多元化投资者沟通平台,通过定期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等互动活动,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动态优化经营管理策略,持续提升资本市场透明度。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严格遵循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年度分红方案,兼顾股东短期回报与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通过系统化的治理体系建设与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公司已构建起股东、债权人、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致力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与深化。在制度管理方面,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建了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和用工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实现劳动用工的法治化、规范化运作。在个人成长与职业素养提升方面,公司量身定制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培训计划,同时广开多元化的学习渠道,助力员工全方位提升自身能力与综合素质,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与公司发展的新需求。在关怀员工生活方面,公司定期策划并举办拓展训练、文化娱乐活动以及体育健身项目等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全方位促进员工间的深度交流与高效团队协作,全力营造一个温馨有爱、团结和谐的企业大家庭。
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75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7.5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650.51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6.84 |
注:
1、上述持股情况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通过3个持股平台逸扬兴能、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含实控人间接通过前述三个平台持有的股份,不包括员工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包含员工参与首发战略配售情况。
2、上述表格中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员工持股人数/公司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比例和持股数量均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保证、以创新为驱动、以服务为后盾”的经营理念,构建了以客户需求为原点的价值创造体系,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及交付服务全流程,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智能产品解决方案及高效、便捷、专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在供应链管理领域,公司构建了科学规范的采购管理体系,实施供应商分级管理与动态评估,与供应商保持平等、开放且有效的沟通与协作,通过数字化协同平台与核心供应商建立深度协同机制,实现采购全链条管控的标准化、透明化,切实提高采购质量,精准把控交货期,逐步建立起稳定、互惠、共赢的采购合作模式,为公司与供应商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构建了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覆盖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测、存储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并建立了标准化操作规范与明确的责任追溯机制。在产品设计与研发阶段,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和用户需求分析,确保产品设计符合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同时,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前沿技术研究,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原材料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方面,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明确质量标准和责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在生产制造环节,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使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确保每个生产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在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方面,建立完善的检测实验室,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检测人员,对每一环节都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安全性测试,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在存储运输环节,公司采取科学合理的存储条件与运输方案,确保产品在流转过程中不受损。在售后服务环节,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妥善处理反馈,保障产品安全。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申报与维护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明确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维护、管理和运用等方面的流程和责任,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措施,积极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定期开展专利布局分析与侵权风险排查,推动技术成果高效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的持续创新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不断加强员工的保密及安全意识培训,并自研信息安全系统,实现了技术成果与核心数据的全流程加密存储及分级权限管控,确保研发文档、工艺数据等关键知识资产的安全性与可控性。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深化企业社会价值创造体系,在深耕主营业务的同时,深度参与行业协会建设及行业技术交流活动,通过输出技术创新经验与资源整合能力,为推动行业整体技术升级和生态共建贡献力量。并始终以“价值共享”为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通过绿色发展、公益事业等多维实践,促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业务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党员在重大项目和业务挑战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队克服困难。同时,公司重视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的结合,将党的优良传统融入企业文化,积极组织党建活动,落实党员参加主题教育,提升党员的思想觉悟,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团队凝聚力。通过开展多样化的党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共同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4 |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度科创板电池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参加了2024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交流活动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不适用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www.yifilaser.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围绕“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了解公司信息。公司通过在公司官方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以及设立专门的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等方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同时也通过上证E互动、接待投资者调研、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券商策略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成了所有应披露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尽可能全方位的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价值,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均有机构投资者参与投票。公司日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机构投资者调研等方式,积极听取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始终重视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工作,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预防机制。在员工入职和日常培训中,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并通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明确员工行为准则;同时,公司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合作伙伴积极参与监督,确保举报信息及时得到核查处理,并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在业务合作中,要求合作伙伴遵守相关规范,对违规者严肃处理。此外,公司定期审查业务流程审查,主动查找潜在漏洞,持续优化管理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预防商业贿赂和贪污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经营环境。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 | 详见注1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限届满后4年内;离任后半年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之配偶、公司间接股东肖晓芬 | 详见注2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 详见注3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限届满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东梅亮、向玉枝、王树 | 后2年内;离任后半年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监事、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熊五岳 | 详见注4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2022年6月18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离任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后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监事的周叶、曾伟明 | 详见注5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离任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卫斌 | 详见注6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离任后半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年内 | ||||||||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冉昌林 | 详见注7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限届满后4年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离任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程从贵、雷波、孟昌、余凤 | 详见注8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离任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后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自然人股东林春光 | 详见注9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员工持股平台逸扬兴能 | 详见注10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逸扬、 | 详见注11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共青城逸兴 | ||||||||
| 股份限售 | 股东海富长江、中比基金、智逸新能源、惠友创嘉、共青城朗润、蚌埠宏鹰、咸宁香城、嘉兴两山、广西海东、广西海达 | 详见注12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怡珀新能源 | 详见注12 | 2022年3月23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民生投资 | 详见注12 | 2022年5月23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博力威、湖州潺智、合肥轩一、中珈资本 | 详见注13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 | 详见注14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怡珀新能源 | 详见注15 | 2022年3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逸扬兴能 | 详见注16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富长江、中比基金 | 详见注17 | 2022年11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上市时公司的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8 | 2022年6月18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9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 | 详见注20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21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 | 详见注22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市时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23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详见注24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25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 | 详见注26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市时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27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及其控制的企业逸扬兴能、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 | 详见注28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 公司控股股 | 详见注29 | 2022年6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交易 | 东、实际控制人吴轩、持股5%以上股东逸扬兴能及上市时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8日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怡珀新能源 | 详见注29 | 2022年3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海富长江、中比基金 | 详见注29 | 2022年11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30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 | 详见注31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市时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32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股5%以 | 详见注33 | 2022年6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上股东逸扬兴能、怡珀新能源 | 18日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34 | 2022年6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④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⑤在本人担任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之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⑥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⑦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之配偶、公司间接股东肖晓芬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④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亮、向玉枝、王树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④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⑤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4:担任公司监事、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熊五岳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③在本人担任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之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④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⑤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5:担任公司监事的周叶、曾伟明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④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6: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卫斌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④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⑤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⑥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⑦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7: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冉昌林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④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⑤在本人担任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之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⑥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⑦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⑧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8:担任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程从贵、雷波、孟昌、余凤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在本人担任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之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③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9:自然人股东林春光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10: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员工持股平台逸扬兴能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11: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承诺
①本企业所持有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逸飞激光回购该等股份;且自逸飞激光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逸飞激光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逸飞激光所有;
③本企业将向逸飞激光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逸飞激光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逸飞激光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12:股东怡珀新能源、海富长江、中比基金、智逸新能源、惠友创嘉、共青城朗润、蚌埠宏鹰、咸宁香城、嘉兴两山、民生投资、广西海东、广西海达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注13:股东博力威、湖州潺智、合肥轩一、中珈资本承诺
①本企业所持有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逸飞激光回购该等股份;且自逸飞激光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逸飞激光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逸飞激光所有;
③本企业将向逸飞激光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逸飞激光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逸飞激光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②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上述减持股份比例,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
③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注15:持股5%以上股东怡珀新能源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②本公司/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上述减持股份比例,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
③本公司/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公司/本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注16: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逸扬兴能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②本公司/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上述减持股份比例,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
③本公司/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公司/本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注17:合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富长江、中比基金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
②若本企业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③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公司/本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注1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上市时公司的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如果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三种方式。其中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在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依次选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但选用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亦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①公司回购股份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本公司每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
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当发行人已经根据承诺实施了回购股份的措施后,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发行人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在10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及披露程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年度增持发行人股份的金额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薪酬合计值的50%。
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经实施了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后,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应不超过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薪酬合计值的50%。公司未来在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3)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若应由公司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公司未能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注19: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①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若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欺诈发行行为的,则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当日进行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发行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②如因发行人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③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注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①若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欺诈发行行为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也将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及发行人上市后减持的限售股份。本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回购方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发行人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②如因发行人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对上述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③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份回购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注2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制定的主要具体措施
①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根据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②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③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加强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加强费用的预算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在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水平。
④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公司将在现有市场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及服务体系,扩大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凭借一流的技术和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市场的战略布局。
⑤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注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注23:上市时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①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③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④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⑤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薪酬制度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⑥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⑦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注24: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较为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现金分红的比例与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并说明理由。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注25: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①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②若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①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②若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注27:上市时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①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②若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注2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及其控制的企业逸扬兴能、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①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②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③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
④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
⑤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注2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持股5%以上股东逸扬兴能、怡珀新能源、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海富长江、中比基金及上市时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发行人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注30: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④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研究新的解决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注3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③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④本人因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及时研究新的解决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注32:上市时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③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④本人因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及时研究新的解决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注33:持股5%以上股东逸扬兴能、怡珀新能源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在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相关责任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应在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违反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④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⑤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注34: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①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③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④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收购新聚力51%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聚力承诺未来三个会计年度(即2024年度至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400万元、3,600万元和6,000万元,累计目标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其中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达标,公司控股收购新聚力不涉及原有商誉调整。公司已对新聚力商誉执行年度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及审计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时、准确、充分的履行信披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5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顺利、陈清松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李顺利(1年)、陈清松(1年)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000 |
| 保荐人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23,000,000.00 | 223,000,000.00 | |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99,780,000.00 | 399,780,000.00 | |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2/3/30 | 2025/3/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5% | 1,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 | 2023/9/5 | 2026/9/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2/1/6 | 2025/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2/1/6 | 2025/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2/26 | 2025/4/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9/18 | 2026/2/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0% | 1,000.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12/12 | 2025/1/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2,000.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2/21 | 2025/1/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2/27 | 2026/3/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3.1% | 1,000.00 | 是 | 是 | ||
| 平安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2/9/15 | 2025/9/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0% | 1,000.00 | 是 | 是 | ||
| 平安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3/3 | 2025/3/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 | 是 | 是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3/20 | 2026/3/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0% | 1,000.00 | 是 | 是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3/27 | 2026/3/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 | 是 | 是 | ||
| 民生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2/8 | 2025/2/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 | 是 | 是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 | 1,000.00 | 2023/12/12 | 2026/2/2 | 募集 | 银行 | 否 | 合同 | 3.15% | 1,000.00 | 是 | 是 |
| (专户) | 财产品 | 资金 | 约定 | |||||||||||
| 民生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2/26 | 2025/2/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 | 是 | 是 | ||
| 民生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3/20 | 2025/1/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0% | 1,000.00 | 是 | 是 | ||
| 汉口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3/13 | 2025/3/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5% | 1,000.00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8/31 | 2026/8/3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6/4 | 2026/6/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5% | 5,000.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7/4 | 2026/9/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2,000.00 | 是 | 是 | ||
| 中信建投(招行专户)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8/12 | 2025/5/13 | 募集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0%-3.9% | 3,000.00 | 是 | 是 | ||
| 海通证券(专户) | 券商理财产品 | 2,500.00 | 2024/9/13 | 2025/6/12 | 募集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2.05%或2.16% | 2,500.00 | 是 | 是 | ||
| 海通证券(专户) | 券商理财产品 | 2,500.00 | 2024/9/13 | 2025/6/12 | 募集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2.05%-6.05% | 2,500.00 | 是 | 是 | ||
| 交通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 | 2024/10/28 | 2025/4/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3% | 6,000.00 | 是 | 是 | ||
| 民生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3,800.00 | 2024/10/25 | 2025/1/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15%-2.04% | 3,800.00 | 是 | 是 | ||
| 中信建投(交通)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1/20 | 2025/5/22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3.20% | 2,000.00 | 是 | 是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1/27 | 2025/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15%-2.4% | 2,000.00 | 是 | 是 | ||
| 民生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17 | 2025/3/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1,000.00 | 是 | 是 | ||
| 民生证券(专户)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0 | 2024/12/13 | 2025/6/13 | 募集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2.20% | 10,000.00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专户) | 银行理财产品 | 4,178.00 | 2024/12/16 | 2025/3/1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05%-2.10% | 4,178.00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4/19 | 2025/4/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2,000.00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2/4/14 | 2025/4/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5% | 1,000.00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2/4/14 | 2025/4/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5% | 1,000.00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4/28 | 2027/4/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2,000.00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 | 2024/5/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68% | 300.00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 | 2024/5/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0%-3.30% | 1,200.00 | 是 | 是 | |||
| 海通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 | 2024/9/25 | 2025/6/25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2.03%-2.2% | 500.00 | 是 | 是 | ||
| 海通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 | 2024/9/25 | 2025/6/25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2.03%-2.2% | 500.00 | 是 | 是 | ||
| 广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 | 2024/12/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0.3%-2.69% | 1,300.00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 | 500.00 | 2024/12/11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2.34% | 500.00 | 是 | 是 |
| 财产品 | 资金 | 约定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7月25日 | 111,340.25 | 99,209.65 | 46,733.66 | 52,475.99 | 36,935.15 | 15,000.00 | 37.23 | 28.58 | 24,132.09 | 24.32 | / |
| 合计 | / | 111,340.25 | 99,209.65 | 46,733.66 | 52,475.99 | 36,935.15 | 15,000.00 | / | / | 24,132.09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237.56 | 6,681.63 | 8,315.76 | 30.53 | 2025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9,496.10 | 2,450.46 | 3,619.40 | 38.11 | 2025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
| 首次公开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是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 无 | 不适用 | 0 |
| 发行股票 | 还贷 | 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52,475.99 | 15,000.00 | 15,000.00 | 28.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 合计 | / | / | / | / | 99,209.65 | 24,132.09 | 36,935.15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公告披露日:2024年4月30日,公告编号:2024-024 |
| 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37,475.99 | |||
| 合计 | / | 52,475.99 | 15,000.00 | /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3年8月28日 | 86,000.00 | 2023年8月28日 | 2024年8月27日 | 71,000.00 | 否 |
| 2024年8月16日 | 65,000.00 | 2024年8月16日 | 2025年8月15日 | 57,978.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报告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57,978.00万元,不包含购买大额存单垫付的利息
381.13万元。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逸飞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733.66万元(含本数)的无息借款,专门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与“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束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逸飞科技提供借款的余额为0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逸飞科技调整为公司;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投入金额2,503.9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调整后预算总金额12,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上述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计投资预算39,237.56万元。截止到2024年末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为11,935.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类投入金额为7,513.70万元,土地支出1,547.44万元,设备及其他投入2,874.01万元。建筑工程总包方完成工程进度投资10,156,45万元,实际支付金额7,162.39万元。
由于上述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逸飞科技对此前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截至2024年6月30日,逸飞科技已将本次需要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逸飞科技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188,478 | 81.11 | -38,176,192 | -38,176,192 | 39,012,286 | 41.00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642,953 | 1.73 | -1,642,953 | -1,642,953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5,540,706 | 79.38 | -36,528,420 | -36,528,420 | 39,012,286 | 41.00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8,008,901 | 50.45 | -35,308,735 | -35,308,735 | 12,700,166 | 13.35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531,805 | 28.93 | -1,219,685 | -1,219,685 | 26,312,120 | 27.65 | |||
| 4、外资持股 | 4,819 | 0.01 | -4,819 | -4,819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4,819 | 0.01 | -4,819 | -4,819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7,974,130 | 18.89 | 38,176,192 | 38,176,192 | 56,150,322 | 59.0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974,130 | 18.89 | 38,176,192 | 38,176,192 | 56,150,322 | 59.0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95,162,608 | 100.00 | 95,162,608 | 100.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1,143,1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0%,于2024年1月29日(因2024年1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28,390,84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9.83%,于2024年7月29日(因2024年7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8,726,95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17%,于2024年9月18日(因2024年9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3年度,公司战略配售投资者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将参与战略配售获得的部分限售股份在2023年度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截至报告期末,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收回该部分股份。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怡珀新能源 | 5,238,180 | 5,238,18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共青城朗润 | 3,410,340 | 3,410,3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海富长江 | 3,273,900 | 3,273,9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蚌埠宏鹰 | 3,157,740 | 3,157,7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湖州潺智 | 2,727,174 | 2,727,174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9月16日 |
| 合肥轩一 | 2,181,739 | 2,181,739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9月16日 |
| 中珈资本 | 2,181,739 | 2,181,739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9月16日 |
| 智逸新能源 | 2,109,660 | 2,109,66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7月 |
| 股 | 28日 | |||||
| 中比基金(SS) | 1,636,920 | 1,636,9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惠友创嘉 | 1,636,920 | 1,636,9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广东博力威 | 1,636,304 | 1,636,304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9月16日 |
| 熊五岳 | 1,193,640 | 1,193,6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咸宁香城 | 947,340 | 947,3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民生投资 | 631,560 | 631,56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广西海东 | 631,560 | 631,56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嘉兴两山 | 631,560 | 631,56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广西海达 | 63,180 | 63,18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林春光 | 21,840 | 21,8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8日 |
| 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136,752 | 2,136,75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7月28日 |
| 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624,589 | 624,589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7月28日 |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1,045,163 | 1,045,16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7月28日 |
| 部分网下配售对象 | 1,143,192 | 1,143,19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其他网下限售 | 2024年1月28日 |
| 合计 | 38,260,992 | 38,260,992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95,162,6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150,3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012,286股。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2,475,912,860.76元,负债总额为810,429,547.60元,资产负债率为32.73%;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822,617,495.55元,负债总额为1,240,952,546.89元,资产负债率为43.96%。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80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82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吴轩 | 0 | 24,429,080 | 25.67 | 24,429,08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793,540 | 9.24 | 8,793,540 | 无 | 0 | 其他 |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881 | 4,733,299 | 4.97 | 0 | 无 | 0 | 其他 |
| 广州朗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朗润涵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340 | 3,278,000 | 3.44 | 0 | 无 | 0 | 其他 |
| 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645,000 | 2.78 | 2,645,000 | 无 | 0 | 其他 |
|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6,800 | 2,417,100 | 2.54 | 0 | 无 | 0 | 其他 | |
| 中珈资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2,181,739 | 2.2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富诚海富资管-中信银行-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2,136,752 | 2.25 | 0 | 无 | 0 | 其他 | |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1,636,304 | 1.7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上海宏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宏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3,252 | 1,254,488 | 1.32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33,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4,733,299 | |||||
| 广州朗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朗润涵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7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78,000 | |||||
|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1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7,100 | |||||
| 中珈资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81,7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1,739 | |||||
| 富诚海富资管-中信银行-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136,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6,752 | |||||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36,3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6,304 | |||||
| 上海宏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宏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4,4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4,488 | |||||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1,208,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8,520 | |||||
| 熊五岳 | 1,193,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3,640 | |||||
| 合肥轩一新能源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4,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4,981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2月开始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截至报告期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50,000股,即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150,000股,持股比例为3.31%,位于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第5位、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第3位,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不作为前十名股东列示。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武汉俊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吴轩为武汉俊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吴轩 | 24,429,080 | 2027年1月28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2023年10月追加承诺锁定期延长6个月,共计锁定42个月 |
| 2 | 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93,540 | 2026年7月28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3 | 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45,000 | 2026年7月28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且自取得股份之日(2021年12月)起36个月 |
| 4 | 梅亮 | 1,193,640 | 2025年2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023年10月追加承诺锁定期延长6个月,共计锁定18个月 |
| 5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51,626 | 2025年7月28日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 6 | 王树 | 654,480 | 2025年2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023年10月追加承诺锁定期延长6个月,共计锁定18个月 |
| 7 | 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0,000 | 2026年7月28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且自取得股份之日(2021年12月)起36个月 |
| 8 | 曹卫斌 | 34,920 | 2025年2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023年10月追加承诺锁定期延长6个月,共计锁定18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武汉俊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吴轩为武汉俊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 富诚海富资管-中信银行-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3年7月28日 | 不适用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逸飞激光专项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富诚海富资管-中信银行-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136,752 | 2024年7月28日 | 0 | 2,136,752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人的全资子公司 | 951,626 | 2025年7月28日 | 0 | 951,626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吴轩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武汉俊逸监事,兼任东莞逸飞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逸飞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逸飞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新聚力董事长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吴轩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武汉俊逸监事,兼任东莞逸飞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逸飞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逸飞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新聚力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2/5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30,769股~2,461,538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9~2.59因实施2023年度及2024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48.29元/股,以此计算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42,494股~2,484,98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1~2.61 |
| 拟回购金额 | 60,000,000~120,000,000 |
| 拟回购期间 | 2024/2/2~2025/2/1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已回购数量(股) | 3,150,000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330号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逸飞激光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逸飞激光的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的总包方将该项目的部分土建和劳务分包给河南传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众公司”),分包合同金额合计7,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包方通过资金指定代付方式委托逸飞激光向传众公司支付5,100.00万元。传众公司提供的资金支付资料显示,传众公司收到前述款项后,将其中的4,845.00万元支付给武汉柒宝合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柒宝公司”),柒宝公司又将其中的4,533.99万元支付给逸飞激光的6家客户,83.00万元支付给1家其他公司。逸飞激光未能就上述情形提供合理解释和支持性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逸飞激光支付款项的性质以及上述收付款单位与逸飞激光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该事项对逸飞激光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逸飞激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在审计中没有识别出其他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逸飞激光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逸飞激光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逸飞激光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5,100.00万元款项的性质以及相关收付款单位与逸飞激光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逸飞激光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逸飞激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逸飞激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逸飞激光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逸飞激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清松中国?上海2025年4月28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295,765,769.24 | 367,627,515.91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20,678,002.78 | 615,268,263.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 - |
| 应收票据 | 七、4 | 54,987,730.34 | 33,229,496.90 |
| 应收账款 | 七、5 | 362,098,488.50 | 273,522,667.43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3,075,182.66 | 21,090,700.00 |
| 预付款项 | 七、8 | 32,164,713.83 | 25,301,233.31 |
| 应收保费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865,928.61 | 3,317,416.7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七、10 | 583,416,108.55 | 403,679,233.8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七、6 | 91,270,960.59 | 84,430,815.39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84,075,579.91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5,046,593.40 | 16,255,537.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06,445,058.41 | 1,843,722,880.3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 债权投资 | 七、14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 | -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232,282.41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11,821,021.64 | 111,637,815.40 |
| 在建工程 | 七、22 | 97,556,255.20 | 51,844,185.7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 | - |
| 油气资产 | 七、24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4,047,934.32 | 175,712.53 |
| 无形资产 | 七、26 | 50,887,662.04 | 47,403,722.2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商誉 | 七、27 | 27,347,659.10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907,078.07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7,638,919.18 | 17,286,092.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68,733,625.18 | 403,842,452.3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6,172,437.14 | 632,189,980.37 | |
| 资产总计 | 2,822,617,495.55 | 2,475,912,860.76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08,414,939.43 | 279,072,519.6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 |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1,322,156.72 | 109,294,013.97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23,671,569.33 | 163,271,400.26 |
| 预收款项 | 七、37 | -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06,225,230.00 | 185,023,912.3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954,091.80 | 15,372,627.63 |
| 应交税费 | 七、40 | 9,743,191.66 | 2,940,562.64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337,530.55 | 6,972,875.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412,694.41 | 80,013.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6,420,800.21 | 35,509,858.4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08,502,204.11 | 797,537,784.25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
| 应付债券 | 七、46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794,634.52 | 112,069.07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 |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7,915,303.68 | 12,779,694.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740,404.58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450,342.78 | 12,891,763.35 | |
| 负债合计 | 1,240,952,546.89 | 810,429,547.6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5,162,608.00 | 95,162,6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68,305,468.43 | 1,365,842,475.93 |
| 减:库存股 | 七、56 | 83,085,998.35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 | -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3,857,978.54 | 13,352,109.8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71,703,804.37 | 191,127,948.9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65,943,860.99 | 1,665,485,142.7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721,087.67 | -1,829.5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1,664,948.66 | 1,665,483,313.16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22,617,495.55 | 2,475,912,860.76 | |
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36,146,003.05 | 344,048,603.92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0,866,822.53 | 565,220,043.85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48,296,690.34 | 33,229,496.90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42,024,644.34 | 446,632,732.5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469,460.27 | 21,090,700.00 | |
| 预付款项 | 30,450,282.50 | 25,119,000.71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0,996,003.80 | 22,419,461.3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384,763,409.96 | 395,810,413.2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69,554,033.25 | 84,430,815.39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40,964,328.76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588,674.03 | 5,838,307.3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17,120,352.83 | 1,943,839,575.27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47,000,000.00 | 77,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34,219,104.69 | 7,381,344.83 | |
| 在建工程 | 97,534,843.54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87,856.21 | 175,712.53 | |
| 无形资产 | 2,570,903.96 | 1,387,289.71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250,999.21 | 9,217,737.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8,175,340.78 | 392,340,718.36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5,839,048.39 | 488,002,803.17 | |
| 资产总计 | 2,462,959,401.22 | 2,431,842,378.4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7,481,028.77 | 40,029,944.44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447,233,426.72 | 349,294,013.97 | |
| 应付账款 | 288,101,903.10 | 215,154,804.16 |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157,690,896.97 | 185,023,912.30 | |
| 应付职工薪酬 | 6,399,634.64 | 8,216,392.41 | |
| 应交税费 | 552,155.89 | 1,933,200.82 | |
| 其他应付款 | 1,652,203.73 | 1,961,986.55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6,888.04 | 80,013.6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171,051.81 | 35,509,858.4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81,399,189.67 | 837,204,126.76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112,069.07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5,842,814.68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42,814.68 | 112,069.07 | |
| 负债合计 | 987,242,004.35 | 837,316,195.8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5,162,608.00 | 95,162,608.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1,368,305,468.43 | 1,365,842,475.93 | |
| 减:库存股 | 83,085,998.35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13,857,978.54 | 13,352,109.87 | |
| 未分配利润 | 81,477,340.25 | 120,168,988.8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5,717,396.87 | 1,594,526,182.61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62,959,401.22 | 2,431,842,378.44 | |
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692,068,745.41 | 697,202,587.15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92,068,745.41 | 697,202,587.15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80,049,562.42 | 602,391,829.21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15,816,454.29 | 478,978,878.75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183,657.12 | 3,910,908.41 |
| 销售费用 | 七、63 | 22,709,279.48 | 20,158,700.08 |
| 管理费用 | 七、64 | 40,929,412.87 | 29,620,088.80 |
| 研发费用 | 七、65 | 92,636,747.99 | 69,431,358.96 |
| 财务费用 | 七、66 | 3,774,010.67 | 291,894.2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59,164.48 | 2,624,766.08 | |
| 利息收入 | 2,537,572.31 | 2,848,607.70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6,971,242.23 | 20,808,271.4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672,440.54 | 6,683,889.2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7,717.59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37,954.92 | -181,971.80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398,002.76 | 6,138,338.2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1,048,529.35 | -19,795,842.6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283,907.88 | -6,595,155.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722.91 | 26,620.2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725,708.38 | 102,076,878.72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927.51 | 1,497,484.21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888,014.69 | 354,782.8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864,621.20 | 103,219,580.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837,065.62 | 2,101,060.2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701,686.82 | 101,118,519.86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701,686.82 | 101,118,519.86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26,190.71 | 101,120,349.40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375,496.11 | -1,829.54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701,686.82 | 101,118,519.86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326,190.71 | 101,120,349.40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375,496.11 | -1,829.54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26 | 1.2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26 | 1.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62,961,789.03 | 697,194,356.11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490,137,958.74 | 551,388,154.78 |
| 税金及附加 | 842,363.63 | 1,380,540.06 | |
| 销售费用 | 13,166,333.29 | 11,672,052.40 | |
| 管理费用 | 21,623,710.36 | 19,836,715.12 | |
| 研发费用 | 42,286,507.29 | 50,982,792.25 | |
| 财务费用 | -142,918.85 | 159,251.25 |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34,001.15 | 2,624,766.08 | |
| 利息收入 | 2,445,868.35 | 2,753,199.41 | |
| 加:其他收益 | 22,417,769.05 | 13,382,055.75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3,388,818.58 | 5,687,765.9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37,954.92 | -181,971.80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6,822.51 | 6,090,119.06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940,327.15 | -19,661,090.73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72,685.25 | -6,558,004.10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6,620.26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1,767.69 | 60,742,316.44 |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346.41 | 1,373,805.16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23,153.51 | 175,002.74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74,574.79 | 61,941,118.8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7,033,261.47 | 1,014,698.54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58,686.68 | 60,926,420.32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58,686.68 | 60,926,420.32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058,686.68 | 60,926,420.32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6,534,810.68 | 456,624,353.86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0,054.15 | 4,932,226.18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359,692.20 | 26,652,477.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0,324,557.03 | 488,209,057.22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046,192.10 | 295,258,123.41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0,608,448.39 | 129,169,711.2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725,094.17 | 30,908,237.7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2,600,542.89 | 70,153,223.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1,980,277.55 | 525,489,295.4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655,720.52 | -37,280,238.2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1,923,215,033.06 | 986,219,054.7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137,124.17 | 13,648,596.77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7,282.58 | 55,575.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39,589,439.81 | 999,923,226.5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3,682,442.65 | 85,634,062.5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1,746,944,496.96 | 1,720,685,695.56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8,831,043.45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9,457,983.06 | 1,806,319,758.1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131,456.75 | -806,396,531.5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21,444,239.65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7,438,030.00 | 70,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5,187,570.21 | 238,828,041.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2,625,600.21 | 1,330,272,281.32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167,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223,135.11 | 2,693,566.82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35,884,299.42 | 137,891,226.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1,107,434.53 | 307,584,793.5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81,834.32 | 1,022,687,487.7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7,382.62 | -11,362.91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243,480.71 | 178,999,355.0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0,616,198.04 | 61,616,842.97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0,372,717.33 | 240,616,198.04 | |
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5,115,026.83 | 456,575,666.50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2,222,783.75 | 373,572,358.6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7,337,810.58 | 830,148,025.15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2,310,647.71 | 315,576,996.73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2,600,328.09 | 68,245,147.75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56,003.83 | 12,013,299.59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007,066.75 | 299,666,198.3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1,374,046.38 | 695,501,642.4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963,764.20 | 134,646,382.7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37,506,170.04 | 885,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652,761.80 | 9,572,245.7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35.00 | 55,575.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3,160,166.84 | 894,627,820.79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9,496,944.10 | 6,666,412.93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2,382,801.37 | 1,596,706,645.92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000,000.00 | 6,500,000.0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0,000,694.6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1,879,745.47 | 1,639,873,753.4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280,421.37 | -745,245,932.6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21,444,239.65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7,438,030.00 | 70,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56,016.67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394,046.67 | 1,091,444,239.65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167,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223,135.11 | 2,693,566.82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462,049.42 | 137,891,226.7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7,685,184.53 | 307,584,793.5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0,291,137.86 | 783,859,446.09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7,382.62 | -11,362.91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284,334.91 | 173,248,533.22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7,037,286.05 | 43,788,752.83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752,951.14 | 217,037,286.05 | |
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5,162,608.00 | 1,365,842,475.93 | 13,352,109.87 | 191,127,948.90 | 1,665,485,142.70 | -1,829.54 | 1,665,483,313.1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162,608.00 | 1,365,842,475.93 | 13,352,109.87 | 191,127,948.90 | 1,665,485,142.70 | -1,829.54 | 1,665,483,313.1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2,462,992.50 | 83,085,998.35 | 505,868.67 | -19,424,144.53 | -99,541,281.71 | 15,722,917.21 | -83,818,364.50 | ||||||||
| 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326,190.71 | 24,326,190.71 | 15,722,917.21 | 40,049,107.9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62,992.50 | 83,085,998.35 | -80,623,005.85 | -80,623,005.8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462,992.50 | 2,462,992.50 | 2,462,992.50 | ||||||||
| 4.其他 | 83,085,998.35 | -83,085,998.35 | -83,085,998.35 | ||||||||
| (三)利润分配 | 505,868.67 | -43,750,335.24 | -43,244,466.57 | -43,244,466.5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5,868.67 | -505,868.67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244,466.57 | -43,244,466.57 | -43,244,466.57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162,608.00 | 1,368,305,468.43 | 83,085,998.35 | 13,857,978.54 | 171,703,804.37 | 1,565,943,860.99 | 15,721,087.67 | 1,581,664,948.66 |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371,956.00 | 395,073,586.87 | 7,259,467.84 | 96,100,241.53 | 569,805,252.24 | 569,805,252.2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371,956.00 | 395,073,586.87 | 7,259,467.84 | 96,100,241.53 | 569,805,252.24 | 569,805,252.2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790,652.00 | 970,768,889.06 | 6,092,642.03 | 95,027,707.37 | 1,095,679,890.46 | -1,829.54 | 1,095,678,060.9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120,349.40 | 101,120,349.40 | -1,829.54 | 101,118,519.8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790,652.00 | 970,768,889.06 | 994,559,541.06 | 994,559,541.06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790,652.00 | 968,305,896.53 | 992,096,548.53 | 992,096,548.53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462,992.53 | 2,462,992.53 | 2,462,992.53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6,092,642.03 | -6,092,642.03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92,642.03 | -6,092,642.03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162,608.00 | 1,365,842,475.93 | 13,352,109.87 | 191,127,948.90 | 1,665,485,142.70 | -1,829.54 | 1,665,483,313.16 |
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5,162,608.00 | 1,365,842,475.93 | 13,352,109.87 | 120,168,988.81 | 1,594,526,182.6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162,608.00 | 1,365,842,475.93 | 13,352,109.87 | 120,168,988.81 | 1,594,526,182.6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62,992.50 | 83,085,998.35 | 505,868.67 | -38,691,648.56 | -118,808,785.7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58,686.68 | 5,058,686.6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62,992.50 | 83,085,998.35 | -80,623,005.8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462,992.50 | 2,462,992.50 | |||||||||
| 4.其他 | 83,085,998.35 | -83,085,998.35 | |||||||||
| (三)利润分配 | 505,868.67 | -43,750,335.24 | -43,244,466.5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5,868.67 | -505,868.67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244,466.57 | -43,244,466.57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162,608.00 | 1,368,305,468.43 | 83,085,998.35 | 13,857,978.54 | 81,477,340.25 | 1,475,717,396.87 |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371,956.00 | 395,073,586.87 | 7,259,467.84 | 65,335,210.52 | 539,040,221.2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371,956.00 | 395,073,586.87 | 7,259,467.84 | 65,335,210.52 | 539,040,221.2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790,652.00 | 970,768,889.06 | 6,092,642.03 | 54,833,778.29 | 1,055,485,961.3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926,420.32 | 60,926,420.3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23,790,652.00 | 970,768,889.06 | 994,559,541.06 | ||||||||
| 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790,652.00 | 968,305,896.53 | 992,096,548.53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462,992.53 | 2,462,992.53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6,092,642.03 | -6,092,642.03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92,642.03 | -6,092,642.03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162,608.00 | 1,365,842,475.93 | 13,352,109.87 | 120,168,988.81 | 1,594,526,182.61 |
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武汉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整体改制成立,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781982958N。202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9516.2608万股,注册资本为9516.2608万元,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C1栋11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总部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C1栋11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公司经营范围为:激光设备、机电一体化、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租赁、批发兼零售;软件开发及批发兼零售;人工智能应用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单项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单项其他应收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 单项其他应收款项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投资预算超过资产总额0.5%,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资产金额占集团总资产≥10.00% |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总资产总额5.00% |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处置子公司
A.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B.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9点“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①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③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A.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B.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④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⑤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⑥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②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③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①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②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③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合并关联方款项 |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0% |
| 应收第三方款项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 1-2年 | 20 |
| 2-3年 | 30 |
| 3-4年 | 50 |
| 4-5年 | 100 |
| 5年以上 | 1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3)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项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汇票,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应收股利 | 本组合为应收股利 |
| 应收利息 | 本组合为应收金融机构的利息 |
| 合并关联方款项 |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应收其他款项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和日常经营活动中其他款项等;以应收款项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合并关联方款项 |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应收质保金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应收质保金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
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与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50 | 5 | 1.90-4.75 |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0-19.00 |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00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①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②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权证预计的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土地权证预计的使用年限 |
| 软件使用权 | 5年-10年 | 直线法 | 预计受益年限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技术开发及咨询费、材料费、交通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专利及成果评鉴费、相关折旧摊销费用和其他等。
②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③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3)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4)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根据受益期限确定摊销年限,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
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A.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②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公司主要销售精密激光加工设备、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以及改造与增值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和时点如下:
A.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和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销售:根据合同约定,在客户收到商品,本公司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公司在获得经过买方确认的验收证明后确认收入。
B.改造与增值服务: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完成合同约定的改造与增值服务,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公司在获得经过买方确认的验收证明后确认收入。
C.配件产品销售:在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章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1)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一、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按实际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作为库存股处理,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销库存股时,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冲减股票发行时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溢价部分,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回购价格超过上述冲减“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部分,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如果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份所对应的股本,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作为增加股本溢价处理,按回购股份所对应的股本面值,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债务重组
1、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本公司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力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
务重组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
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本公司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23年影响金额 |
| 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销售费用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 营业成本 | 9,991,132.99 |
| 销售费用 | -9,991,132.99 |
其他说明
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上述事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15 |
| 武汉大雁软件有限公司 | 15 |
| 东莞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20 |
| 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5 |
| 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 25 |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无锡数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免税 |
| 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25 |
| 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①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42000915),有效期三年。
B.公司子公司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32002727),有效期三年。
C.公司子公司武汉大雁软件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42001165),有效期三年。
D.公司子公司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42001237),有效期三年。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东莞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D.公司子公司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2007568),有效期三年。
E、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的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孙公司无锡数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规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享受上述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子公司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大雁软件有限公司、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数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享受该所得税优惠政策。
(3)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享受该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及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3号)的规定,本公司的该等子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子公司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和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报告内享受该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③根据国务院于2011年1月28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子公司武汉大雁软件有限公司、孙公司无锡数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17,315.52 | 3,605.00 |
| 银行存款 | 168,432,937.42 | 240,610,926.37 |
| 其他货币资金 | 127,315,516.30 | 127,012,984.54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295,765,769.24 | 367,627,515.91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其中其他货币资金1,922,135.38元系公司为进行股权回购开立的证券户余额,329.01元系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不受限;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24,832,129.44 | 124,087,720.80 |
| 履约保证金 | 560,922.47 | 2,923,597.07 |
| 合计 | 125,393,051.91 | 127,011,317.87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0,678,002.78 | 615,268,263.03 | / |
| 其中: | |||
| 理财产品 | 414,178,002.78 | 615,268,263.03 | / |
| 权益工具投资 | 6,500,000.0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420,678,002.78 | 615,268,263.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55,971,497.39 | 34,191,417.79 |
| 商业承兑票据 | 1,910,324.02 | 787,000.00 |
| 减:坏账准备 | 2,894,091.07 | 1,748,920.89 |
| 合计 | 54,987,730.34 | 33,229,496.9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6,149,047.39 |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减:坏账准备 | 807,452.37 | |
| 合计 | 15,341,595.02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881,821.41 | 100.00 | 2,894,091.07 | 5.00 | 54,987,730.34 | 34,978,417.79 | 100.00 | 1,748,920.89 | 5.00 | 33,229,496.90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971,497.39 | 96.70 | 2,798,574.87 | 5.00 | 53,172,922.52 | 34,191,417.79 | 97.75 | 1,709,570.89 | 5.00 | 32,481,846.9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10,324.02 | 3.30 | 95,516.20 | 5.00 | 1,814,807.82 | 787,000.00 | 2.25 | 39,350.00 | 5.00 | 747,650.00 |
| 合计 | 57,881,821.41 | / | 2,894,091.07 | / | 54,987,730.34 | 34,978,417.79 | / | 1,748,920.89 | / | 33,229,496.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971,497.39 | 2,798,574.87 | 5 |
| 合计 | 55,971,497.39 | 2,798,574.8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10,324.02 | 95,516.20 | 5 |
| 合计 | 1,910,324.02 | 95,516.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09,570.89 | 1,063,253.98 | 25,750.00 | 2,798,574.87 | ||
| 商业承兑汇票 | 39,350.00 | 56,166.20 | 95,516.20 | |||
| 合计 | 1,748,920.89 | 1,119,420.18 | 25,750.00 | 2,894,091.07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金额25,750.00元。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213,354,906.93 | 199,238,902.52 |
| 1年以内小计 | 213,354,906.93 | 199,238,902.52 |
| 1至2年 | 159,604,569.20 | 68,726,904.84 |
| 2至3年 | 50,314,515.50 | 44,866,591.68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22,969,000.68 | 3,048,268.00 |
| 4至5年 | 2,768,000.00 | 1,241,530.98 |
| 5年以上 | 318,752.00 | 45,590.00 |
| 合计 | 449,329,744.31 | 317,167,788.02 |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991,352.03 | 6.45 | 28,991,352.03 | 100.00 | 4,589,623.00 | 1.45 | 4,589,623.00 | 100.00 | ||
| 其中: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991,352.03 | 6.45 | 28,991,352.03 | 100.00 | 4,589,623.00 | 1.45 | 4,589,623.0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0,338,392.28 | 93.55 | 58,239,903.78 | 13.86 | 362,098,488.50 | 312,578,165.02 | 98.55 | 39,055,497.59 | 12.49 | 273,522,667.43 |
| 其中: | ||||||||||
| 信用风险组合 | 420,338,392.28 | 93.55 | 58,239,903.78 | 13.86 | 362,098,488.50 | 312,578,165.02 | 98.55 | 39,055,497.59 | 12.49 | 273,522,667.43 |
| 合计 | 449,329,744.31 | / | 87,231,255.81 | / | 362,098,488.50 | 317,167,788.02 | / | 43,645,120.59 | / | 273,522,667.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单位1 | 8,328,913.77 | 8,328,913.77 | 100.00 | 失信、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2 | 5,054,640.01 | 5,054,640.01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3 | 3,453,000.00 | 3,453,0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4 | 3,036,000.00 | 3,036,0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5 | 2,380,000.00 | 2,380,00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6 | 2,060,000.00 | 2,060,0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7 | 1,873,835.00 | 1,873,835.00 | 100.00 | 失信、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8 | 1,656,000.00 | 1,656,0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9 | 642,463.25 | 642,463.25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10 | 424,000.00 | 424,000.00 | 100.00 | 失信、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11 | 79,500.00 | 79,5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12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失信、预计难以收回 |
| 合计 | 28,991,352.03 | 28,991,352.0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13,335,969.41 | 10,666,798.48 | 5.00 |
| 1至2年 | 159,373,880.09 | 31,874,776.03 | 20.00 |
| 2至3年 | 41,556,590.61 | 12,466,977.18 | 30.00 |
| 3至4年 | 5,681,200.17 | 2,840,600.09 | 50.00 |
| 4至5年 | 72,000.00 | 72,000.00 | 100.00 |
| 5年以上 | 318,752.00 | 318,752.00 | 100.00 |
| 合计 | 420,338,392.28 | 58,239,903.7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 | 4,589,623.00 | 24,630,517.03 | 647,688.87 | 28,788.00 | 447,688.87 | 28,991,352.03 |
| 账龄组合 | 39,055,497.59 | 15,641,794.94 | 85,506.99 | 3,628,118.24 | 58,239,903.78 | |
| 合计 | 43,645,120.59 | 40,272,311.97 | 647,688.87 | 114,294.99 | 4,075,807.11 | 87,231,255.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金额3,628,118.24元和本期收回前期核销坏账准备金额447,688.87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4,294.9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74,612,270.00 | 23,533,940.00 | 98,146,210.00 | 17.85 | 9,065,170.50 |
| 第二名 | 30,341,431.00 | 6,815,000.00 | 37,156,431.00 | 6.76 | 3,419,338.10 |
| 第三名 | 16,668,651.45 | 7,057,679.36 | 23,726,330.81 | 4.31 | 1,410,899.05 |
| 第四名 | 19,263,928.00 | 1,766,000.00 | 21,029,928.00 | 3.82 | 3,586,725.20 |
| 第五名 | 15,700,000.00 | - | 15,700,000.00 | 2.86 | 785,000.00 |
| 合计 | 156,586,280.45 | 39,172,619.36 | 195,758,899.81 | 35.60 | 18,267,132.8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应收质保金 | 100,559,803.23 | 9,288,842.64 | 91,270,960.59 | 92,031,289.89 | 7,600,474.50 | 84,430,815.39 |
| 合计 | 100,559,803.23 | 9,288,842.64 | 91,270,960.59 | 92,031,289.89 | 7,600,474.50 | 84,430,815.39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559,803.23 | 100.00 | 9,288,842.64 | 9.24 | 91,270,960.59 | 92,031,289.89 | 100.00 | 7,600,474.50 | 8.26 | 84,430,815.39 |
| 其中: | ||||||||||
| 应收质保金 | 100,559,803.23 | 100.00 | 9,288,842.64 | 9.24 | 91,270,960.59 | 92,031,289.89 | 100.00 | 7,600,474.50 | 8.26 | 84,430,815.39 |
| 合计 | 100,559,803.23 | / | 9,288,842.64 | / | 91,270,960.59 | 92,031,289.89 | / | 7,600,474.50 | / | 84,430,815.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质保金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74,878,413.43 | 3,743,920.68 | 5.00 |
| 1至2年 | 21,594,949.80 | 4,318,989.96 | 20.00 |
| 2至3年 | 4,086,440.00 | 1,225,932.00 | 30.00 |
| 合计 | 100,559,803.23 | 9,288,842.6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质保金 | 7,600,474.50 | 866,068.31 | 822,299.83 | 9,288,842.64 | |||
| 合计 | 7,600,474.50 | 866,068.31 | 822,299.83 | 9,288,842.64 |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金额822,299.83元。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3,075,182.66 | 21,090,700.00 |
| 合计 | 33,075,182.66 | 21,090,7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0,024,700.61 | |
| 合计 | 30,024,700.6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本公司认为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090,700.00 | 156,558,510.39 | 145,488,476.60 | 914,448.87 | 33,075,182.66 | |
| 合计 | 21,090,700.00 | 156,558,510.39 | 145,488,476.60 | 914,448.87 | 33,075,182.66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0,405,381.72 | 94.53 | 23,903,949.03 | 94.48 |
| 1至2年 | 365,789.37 | 1.14 | 1,062,750.29 | 4.20 |
| 2至3年 | 1,060,472.55 | 3.30 | 262,898.19 | 1.04 |
| 3年以上 | 333,070.19 | 1.03 | 71,635.80 | 0.28 |
| 合计 | 32,164,713.83 | 100.00 | 25,301,233.3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9,812,723.89 | 30.51 |
| 第二名 | 2,951,500.00 | 9.18 |
| 第三名 | 2,750,000.00 | 8.55 |
| 第四名 | 1,831,858.41 | 5.70 |
| 第五名 | 1,773,423.08 | 5.51 |
| 合计 | 19,119,505.38 | 59.45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3,865,928.61 | 3,317,416.70 |
| 合计 | 3,865,928.61 | 3,317,416.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3,271,928.94 | 2,695,884.07 |
| 1年以内小计 | 3,271,928.94 | 2,695,884.07 |
| 1至2年 | 437,198.00 | 350,778.00 |
| 2至3年 | 274,320.00 | 394,302.46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431,627.46 | 399,385.47 |
| 4至5年 | 393,185.47 | 18,200.00 |
| 5年以上 | 7,400.00 | |
| 合计 | 4,808,259.87 | 3,865,950.0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保证金/押金 | 4,618,016.65 | 3,153,522.15 |
| 其他往来款 | 94,617.41 | 7,158.10 |
| 员工借支及备用金 | 95,625.81 | 705,269.75 |
| 合计 | 4,808,259.87 | 3,865,950.0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48,533.30 | 548,533.30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304,486.07 | 304,486.07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50,000.00 | 50,000.00 | ||
| 其他变动 | 139,311.89 | 139,311.89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42,331.26 | 942,331.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年初余额 | 3,865,950.00 | 3,865,950.00 | ||
| 年初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新增 | -668,302.86 | -668,302.86 | ||
| 本期直接减记 | ||||
| 本期终止确认 | 50,000.00 | 50,000.00 | ||
| 其他变动 | 1,660,612.73 | 1,660,612.73 | ||
| 期末余额 | 4,808,259.87 | 4,808,259.87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账龄组合 | 548,533.30 | 304,486.07 | 50,000.00 | 139,311.89 | 942,331.26 | |
| 合计 | 548,533.30 | 304,486.07 | 50,000.00 | 139,311.89 | 942,331.2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其他变动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金额139,311.89元。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060,000.00 | 22.05 | 保证金/押金 | 1年内 | 53,000.00 |
| 第二名 | 508,687.93 | 10.58 | 保证金/押金 | 3-4年、4-5年 | 450,936.70 |
| 第三名 | 500,000.00 | 10.40 | 保证金/押金 | 1年内 | 25,000.00 |
| 第四名 | 340,000.00 | 7.07 | 保证金/押金 | 1年内、1-2年 | 26,000.00 |
| 第五名 | 260,000.00 | 5.41 | 保证金/押金 | 1-2年 | 52,000.00 |
| 合计 | 2,668,687.93 | 55.51 | / | / | 606,936.7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86,215,993.45 | 4,064,210.14 | 82,151,783.31 | 89,332,269.28 | 3,556,959.88 | 85,775,309.40 |
| 在产品 | 170,879,454.79 | 7,301,840.03 | 163,577,614.76 | 127,530,779.08 | 3,121,626.18 | 124,409,152.90 |
| 发出商品 | 341,167,695.52 | 3,480,985.04 | 337,686,710.48 | 200,971,260.09 | 7,476,488.54 | 193,494,771.55 |
| 合计 | 598,263,143.76 | 14,847,035.21 | 583,416,108.55 | 417,834,308.45 | 14,155,074.60 | 403,679,233.8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 | 3,556,959.88 | 1,060,235.76 | 552,985.50 | 4,064,210.14 | ||
| 料 | ||||||
| 在产品 | 3,121,626.18 | 2,357,603.81 | 3,860,180.94 | 2,037,570.90 | 7,301,840.03 | |
| 发出商品 | 7,476,488.54 | 135,322.56 | 3,860,180.94 | 3,480,985.04 | ||
| 合计 | 14,155,074.60 | 3,417,839.57 | 3,860,180.94 | 2,725,878.96 | 3,860,180.94 | 14,847,035.21 |
注: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中,其他为发出商品退回转入在产品导致。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6点“存货”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及应计利息 | 184,075,579.91 | |
| 合计 | 184,075,579.91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的进项税 | 35,118,453.56 | 10,257,523.08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072,007.77 | 5,998,014.79 |
| 摊销费用 | 856,132.07 |
| 合计 | 45,046,593.40 | 16,255,537.87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福勒尔数智绿能(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67,717.59 | 2,232,282.41 | ||||
| 小计 | 2,500,000.00 | -267,717.59 | 2,232,282.41 | ||||
| 合计 | 2,500,000.00 | -267,717.59 | 2,232,282.41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11,821,021.64 | 111,637,815.40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211,821,021.64 | 111,637,815.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9,912,987.31 | 3,451,803.20 | 7,861,755.42 | 13,199,974.76 | 124,426,520.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613,923.21 | 30,738,459.02 | 2,396,403.62 | 6,547,433.10 | 111,296,218.95 |
| (1)购置 | 1,166,667.28 | 1,712,747.59 | 5,023,147.79 | 7,902,562.66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3,174,663.16 | 27,651,525.16 | 409,481.40 | 101,235,669.72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59,526.63 | 683,656.03 | 1,114,803.91 | 2,157,986.57 | |
| (4)固定资产重分类 | -1,560,739.95 | 1,560,739.95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1,829.66 | 134,469.49 | 34,513.27 | 187,630.60 | 558,443.02 |
| (1)处置或报废 | 134,469.49 | 34,513.27 | 187,630.60 | 356,613.36 | |
| (2)其他 | 201,829.66 | 201,829.66 | |||
| 减少 | |||||
| 4.期末余额 | 171,325,080.86 | 34,055,792.73 | 10,223,645.77 | 19,559,777.26 | 235,164,296.62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5,334,327.39 | 990,993.90 | 2,849,125.47 | 3,614,258.53 | 12,788,705.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37,404.75 | 1,181,677.83 | 1,565,273.84 | 3,374,963.78 | 10,659,320.20 |
| (1)计提 | 4,661,546.26 | 1,078,589.11 | 1,396,638.85 | 2,663,470.97 | 9,800,245.19 |
| (2)企业合并增加/固定资产重分类 | -124,141.51 | 103,088.72 | 168,634.99 | 711,492.81 | 859,075.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513.40 | 23,542.28 | 69,694.83 | 104,750.51 | |
| (1)处置或报废 | 11,513.40 | 23,542.28 | 69,694.83 | 104,750.51 | |
| 4.期末余额 | 9,871,732.14 | 2,161,158.33 | 4,390,857.03 | 6,919,527.48 | 23,343,274.9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1,453,348.72 | 31,894,634.40 | 5,832,788.74 | 12,640,249.78 | 211,821,021.6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578,659.92 | 2,460,809.30 | 5,012,629.95 | 9,585,716.23 | 111,637,815.40 |
注:其他减少为子公司逸飞激光智能厂房完工暂估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差异。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葛店厂区二期工程 | 59,051,964.49 | 办理中,手续未完成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97,556,255.20 | 51,844,185.76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97,556,255.20 | 51,844,185.7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96,976,325.70 | 96,976,325.70 | 1,597,669.19 | 1,597,669.19 | ||
| 葛店厂区二期工程 | 42,529,791.96 | 42,529,791.96 | ||||
| 北大资源莲湖锦城装修项目 | 579,929.50 | 579,929.50 | ||||
| 江苏激光焊接智能装配生产线项目 | 7,716,724.61 | 7,716,724.61 | ||||
| 合计 | 97,556,255.20 | 97,556,255.20 | 51,844,185.76 | 51,844,185.76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逸飞激光锂电 | 392,375,600.00 | 1,597,669.19 | 122,262,869.68 | 26,884,213.17 | 96,976,325.70 | 31.57 | 31.57 | 募集资 |
| 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金和自有资金 | ||||||||||
| 葛店厂区二期工程 | 51,000,000.00 | 42,529,791.96 | 19,615,400.12 | 62,145,192.08 | 121.85 | 100.00 | 自有资金 | ||||
| 江苏激光焊接智能装配生产线项目 | 12,000,000.00 | 7,716,724.61 | 3,312,746.47 | 11,029,471.08 | 91.91 | 100.00 | 自有资金 | ||||
| 合计 | 51,844,185.76 | 145,191,016.27 | 100,058,876.33 | 96,976,325.70 | / | / | / | / |
注:“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并披露在“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中。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63,568.85 | 263,568.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19,059.20 | 18,319,059.20 |
| 新增租赁 | 15,767,098.27 | 15,767,098.27 |
| 企业合并增加 | 2,551,960.93 | 2,551,960.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18,582,628.05 | 18,582,628.0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87,856.32 | 87,856.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46,837.41 | 4,446,837.41 |
| (1)计提 | 2,250,964.04 | 2,250,964.04 |
| (2)企业合并增加 | 2,195,873.37 | 2,195,873.3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4,534,693.73 | 4,534,693.7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47,934.32 | 14,047,934.3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5,712.53 | 175,712.5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8,961,599.71 | 1,824,070.90 | 50,785,670.6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25,702.08 | 2,139,684.77 | 5,165,386.85 | ||
| (1)购置 | 2,009,208.23 | 2,009,208.23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025,702.08 | 130,476.54 | 3,156,178.6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48,961,599.71 | 3,025,702.08 | 3,963,755.67 | 55,951,057.46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945,167.21 | 436,781.19 | 3,381,948.40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1,181.32 | 336,189.12 | 364,076.58 | 1,681,447.02 | |
| (1)计提 | 981,181.32 | 336,189.12 | 335,235.34 | 1,652,605.78 | |
| (2)企业合并增加 | 28,841.24 | 28,841.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3,926,348.53 | 336,189.12 | 800,857.77 | 5,063,395.42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035,251.18 | 2,689,512.96 | 3,162,897.90 | 50,887,662.04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016,432.50 | 1,387,289.71 | 47,403,722.21 |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27,347,659.10 | 27,347,659.10 | ||||
| 合计 | 27,347,659.10 | 27,347,659.10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合并新聚力资产组 | 合并新聚力形成的新聚力全部资产、商誉及相关负债 | 不适用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68,827,902.18 | 158,000,000.00 | 5年 | 利润率、增长率、折现率 | 利润率、增长率、折现率 | 利润率、增长率、折现率 | ||
| 合计 | 68,827,902.18 | 158,000,0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58,629.24 | -254,059.77 | 195,430.53 | ||
| solidworks软件服务费 | 71,977.36 | 17,994.33 | 53,983.03 | ||
| 鼎捷软件技术服务费 | 144,811.32 | 20,112.70 | 124,698.62 | ||
| 正菱高科园厂房 | 5,637,361.47 | 104,395.58 | 5,532,965.89 | ||
| 合计 | 5,854,150.15 | 201,131.85 | -254,059.77 | 5,907,078.07 |
其他说明:
其他减少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金额-254,059.77元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5,203,555.99 | 17,312,894.02 | 67,497,350.69 | 10,126,868.8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059,456.12 | 608,918.41 | 8,269,732.06 | 1,240,459.81 |
| 可抵扣亏损 | 97,308,130.68 | 18,952,895.25 | 23,816,511.94 | 4,899,049.82 |
| 递延收益 | 17,915,303.68 | 2,687,295.55 | 12,779,694.28 | 2,101,954.14 |
| 租赁负债 | 16,207,328.93 | 3,818,698.76 | 192,082.69 | 28,812.40 |
| 合计 | 250,693,775.40 | 43,380,701.99 | 112,555,371.66 | 18,397,144.9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936,030.51 | 740,404.58 | ||
| 使用权资产 | 14,047,934.32 | 3,281,753.28 | 175,712.53 | 26,356.88 |
| 计提的理财产品收益 | 16,400,196.85 | 2,460,029.53 | 7,199,160.15 | 1,084,695.94 |
| 合计 | 35,384,161.68 | 6,482,187.39 | 7,374,872.68 | 1,111,052.8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41,782.81 | 37,638,919.18 | 1,111,052.82 | 17,286,092.1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741,782.81 | 740,404.58 | 1,111,052.8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可抵扣亏损 | 53,601.52 | |
| 合计 | 53,601.5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9年 | 53,601.52 | ||
| 合计 | 53,601.5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9,514,093.97 | 9,514,093.97 | 12,568,102.07 | 12,568,102.07 | ||
| 到期日一年以上的大额存单及利息 | 259,219,531.21 | 259,219,531.21 | 391,274,350.25 | 391,274,350.25 | ||
| 合计 | 268,733,625.18 | 268,733,625.18 | 403,842,452.32 | 403,842,452.32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25,393,051.91 | 125,393,051.91 | 其他 | 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 | 127,011,317.87 | 127,011,317.87 | 其他 | 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16,149,047.39 | 15,341,595.02 | 其他 | 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票据 | 26,088,309.66 | 24,783,894.18 | 其他 | 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票据 |
| 应收票据 | 1,552,000.00 | 1,474,400.00 | 质押 | 质押开具应付票据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352,700.00 | 12,352,700.00 | 质押 | 质押开具应付票据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644,835.62 | 10,644,835.62 | 质押 | 1,000万元大额存单被质押开具应付票据,644,835.62元为未到期的应收利息 | ||||
| 合计 | 141,542,099.30 | 140,734,646.93 | / | / | 177,649,163.15 | 176,267,147.67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40,000,000.00 | |
| 保证和质押借款 | 57,438,030.00 | |
| 其他借款 | 350,933,910.66 | 239,042,575.24 |
| 短期借款利息 | 42,998.77 | 29,944.44 |
| 合计 | 408,414,939.43 | 279,072,519.6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借款为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贴现融资。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68,838,926.72 | 67,974,476.97 |
| 商业承兑汇票 | 42,483,230.00 | 41,319,537.00 |
| 合计 | 111,322,156.72 | 109,294,013.9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材料采购款 | 263,171,359.59 | 153,856,828.80 |
| 工程采购款 | 55,924,968.86 | 8,403,963.58 |
| 其他 | 4,575,240.88 | 1,010,607.88 |
| 合计 | 323,671,569.33 | 163,271,400.2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单位一 | 14,656,557.52 | 未到结算期 |
| 合计 | 14,656,557.5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306,225,230.00 | 185,023,912.30 |
| 合计 | 306,225,230.00 | 185,023,912.3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单位一 | 38,460,108.20 | 尚未验收 |
| 单位二 | 24,849,557.52 | 尚未验收 |
| 合计 | 63,309,665.72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5,372,627.63 | 139,273,253.12 | 137,691,788.95 | 16,954,091.80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119,090.77 | 9,119,090.77 |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5,372,627.63 | 148,392,343.89 | 146,810,879.72 | 16,954,091.8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372,627.63 | 129,350,219.48 | 127,768,755.31 | 16,954,091.80 |
| 二、职工福利费 | 1,412,878.83 | 1,412,878.83 | ||
| 三、社会保险费 | 5,156,215.88 | 5,156,215.88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774,202.51 | 4,774,202.51 | ||
| 工伤保险费 | 310,687.67 | 310,687.67 | ||
| 生育保险费 | 71,325.70 | 71,325.70 | ||
| 四、住房公积金 | 3,353,938.93 | 3,353,938.93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15,372,627.63 | 139,273,253.12 | 137,691,788.95 | 16,954,091.8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8,760,048.43 | 8,760,048.43 | ||
| 2、失业保险费 | 359,042.34 | 359,042.34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9,119,090.77 | 9,119,090.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688,151.40 | 1,728,348.74 |
| 企业所得税 | 2,963,864.15 | 14,498.41 |
| 个人所得税 | 701,113.82 | 397,909.6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6,013.36 | 7,062.89 |
| 教育费附加 | 144,005.71 | 3,026.9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6,003.81 | 2,017.97 |
| 房产税 | 418,223.29 | 490,566.35 |
| 土地使用税 | 152,476.06 | 152,476.06 |
| 印花税 | 243,340.06 | 139,907.07 |
| 其他 | 4,748.54 | |
| 合计 | 9,743,191.66 | 2,940,562.64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3,337,530.55 | 6,972,875.66 |
| 合计 | 3,337,530.55 | 6,972,875.6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未支付日常费用 | 3,048,573.22 | 2,781,553.33 |
| 房租物业水电费 | 10,410.00 | 128,085.42 |
| 投标保证金 | 4,000,000.00 | |
| 其他 | 278,547.33 | 63,236.91 |
| 合计 | 3,337,530.55 | 6,972,875.6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12,694.41 | 80,013.62 |
| 合计 | 2,412,694.41 | 80,013.62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10,271,752.82 | 9,421,548.83 |
| 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 | 16,149,047.39 | 26,088,309.66 |
| 合计 | 26,420,800.21 | 35,509,858.4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17,489,642.58 | 200,021.16 |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1,282,313.65 | 7,938.4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2,694.41 | 80,013.62 |
| 合计 | 13,794,634.52 | 112,069.07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12,779,694.28 | 5,852,000.00 | 716,390.60 | 17,915,303.68 | 见下表明细 |
| 合计 | 12,779,694.28 | 5,852,000.00 | 716,390.60 | 17,915,303.6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负债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奖补资金 | 5,852,000.00 | 9,185.32 | 5,842,814.68 | 与资产相关 | ||
| 智能化工厂“六维”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 8,100,000.00 | 450,000.00 | 7,6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 逸飞激光“六维”制造华中总部基地(二期) | 1,850,000.00 | 100,000.00 | 1,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 逸飞激光智能制造跨行业应用总部项目 | 2,829,694.28 | 157,205.28 | 2,672,489.00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12,779,694.28 | 5,852,000.00 | 716,390.60 | 17,915,303.68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95,162,608.00 | 95,162,608.00 |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52,727,971.45 | 1,352,727,971.45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114,504.48 | 2,462,992.50 | 15,577,496.98 | |
| 合计 | 1,365,842,475.93 | 2,462,992.50 | 1,368,305,468.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为股份支付在本期摊销金额2,462,992.50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回购股份 | 83,085,998.35 | 83,085,998.35 | ||
| 合计 | 83,085,998.35 | 83,085,998.3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8.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
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股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3.31%(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45元/股,最低价为23.36元/股,回购均价为26.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71,946.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3,352,109.87 | 505,868.67 | 13,857,978.54 | |
| 合计 | 13,352,109.87 | 505,868.67 | 13,857,978.5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盈余公积增加系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1,127,948.90 | 96,100,241.53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1,127,948.90 | 96,100,241.53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326,190.71 | 101,120,349.4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05,868.67 | 6,092,642.0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3,244,466.57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1,703,804.37 | 191,127,948.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686,489,681.76 | 513,783,169.00 | 691,577,068.56 | 477,044,628.81 |
| 其他业务 | 5,579,063.65 | 2,033,285.29 | 5,625,518.59 | 1,934,249.94 |
| 合计 | 692,068,745.41 | 515,816,454.29 | 697,202,587.15 | 478,978,878.7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自动化产线 | 470,839,241.06 | 355,283,702.66 |
| 智能化专机 | 60,829,556.73 | 55,251,106.95 |
| 改造与增值服务 | 25,833,740.87 | 19,315,194.53 |
| 智慧物流装备与系统 | 128,987,143.10 | 83,933,164.86 |
| 其他业务 | 5,579,063.65 | 2,033,285.29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境内 | 609,036,511.30 | 484,599,466.34 |
| 境外 | 83,032,234.11 | 31,216,987.95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92,068,745.41 | 515,816,454.29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692,068,745.41 | 515,816,454.29 |
| 分行业 | ||
| 新能源电池 | 678,592,233.39 | 505,987,354.28 |
| 其他 | 13,476,512.02 | 9,829,100.01 |
| 合计 | 692,068,745.41 | 515,816,454.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45,966.77 | 770,005.54 |
| 教育费附加 | 276,853.78 | 329,970.40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4,569.16 | 219,980.26 |
| 房产税 | 1,606,984.78 | 1,054,181.09 |
| 土地使用税 | 609,904.16 | 609,326.01 |
| 车船使用税 | 360.00 | - |
| 印花税 | 859,018.47 | 908,450.95 |
| 环境保护税 | 18,994.16 | |
| 合计 | 4,183,657.12 | 3,910,908.41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3,416,818.43 | 11,788,475.64 |
| 交通差旅费 | 1,566,329.38 | 1,265,438.41 |
| 广告宣传费 | 4,071,911.74 | 3,939,219.39 |
| 业务招待费 | 2,885,269.67 | 2,331,415.45 |
| 办公费 | 253,450.84 | 134,661.84 |
| 其它 | 515,499.42 | 699,489.35 |
| 合计 | 22,709,279.48 | 20,158,700.08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8,884,930.05 | 14,380,937.89 |
| 折旧与摊销费 | 6,719,648.96 | 3,793,506.93 |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2,633,941.43 | 2,020,456.16 |
| 业务招待费 | 3,480,576.45 | 1,802,283.50 |
| 办公费 | 2,735,407.13 | 1,100,902.26 |
| 交通差旅费 | 1,429,749.46 | 1,011,323.61 |
| 房租物业费 | 1,119,926.97 | 784,636.21 |
| 股份支付 | 2,462,992.50 | 2,462,992.53 |
| 其它 | 1,462,239.92 | 2,263,049.71 |
| 合计 | 40,929,412.87 | 29,620,088.80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4,996,085.72 | 45,537,015.66 |
| 材料及动力费 | 14,035,590.86 | 15,352,080.06 |
| 交通差旅费 | 5,545,700.19 | 5,110,364.71 |
| 专利费 | 1,852,386.54 | 1,718,981.71 |
| 其它 | 6,206,984.68 | 1,712,916.82 |
| 合计 | 92,636,747.99 | 69,431,358.96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2,059,164.48 | 2,624,766.08 |
| 减:利息收入 | 2,537,572.31 | 2,848,607.70 |
| 汇兑损益 | 237,382.62 | 11,362.91 |
| 其中,汇兑损失 | 259,678.19 | 11,362.91 |
| 减:汇兑收益 | 22,295.57 | |
| 手续费支出 | 355,254.00 | 289,839.35 |
| 其他支出 | 3,659,781.88 | 214,533.57 |
| 合计 | 3,774,010.67 | 291,894.21 |
其他说明:
其他支出主要为票据贴现手续费。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软件产品退税 | 430,054.15 | 4,932,226.18 |
| 政府补助 | 5,445,535.06 | 15,281,201.38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51,234.07 | 125,961.82 |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21,042,368.95 | 468,882.03 |
| 其他 | 2,050.00 | |
| 合计 | 26,971,242.23 | 20,808,271.41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16,390.60 | 707,205.28 | 与资产相关 |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4,729,144.46 | 14,273,996.1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445,535.06 | 15,281,201.38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7,717.59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259,051.61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940,886.44 | 6,865,861.0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应收票据贴现 | -237,954.92 | -181,971.80 |
|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825.00 | |
| 合计 | 23,672,440.54 | 6,683,889.20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98,002.76 | 6,138,338.24 |
| 合计 | 1,398,002.76 | 6,138,338.24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119,420.18 | -591,176.6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9,624,623.10 | -19,198,101.3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4,486.07 | -6,564.70 |
| 合计 | -41,048,529.35 | -19,795,842.62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66,068.31 | -2,286,334.80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417,839.57 | -4,308,820.91 |
| 合计 | -4,283,907.88 | -6,595,155.71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22.91 | 26,620.26 |
| 合计 | -2,722.91 | 26,620.26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815.00 | 1,815.00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1,017,074.16 | ||
| 政府补助 | |||
| 其他 | 25,112.51 | 480,410.05 | 25,112.51 |
| 合计 | 26,927.51 | 1,497,484.21 | 26,927.5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 14,017.49 | 91,533.78 | 14,017.49 |
| 失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4,017.49 | 14,017.49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166,502.30 | 174,000.00 | 166,502.30 |
| 罚款及违约金 | 297,673.00 | 11,500.00 | 297,673.00 |
| 其他 | 409,821.90 | 77,749.03 | 409,821.90 |
| 合计 | 888,014.69 | 354,782.81 | 888,014.69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63,864.15 | 3,177,118.34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800,929.77 | -1,076,058.08 |
| 合计 | -16,837,065.62 | 2,101,060.2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7,864,621.20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79,693.18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283,123.10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85,622.55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9,188.95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22,143.91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17,693,641.36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387,785.15 |
| 其他 | -42,069.18 |
| 所得税费用 | -16,837,065.6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2,535,718.67 | 2,848,607.70 |
| 收到投标、履约、承兑保证金返还 | 9,487,810.10 | 9,238,720.52 |
| 收到的备用金押金返还 | 317,311.95 | 34,705.68 |
| 政府补助 | 10,942,504.90 | 14,273,996.10 |
| 代扣个税手续费 | 51,234.07 | 125,961.82 |
| 其他 | 25,112.51 | 130,485.36 |
| 合计 | 23,359,692.20 | 26,652,477.1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手续费 | 355,254.00 | 289,839.35 |
| 支付的投标、履约、承兑保证金 | 11,732,537.16 | 4,640,000.00 |
| 支付的备用金及押金 | 461,475.00 | 1,393,019.84 |
| 支付各项付现费用 | 58,277,279.53 | 56,587,388.42 |
| 其他 | 1,773,997.20 | 7,242,975.39 |
| 合计 | 72,600,542.89 | 70,153,223.0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或赎回理财产品 | 1,923,215,033.06 | 986,219,054.79 |
| 合计 | 1,923,215,033.06 | 986,219,054.79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理财产品 | 1,746,944,496.96 | 1,720,685,695.56 |
| 合计 | 1,746,944,496.96 | 1,720,685,695.5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票据贴现 | 445,187,570.21 | 238,828,041.67 |
| 合计 | 445,187,570.21 | 238,828,041.6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票据融资 | 352,338,232.11 | 103,000,000.00 |
| 上市中介费用 | 34,806,077.74 | |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460,068.96 | 85,149.00 |
| 回购股票 | 83,085,998.35 | |
| 合计 | 435,884,299.42 | 137,891,226.7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279,072,519.68 | 518,371,940.66 | 2,230,103.30 | 391,259,624.21 | 408,414,939.43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013.62 | 2,332,680.79 | 2,412,694.41 | |||
| 租赁负债 | 112,069.07 | 16,440,450.52 | 425,204.28 | 2,332,680.79 | 13,794,634.52 | |
| 合计 | 279,264,602.37 | 518,371,940.66 | 21,003,234.61 | 391,684,828.49 | 2,332,680.79 | 424,622,268.3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34,701,686.82 | 101,118,519.8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283,907.88 | 6,595,155.71 |
| 信用减值损失 | 41,048,529.35 | 19,795,842.62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800,245.19 | 5,678,260.72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250,964.04 | 87,856.3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652,605.78 | 1,142,179.5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1,131.85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22.91 | -26,620.2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02.49 | 91,533.7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8,002.76 | -6,138,338.2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264,120.66 | 2,636,128.9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672,440.54 | -6,865,861.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541,334.35 | -648,924.0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40,404.58 | -427,134.0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523,452.69 | 16,538,508.6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4,515,646.38 | -43,358,403.07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1,526,736.77 | -136,052,450.46 |
| 其他 | 2,462,992.50 | 2,553,506.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655,720.52 | -37,280,238.20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0,372,717.33 | 240,616,198.04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0,616,198.04 | 61,616,842.97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243,480.71 | 178,999,355.0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0,000,000.00 |
| 其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1,168,956.55 |
| 其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11,168,956.55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8,831,043.45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70,372,717.33 | 240,616,198.04 |
| 其中:库存现金 | 17,315.52 | 3,605.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8,432,937.42 | 240,610,926.3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922,464.39 | 1,666.67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0,372,717.33 | 240,616,198.04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 其他货币资金 | 125,393,051.91 | 127,011,317.87 | 保证金等 |
| 合计 | 125,393,051.91 | 127,011,317.8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255,039.33 | 7.1884 | 1,833,324.72 |
| 其中:美元 | 255,039.33 | 7.1884 | 1,833,324.72 |
| 欧元 | |||
| 港币 | |||
| 应收账款 | 2,277,645.32 | 7.1884 | 16,372,625.64 |
| 其中:美元 | 2,277,645.32 | 7.1884 | 16,372,625.64 |
| 欧元 | |||
| 港币 | |||
| 合同资产 | 1,010,294.30 | 7.1884 | 7,262,399.53 |
| 其中:美元 | 1,010,294.30 | 7.1884 | 7,262,399.53 |
| 欧元 |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31,249.96 | 9,177.04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98,278.18 | 307,056.20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64,545.31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785,192.18 | 456,750.51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85,192.1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4,996,085.72 | 45,537,015.66 |
| 材料及动力费 | 14,035,590.86 | 15,352,080.06 |
| 交通差旅费 | 5,545,700.19 | 5,110,364.71 |
| 专利费 | 1,852,386.54 | 1,718,981.71 |
| 其它 | 6,206,984.68 | 1,712,916.82 |
| 合计 | 92,636,747.99 | 69,431,358.96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2,636,747.99 | 69,431,358.96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2024-06-27 | 60,000,000.00 | 51 | 购买 | 2024-06-27 | 控制权转移 | 129,009,330.71 | 33,747,346.10 | 17,158,852.14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3,000.00万元购买新聚力51%的股权,同时出资3,000.00万元缴纳注册资本,交易完成后,新聚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并成本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 --现金 | 60,000,0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 --其他 | |
| 合并成本合计 | 60,000,000.00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2,652,340.90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7,347,659.1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不适用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B00225号)资产估值报告为基准确定。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赵来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聚力”)2024-2026年实现的目标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400万元、3,600万元和6,000万元,即考核期累计目标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如果新聚力在考核期内净利润之和达到累计目标净利润的80%,且不存在因其他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公司将进一步收购新聚力剩余全部股权,最终以各有权部门的批准/备案(如有)为准;如果新聚力在考核期内净利润之和低于约定目标净利润60%的,公司有权要求转让方或目标公司回购全部或部分股权。
2024年度新聚力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3,159.05万元,已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不适用大额商誉系收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时,支付对价大于合并中按比例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资产: | 310,922,661.54 | 302,794,111.31 |
| 货币资金 | 16,734,290.89 | 16,734,290.8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489,250.00 | 489,250.00 |
| 应收账款 | 22,786,206.48 | 22,786,206.48 |
| 应收款项融资 | 914,448.87 | 914,448.87 |
| 预付款项 | 10,530,838.98 | 10,530,838.98 |
| 其他应收款 | 1,521,300.84 | 1,521,300.84 |
| 存货 | 206,678,166.96 | 202,493,020.34 |
| 合同资产 | 15,623,696.77 | 15,623,696.7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86,275.09 | 1,786,275.09 |
| 固定资产 | 1,343,515.78 | 1,098,192.49 |
| 使用权资产 | 356,087.56 | 356,087.56 |
| 无形资产 | 3,799,715.62 | 101,635.3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4,059.77 | 254,059.7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04,807.93 | 1,104,807.93 |
| 负债: | 303,128,463.70 | 301,909,181.17 |
| 应付票据 | 5,565,334.34 | 5,565,334.34 |
| 应付账款 | 90,423,473.20 | 90,423,473.20 |
| 合同负债 | 194,803,288.49 | 194,803,288.4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07,945.50 | 1,007,945.50 |
| 应交税费 | 5,398,793.64 | 5,398,793.64 |
| 其他应付款 | 1,196,808.00 | 1,196,808.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5,564.61 | 385,564.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27,973.39 | 3,127,973.3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19,282.53 | |
| 净资产 | 7,794,197.84 | 884,930.14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5,141,856.94 | |
| 取得的净资产 | 2,652,340.90 | 884,930.14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B00225号)资产估值报告为基准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设立控股子公司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设立控股子公司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江苏逸飞 | 江苏省镇江市 | 3,000 | 江苏省镇江市 | 制造 | 100 | 设立 | |
| 东莞逸飞 | 广东省东莞市 | 200 | 广东省东莞市 | 制造 | 100 | 设立 | |
| 大雁软件 | 湖北省武汉市 | 100 | 湖北省武汉市 | 服务 | 100 | 购买 | |
| 逸飞智能 | 湖北省鄂州市 | 3,000 | 湖北省鄂州市 | 制造 | 100 | 设立 | |
| 逸飞科技 | 湖北省武汉市 | 1,000 | 湖北省武汉市 | 制造 | 100 | 设立 | |
| 逸科兴 | 广东省珠海市 | 1,000 | 广东省珠海市 | 制造 | 65 | 设立 | |
| 新聚力 | 江苏省无锡市 | 6,123 | 江苏省无锡市 | 制造 | 51 | 购买 | |
| 芯聚能 | 江苏省无锡市 | 1,000 | 江苏省无锡市 | 制造 | 51 | 购买 | |
| 新聚力能源 | 江苏省无锡市 | 1,000 | 江苏省无锡市 | 制造 | 51 | 购买 | |
| 数聚软件 | 江苏省无锡市 | 1,000 | 江苏省无锡市 | 服务 | 51 | 购买 | |
| 逸智先进 | 湖北省武汉市 | 1,000 | 湖北省武汉市 | 服务 | 100 | 设立 | |
| 逸智信诚 | 湖北省武汉市 | 1,000 | 湖北省武汉市 | 服务 | 100 | 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15,206,515.13 | 0 | 20,348,372.0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313,183,320.48 | 7,292,162.31 | 320,475,482.79 | 250,338,641.78 | 1,308,938.83 | 251,647,580.61 |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129,009,330.71 | 31,033,704.34 | 31,033,704.34 | -7,514,163.76 | ||||
其他说明: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购买日为2024年6月27日,故无上年年末余额和上期金额,本期金额为2024年度7月至12月份数据。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12,779,694.28 | 5,852,000.00 | 716,390.60 | 17,915,303.68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12,779,694.28 | 5,852,000.00 | 716,390.60 | 17,915,303.68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716,390.60 | 707,205.28 |
| 与收益相关 | 5,466,990.29 | 19,506,222.28 |
| 合计 | 6,183,380.89 | 20,213,427.56 |
其他说明:
本期退回的职业培训补贴款235,200.00元。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408,414,939.43 | 408,414,939.43 | ||
| 应付票据 | 111,322,156.72 | 111,322,156.72 | ||
| 应付账款 | 323,671,569.30 | 323,671,569.30 | ||
| 其他应付款 | 3,337,530.55 | 3,337,530.55 | ||
|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16,149,047.39 | 16,149,047.39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2,694.41 | 2,412,694.41 | ||
| 合计 | 865,307,937.80 | 865,307,937.80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即时偿还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279,072,519.68 | 279,072,519.68 | ||
| 应付票据 | 109,294,013.97 | 109,294,013.97 | ||
| 应付账款 | 163,271,400.26 | 163,271,400.26 | ||
| 其他应付款 | 6,972,875.66 | 6,972,875.66 | ||
|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26,088,309.66 | 26,088,309.6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013.62 | 80,013.62 | ||
| 合计 | 584,779,132.85 | 584,779,132.85 |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
②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七节第81点“外币货币性项目”。
③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4)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6,149,047.39 | 未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高,判断保留了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30,024,700.61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
| 合计 | / | 46,173,748.00 | / | / |
(5)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或背书 | 30,024,700.61 | |
| 合计 | / | 30,024,700.61 |
(6)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0,678,002.78 | 420,678,002.78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6,500,000.00 | 6,500,000.00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4)理财产品 | 414,178,002.78 | 414,178,002.78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3,075,182.66 | 33,075,182.66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53,753,185.44 | 453,753,185.44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系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采用购买成本和预期收益确定其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本公司采用最近外部投资者投资价格、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以上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吴轩直接持有公司25.67%的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逸扬兴能、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合计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12.35%,合计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38.02%。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吴轩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经营决策及具体管理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轩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十节第1点“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控制的企业 |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王树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冉昌林 | 董事、副总经理 |
| 丛长波 | 董事 |
| 张三胜 | 董事 |
| 赵来根 | 董事、副总经理 |
| 潘红波 | 独立董事 |
| 邵泽宁 | 独立董事 |
| 杨克成 | 独立董事 |
| 王颖超 | 监事会主席 |
| 周叶 | 监事 |
| 曾伟明 | 职工监事 |
| 向玉枝 | 副总经理 |
| 曹卫斌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 武汉俊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吴轩控制的企业 |
| 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吴轩控制的企业 |
| 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吴轩控制的企业 |
| 顾弘 | 董事(已离任) |
|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顾弘担任董事 |
| 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顾弘担任董事 |
| 四川川油天然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顾弘担任董事 |
| 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顾弘担任董事 |
|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顾弘担任董事 |
| 郭敏 | 董事(已离任) |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郭敏担任董事长 |
| 深圳市深友泰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潘红波姐姐潘红梅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 |
其他说明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以及与该等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吴轩、肖晓芬 | 200,000,000.00 | 2025-4-2 | 2028-4-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2024年东信字028号)借款金额37,438,030.00元;吴轩、肖晓芬为该事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东保字028号),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吴轩与肖晓芬担保本金范围为2024年3月-2029年3月19日止发生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00,000.00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72.29 | 534.02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9).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10).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11).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考同期外部投资人入股价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参考同期外部投资人入股价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管理层预计未来可行权人员及数量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5,577,496.98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董事、高管、核心人员和骨干人员等 | 2,462,992.50 | |
| 合计 | 2,462,992.50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5).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6).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7).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内 | 401,882,908.66 | 365,205,296.55 |
| 1年以内小计 | 401,882,908.66 | 365,205,296.55 |
| 1至2年 | 149,792,465.20 | 68,725,904.84 |
| 2至3年 | 47,362,051.50 | 44,913,414.7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22,969,000.68 | 3,048,163.00 |
| 4至5年 | 2,768,000.00 | 1,328,876.33 |
| 5年以上 | 318,752.00 | 7,026,610.90 |
| 合计 | 625,093,178.04 | 490,248,266.32 |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991,352.03 | 4.64 | 28,991,352.03 | 100.00 | 4,587,623.00 | 0.94 | 4,587,623.00 | 100.00 | ||
| 其中: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991,352.03 | 4.64 | 28,991,352.03 | 100.00 | 4,587,623.00 | 0.94 | 4,587,623.0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6,101,826.01 | 95.36 | 54,077,181.67 | 9.07 | 542,024,644.34 | 485,660,643.32 | 99.06 | 39,027,910.74 | 8.04 | 446,632,732.58 |
| 其中: | ||||||||||
| 信用风险组合(应收第三方款项) | 381,282,582.18 | 61.00 | 54,077,181.67 | 14.18 | 327,205,400.51 | 312,500,091.58 | 63.74 | 39,027,910.74 | 12.49 | 273,472,180.84 |
| 信用风险组合(合并关联方款项) | 214,819,243.83 | 34.37 | 214,819,243.83 | 173,160,551.74 | 35.32 | 173,160,551.74 | ||||
| 合计 | 625,093,178.04 | / | 83,068,533.70 | / | 542,024,644.34 | 490,248,266.32 | / | 43,615,533.74 | / | 446,632,73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单位1 | 8,328,913.77 | 8,328,913.77 | 100.00 | 失信、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2 | 5,054,640.01 | 5,054,640.01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3 | 3,453,000.00 | 3,453,0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4 | 3,036,000.00 | 3,036,0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5 | 2,380,000.00 | 2,380,00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6 | 2,060,000.00 | 2,060,0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7 | 1,873,835.00 | 1,873,835.00 | 100.00 | 失信、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8 | 1,656,000.00 | 1,656,0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9 | 642,463.25 | 642,463.25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10 | 424,000.00 | 424,000.00 | 100.00 | 失信、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11 | 79,500.00 | 79,500.00 | 100.00 | 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
| 单位12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失信、预计难以收回 |
| 合计 | 28,991,352.03 | 28,991,352.0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应收第三方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87,044,727.31 | 9,352,236.37 | 5.00 |
| 1至2年 | 149,561,776.09 | 29,912,355.23 | 20.00 |
| 2至3年 | 38,604,126.61 | 11,581,237.98 | 30.00 |
| 3至4年 | 5,681,200.17 | 2,840,600.09 | 50.00 |
| 4至5年 | 72,000.00 | 72,000.00 | 100.00 |
| 5年以上 | 318,752.00 | 318,752.00 | 100.00 |
| 合计 | 381,282,582.18 | 54,077,181.6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
| 销 | ||||||
| 单项计提 | 4,587,623.00 | 24,630,517.03 | 647,688.87 | 26,788.00 | 447,688.87 | 28,991,352.03 |
| 账龄组合 | 39,027,910.74 | 15,067,171.94 | 17,901.01 | 54,077,181.67 | ||
| 合计 | 43,615,533.74 | 39,697,688.97 | 647,688.87 | 44,689.01 | 447,688.87 | 83,068,533.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其他变动为本期收回前期核销坏账准备金额447,688.87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4,689.0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85,546,102.56 | 185,546,102.56 | 26.41 | ||
| 第二名 | 74,612,270.00 | 23,533,940.00 | 98,146,210.00 | 13.97 | 9,065,170.50 |
| 第三名 | 16,668,651.45 | 7,057,679.36 | 23,726,330.81 | 3.38 | 1,410,899.05 |
| 第四名 | 19,263,928.00 | 1,766,000.00 | 21,029,928.00 | 2.99 | 3,586,725.20 |
| 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20,286,779.40 | 20,286,779.40 | 2.89 | ||
| 合计 | 316,377,731.41 | 32,357,619.36 | 348,735,350.77 | 49.64 | 14,062,794.7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0,996,003.80 | 22,419,461.35 |
| 合计 | 30,996,003.80 | 22,419,461.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内 | 30,698,551.51 | 22,213,579.19 |
| 1年以内小计 | 30,698,551.51 | 22,213,579.19 |
| 1至2年 | 424,545.00 | 149,058.00 |
| 2至3年 | 72,600.00 | 277,400.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100,000.00 | 6,200.00 |
| 4至5年 | 18,200.00 | |
| 5年以上 | 7,400.00 | |
| 合计 | 31,295,696.51 | 22,671,837.1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方往来款 | 27,838,477.56 | 20,000,694.63 |
| 保证金/押金 | 3,410,892.50 | 2,316,800.00 |
| 其他往来款 | 1,398.23 | 7,158.10 |
| 员工借支及备用金 | 44,928.22 | 347,184.46 |
| 合计 | 31,295,696.51 | 22,671,837.1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52,375.84 | 252,375.84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97,316.87 | 97,316.87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50,000.00 | 50,000.00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99,692.71 | 299,692.7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章节“财务报告”第五节第11点“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账龄组合 | 252,375.84 | 97,316.87 | 50,000.00 | 299,692.71 | ||
| 合计 | 252,375.84 | 97,316.87 | 50,000.00 | 299,692.7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 17,997,950.53 | 57.51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 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 | 8,790,527.03 | 28.09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三名 | 1,060,000.00 | 3.39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 | 53,000.00 |
| 武汉逸智信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3.36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五名 | 500,000.00 | 1.60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 | 25,000.00 |
| 合计 | 29,398,477.56 | 93.95 | 78,0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9,000,000.00 | 2,000,000.00 | 147,000,000.00 | 79,500,000.00 | 2,000,000.00 | 77,5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149,000,000.00 | 2,000,000.00 | 147,000,000.00 | 79,500,000.00 | 2,000,000.00 | 77,5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东莞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武汉大雁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6,500,000.00 | ||||||
|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 武汉逸智先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9,500,000.00 | ||||||
| 合计 | 77,500,000.00 | 2,000,000.00 | 69,500,000.00 | 147,000,000.00 | 2,000,000.00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57,486,078.49 | 488,518,463.56 | 691,577,068.56 | 549,069,396.13 |
| 其他业务 | 5,475,710.54 | 1,619,495.18 | 5,617,287.55 | 2,318,758.65 |
| 合计 | 562,961,789.03 | 490,137,958.74 | 697,194,356.11 | 551,388,154.7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143,855.25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504,743.25 | 5,869,737.75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21,825.00 | |
| 应收票据贴现 | -237,954.92 | -181,971.80 |
| 合计 | 23,388,818.58 | 5,687,765.95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925.4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53,326.7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423,351.4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47,688.87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21,825.00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
|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8,884.6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1,165.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712.89 |
| 合计 | 14,913,854.0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0 | 0.26 | 0.2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8 | 0.10 | 0.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吴轩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