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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碁微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17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卓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展现了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部根据2023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1,419,0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77,322股后的股本130,941,7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753,411.2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42%。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工作情况制订了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小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维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刘芬)》。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指引,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并编制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同时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履行了职责,现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所有委员均为关联人,已回避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均为关联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委员方林为公司高管,回避审议,其余委员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董事方林、魏永珍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所有委员均为关联人,已回避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均为关联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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