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禾信仪器: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

2023年度,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明先生,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 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本科学历,2006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汇明生态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金财时代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税咨询总监。2022年9月至今,任珠海市香洲区财星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企业负责人。现任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参会,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4141400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依据自身经验及专业能力就相关事项提出了合理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3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核查,与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审计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委托独立董事刘桂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其行使投票权。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按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医疗设备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交流,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的意见和需求,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和年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积极通过线上通讯、不定期现场走访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点研发项目进度、募投项目进展等事项的汇报,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以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作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未发现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本人认为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重点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俊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除聘任财务总监外,未发生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前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8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376.22万股(份)。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就本次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上市前的股权激励计划中针对已解锁的激励股份不再约定购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激励股份。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保持与管理层的密切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明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